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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盛哥你戲真好

  還有便是他們的氣度。

  堂下這幾人的氣度。

  雖然在他面前表現的十分謙卑,但實際上骨子里卻是倨傲的很。

  你見過求人,腰桿還挺得筆直的么?

  他們就是!

  他們的身上的那種倨傲,不是那種一戳就破的偽裝,而是渾然天成與生俱來。

  因此從衣著到氣度,這兩廂一結合。

  朗盛的話。

  讓徐坤覺得可以信上四分。

  朗盛這邊聽完徐坤的話后。

  直夸他:“大人英明,大人實在英明!”

  “我們家公子正是那羅家失蹤已久的五公子。”

  “我們好不容易才將失蹤的公子找回,想著帶他會江南本家,結果不曾想這才一眨眼的竟然又丟了。”

  “因此還請大人盡快出手,幫我們找到我們家五公子。”

  “事成之后,羅家一定感激不盡。”

  朗盛說的情真意切,言之鑿鑿。

  讓徐坤對他說的話又多了幾分信任,不過他的心中還是有一絲疑慮。

  “你們說是你們公子是羅家五公子就是羅家五公子?你可有什么證據證明你或者你們公子的身份?”

  朗盛一聽徐坤要證明身份的證據,連忙說道:“有,有,有。”

  說完便從懷里掏出一塊血色玉佩。

  一旁的官差見罷,連忙上前將朗盛手中那玉佩接過,呈上去給徐坤。

  徐坤接手后,看到玉佩上面那個佑字時,心中最后的一絲疑問也被朗盛打消了。

  羅家五公子——羅凌佑。

  聽聞從他出生起便帶著一塊泣血的玉石,一開始羅家人視其血玉為不祥。

  便將趁著羅凌佑熟睡將那血玉從他身上取了下來。

  然后叫人拿出去丟掉,丟的遠遠的。

  誰知到了第二日,奶娘再度去喂奶的時候,。

  她發現那塊血玉,又好端端的戴在了羅凌佑身上。

  當時給她嚇得不清,連忙將這事兒上報了。

  羅老爺得知這事兒之后,也是頭疼不已。

  羅家前四個出生的都是女兒。

  好不容易盼來了這么一個兒子,結果竟出了這檔子事兒。

  也不知該說幸運,還是晦氣。

  后面羅家的老爺子,又派人丟了幾回那塊血玉。

  結果每次都是當晚丟掉了,第二日又回到了羅凌佑身邊。

  幾次三番之后,羅老爺子徹底認清,這血玉怕是丟不掉了。

  最后便只得著手去請當時有名的鑄匠大師。

  將這塊血玉好好打磨了一番,最后打成了一塊玉佩。

  之后又請高僧來為這塊血玉開光,再之后找到有名的雕刻大師,再玉佩的背面刻下了一個佑字。

  做完這一切,才重新拿回給羅凌佑貼身帶著。

  也就是說這泣血的玉佩,是羅家五公子——羅凌佑身份的一種象征。

  因為這般通透泣血的血玉石,是這世上絕無僅有獨一份。

  徐坤反復觀摩著手中的玉佩,玉潤珠圓,色澤通透,是為上品,價值連城。

  他連忙從案桌后面站起來,走到朗盛面前。

  將手中的玉佩還給了朗盛,隨后語氣親近的問道:“不知小兄弟如何稱呼?”

  朗盛從善如流的應著:“免貴姓郎。”

  徐坤聽罷之后,立即叫了一聲:“郎兄弟。”

  朗盛微微一笑:“大人,我家公子的事兒...”

  “郎兄弟放心,你們家公子的事包在本官身上,只要他還在滄州城,本官就一定會將羅家公子給找出來。”

  若是徐坤能看見自己現在的表情,一定會發現他自己那眼中掩飾不住的諂媚和貪婪。

  朗盛聽罷連忙恭維的說道:“那便有勞大人了,待找到我家公子羅家一定感激不盡。”

  “好說,好說;那咱們先去后堂等候?”

  徐坤雖然是在問,但是態度卻是并不是那么回事兒。

  阿定眸光一閃,想做點什么什么。

  朗盛先他一步應下了:“也好,大人帶路。”

  見朗盛配合,徐坤心中松了一口氣。

  之后他一邊與朗盛閑談,一邊將朗盛等人引進了后堂。

  待徐坤安頓好了朗盛幾人,便去離去吩咐人去尋找羅家五公子之事去了。

  眼下滄州城內沒有什么閑雜人等,若那個郎什么的說的是真的,找到那個羅凌佑不是難事。

  待徐坤走后,阿爽確定四下沒有別人了,這才開口說道:“盛哥,盛哥,沒看出來;你這演起戲來可不比那梨園當紅的花旦差呀。”

  “兩個字:妙啊!”

  阿爽說的眉飛色舞,阿定聽后面色一變。

  假意干咳提醒了阿爽一聲,阿爽一臉莫名。

  之后阿定又偷偷瞄了瞄朗盛的臉色。

  好在朗盛只是微微一頓之后,便再沒了其他多余的動作。

  阿定這才在心頭長長的松了一口氣。

  方才他真的是暗自為阿爽捏了一把汗。

  瞧見了阿定的異常,安國心中有幾分不解。

  雖然阿爽把盛哥比作梨園的當紅花旦有些不妥,但是阿定也沒必要這般緊張吧?

  畢竟盛哥的脾氣一向都挺好的,應該是不會在這點小事上跟阿爽計較的。

  阿定發現了安國眼中的不解,心知他想岔了。

  但是眼下朗盛在,他也不好多做解釋。

  朗盛的來歷,除了公子之外,其他知道的人并不多。

  而他,阿定,剛好是其中之情的一個。

  朗盛在沒跟公子之前,便是戲班子的旦角兒。

  因為模樣俊俏,身段柔美,所以唱的是青衣。

  朗盛沒跟公子之前,也不叫朗盛而是叫郎笙。

  一個戲班子想生存下來。

  除了要戲排的好之外,背地里多少也會有一些骯臟的,見不得人的交易。

  郎笙便是這場骯臟交易里的犧牲品。

  郎笙是很小的時候,是一個被戲班班主揀回去的乞兒。

  那個戲班的班主算的是郎笙的再生父母,對郎笙而言亦是父親一樣的存在。

  郎笙二字,便是戲班班主給他的名兒。

  因為郎是戲班班主的姓,至于班主的名兒卻是無人知曉。

  所以大家一直都是朗班主,朗班主的叫他。

  朗笙因著從小就是乞兒,一直過著風餐露宿的日子。

  所以在進入戲班之后,跟著戲班子一起走南闖北。

  到沒有什么不適應,反而還覺得分外的新鮮。

  朗笙從進戲班之后,就一直在戲班子里做著一些打雜的活計。

  因著他的年紀小,戲班子的很多人都讓著他。

  所以他更多的時候,便是是蹲在一旁看著班主他們排戲,因此在唱戲方面也算是從小耳濡目染了。

  郎班主是個品行正直的人,心里頭沒那么多的彎彎繞繞。

  所以盡管他這個戲班,戲排的不錯,名氣卻一直不溫不火的。

  轉眼間,郎笙到這個戲班已經五年了。

  這個時候的郎笙,也不過十歲左右;當時戲班的青衣,無法再忍受這戲班清苦的日子。

  便離開朗班主去了別的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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