“粗針麻線?”那店家想了會兒,搖搖頭,“小的在城中有屋,家眷不住客棧,客棧后院只住著三個小廝,一個跑堂的,兩個干雜活兒的,都是少年郎,不會使針線。”
“廚子呢?”
“哦,廚子是個廚娘,家中一兒兩女,不住客棧。昨日來了只在廚房打下手,知縣大人請了咱越州的名廚做的菜。”
“你這客棧昨夜住進了這許多人,人手定然不足,可有請幫工?”
“未請。小的前些日子聽聞諸位大人要來時,本想請幫工,可…知縣大人說臨時請的人不知根底兒,怕出亂子,小的便打消了這念頭。昨夜有縣衙公差來幫了會兒忙,小的又將家眷喊來了,倒也忙過來了。”
“昨日店里有無送肉的、送菜的、送酒的或是送柴的?”
“有!柴禾是早就備下的,但肉菜和酒都是叫人新送來的,知縣大人說了,要最新鮮的肉菜和新打的酒。小的早幾日就問過廚子,列了單子出來,與城中肉鋪和農戶說好了,到了日子就送來。”
“你那些酒放在廚房里,此事都有誰知道?”
“客棧里的都知道。”
“衙門里來幫忙的公差可知道?”
“知道,那些官爺們是在幫忙的,小的就將何物放在何處都說了。再說…幫忙上菜,廚房里進進出出,酒壇子就擺在地上,也瞧得見。”
暮青點了點頭,讓店家下去了。
“英睿將軍問了這么多,可斷出什么來了?”這時,劉淮不耐地問。
暮青冷眼一瞥,淡問:“我問了這么多,劉大人可聽出什么來了?”
劉淮被話噎著,一時答不出。
“自己蠢笨,能不要求別人聰明嗎?”
“你!”劉淮氣得拂袖轉身,看都不想再看暮青一眼。
暮青也懶得看他,只一語驚了大堂,“兇手就在我剛剛問的那些人之中!”
劉淮忽的轉身回來,方才被氣得不想再看暮青,卻還是看向了她。
“客棧店家、小廝、廚子、送酒肉菜食的、縣衙公差,兇手就在這些人之中!”
“兇手不在西北軍里?”當眾人還在震驚暮青的推測時,唯獨元修露出喜意。
“沒錯。”暮青看著元修眸底涌出的喜色,有些不忍,但事實歸事實,該說的還是要說,她看向奉縣知縣道,“知縣大人。”
奉縣知縣這會兒跪得腿都麻了,乍一聽聞暮青喚他,先是愣了愣,隨即趕緊應聲,“下官在!”
“請知縣大人查一下,這家客棧的店家、小廝、昨日來送酒肉菜食的、你縣衙里來幫忙的公差,以及你請來的廚子和這家客棧原本的廚娘,這些人里有誰曾是庶族門第出身,家道中落,家里如今做著粗使活計,家境貧寒。此人剛直,身體強壯,許還會些身手,昨夜子時后回過家,最要緊的是他家中曾有人被征兵西北,人死在戰場上,尸身或衣冠有被運回安葬。”
暮青一喚奉縣知縣,元修便知兇手能查著了,正為兇手不在西北軍中喜著,沒想到她竟提到了軍烈家眷。
“何意?”元修不是聽不懂,只是難以相信。
“兇手是西北軍的軍烈家眷。”
“何以見得?”
“那雙舊軍靴。”暮青道,她雖參軍時間不長,但有些事還是知道的,“民間不可仿制軍靴,老兵傷兵離軍返鄉時亦不可帶走軍袍軍靴,唯有戰死沙場的將士尸骨會運回鄉去,尸骨運不回去的,軍中也會將其舊衣冠送回家鄉安葬。兇手穿著西北軍的舊軍靴,只可能是軍烈家眷。”
民間仿制軍靴是要以私軍謀逆之罪論處的,雖然可能會有百姓因敬仰西北軍而私制了雙軍靴藏在家中,但這等觸犯國法之事,即便有那膽大的敢做,也必是藏著掖著不敢穿出門去。可這雙軍靴的鞋底磨損頗重,穿了頗長的時日,不像是私藏在家或是偷穿那么幾回能磨出來的,因此民間仿制的可能性不大。老兵傷兵離軍返鄉時不得帶走軍袍軍靴也是為了防止民間有人按樣仿制,冒充邊軍將士,因此,兇手穿著的舊軍靴最有可能的就是邊關陣亡將士的遺物。
“我原也懷疑兇手在昨夜進城的親兵中,許是誰有兄弟或是至交戰死沙場,因此回京路上在行李中私帶了親友舊衣,行兇時特意穿上舊衣報仇,但后來我發現軍中親兵不具備作案條件。”
“怎么說?”季延問,話里帶刺兒,“英睿將軍不是有意包庇?依我看,就如同你說的,有人夜里穿著軍中舊衣來了客棧,發現護衛都躲懶醉了酒,便殺了李大人,此事也有可能吧?”
這話一問,暮青尚未答話,元修便目光很有力度地往季延身上一落!
季延打了個寒顫,這才發現失言,沒心沒肺笑了兩聲,道:“元大哥,小弟不是那意思,你手下的兵定然不是兇手,但保不齊其他將軍的手下…咳!是吧?”
“是你個愣頭!”元修氣得爆了聲粗,暮青都為之側目,他雖無士族貴胄子弟的嬌慣習氣,但到底是出身門閥世家,再豪爽也沒軍中漢子那般滿口粗言糙語,暮青還是頭一回聽他口不擇言。
季延張著嘴,活像下巴被人卸了。
元修見暮青看他,尷尬之下對季延惱道:“英睿說的總是沒錯的,你聽著便好,莫打岔!”
季延:“…”
暮青道:“對兇手來說,作案不過是時間、手法,進出路線。手法我們知道了,時間我們可以考慮一下。若是西北軍的人作案,會選擇什么時辰進入客棧?”
“夜深。太早了客棧里的人都沒睡,若是出點聲兒,不僅驚著護衛,還會驚著左右屋里、后院小廝,麻煩!而且,出來早了,咱們那邊也沒睡,查房易被發現。”元修答。
“沒錯。正因軍紀嚴明,兇手不敢出來太早,同樣也不敢在外時辰太長。可兇手的作案手法卻恰恰很費時間,割舌縫嘴、雪中藏尸,樣樣都是費時辰的。若只為泄憤,殺人割頭足矣,何必大費周章?而且兇器也是一大疑點,兇手若是西北軍的人,殺人用柴刀可以推測成是為了遮掩身份,可柴刀客棧后院就有,取來如此方便,何必要從別處帶?豈不更浪費時間?”
二十兩銀子少是少了點,但放到現代也是八千到一萬塊。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兩銀子,一名百夫長每個月三兩銀子。
也許他會收吧。
另外,秦虎還準備給李孝坤畫一張大餅,畢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錢。
現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過今夜了。
“小侯爺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餓,手腳都凍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說道。
“小安子,小安子,堅持住,堅持住,你不能呆著,起來跑,只有這樣才能活。”
其實秦虎自己也夠嗆了,雖然他前生是特種戰士,可這副身體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堅韌不拔的精神。
“慢著!”
秦虎目光猶如寒星,突然低聲喊出來,剛剛距離營寨十幾米處出現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聲音,引起了他的警覺。
憑著一名特種偵察兵的職業嗅覺,他覺得那是敵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猶豫,萬一他要是看錯了怎么辦?要知道,他現在的身體狀況,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別。
萬一誤報引起了夜驚或者營嘯,給人抓住把柄,那就會被名正言順的殺掉。
“小安子,把弓箭遞給我。”
秦虎匍匐在車轅下面,低聲的說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話,嚇的他差點跳起來。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這個時代居然沒有弓箭?
秦虎左右環顧,發現車輪下面放著一根頂端削尖了的木棍,兩米長,手柄處很粗,越往上越細。
越看越像是一種武器。
木槍,這可是炮灰兵的標志性建筑啊。
“靠近點,再靠近點…”幾個呼吸之后,秦虎已經確定了自己沒有看錯。
對方可能是敵人的偵察兵,放在這年代叫做斥候,他們正試圖進入營寨,進行偵查。
當然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順便投個毒,放個火,或者執行個斬首行動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動不動,直到此時,他突然跳起來,把木槍當做標槍投擲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鎧甲的,因為行動不便,所以這一槍,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著秦虎提起屬于秦安的木槍,跳出車轅,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為了情報的可靠性,斥候之間要求相互監視,不允許單獨行動,所以最少是兩名。
沒有幾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撲倒在地上。
而后拿著木槍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聲脆響,那人的腦袋低垂了下來。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點虛脫,躺在地上大口喘氣,這副身體實在是太虛弱了。
就說剛剛扭斷敵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雙手就行,可剛才他還要借助木槍的力量。
“秦安,過來,幫我搜身。”
秦虎熟悉戰場規則,他必須在最快的時間內,把這兩個家伙身上所有的戰利品收起來。
“兩把匕首,兩把橫刀,水準儀,七八兩碎銀子,兩個糧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壺,兩套棉衣,兩個鍋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東西,你有救了…”
秦虎顫抖著從糧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進秦安的嘴里,而后給他灌水,又把繳獲的棉衣給他穿上。
天還沒亮,秦虎趕在換班的哨兵沒來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腦袋,拎著走進了什長的營寨,把昨天的事情稟報了一遍。
這樣做是為了防止別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現在身處何種環境。
“一顆人頭三十兩銀子,你小子發財了。”
什長名叫高達,是個身高馬大,體型健壯,長著絡腮胡子的壯漢。
剛開始的時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繳獲的戰利品,以及兩具尸體。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滿了羨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發財,是大家發財,這是咱們十個人一起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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