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修聞言深思片刻,“有道理!但也許是兇手怕在客棧后院取刀會遇上突來之事,所以刀從別處取的呢?比如,柴刀是從我們那邊的客棧里拿的。”
“他都敢在后院堆雪人了,他還怕取把刀的時辰會遇上什么事嗎?而且從我們那邊取刀,風險相對這邊反而大些,因為兇手既然想進客棧殺人,他事先并不知道護衛會躲懶醉酒,一定會在來客棧前想好解決護衛的辦法。既然有辦法解決護衛,那他在這邊取刀就是順手的事,我們那邊都是自己人,他不能對自己人下手,且我們崗哨又嚴,他下手的機會反而不如這邊大。”
元修這回不說話了。
暮青又道:“另外,現場沒有發現作案用的柴刀,說明兇手作案后帶走了或是藏起來了,這又是一件浪費時間的事。兇手若是軍中之人,用柴刀作案的目的是掩飾身份,那么既然柴刀暴露不了他的身份,他又何需將柴刀帶走?藏起來也好,帶走半路拋掉也罷,都是浪費時辰的事,何必多此一舉?丟在現場就是!”
元修目光一凜,緩緩點頭。
有道理!
“所以,兇手若是軍中之人,作案手法和身份不匹配,矛盾之處頗多。”
元修聽了,眸中陰霾一層一層散去,漸露明光。只是這喜意尚未在心中品出滋味,想起軍烈家屬一事,便又生了憂愁。他沉吟了會兒,問:“何以肯定兇手在這客棧之內?除了軍中之人,難道就不可能是城中其他人趁著護衛睡著了,夜入客棧殺人?”
“不可能。若是大將軍想殺一人,趁夜入敵營,卻發現無人值守,你會如何做?”暮青問。
“我會不進去!”元修想也不想便道,千軍萬馬不可怕,可怕的是無崗哨,怎么看都像是有埋伏!
“沒錯。假如兇手跟你想法一樣,他便不會進來,那么案子就不會發生。假如他想要冒險一探而進了客棧,那么他怎知除了廚房里那群醉死的護衛,還有沒有換崗的在?何時換崗?兇手的作案手法如此費時間,他就不怕遇上換崗的?”
“如果我們是在奉縣住了幾日,那么我會推斷兇手可能是從客棧外進來的,因為幾日的時間足夠兇手摸清客棧每日夜里安排多少人值守,護衛是幾人一崗、何處有崗哨、何時換崗。可我們來奉縣當晚就出事了,兇手沒可能摸得這么清楚,能知道得這么清楚的只有客棧里的人。只有客棧里的人知道廚房里的護衛是兩隊人,值守的、換崗的都在,夜里已無崗哨,所以才敢長時間地作案。”暮青道。
這案子的案情很簡單,看過尸體和現場,一眼就能明白。她費了這么長時間問審,為的就是排除嫌犯,縮小查兇范圍。看到那雙舊軍靴時,她就知道兇手是西北軍的軍烈家眷,但越州毗鄰葛州,奉縣乃越州邊界小縣,城中被征兵西北的人定不在少數,若按這個方向查,要排查的人太多,怎么也需要個幾日,效率太低!圣駕回京的日子已定,不可拖延太久,所以她提審了一些人,問了問案,將嫌犯范圍縮小到了這家客棧。如此一來,兇手今日就能查出來!仟仟尛説 “按說,往客棧里送酒肉菜食的待的時間短,不該有作案嫌疑,但是不排除他們進來時留意了崗哨,所以一并列入嫌犯查一查吧,反正就這么幾個人。”暮青說罷,要了杯茶來,喝茶前想起一事來,對奉縣知縣道,“哦,對了,客棧里沒有針線,柴刀也是兇手自帶的,所以兇手昨夜在護衛酒醉熟睡后出去過。那時是子時后,城中宵禁,夜深人都睡了,兇手不可能去買柴刀,也不太可能翻墻進誰家里偷針線,這些東西很可能是從家里拿的,排查時記得問問街坊四鄰,昨夜可聽見隔壁有聲兒,也問問家里人,昨夜嫌犯可曾回來過。”
一番話說完,暮青低頭喝茶,大堂里卻無人聲,一雙雙眼睛齊齊瞧著她喝茶。
自她來了客棧不過一個時辰,不僅兇手的動機、作案時間、路線和兇器查清楚了,連兇手的家世、經歷都斷了出來,甚至連嫌犯的范圍都縮小到了一家客棧!
奉縣知縣傻愣愣地未動,暮青皺眉道:“怎的還不去?知縣大人不想早日擒住兇手,還李大人一個公道?何以如此冷血?”
“下官不敢!”奉縣知縣一頭冷汗,明知冷血這話八成是擠兌劉淮,嘴上也得忙稱不敢。
“那就速去。望知縣大人謹記兩點——其一,切記顧念同袍情誼,速擒兇手!其二,切記還朝之日已定,此乃大事不可耽擱。望兩不誤,去吧。”暮青頭也沒抬。
步惜歡瞧她一眼,搖頭失笑。
奉縣知縣跪在地上,心中大罵劉淮——瞧瞧你得罪的人,這小將軍心明睿智不說,還是個嘴毒的!你得罪了她,叫我跟著倒霉!
劉淮臉皮一抽一抽的,活似被人打了。
季延眼神發直,湊近暮青,拐了拐她道:“喂,斷案如此能耐,方才就該君前立期查案!贏了多有面子?”
這人沒心沒肺的,方才還拔劍揚言要決斗,這會兒有那不知前情的,還以為他和暮青是好哥們。
暮青詫異地看了季延一眼,“抱歉,我立期查的都是特案,這等簡單的普通命案還要立期偵破,你確定贏了我會有面子?”
簡單?普通?
季延差點咬了舌頭,再一看暮青一本正經的表情,才知這小子沒開玩笑。
劉淮的臉刷地青了,方才暮青不肯立期查案,他還以為她底氣不足不敢應,原來她是嫌簡單,應了是在侮辱她?
“哈哈!”大堂里忽然傳來一聲大笑,呼延昊仰頭笑得恣意。
青州山里,他的案子她是如何破的,他大抵能想象出來了。
眾人神色各異,奉縣知縣趁機告請了圣駕,退出了大堂。
一退出來,迎面便撞上了一人。
那人穿著西北軍的衣袍,垂頭喪腦,迎面見奉縣知縣出來,一把便撈了他的官袖,急問:“案子查得咋樣了?”
知縣不敢怠慢,道:“英睿將軍已查得差不多了,剩下的正交給下官去辦。”
二十兩銀子少是少了點,但放到現代也是八千到一萬塊。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兩銀子,一名百夫長每個月三兩銀子。
也許他會收吧。
另外,秦虎還準備給李孝坤畫一張大餅,畢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錢。
現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過今夜了。
“小侯爺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餓,手腳都凍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說道。
“小安子,小安子,堅持住,堅持住,你不能呆著,起來跑,只有這樣才能活。”
其實秦虎自己也夠嗆了,雖然他前生是特種戰士,可這副身體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堅韌不拔的精神。
“慢著!”
秦虎目光猶如寒星,突然低聲喊出來,剛剛距離營寨十幾米處出現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聲音,引起了他的警覺。
憑著一名特種偵察兵的職業嗅覺,他覺得那是敵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猶豫,萬一他要是看錯了怎么辦?要知道,他現在的身體狀況,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別。
萬一誤報引起了夜驚或者營嘯,給人抓住把柄,那就會被名正言順的殺掉。
“小安子,把弓箭遞給我。”
秦虎匍匐在車轅下面,低聲的說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話,嚇的他差點跳起來。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這個時代居然沒有弓箭?
秦虎左右環顧,發現車輪下面放著一根頂端削尖了的木棍,兩米長,手柄處很粗,越往上越細。
越看越像是一種武器。
木槍,這可是炮灰兵的標志性建筑啊。
“靠近點,再靠近點…”幾個呼吸之后,秦虎已經確定了自己沒有看錯。
對方可能是敵人的偵察兵,放在這年代叫做斥候,他們正試圖進入營寨,進行偵查。
當然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順便投個毒,放個火,或者執行個斬首行動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動不動,直到此時,他突然跳起來,把木槍當做標槍投擲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鎧甲的,因為行動不便,所以這一槍,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著秦虎提起屬于秦安的木槍,跳出車轅,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為了情報的可靠性,斥候之間要求相互監視,不允許單獨行動,所以最少是兩名。
沒有幾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撲倒在地上。
而后拿著木槍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聲脆響,那人的腦袋低垂了下來。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點虛脫,躺在地上大口喘氣,這副身體實在是太虛弱了。
就說剛剛扭斷敵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雙手就行,可剛才他還要借助木槍的力量。
“秦安,過來,幫我搜身。”
秦虎熟悉戰場規則,他必須在最快的時間內,把這兩個家伙身上所有的戰利品收起來。
“兩把匕首,兩把橫刀,水準儀,七八兩碎銀子,兩個糧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壺,兩套棉衣,兩個鍋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東西,你有救了…”
秦虎顫抖著從糧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進秦安的嘴里,而后給他灌水,又把繳獲的棉衣給他穿上。
天還沒亮,秦虎趕在換班的哨兵沒來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腦袋,拎著走進了什長的營寨,把昨天的事情稟報了一遍。
這樣做是為了防止別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現在身處何種環境。
“一顆人頭三十兩銀子,你小子發財了。”
什長名叫高達,是個身高馬大,體型健壯,長著絡腮胡子的壯漢。
剛開始的時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繳獲的戰利品,以及兩具尸體。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滿了羨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發財,是大家發財,這是咱們十個人一起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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