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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再起波瀾

  郝好沒有想到,鄧子軍案再起波瀾,檢察院并沒有就此善罷甘休,而是變更了一下罪名,再次提起了公訴。

  只不過,這次的罪名要比上一次輕的多了。

  根據刑法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刑已經從死刑降到了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于郝好來說,已經可以算得上是一次成功的辯護了。

  “委托手續我已經讓老鄧簽過了。2萬代理費也已經到我這兒,給我個賬號,我轉給你。”

  凌懷遠帶來消息的同時,還把已經簽好的委托手續一并帶了過來。

  這也算是一個意外的驚喜了吧。

  自己這下子就有了1萬多的進賬了。

  “謝謝凌老師。”

  “別謝我,是你案子辦得漂亮。”凌懷遠擺擺手,把手續和錢送到,就沒有其他什么事情了,他也就自行離開了。

  “師姐,這個案子要不要也宣傳一下?”凌懷遠走后,郝好看著坐在對面的寧丹。

  一次成功的辯護,如果宣傳到位的話,能夠給自己帶來很大的名氣。但他也知道,這次的事情鬧得有點大,不知道是不是會有不良后果。

  萬一要是刺激到某些人,他們會不會再來找自己的麻煩。

  “省點心吧你。”寧丹沒有給郝好好臉色,事情都鬧這么大,還不嫌事兒大。

  “我也就那么一說。”郝好只好作擺了,他也不想再讓人找自己的麻煩。

  宣傳的事情不想了,但業務還是要做的。

  鄧子軍案已經轉由市里轉到了區里,自己還需要再跑一次區檢察院。

  案子事實沒變,并不代表著證據沒有變。

  證據沒有變,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理由一定會變的。

  總之,先去檢察院看證據;再去法院交手續,這是應有的流程。

  一圈走下來,郝好除了帶回來一些帶字的紙,也沒有任何的收獲。

  事實還是那個事實,證據還是那些證據。

  因為罪名變了,理由當然也變了。

  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明知被害人屬于特殊體質,仍然與被害人發生沖突,最終導致被害人的死亡,被告人鄧子軍的行為已經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另外,在證據方面,檢察院也做了一些補充。

  重新對鄧子軍進行了提審、證人也重新出具了證言,事實過程基本得到還原。

  但多了幾份120的出車記錄和死者的病歷證明。很顯然,這幾份證據是為了證據鄧子軍明知對方有心臟病的證據。

  看到這些,郝好也不想再和主辦檢察官理論了,一切等上了法庭再說吧。

  開庭的準備工作是一定要提前做好的。

  而就在郝好準備鄧子軍案時,一份來自省高院的郵件寄到了春天律師事務所。

  打開快速袋子,拿出文件一看是裁定書,郝好的心一下子提了起來。

  二審法院對于上訴案件,有幾種處理方式:一是維持原判,這種情況要用裁定;二是改判的,這種都是判決書,而不會裁定書;三是發回重審的,這種情況也用裁定。

  當郝好第一眼看到是裁定書時,心中猛然一緊,但當看到這是一份只有一張紙的裁定時,心終于放了下來。

  郝好翻到裁定書的背面,果然發回重審了。

  這起法律援助案件,至此自己的工作就算是結束了。雖然沒有能夠拿到改判的結果,但發回重審也已經很能說明問題了。

  他迅速的整理著全部案件材料,這些都需要裝訂好才能送回法律援助中心。而法律援助中心需要在收到自己的結案材料后,才會發補助。

  據說,這種發回重審的案子,好象還有獎勵。

  一邊整理材料一邊傻乎乎的笑的郝好,引起了寧丹的注意。

  “有什么好事,這么高興?”寧丹問。

  “我辦理的那個許強強殲案的結果出來了,發回重審。”郝好高興的回答道。

  “不錯,記得把所有材料復印一套交給所里,可以申請2000塊錢獎勵的。”寧丹提醒到。

  “所里還有獎勵的嗎?”郝好驚喜的問。

  “當然了。另外,別忘了準備一份宣傳材料。”

  “放心吧,師姐。領到獎勵請你吃飯。”

  “行”寧丹現在是一點都不客氣了。這才掙了1萬多塊,又要有2000大洋入賬了,吃他一頓也是應該的。

  一邊和師姐聊著天,一邊寫了辦案總結,然后復印兩套復印件——這是師姐交待的,除了上交所里一套,自己也有必要留一套,要知道,這以后都是自己的業績。

  裝訂好卷宗,郝好前往省法律援助中心交卷。

  周科長翻看著郝好交上了的卷宗,心中不由感慨:這胡科長的兩個兄弟都不得了啊。一個死刑改死緩,一個直接發回重審。三本法學院的教育水平也這么高了嗎?

  “行了,下個月中心就會把錢打你們所賬上,等著領錢吧。”周科長放下卷宗,然后從桌子另一頭的一摞檔案袋中翻出一個檔案袋,遞給了郝好,“這個也是商都的,就給你了,好好做,爭取再弄個改判。”

  “謝謝周科長,我一定會努力的。”郝好接過檔案袋,連忙向周科長表答一謝意。

  雖然嘴上說著會努力,但他對于手中的這個案子可不敢報什么希望,許強能夠成功那是巧合,換了其他律師,只要負責點、認真點,一樣會讓做到的。

  如果每個二審刑事案件都這么發回重審或者改判,那還得了啊。人家主辦檢察官和一審法官也不是吃素的。

  回到律所,寧丹還沒有離開,就等著他請客吃飯了。

  ——————

  “師姐,你有沒有想過開自己的律所啊?”

  在兩人一起吃飯的時候,郝好突然問道。

  “為什么問這個問題?想單干了?”寧丹有些奇怪的看了郝好一眼。

  “我那有單干的資格啊。不過,如果師姐開所,我一定跟著你。”

  “你想多了,沒有穩定的業務來源,開自己的律所和找死沒什么區別。”

  要說起來,開自己的律師事務所寧丹并不是沒有想過,但一來要考慮成本,二來就是業務來源。

  正如她所說,沒有一個屬于自己的穩定的業務來源,僅僅是維持一個律所正常運轉的成本就可以讓人破產了。

  “凌老師不是…”

  寧丹沒有等郝好說完,就果斷的打斷了他的話:“小子,師姐告訴你一句話,記住了:靠天靠地靠別人,都不如靠自己。別人的永遠是別人的,再多的業務也和自己無關。”

  寧丹說完,看了眼有些不解的郝好,繼續說道:

  “凌老師介紹的業務是凌老師的,現在大家合作只是因為利益。而不存在任何的感情。炒作鄧子軍一案,他得到的利益遠比你大。

  “如果將來有一天,你的利益和他的利益發生了沖突,他會毫不猶豫的拋棄你。到時候,你的業務還從哪來?

  “所以說,趁現在有業務做,一定要做好,打出自己的名氣,把業務來源掌握在自己手里,才是王道。到那個時間,你才會有出去單干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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