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張璁卻卡著這個點,否認楊維聰稱劉備是以小宗入大宗,繼統繼嗣論調。
楊維聰一時語塞,無法進行辯駁。
他又不可能撒潑打滾,稱歷史乃勝利者書寫,或是史書不可信云云。
且不說數千年信史工作,便讓這位飽讀詩書的新科狀元,說不出如此沒腦子的話。
但說裴松之已然在《三國志》標注清清楚楚,「于時英賢作輔,儒生在宮,宗廟制度,必有憲章,而載記闕略,良可恨哉!」
而裴松之乃宋人,距離劉備立國不過百余年時間而已,又是史學大家,奉命標注《三國志》,所見三國時期遺留史料,遠盛其他朝代。
既然其人稱「載記闕略」,則必然是屬實,這點任何人也未曾否認過,所以無可辯駁。
然陳壽為漢建興十一年生人,幼年、青年一直生活于益州,如這種續祖大事,不可能會不知道。
如果真有續論祖先,立國之宗廟,則以陳壽著史謹慎之名,不可能會不記。
是故,除非挖出劉備、劉禪、諸葛亮等重要人物墳墓,有出土實證否定陳壽所記,不然楊維聰無法反駁張璁。
張璁見楊維聰半天無言,當即拉著夏言,攜手而去,只留下楊維聰等人立于宮門。
初次出場,就被張璁一頓毒打的楊維聰,一時間也變得垂頭喪氣,搖首往衙署走去。
不過其斗志依然未消,雖此次初戰失利,然并不意味著,楊維聰就此認輸。
劉備、劉淵典例被張璁否決,可中原三千年傳承,小宗入大宗之事,且非早生養之例,雖然不多,但也不會缺少。
一次兩次失利,并不算什么!
能笑到最后,才是真勝利。
皇帝想要繼統不繼嗣,首先需要過文武百官這一關。
自古社稷傳承乃是重中之重,皇帝想要挑戰固有禮法,休說衛道士,便是宗親、勛戚未必就看的過去。
看熱鬧的眾人見兩個主角走后,自然也不會留在當場,遂也各自散去。
隨著百官各自回到自己衙署,提及皇帝所提議興獻王祭禮之事,大明官場掀起一陣滔天巨波。
百官此前只以為,重新議定宗廟制度,皇帝便不會再有太大波動,沒成想皇帝不但沒有停下,反而欲掀起更大風波。
給事中朱鳴陽、史于光,御史王溱、盧瓊等未曾參加文淵閣會議百官勃然大怒,尤其聽到張璁之論,更是恨不得將其扒皮拆骨,方能解恨。
萬事有反對,便有同意,對于張璁之言同意著,也不在少數,當然觀望黨同樣也不在少數,比如嚴嵩便是其中之一。
如此大事,自然不會僅限于朝堂,無論贊同亦或否定者,皆須足夠實力,故而下班回家首要之事,便書信四方,寄給同科、同鄉、好友、同黨,無論在野之士,還是在任之人。
再差勁的人,都免不了有兩個狐朋狗友,更何況當官之人?
可以想象,隨著朝廷邸抄以及個人書信散發出去,大明將會掀起何種風波。
但是已經無人來得及顧忌。
難不成世上還有比宗廟、社稷更大之事?
即使掀起滔天風波,百官也無可奈何。
總不能眼睜睜看著,繼承制度便如此破壞。
隨著書信、邸抄一步步擴散,天下凡文士者議論紛紛。
半月之后,楊廷和、蔣冕、毛紀等再上奏疏:“程頤濮議,最得禮義之正,皇上采而行之,可為萬事法。
興獻王祭祀之事,今可暫由崇仁郡王主祭,待陛下誕下龍子,則可以皇次子嗣興王位,改崇仁王為親藩,如此天理人情皆可兼顧。”毛澄等六十余人合詞上奏。
稱濮議是最得禮法正宗,如果皇帝覺得,崇仁郡王不配祭祀生父,那可以讓崇仁郡王暫時代祭,等到皇次子生后,再封興王之爵,如此則一舉兩得。
但朱厚熜依然沒有理會,而是咬著張璁所言的,繼位非皇太子、皇太弟之禮登基。
甚至還拿出從錦衣衛,得到張璁與楊維聰兩人論談的事情,以漢桓帝為典例,再詔命繼續博考典禮,以求至當。
無可奈何的楊廷和,便再次上疏:“舜不追瞽叟、漢世祖不追南頓君,皇帝取法兩位圣君為是,何故法桓帝昏昏之君?”
這次朱厚熜也被噎到,舜的的確確非太子登基,而是由堯禪位,可以舜之孝,依然沒有追瞽叟,后世如果越過顯然有些不講道理。
至于劉秀則更是沒有追封其父,僅僅只是封了南頓君而已,所認之父還是漢昭帝一脈,而非劉發一脈。
有了這兩個典例,朱厚熜一時哪怕是抓破頭皮,也無法否認。
緊接著毛澄等七十余人也尾隨上疏:“孝莊皇帝以社稷授予陛下,雖是兄弟之親,但于江山繼統而言,可謂有父子之道,只不過昭穆相同,不可為世。
從考廟以上,稱祖、曾、高,依次加稱,古來皆是如此,如何敢有異論?
興獻大王固然于圣人有生人之功,但絕不可以孝廟而稱之,不然禮法何在邪?”
“凡禮,無一不是為人后者,為之子,自天子至于庶人皆是如此。興獻王之子惟皇上一人,既已繼大統,奉祀宗廟,是以臣等前議欲令崇仁王厚炫主興獻王祀。
興獻王稱號臣等前議,圣人應稱為‘皇叔父興獻大王’,自稱‘侄皇帝’名實。
是以宋儒程頤之說,并非臣等肆意胡言,阻礙圣人盡孝。
本朝之制皇帝于宗藩,凡在尊行止稱‘伯父’、‘叔父’,自稱皇帝而不名。而今皇上稱興獻王曰‘皇叔父’、曰‘大王’又自稱名,尊崇之典可謂至矣。
臣等不敢復有所議,因錄程頤代彭思永上《宋英宗議濮王禮》及北魏明帝太和三年秋七月詔文,請陛下御覽。”
毛澄這回可算是與朱厚熜頂上了,不但不肯重新議定禮儀,反而還拿出《宋英宗議濮王禮》作為例子,甚至嫌濮議不夠,還拿出魏明帝的詔文。手機\端一秒記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如果說濮議只是宋朝議禮,但魏明帝詔命,可是真正規定,明確規定,凡大宗無子嗣,擇小宗支子繼承大宗者,必須以正統奉公義,不得顧念私情。
接著又舉,漢宣帝繼位在漢昭帝之后,卻加劉進“悼皇考”;漢哀帝以宗藩繼位,尊其父劉康為“恭皇”立廟京都,敘昭穆于前殿、并四位于東宮,僭越無度,甚至咎罪師丹…忠諫之士等事情為例,證明昭穆制度不可亂,禮法必須尊崇。
最后明文規定“凡諸侯入繼大統,必須明為人后之意,如果敢有諂媚阿上,則皇帝肱骨大臣當誅此人,不得有赦。”
但是如此便算了,曹魏明帝甚至將此詔文放在宗廟,意為萬世不可易之法。
如此一來,朱厚熜單憑講道理,肯定無法講的過,對于國之禮法早已熟稔于心的群臣。
從明面上看,明朝與魏國沒有絲毫關系,用前朝的劍,斬本朝之官,顯然是不大可能。
但作為禮法則不然。
禮法由歷代相承相補,完善禮法也是古代必要國事之一。
如無名正言順道理,想要推翻歷代沿襲禮法,必然無法令天下人臣服。
恰巧,朱厚熜便沒有道理。
朱厚熜只想著找著由頭,區分楊廷和黨羽到底還有多少,且除了原身所學習知識以外,其余熟悉典禮知識,沒有一個能夠派上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