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歌在網文界里的貢獻不僅僅只是創造了一個流派,因為相比之下,流派只能算是某種類型下的寫作風格而已,但是《誅仙》的橫空出世填補了仙俠這一類型小說的空白,因為在此之前,網文界里雖然有這一類型,可是書庫中卻非常的罕見,單單有一兩本掛羊頭賣狗肉的小說,披著仙俠的外衣,寫的卻是西洋玄幻的內核。
非要說的話,恐怕只有其中一兩本武俠算是比較貼近的了。
如果說是《誅仙》教給了網文界里的眾多網絡作家仙俠世界的大致框架,那他如今正在連載的《凡人修仙傳》則是規整了一套完美的仙俠修煉體系。和《誅仙》相比,更注重法寶兵器,練功升級的《凡人修仙傳》更像一本網絡小說。
在這種框架下,沈歌已經給許多作者指明了道路,只要按照《凡人修仙傳》的骨骼脈絡去走,故事內容根據自己的想法來寫,那基本上就算是一本有模有樣的仙俠類型小說了,現在緊跟著開書的話,不說在啟點火起來,但是喝口湯掙點錢卻是沒什么問題的。
之前沈歌在無聊的時候還問過系統,關于自己抄這些網絡小說究竟算不算是在弘揚國風文化,系統給他的回答是“是”,因為早在《誅仙》大火之時,給他帶來諸多聲望值的時候,就證明了這一點,不然如果不算的話,系統給他結算聲望值,肯定沒有那么的多。
其實這個還挺好想通的,畢竟現在西洋文化橫行,無時無刻不在沖擊著華國人的感官,在網文界西洋玄幻小說流行的時候,他一本《誅仙》打破了被霸占壟斷的格局,使得眾多小說讀者喜歡上了古典仙俠類型的小說,帶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潮流,僅從這一方面,就足以說明沈歌寫小說,同樣符合系統發布的任務了。
同時其他作者想要跟風,而又不抄襲他的話,肯定會去查找關于華國以前的歷史神話故事,他們根據華國的神話故事改編后寫成小說,展現在讀者的面前,同樣是另外一種傳播方式。
雖然現在網文界西方玄幻類型的小說已經達到了一個很高的程度,各式各樣精彩的內容全都掛在網站的首頁排行榜上面,但與此同時,卻也從側面說明了,這一類型的小說陷入了桎梏,為了跟風而已,為了賺錢而寫,所有人都在寫西方玄幻小說,其他類型的都只能算作是小眾題材。
沈歌的《誅仙》和《凡人修仙傳》為停滯不前的網文界注入了一股新的活力,不論是真的喜歡寫作的人,還是只是為了賺錢的人,許多作者都開始研究仙俠,在這條路上探索,不再像以前那樣,逮住西方玄幻小說死磕了。
總歸是一件好事。
而這兩本書也給他的生活提供了極大的保障,雖然參加綜藝節目同樣賺了不少錢,但卻畢竟不是長久之計,因為他總不可能參加完這個節目就立馬再去參加另外一 個節目;像寫書的話,寫一章賺一章的錢,沒那么多的制約,倒是令他感覺極為方便,同時還有時間去學習和搞其他的東西。
雖然現在《誅仙》和《凡人修仙傳》在網文界里非常的火爆,雖然已經有了出圈的跡象,但還是沒有完全出圈,漫畫版權的賣出只是一個征兆,一個開端,至于以后,則是稍微需要一點時間的沉淀,或者一點助力,到達網文界的IP徹底被重視起來的時候,將會百花齊放,兩本書的各種版權賣到飛起,影視、出版、端游、手游、頁游…
一本書就可以讓他吃一輩子,兩本書的話,吃兩輩子吧。
“如果按照正常的情況發展,網文界IP大熱的時代應該還需要三四年的時間,不過有我在的話,應該會提前很多,”沈歌心中想道,“一年,還是兩年…”
快到上課的時候,沈歌拿了兩本書就向著學校走去,出名有好處自然也有壞處,雖然藝術學院里不少學生同樣有在校期間出名大火的情況,對此許多人已經見怪不怪了。
但奈何拿到《國風美少年》的冠軍后,沉寂了一段時間的沈歌,最近卻又憑借著一首《虞兮嘆》和一出《四郎探母》再次火了起來,所以基本上只要有同學認出他,都會和他打招呼,如果只是一兩人倒也罷了,但是被發現的話,實在是走不動道!
所以現如今他每次出門,都會在頭上扣一頂帽子,壓低帽檐防止別人認出他來。
大一要學的課程對他來說并沒有多么的難,雖然他一直以來練習的都是以華國的傳統樂器為主,但是西洋樂器同樣不在話下,之前他用吉他來作琵琶彈,就足以看出來他的功底和實力。
和之前班級里的小透明不同,現在的沈歌雖然在班級里上課的時候同樣低調,但是每當他來上課,便會有三三兩兩的人上來和他聊天,即便是他不喜熱鬧,對來人也只是平靜的微笑,給人一種疏離的感覺,但是那些人卻也不會生氣,相反看起來還特別的高興。
一般在大學里,除了班干部和一些生性外向的學生之外,大部分普通學生的朋友基本上只有室友而已,就算是一個班里的同學,有時候也僅僅只能叫出來名字,彼此之間并不熟悉。
曾經轉系而來的沈歌,性格本來就比較沉默,再加上平時專注于傳統文化方面上的研究,而且還不是住校生,所以并沒有什么朋友。
如今的沈歌還是那個性格,依舊是寡言少語,看起來非常的內向,但是情況卻和之前大有不同了,他倒是沒有什么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的感覺,只是覺得有趣,世事如棋局局新,西洋文化占據了華國這么久,總該輪到自家的文化坐一坐交椅了吧。
中午和唐鈺一 起在食堂吃飯的時候,看到了一個老熟人,還是唐鈺眼尖先看到的,除了剛開始的一個月幾人之間略有糾纏之外,最近這兩個月已經沒怎么見過面了,況且本來就對她沒有什么感覺,甚至還有厭煩的沈歌自然不會去關注她的情況。
不過只是對視了一眼,王凝雪便直接離開了。
沈歌低頭吃飯。
唐鈺看了看王凝雪,隨后又看了看他,開口說道:“最近我在公司里遇到了她好幾次,好像是前段時間通過了考核,正式加入了晨曦。”
說到這,他冷笑了兩聲:“估計她也知道自己跟那個蔡狗待不長久,所以才沒有去康悅,反而去了晨曦。雖然他們兩人還沒分手,但是聽說蔡坤凡現在又有了新歡,好久沒看到兩人同時出現在學校里了…呵呵!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而已。有句話怎么說的來著,寧娶從良妓,不娶過墻妻,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不過也不少,她基本上很少在學校里露面了,估計是沒那個臉…”
沈歌吃完飯后,點了點頭,唐鈺說得沒錯,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路,既然選擇了要做某件事,那就要承擔相應的后果,為了自己的發展而離開原主的她,雖然會惹人口舌,但是卻也只能從道德層面譴責她。
所以自從他接手后,沒再和她有任何的交集,這種女人不會對任何人產生感情,她只是想要借助他人而實現自己的目的而已,包括進入晨曦,如果以后有機會進去更高的平臺的話,她也會毫不猶豫地跳過去,甚至不會對栽培她的晨曦有任何的感恩,或許還會把晨曦作為一塊踏板,狠狠地踩下。
下午沒課了,沈歌和唐鈺兩個人打車來到了晨曦公司,他來這里的目的自然不是和岑溪約會,而是把自己準備送給唐鈺的歌交過來,如今自己發達了,自然要拉兄弟一把不是嘛。
“誒,到現在我還想不通,你為什么突然要給我寫一首歌。”
唐鈺好奇地對沈歌說道:“如果我不是看了你寫的內容,恐怕我會一直覺得你在故意整我。”
“咱倆都這么熟了,”沈歌意味深長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現在我在網上這么火,肯定也要幫你一把,畢竟高處不勝寒,我一個人站在最頂端,實在是有些寂寞了。”
“所以你想讓我過去陪你!”
唐鈺一臉恍然的表情,急忙道:“好兄弟呀,好兄弟,當初真的是沒看錯你!”
“有句話怎么說的來著,叫…”
唐鈺思索了一瞬后,眼睛一亮,“管鮑…”
只不過他話還沒說完,就被沈歌給打斷了,“不是!”
“那是什么?”
唐鈺感到疑惑。
“是…”
沈歌故弄玄虛,看著唐鈺好奇的目光,壞笑著開口道:“一人得道 ,雞犬升天!”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唐鈺還自言自語地品味了一番,下一刻就察覺出來了不對勁,急忙問他:“你說誰是雞,誰是犬?!”
“你說誰是雞,誰是犬?”
沈歌反問。
“你是雞,你是犬!”
聽到唐鈺的這句話后,沈歌眉梢一挑,哦了一聲,隨后轉身就準備離開。
“誒,誒,你干什么去?”
“回家。”
“好哥哥,別走!”
雖然知道沈歌在開玩笑,但是唐鈺依然是裝模作樣地把他給拉了回來,并且親口承認,自己是雞,自己是犬。
當他們兩個人有說有笑地來到岑溪的辦公室后,卻發現岑溪并不在這里,而此時有個人正坐在她的位置上…莫書雁。
想想也是,除了莫書雁之外,恐怕公司里沒有人敢坐在岑溪的總裁位置上了。
“你們倆來了!”
莫書雁看到沈歌和唐鈺兩個人,微微感到有些詫異,令她疑惑的不是唐鈺,而是沈歌。
唐鈺基本上一有空就會來晨曦,所以她們倆經常在這里碰到,而沈歌的話,雖然兩人在威信上常有聯系,但是卻已經有一段時間沒見面了。
“是啊,好久不見。”
沈歌笑道。
莫書雁點點頭:“是好久不見。”
“你怎么自己在這里,你姐呢?”
沈歌問道。
莫書雁說道:“她有事出去了,馬上就回來,你們有什么急事嗎?”
“沒什么要緊事兒,那就等一會她吧。”
沈歌直接坐在了一旁的沙發上。
岑溪好幾次邀請他加入晨曦,但是沈歌一直都沒有同意,兩人現在是比較熟悉的朋友關系,可如果簽約晨曦的話,那就在朋友關系上又加了層上下級的關系,到時候即便仍以朋友相待,卻總歸有了那么一絲隔閡。
這也是沈歌沒有同意的原因之一。
沈歌和唐鈺兩人的屁股剛坐到沙發上,岑溪就從外面推門走了進來,只不過她率先看到的是坐在她位置上的莫書雁,“臭丫頭,你坐我位置干嘛?你要是想坐老總位置的話,讓你爸去給你安排,別再這兒給我添亂。”
隨后他才看到沈歌和唐鈺兩人,“呦,這不是沈歌,沈先生,沈老板嘛!今天怎么有空到我這邊來了,真是令晨曦這家小店,蓬蓽生輝呀!”
聽到她這句話后,沈歌嘴角微微抽了抽,幾乎每次見面岑溪都要調侃他兩句,好像不調侃他她就不舒服一樣,這讓他十分無奈。
“溪姐,這次來…”
沈歌話還沒說完,就被岑溪給打斷了:“你哪次來不是找我幫 忙的,看來當初就不應該給你那么大的承諾,搞得我現在都快成你的中間商了!”
“哈哈哈。”
沈歌笑了兩聲,他知道岑溪只是故意這么說而已,此刻對著她眨眨眼睛,說道:“溪姐,合作共贏,合作共贏。雖然我沒有加入岑溪,但是咱們一直保持著這種互幫互助的關系,不是挺好的嘛。”
岑溪搖搖頭:“說吧,這次又要我幫什么忙。”
她一邊說著,一邊把椅子上的莫書雁給趕到了一旁。
“這次不是幫我的忙,而是幫這個雞犬的忙。”
聽到沈歌的這句話后,岑溪一愣:“什么雞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