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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 悲劇

  一炮泯恩仇的提議何以夢沒有同意,并掛了電話。

  李培風知道她肯定又要作妖了,但也沒在意。

  “身歪不怕影子斜,再差的局面我都挺過來了,你能奈我何?!”

  吃完午飯,他接著碼字。

  李培風已經下定決心了,當下最緊要的任務,那就是寫書,除此之外一切都要為它讓路。

  不經一番寒徹骨,怎得梅花撲鼻香?

  和女孩親親澀澀一小時,也不如坐在電腦前多碼三千字。

  所有的成功都是來之不易的,要想站得穩,必然做事兒狠!

  《葵花寶典》前言:欲練此功,必先自宮。

  《如何成為網文大神》前言:拿起鍵盤后,你就再也不是個凡人,人世間的假期你不能再沾半點,男女私情也不得貪念,如果你想摸魚,如果你動了心,網文大神便會離你越來越遠,苦不堪言!

  這不是玩笑,每個網文作者成為大神的條件之一就是專注和勤奮,專注勤奮的碼字,不勤奮不行,網文作者這個行業太內卷了。

  有為了碼字放棄上學的,有為了專心寫書放棄正經工作的,還有嫌談戀愛占用碼字時間和女朋友分手的,這些事兒在李培風所認識的作者里都切實的發生過。

  和網文這一行業相比,什么996都是小兒科,真正勤奮的作者全年無休,一天二十四個小時不是在碼字就是在構思,夢里想的都是劇情。

  那位大神是真正做到了是每天除了睡覺和吃飯,都在電腦前碼字,蹲坑也要用手機打兩行。他老婆在手術室內生孩子的時候,哭的死去活來,他還在門外用筆記本電腦碼字。

  社交?娛樂?假期?家人?健康?通通沒有!

  想在網文這一行嶄露頭角,必然要做出巨大付出。或者說,任何一個行業都是如此。

  導演王晶早期只是個小編劇,某天老爸去世了,還在辦理喪事,公司一個電話過來讓他寫劇本,什么題材?喜劇!

  王晶寫沒寫?寫了,硬著頭皮寫的!

  還有更離譜的,李培風也不是沒聽說過,但不知是真是假,不知主人公是網文還是實體的作家,只是知道圈內有過這個傳言…

  某作家為了寫書時注意力集中不在手沖上浪費時間,吃雌性激素壓制生理反應!!

  “簡直是狼滅,比不了,比不了,我就吃點培元丹吧。”

  下午四點多,李培風抻了個懶腰,稍作休息,拿出一粒培元丹用水服了,本來緊繃疲憊的神經都舒緩起來。

  古語講;‘精足不思淫’,精氣充足,一樣不會想男女之事,培元丹也只是補藥,不是讓人想入非非的藥,李培風感覺吃了也有助于自己碼字。

  “或許該黃天萱也研究一下?算了算了,固精強身丸她都沒研究明白呢,我看是沒那個必要糟踐東西了…”

  李培風甩甩腦袋,清空思緒,走到窗臺前望遠,眼中毫無焦距,腦袋里開始構思《女尊》的結局如何設計。

  通常來講,網文的結局自然要大圓滿,作者如果犯文青病,不寫圓滿結局反而寫個凄慘的,瘋狂給角色發刀子,那他本人很容易就被讀者刀了。

  就算人身安全沒問題,他的下一本新書至少會流失一大批讀者。

  “我花錢看書,追著這本書讀了一兩年,結果狗作者你他媽在結局給我添堵讓我受折磨?拉黑了!!”

  這是大部分讀者心態,李培風很明白,所以為了市場的考慮,他之前寫的書,結局基本都是幸福圓滿的。

  但現在…

  “膩了!”

  李培風是真的寫膩了,寫膩了女頻,也寫膩了大圓滿,所以現在他想寫點不一樣的。

  這不是單純的想作死犯個賤,而是李培風發現一個問題,一個沉浸在女頻多年才發現的問題。

  或許是女性特有的“媽”性思維,她們潛意識里,喜歡通過自虐和犧牲來達到道德上的優越感。

  也就是說,女讀者其實是喜歡虐一點的小說,盡管她們嘴上可能不太承認,但身體是很誠實的。

  男讀者其實也一樣,‘悲劇比喜劇更能打動人心’這已經是一條定律了,不信的人,大可以回想自己所讀所看過的所有小說、電影等藝術作品,每個人記住的絕對是悲劇比喜劇數量更多。

  再看男頻女頻兩個頻道,大火的小說和影視改編取得極高收視率的作品,它們的結局也都是悲劇,即便不是悲劇,也是有遺憾的,絕非傳統意義上的大圓滿。

  但這有個前提,前提作者鋪墊的筆墨夠多,筆力夠強,不能為了悲而悲,那就是下毒了,那就是無可救藥的假文青了。

  要出人意料,又要合乎情理,總而言之一句話…

  “我要寫悲劇!這個賤,我必須要犯一下!”

  李培風眼睛亮的嚇人,自言自語道:“我已經有了一個很好的想法,之前邁埋下的線索正好可以用上。”

  “誒呀臥槽,這或許就叫草灰蛇線、伏脈千里吧!我不愧是白金!”

  狗屁的伏筆,只是之前的一處閑筆,李培風根本沒想到結局還能用到,所以此時就成了…

  “靈感,這是靈感!”

  他連忙坐回電腦桌前,剛要開碼,又猶豫起來。

  “讀者不接受怎么辦?”

  也就是猶豫了一下下,李培風旋即便嘿嘿笑了起來。

  “反正我下本書要跳到男頻了,愛看不看,我不伺候了!”

  李培風打算在可能是自己最后一部女頻小說作品的結局,使用作者的權利小小任性一下,他現在還不知道結局如此設計,讀者會是何種反應,反正他自己寫的很嗨。

  廢寢忘食的那種嗨,如果不是六點鐘趙清歌來了一個電話,他都把晚飯給忘記了。

  “吃飯了么?”

  “正碼字呢,忘了。”

  李培風隨口回答完,有點奇怪趙清歌為什么周六這個時間點給自己打電話,順口一問:“您吃了沒?”

  “沒吃。”

  趙清歌說完話便陷入沉默,似乎在等李培風繼續開口。

  什么意思呢?好像有點明白了。

  李培風咳嗽一聲:“那您想吃點啥?”

  “隨便。”

  這個詞可太討厭了!

  李培風呵呵道:“我也隨便,只要您穿黑絲赴宴,我吃什么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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