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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取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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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芳擺擺手:“我都安排好了。有人配合你行動,有人掩護你撤離,萬無一失。”

  曹寧心中罵道:“配合你媽,掩護你奶奶!你的配合就是我單兵深入,你的掩護,就是讓我炸死。要不是提前知道你的計劃,老子可真的是有去無回。”

  不過,曹寧的表面上沒有異常:“是!什么時候行動?”

  “今天晚上。這是目標的照片。”

  王芳遞過來一張照片。

  曹寧接過照片,看了幾分鐘后,將照片退還給王芳。

  王芳將照片燒掉:“這次行動,使用無聲手槍。晚上七點半,在大舞廳的對面的書店中,你去找一本厚皮書《風云》,槍就在那本書內。”

  說完后,王芳便離開了小店。

  王芳走后,曹寧在想,王芳會用什么辦法在自己的身上安放炸彈。

  對于一個受過特工訓練的人來說,是不會輕易地讓人暗算自己,那么王芳不可能偷偷塞東西在自已身上,那樣的話,自己就能發現。

  只有用一個合理的方法,才能讓東西留在自己的身邊,這樣的話,她就能在完成任務后,引爆炸彈。

  于此來說,這個東西應該會合法的交給自己。

  什么東西能做到交給自己而不被自已懷疑呢?

  突然,曹寧想到了一件事。

  王芳不是說,要給自己一支手槍嗎?對,是無聲手槍。

  當然,執行暗殺任務,是不能讓槍聲去大肆宣揚。無聲手槍能夠神不知鬼不覺地殺人,當然是最好的武器。

  一般的情況下,曹寧是沒有無聲手槍的。

  王芳給無聲手槍曹寧執行任務,是合理的。

  一下子,曹寧馬上清楚了。

  到了晚上,曹寧對自已作了化裝。

  化裝后的他,已經不象真正的自已了。

  化裝后的他,就是一個紈绔子弟。那斜揚的嘴角,那色狼的兩眼,那一身名牌,向世人宣告:別惹我。

  按照事先約好的,曹寧來到了藍帶大酒店。

  藍帶大酒店內,設有藍帶大舞廳,專供有錢人娛樂。

  很方便地來到了藍帶大酒店對面的一個書店,這個書店叫王氏書屋。

  曹寧來回走了一趟,確認在藍帶大酒店的對面,只有這一家書店,于是他進去了。

  曹寧進書店時,柜臺那邊的老板看了曹寧一眼,便又低下頭,去看書去了。

  書店中,有三四個客人,他們分布在各處,借著燈光,在看書。

  曹寧向著后面的書架走去,一路找著,都沒有看到《風云》。

  這時,靠在后面書架上的一個男青年,正準備向著書架放書。而且,故意讓曹寧看到。

  那本書就是《風云》,一本厚封面的厚書。

  曹寧走到了那男青年的身邊時,那人說道:“拿著書直接走,不要去收銀臺。”

  曹寧一楞,馬上明白,這人是送槍的人。

  他一直都拿著那本書,是不想書放回書架,會被其他的讀者翻看。

  直到曹寧來了,他才裝著將書放回書架。

  曹寧馬上伸手,拿起了那本《風云》。

  這本書很沉。當然,一把槍帶手彈,不會輕的。

  在那個男青年走的時候,曹寧馬上知道了他是誰。

  王芳,女扮男裝的王芳。

  曹寧熟悉她的身上的香味。這個香味,是不容易抹掉的。

  王芳向著柜臺走去,手上拿了一本書,應該是去交錢。

  曹寧則是向門口走去,走到門口時,曹寧對門口的一個店員晃了晃手上的書:“這不是書店的書。”

  店員看了看曹寧手上的書:“知道。我們店沒有進這書,先生慢走。”

  書店的老板也看了看,之后便不理會,正好這時王芳要求買書,他忙那去了。

  曹寧拿著書,向著書店的左邊走去。

  那里有一個公共廁所。

  廁所內沒有人,曹寧便打開書封,里面有一個被挖掘的深孔,深孔中,藏有一支手槍。

  槍是勃郎寧手槍,槍的口上套有一個消音器。

  除了這兩樣外,再也沒有發現其他的東西。

  曹寧將檢查過的書丟進了廁所的便池中。相信很快,那書會沉下去。

  再一次觀察,發現廁所外面沒有人,曹寧便掏出了手槍。

  這支槍很正常,消音器也很正常。

  曹寧拆開彈夾,發現彈夾中有子彈。

  曹寧將子彈一顆一顆拆下,發現裝有七顆子彈。

  突然,曹寧感到有一顆子彈的重量不同。

  這顆子彈是彈夾中的最后一顆子彈,它的重量要重于其他的子彈。重很多,這才讓曹寧發現。

  有著兩世經驗的曹寧,馬上知道這是一顆爆彈。

  爆彈,就是特工們留在槍中的最后一顆子彈。緊急情況下,脫不了身,隨時會被捕,特工就可以開槍走出這顆子彈,引爆了壓縮炸彈,可以讓方園一米內的人死亡。

  這種子彈,在前世,主要是日本特務使用。到了四五年后,隨著日本投降,這種子彈,才暴露出來。

  如果曹寧不是活過了一世,那么,他肯定不會知道有這爆彈存在。

  王芳可能有兩種打算,給曹寧七顆子彈,也許曹寧會將這彈夾的子彈打光。那么,打到最后的一顆子彈,就會引爆。那么,曹寧就會死去。

  曹寧估計,王芳可能還有另一手。她不是說由她引爆嗎,那么,這顆子彈,可以接受外部的引爆。

  這顆子彈,對于曹寧來說,是一個隨身炸彈,時刻威脅到他的生命。

  幸好,后世的人想到了對付這種爆彈辦法。

  曹寧馬上從身上掏出了一個小瓶子,那里面有曹寧配置的膠水。叫做絕緣膠。

  這顆子彈的彈座上,有一個擊發點。如果將絕緣膠水涂在上面,就可以絕緣,不產生火花,不引爆子彈內的炸藥。

  這個方法在45年后便被研究出來。許多的特工,身上帶有這種子彈,為了防止意外,他們便用膠水暫時封住擊發點,到便用時,再去掉膠水。

  在廁所中做完了這一些,也就幾分鐘的時間。

  相信王芳看到了曹寧去廁所,那是正常的。曹寧拿了書,不可能直接去藍帶酒店,那樣會被人懷疑的。哪有來玩的人,手上還帶著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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