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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本月優秀員工非小秦莫屬

  “小秦,不好了,有人在咱們養老院門口拉橫幅了!”

  突然間。

  張清源從外面小步跑了進來,滿臉焦急。

  秦牧愣了一下。

  “帶頭的,好像是告你的那家人…”

  張清源緩了緩,接著說道。

  秦牧皺了皺眉頭,更為訝異。

  這家人…

  看樣子根本沒打算放棄。

  不僅在網絡上發布了視頻,來博取同情,利用廣大民眾對他們四人加以謾罵。

  現實中…

  還找到了養老院。

  “去看看。”

  收起了手機。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跟著走出了養老院。

  在養老院外。

  此時正聚集了十幾個人,帶頭的兩個正是原翠蓮母女。

  他們一群人,拉開了一張十幾米長的紅色橫幅。

  橫幅上面,寫著極為突出奪目的八個大字。

  “還我公道,殺人償命!”

  原翠蓮和夏青青站在最前方,不斷控訴著秦牧的所作所為。

  “大家快來看看吶!”

  “就是這家養老院的一個員工,追死了我的兒子,現在還逍遙法外,一點賠償都沒有!”

  “我兒子才二十多歲,大好的青春,花樣年華,讓我一個白發人送黑發人…”

  “天理何在!公理何在啊!”

  “今天你們必須要給我們一個說法!”

  她的控訴聲淚俱下。

  很快就引來了來來往往的圍觀群眾,都駐足在原地吃瓜。

  而見到人越來越多之后…

  夏青青則帶著十來個人,高喊了起來:

  聲音越來越大,眼看著要鬧得不可收拾。

  養老院的保安見狀,連忙走上前勸阻。

  但卻被夏青青反唇相譏:“我們只是在門口,又沒闖入你們養老院,這是正常維權!”

  “秦牧干得出這種事,毫無愧疚感,難道還怕被人知道嗎?!”

  “我們今天就是要讓他身敗名裂,讓周圍的人都認清楚他的真面目!”

  這個維權方法。

  是她昨天在網上查到的。

  說是可以通過鄰里街坊、工作同事給對方壓力,讓對方妥協。

  事到如今。

  她其實對刑事責任已經沒有太大的奢望了,但民事賠償一定要支付!

  她哥不能白死!

  而經過了法庭訴訟環節后。

  她已經在骨子里,將秦牧認定成為了首要分子。

  只要能“解決”了秦牧,梁成斌等人必然會妥協!

  在夏青青的帶領下。

  “維權隊伍”的呼喊聲越來越大,引來的人也越來越多。

  某些不知真相的吃瓜人群…

  也竊竊私語討論了起來。

  “這到底發生了什么?怎么突然圍在養老院門口了?”

  “我也剛來,好像是說里面有個員工害死了他們的親人,他們現在來維權了。”

  “這樣搞有什么用?去起訴啊,既然是對方錯了,把對方告到法院去不就行了?”

  “我聽說法院判決已經下來了,對方一點事都沒有,他們才用這種方法的…”

  周圍的人群,八卦之心熊熊燃燒。

  一直在打聽著事情情況。

  聚集看熱鬧的人群,甚至占據了消防通道,影響了養老院外的正常通行。

  而在外圍…

  遠處路過的行人,看到人群聚集的一幕,都想擠破頭皮湊到前面看熱鬧。

  “青青,你說這樣能行嗎?”

  原翠蓮看到事情越鬧越大,拉著女兒小聲問道。

  夏青青滿臉自信,絲毫沒有擔心:“媽,你放心,網上很多人都是這樣維權的,咱們又沒有闖入他們養老院,不犯法的!”

  看了眼周圍人群。

  她又接著叮囑道:“媽,等會兒你聲音哭大一點,一定要讓附近的人知道真相,讓他們認清楚秦牧的真面目!”

  這些吃瓜人群。

  都是附近的群眾,對方肯定是經常打交道的。

  只要認清了真相…

  絕對會對秦牧指指點點,說三道四。

  網上說,很多人都承受不住周圍圈子的閑言碎語。

  再結合她在網上發的視頻,現實和網絡雙重打擊…

  她覺得,秦牧應該很快就會妥協了。

  “如果…他還是不妥協呢?”

  原翠蓮咽了咽口水,有些不確定的問道。

  雖然她和秦牧接觸的時間不多,但幾十年的閱歷告訴她…

  秦牧似乎并不好惹。

  “沒事,他如果不妥協,不來和咱們商量賠償的事,那咱們每天都來,再去上訴…維權的方法那么多,正義總會站在我們這邊的!”

  夏青青認真的說道。

  同時號召同行的人,繼續賣力呼喊了起來。

  聲勢洶洶,愈演愈烈。

  養老院門后。

  “這群人,也太可惡了。”

  張清源拄著拐杖,站在秦牧身邊。

  看著門外的一幕,憤恨不平。

  而保安隊長同樣看向了秦牧,忍不住提議道:“秦牧,你…要不要出去回應一下?”

  “回應?”

  秦牧嘴角抽了抽。

  對方聚集了十多個人,聲勢浩大,一看就準備和他打口水仗。

  他再牛逼…

  一個人也不可能罵贏一群人。

  除非系統給他一個無敵的噴人技能。

  “那也不能就這么放任不管吧?”

  保安隊長苦笑了一聲,十分無奈。

  他組織了保安,多次試圖勸阻,但都無濟于事。

  光天化日之下。

  他也不敢動用強制手段。

  “喂?110嗎?我這里有人在聚眾鬧事,堵在了我們養老院門口,已經造成了通行擁堵,連消防通道都被占據了…”

  秦牧默默拿出了手機,撥打了熟悉的電話。

  保安隊長見狀,不由瞪大了眼睛。

  這種一言不合就報警的做法…

  他還是頭次看到。

  反而是張清源頗為淡定,瞥了眼沒見過世面的保安隊長。

  對此。

  他早已是見怪不怪了。

  秦牧敢報警,一定說明有辦法把對方送進去。

  就是不知道用什么罪名了。

  十五分鐘后。

  “嗚嗚嗚嗚”

  警笛聲由遠而近。

  將從擁擠的圍觀人群中,開辟出了一條通道。

  沈島親自帶隊,看向了聚眾的原翠蓮和夏青青等人。

  沉聲勸告道:“我們接到群眾舉報,你們這里有人聚眾鬧事,已經導致了養老院無法正常營業、通行,還請盡快離開。”

  在知道這起報案來自于這家養老院后…

  他立即決定親自帶隊前來。

  追逃致死的案件,最開始也是他來接手偵辦的。

  對原翠蓮母女二人,也比較了解。

  當時在得知他們放人之后…

  這兩人還在派出所里大鬧了一回。

  然而…

  在他勸告之后。

  夏青青昂著頭,絲毫沒有退縮:“憑什么?!”

  “我們只是正常維權,也沒有任何違法行為!”

  “他們自己堵塞在這里,關我們什么事?”

  “憲法還規定了我們有是示威游行的權利,我們拉個橫幅抗議一下,有什么錯了?!”

  夏青青越說越大聲,就是不肯離開。

  沈島皺了皺眉頭,接著問道:“你們說是示威游行,那你們有許可嗎?”

  夏青青愣了一下:“什么許可證?”

  “示威游行是可以,但需要主管部門的許可通知,你們若沒有許可,就請盡快散去!”

  沈島深吸了一口氣,再次勸告道。

  其實。

  秦牧報警里,直接舉報的就是非法集會罪。

  這個罪名的認定,有三個構成要件。

  第一是沒有取得許可,非法聚集宣傳口號。

  第二則是拒不服從解散命令。

  第三,對社會秩序和公共營業性質單位,造成了干擾破壞。

  目前來說。

  夏青青他們已經構成了兩個要件了,若再不解散…

  將真正觸犯這個非法集會罪。

  “我們是正常維權,憑什么讓我們走?”

  夏青青依舊是站在原地,一步不肯退讓。

  “你要知道,你們如果再不解散,繼續造成圍觀群眾增多、通行堵塞,將構成非法集會罪!”

  沈島繼續耐著性子,第三次警告。

  夏青青聞言,頓時嚇得花容失色,有些不相信。

  “你們別嚇唬我!”

  她讀過大學。

  非常明白犯罪是什么概念!

  一旦觸犯,不過處罰是什么,都將導致她的個人檔案上多出一個無法撤銷的犯罪記錄。

  沈島深深看了她一眼,正色道:“非法集會,涉嫌刑事犯罪,將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青青…要不咱們還是撤了吧。”

  原翠蓮同樣被嚇得不輕,連忙拉住了女兒。

  夏青青緊咬著下唇,盡管很不甘心,但還是沒有對著干。

  如果因為這樣,把自己送進去了…

  那實在是太得不償失了。

  “這次事件,是你們誰主導的,誰直接負責的?”

  而緊接著。

  當著執法記錄儀的面,沈島對兩人進行了例行詢問。

  “什么意思?”

  夏青青瞪大了眼睛,咽了咽口水:“我們不是都準備散了嗎?為什么還要問這個?”

  她忽然有著不妙的感覺。

  沈島看著她,認真說道:“非法聚眾,占據公共場所,破壞公共場所秩序的,即便沒有犯罪,但也涉嫌了違法。”

  “違法會怎么樣?”

  她更加忐忑了。

  “你們非法聚集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將被處以行政拘留,并處罰款。”

  沈島深吸了一口氣,說出了她們的違法行為。

  違法犯罪,從來就是不分家的。

  秦牧在報警的時候,分別舉報了她們的違法和犯罪行為。

  非法聚集,嚴重點,會構成犯罪。

  即便不構成犯罪,這種造成堵塞、影響公共營業場所的行為,也違反了治安管理法。

  按照規定。

  對于這種行為,一般是處以行政拘留,并處罰款。

  平時若無人舉報,大部分的執法機關都是簡單警告,處以罰款。

  但實際上…

  若是舉報人堅持要求,是可以行政拘留的。

  而這一次。

  報警的人是秦牧,對法律條文太熟了。

  他完全有理由相信,若是他們執法睜只眼閉只眼…

  第二天就要收到投訴了。

  “你們放心,行政拘留都是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看著愣在原地不說話的夏青青,沈島接著普法。

  原翠蓮和夏青青對視了一眼。

  忍不住問道:“一天嗎?”

  沈島干咳了一聲,沒有回復她們。

  一般來說。

  行政拘留規定的是一日以上,但司法中從未有過拘留一日就放的案例。

  不然的話…

  住一兩天就走,跟旅館沒有什么區別。

  完全起不到警示、震懾作用。

  隨后。

  沈島當著執法記錄儀,開始詢問本次事件的負責人和直接人。

  毫無疑問,最終鎖定了原翠蓮和夏青青。

  其余參與聚眾的人聽說了有如此嚴重的后果之后…

  紛紛當場反水。

  “警官,這不關我事啊,我們就是群演,來客串的,一天五十塊錢。”

  “我們這就撤,馬上就走!”

  “我就說吧,這活不能接,什么賣嗓子,差點把自己賣進去了!”

  “警官,事情真的跟我們沒關系…”

  十幾個參與聚眾的人在簡單盤詢后,紛紛逃也似的離開了。

  作鳥獸散。

  而沈島則帶著幾個民警,疏導周圍的圍觀群眾。

  在處理好這些之后,重新找到了秦牧。

  填寫報案回執、簽名,以及做筆錄。

  養老院。

  副院長辦公室。

  “怎么樣?外面現在還在鬧嗎?”

  萬中元鐵青著個臉,在辦公室里走來走去,來回踱步。

  原翠蓮母女這次鬧事…

  給養老院帶來了不少的麻煩,將造成諸多負面影響。

  那句“殺人償命”,實在是太具有沖擊力了。

  他現在甚至想將罪魁禍首秦牧給開除了。

  這事件若是發酵了…

  晉城的人知道他們養老院有個“殺人”的員工,恐怕說什么也不會把老人送過來了。

  他們的客源,可能會銳減!

  “萬院,秦牧已經出去處理了!”

  護理部的主管走了進來,匯報了一下情況。

  萬中元眼神一亮,連忙問道:“秦牧道歉了?”

  “他報警了。”

  護理部的主管苦笑了一聲。

  萬中元:“…”

  對方這個架勢,擺明了是要逼著秦牧妥協。

  而且寸步不讓。

  保安多次勸阻,都無濟于事。

  沒想到秦牧一出現,居然把事件再次推向了一個高潮。

  “而且…對方人已經散了,警方正在做筆錄。”

  主管咽了咽口水,神情復雜的說道:“帶頭的兩個主要責任人好像也要被帶走…”

  作為主管。

  他剛才也參與了警方的調查。

  得知了這一系列情況。

  頗為震驚。

  非法集會他不是很懂,甚至都不知道有這個罪名。

  聽說最高可以判五年,還會剝奪政治權利。

  而即便沒有構成犯罪,對方還違背了治安管理法,可能會被處以一日以上,十五日一下的行政拘留!

  那些參與聚集的十余個人…

  配合完調查后,立即跑的無影無蹤。

  萬中元:“…”

  他聽完之后,同樣沉默了幾分鐘。

  忍不住擦了擦額頭上的冷汗。

  掐滅了剛才心里冒出的那個危險的念頭。

  對方來勢洶洶。

  大有不死不休的架勢。

  但秦牧卻輕描淡寫的化解了這個棘手的事件,還反手將他們給送進去了。

  “懂法的人…的確是不一樣。”

  他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換做是他。

  完全搞不懂這些違法犯罪,以及其行為可能導致的處罰后果。

  而秦牧的操作,簡直是行云流水,無比流暢!

  直接給人送走了。

  “我覺得…這次秦牧幫助養老院解決了一個危機,貢獻巨大,本月的優秀員工還是非他莫屬。”

  又過了幾分鐘。

  辦公室里,萬中元忽然沉吟了起來。

  主管:“…”

  養老院門口。

  在配合做完了報案全流程記錄后,秦牧目送著原翠蓮母女二人被帶走。

  這兩人上警車的時候…

  還一直對他怒目相視。

  “就這么…結束了?”

  張清源看著恢復了平靜的養老院門外,神色有些恍然。

  他本來還想著看熱鬧的。

  沒想到…

  正常鬧劇連一個小時都沒持續到,就草草結束了。

  “可惜了,他們居然這么輕易就妥協了。”

  秦牧則是略帶惋惜,輕嘆了一聲。

  拉橫幅維權的行為,其實本身沒有太多過錯。

  若是在小區內部拉…

  沒有造成公共擁堵、沒有擾亂正常場所秩序,最多是治安罰款。

  但夏青青她們…

  占據了養老院門口,對著養老院大門不斷哭喊。

  引來了大量群眾圍觀。

  堵塞了進出通道、消防通道等。

  這就可能構成非法集會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條例。

  前者是犯罪,后者是違法。

  但不代表著違法行為沒有處罰。

  類似這種的行為,按照規定都是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而在現實執法過程中…

  行政拘留規定的是一日以上,但實際執法過程中,一般是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的地方,也不是在看守所,而是在治安拘留所。

  相比之下。

  待遇和環境都會好很多。

  “該準備起訴下其他罪名了。”

  深吸了一口氣。

  秦牧返回了養老院,開始就這次夏青青發布視頻的行為搜集證據。

  視頻里的內容…

  侵犯了他的個人隱私權、名譽權等諸多權利,并不單純是違法侵權。

  其行為已經涉嫌了犯罪。

  第一點,該視頻的廣泛傳播,構成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在刑法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

  嚴格來說…

  這個罪名,針對的是那些販賣個人信息的機關、組織或者個人。

  在量刑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而在司法的擴充解釋里,另行解釋了這個行為,補充了個兜底條款。

  通過網絡曝光他人隱私,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以按刑法中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當事人追究刑事責任。

  在現代社會。

  出賣公民信息的現象,其實屢禁不絕。

  幾乎登錄個網站,下一秒自己的手機號就泄露了。

  甚至在某寶上,還有公然售賣身份信息的,打包資料一份60元。

  資料里,包括姓名、籍貫、學歷、畢業學校、婚姻狀態、居住地、收貨地址、手機號等等。

  明碼標價,極為囂張。

  一般來說,購買這些資料的人,要么是中介,要么就是詐騙團伙。

  中介是為了尋找意向客戶,促成成交。

  詐騙團伙同樣是為了尋找意向客戶,進行定向精準詐騙。

  因為個人信息獲取成本低、追究麻煩等原因,這種現象從未斷絕過。

  而夏青青在視頻里,公示他們四人的身份信息,造成大范圍傳播,已經造成了嚴重后果,完全構成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基于司法解釋的規定,個人出售、傳播他人身份信息的…

  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

  視頻里的內容,固然是基于事實,但卻是對于法院判決結果的大肆傳播。

  朝著對抗判決的方向,影響了公眾輿論。

  同樣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屬于惡意煽動輿論、利用網民,故意擾亂網絡公共秩序,將被行政處罰。

  也就是罰款外加行政拘留,處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沒錯。

  在刑法上,沒有煽動輿論這種罪名,只能對引戰行為、飯圈文化等進行行政處罰。

  相較之下。

  刑事處罰過重,而行政處罰又過輕。

  這也是為什么網絡上那么多飯圈文化、引戰、煽動負面情緒等行為層出不窮的原因。

  最后。

  除了以上兩點,如今在各平臺廣泛傳播的視頻,還構成了尋釁滋事罪。

  這也是一條比較偏僻的罪名。

  尋釁滋事罪很多人都知道,但大部分都認為尋釁滋事罪僅用于斗毆、打架等暴力事件。

  實則不然。

  在刑法中,對尋釁滋事罪的定位非常特殊。

  它最初是流氓罪演變而來的。

  如今流氓罪的相關刑法罪名,已經被廢除了。

  但在幾十年前…

  流氓罪讓人聞之色變。

  流氓罪,專指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破壞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節惡劣的行為。

  也就是說,只要違背了社會公德,被社會道德所摒棄的…

  就是流氓罪!

  比如說,在大街上,語言調戲一個女孩,對方便可以起訴你流氓罪。

  而流氓罪的量刑被多次提高,最高可至死刑。

  幾十年前,便有過數個因為亂搞男女關系的海王…

  被判處流氓罪,死刑立即執行,直接槍斃。

  而現在…

  亂搞男女關系、調戲婦女的人,已經隨處可見了。

  放在幾十年前,都是一抓一個準,直接槍斃的那種。

  當年廢除這條罪名,主要是考量了諸多因素。

  其中一個,就是量刑過重。

  語言調戲一個人,可能就要被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違背了刑法震懾的功利價值。

  刑法是震懾犯罪現象的產生,而不是對罪犯進行殘酷處罰。

  因此。

  在后面的司法實踐過程中,將這條大罪進行了拆解,分別是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聚眾淫亂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等罪。

  而其中的尋釁滋事罪,也是比較特殊的一項。

  因為它屬于兜底法條。

  最高刑在五年以下,不重不輕。

  可以防止重罪輕判,或者輕罪重判。

  比如說在公眾場所聚眾毆打他人,涉嫌了故意傷害罪。

  但若是毆打的傷情鑒定為輕微傷,那就不構成故意傷害罪,甚至可能被判處無罪。

  刑法為了防止這種現象…

  便可以追究其尋釁滋事罪,五年以下,不至于逃脫罪責。

  同理。

  若是將人打成重傷,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想象競合,擇一重罪判處。

  故意傷害罪,致使他人重傷的,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最高刑可至十年。

  而且。

  在司法解釋重,尋釁滋事的補充條款里,確定了尋釁行為不僅僅是現實中的暴力沖突。

  還包括財物損毀、擾亂網絡秩序、惡意針對他人等等。

  在尋釁的判定上…

  側重于行為上主觀故意,分為無故生非和借故生非。

  無故生非,就比較容易理解了,故意找事。

  有人坐在店里面吃飯,你看她長的漂亮,輕輕拍一下后背,便屬于此類行為。

  借故生非,則是去飯店里吃飯。

  吃完飯不想付錢,隨手抓了只蒼蠅放在菜里面。

  反過來要挾老板賠償。

  這也屬于尋釁滋事的一種。

  總而言之。

  尋釁滋事的適用面非常廣,只要沒事找茬、故意針對某人,都可以判定為尋釁滋事罪!

  而這一次。

  夏青青在視頻里,詳細針對了他們四人,公布了身份信息,尋釁滋事罪是跑不了的。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煽動輿論,尋釁滋事罪…”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

  很快便將夏青青發布的各平臺視頻,進行截圖、數據統計等。

  將檢舉材料準備好之后,重新聚焦向視頻的評論區。

  他打算尋找一些“新面孔”。

  既然他們強行要冒泡,自己也不會厚此薄彼,該送的套餐一個都不會漏。

  次日。

  法院,立案中心。

  秦牧再次帶著兩百份起訴書,來到了這里。

  其中有一份,自然是起訴原翠蓮、夏青青母女的。

  “又加兩百人?”

  周琳看著眼前兩百份的起訴書,神情有些復雜。

  這段時間。

  她聽說檢察院關的人,正在沒日沒夜的加班。

  連續加了好幾天,三千份起訴書的問題還沒解決完。

  秦牧又送來了一群“新鮮”的被告。

  這群人,惹誰不好,偏偏要惹到秦牧頭上。

  “我也沒辦法啊,樹大招風,得罪的人太多了。”

  秦牧滿臉無辜,頗為無奈的說道:“既然不能讓所有人喜歡我,那就只能把不喜歡我的人送進去了。”

  周琳:“…”

  隨后。

  她將這些關于誹謗罪的起訴書都核查了一遍,確保符合規范,便將其收了下來。

  同時提醒道:“對了,八天后開庭,你之前起訴的三千個被告的立案通知應該下來了,你記得去銀行繳納一下。”

  訴訟等費用,法院不會直接收取。

  需要到指定的銀行進行繳納。

  一說到這個。

  她的神情就更加復雜了。

  接了這么多年的起訴書,她頭一次看到三千個被告的“壯舉”。

  雖然誹謗罪是刑事案件,但涉及了民事訴訟。

  按照晉城當地的訴訟法…

  同樣有一筆不俗的費用。

  暫定是每個起訴繳納8000元,大約是兩千四百萬,預先墊付,多退少補。

  “好,我等會兒就去交。”

  秦牧點了點頭,十分爽快的說道。

  只要官司勝訴了,訴訟費都可以返還。

  外加民事賠償。

  他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虧。

  同一時間。

  晉城。

  治安拘留所。

  “居然還要在這里住七天…”

  原翠蓮坐在床上,茫然的看著墻壁上的電視。

  只覺得無聊透頂。

  在她的對面,則坐著夏青青,和其他幾個同樣被行政拘留的人。

  這是她們來到拘留所的第二天。

  進入之后,就被分配到了多人房。

  早上按照規定時間起床,整理內務,刷牙洗臉,打掃衛生,等開飯。

  拘留所的開飯,并非是上食堂吃。

  而是把自己的飯盆排放在監舍門口,有工作人員給你盛飯。

  待遇頗為不錯。

  吃完飯之后…

  就這么坐在房間里,等中午時間。

  然后就是和早上一樣吃飯,清水白菜,饅頭。

  繼續熬到晚上,饅頭,咸菜。

  這就是里面一天的生活,除了吃飯,就是看電視等吃飯。

  非常充實。

  但就是不能玩手機,進來之前的所有個人物品都被拘留所暫時保管,無法使用。

  而看押她們的人員也公布了她們的處罰期限,為八天時間。

  算上第一天…

  她們還要在這里待上七天。

  “這里的環境太差了,伙食也差,肉都沒有…”

  夏青青嘆了口氣,對周圍的環境滿臉嫌棄。

  進來之后。

  她也相通了不少,就是臨時居住而已。

  只要熬過了這八天…

  她們就可以出去繼續維權了。

  該上訴上訴,該維權維權。

  好在上訴期是十五日內,一切都來得及。

  這次她雖然出現了失誤,被行政拘留了…

  但她保證,下次她絕對不會再進來這種地方!

  ps:之前存稿已經用完了,今天有點卡文,只有一更。

  明天三更補上。

無線電子書    開局就較真,對面被我嚇到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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