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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四章 伴虎吃豬(上)

  運氣不壞,第二天越三尺就鎖定了嫌疑人。

  曹云聯系走叉,走叉發來資料。

  元子班級有一位小男生,名叫一郎,其父親早亡。一郎的母親再婚嫁給一名碼頭工人。元子失蹤三年之后,一郎的老師報警,警察通過驗傷,確定一郎遭受家暴,逮捕了一郎的繼父。同時,因一郎母親未盡到撫養責任,剝奪其母親的監護權。

  按照法律規定,一郎是未成年人,檔案是封存的。但是案發之后,醫生判定一郎的精神狀態非常糟糕,一郎進入了特殊學校。特殊學校內多是殘疾孩子,在這里一郎獲得了強者地位。在學校半年時間,經常欺負同學,導致一名學生死亡。一郎因害怕跳樓身亡。

  一郎的案例被當作普法案例,醫生認為一郎長期遭受虐待,其心態畸形,在獲得強者地位后,學習其畏懼的強權也就是繼父行為,并且從欺負弱者中獲得了快樂。

  越三尺推論:元子發現請病假一周的一郎,于是立刻跟了上去。越三尺認為元子很可能發現一郎遭受家暴,有可能和一郎繼父進行協商,或者尋求一郎親母的幫助。也有可能元子只是懷疑,并沒有確認。

  曹云肥水不留外田,聯系了桑尼。桑尼開始接手后續調查,一郎的親母終于說了實話。

  原來當天元子發現一郎在路邊踢罐子,就停下自行車上臺階到公路詢問情況。而后元子牽一郎的手去附近的廢舊碼頭找到了一郎的繼父。數天后,一郎偷偷和母親說自己老師不見了。母親詢問了一些事后,警告一郎千萬不要亂說話。

  讓人悲哀的是,母親之所以縱容家暴,一個原因是其丈夫喝酒之后才會家暴,平時對孩子還可以。一個原因是一郎母親沒有任何生存技能,其父母已經過世,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和可依靠的人,一郎的繼父是家里唯一經濟來源。

  壞消息:出獄后在西郊小作坊當工人的一郎繼父,否認自己殺害元子。

  司馬落等檢控官一起研究了警方目前掌握的證據,認為以目前證據無法指控一郎繼父。

  曹云沒想到這球最后踢到自己身上。諸葛光頭狐貍直接批了高山律師所的試點律政資格,將本案留給了高山律師所。由高山律師所選出律師擔任本案的檢控官。

  為了打消曹云的顧慮,越三尺特意和曹云一起,與一郎繼父再次會面,主觀上曹云也下了結論,繼父要么是殺害元子的兇手,要么是知情人。

  越三尺律師所。

  曹云看在窗戶邊修剪花草的越三尺:“證據,你得給我多一點證據。即使是一郎的母親,也沒有辦法直接指控一郎繼父。”

  越三尺含笑看了曹云一眼,繼續修建花草,很小心的將一片略黃的葉子摘掉。

  曹云:“喂,你們別都把我當神看,這官司沒法打。”

  越三尺回來,坐下,看著曹云微笑:“你知道我和葉樂的關系嗎?”

  曹云:“嗯…我可以不知道,我也不想妨礙你們的感情。”

  越三尺道:“從剛開始我輕視你,慢慢到你征服我,不是因為你帥,不是因為你是男生,不是因為你收入高,而是因為你的能力讓我刮目相看。我相信你可以的。”

  曹云:“可以你妹!兩碼事好不好?”

  越三尺:“如果你能拿下這案子,以后隨時打電話給我,我愿意輕賤自己服侍你。”

  曹云:“哈哈…我好稀罕。”

  越三尺:“你拿下案子,說明你確實達到一定的能力。只有這樣,我才會和你談論越家的事。我對越家一些行為確實不滿,并且因此和我的親人撕破臉。但要說服我幫助你和走叉對付越家,你要完全征服我才行。”

  越三尺微笑:“你很賺的,買一送一。如果你對葉樂感興趣…”

  “打住!”曹云道:“我已經很渣了好不好?不用你再添磚加瓦。”

  越三尺:“曹云,我確實找不到警察沒有找到的證據。如果我一個人能把事情都做了,還要你干什么?你輸了,不會降低你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你贏了…”

  曹云:“OK,說話算話。”

  越三尺一笑:“是指葉樂…”

  曹云:“越家。”

  越三尺一手撐下巴,歪頭看曹云,一手放在曹云臉上:“加一點好嗎?”

  曹云:“不加,我們不談感情。這是紅線。我目前不會和任何女人去談感情。你再這樣,我會感覺自己吃虧。”

  越三尺哈哈大笑,道:“我就喜歡你的聰明。”

  越三尺繼續修剪花草,把案子完全扔給了曹云。曹云作為臨時檢控官,還沒有決定要不要對一郎的繼父,也就是一繼提出指控。目前三家試點律師所中,唐開和宇宙律師所都以檢控官身份出席過庭審,三戰全勝,完勝。

  難道敗績要從自己開始?肯定要指控,就沖著越三尺面前硬氣一把,也得指控。男人就是這樣,總希望在女人面前顯示自己的不凡之處。越三尺深知其道。

  所以開戰肯定要開戰,問題在這仗要怎么打?話說回來,獲得指控機會后,曹云本身也感覺到了做為檢控官的使命感,帶有正義的使命感。這個位置讓曹云很舒服,同時也給曹云相當大的壓力。

  曹云開始整理資料,雖然知道沒多少東西,也得看自己手頭有什么。

  越三尺看了一眼屋內專心致志的曹云,對于駕御男人之術,她還是很滿意的。目標曹云,曹云不想談戀愛,不想談感情,不想結婚,改變他就是勝利。同時越三尺也有些唏噓,在專業能力上自己沒辦法打敗曹云,只能YY從側面上想辦法打敗曹云,這也是一種深深的無奈。

  越三尺立刻制止自己思考,她知道自己對曹云感情閥在近期可能出現波動,必須控制感情,才能贏得最后的勝利。

  對曹云來,唯一的好消息就是一繼的辯護律師水平一般。

  整理曹云方面硬證據,第一個證據,一繼曾經就元子失蹤案做過筆錄,他否認案發當天見過元子。詢問其當時在哪,其說明他當天在廢棄碼頭清點堆積在碼頭一批物資。廢棄碼頭已經被規劃建設成集裝箱堆存處,在此之前,碼頭的一些建材暫時先堆放在距離碼頭五公里的廢棄碼頭處。

  第二個證據:一繼的同事,距離兩公里處看見一繼將某物品從船只上扔到海中。船是碼頭的工作船只。壞消息是,由于廢棄碼頭早就改建為集裝箱堆存處,同事無法確定一繼扔物品所在的位置,無法和沉尸所在位置結合在一起。

  第三個證據:一郎母親的證詞,在其證詞中提到一郎向其說明當天的情況。一郎告訴其母親,老師元子和自己步行去廢棄碼頭找到一繼,元子提出單獨談談。一繼讓一郎去給他買包煙,一郎回來時候,老師已經不見了。一郎詢問,一繼說老師回去了。

  這個證詞是一份非常有份量,但又非常無力的證據。因為是轉述證詞,加之一郎母親在一繼入獄后已經和其離婚,客觀上兩人存在一定的仇怨,其證詞根本不會被采納。

  第四個物證:捆綁在元子尸骸上的鋼材標號與當時囤積在廢棄碼頭的鋼材標號一致。但不能說明什么問題。

  曹云手上缺乏有力的實證,正常來說,檢方絕對不會因此提出指控。甚至警察并沒有對一繼采取任何強制措施。

  一時間曹云有些理解越家,要讓一繼罪名成立,肯定要用偏門的辦法。但曹云肯定不能用,所以最終死馬權當活馬醫。

  本案照例吸引業內關注,大家在想一個問題,一個好的檢控官到底能做到哪一步?能比普通檢控官多做多少?

  預審庭,一繼否認自己被指控的故意殺人罪。

  第一庭。

  首先由候選檢控官按照程序念讀,而后曹云讓候選檢控官就死到一邊去。

  曹云:“一繼,0102年4月27日…天氣好嗎?”

  “啊?”一繼沒反應過來,許久后:“還行,沒下雨。”

  曹云:“熱嗎?”

  一繼:“早晚涼,白天熱。”

  曹云:“記得很清楚?”

  一繼:“警察已經問了一百次這天的事了。”

  曹云:“那你在當天見到過你繼子的老師,元子嗎?”

  一繼:“沒有。”

  “別那么快否認。”曹云回到自己席位,放圖片,是四張青春女子的生活照片:“你還記得元子是哪位嗎?”

  “不記得了。”

  曹云:“哦?既然不記得元子是哪位,為什么你說當天沒見過元子?也許你遇見的陌生人就是元子。”

  辯護律師:“反對,被告知道元子是誰,但是時間過去十年,他已經忘記了元子的長相。”

  “真的忘記了嗎?”曹云操控電腦,大屏幕出現元子和同學們給一郎慶生的場面。

  元子唱著歌,端著蛋糕從教室外走進來,一郎顯得無所適從。元子把蛋糕放在一郎面前,讓同學們一起和她鼓掌唱歌。

  “你心痛嗎?”曹云:“這么漂亮,善良的姑娘,竟然有人…記不住。”陪審團多人咳嗽,差點被曹云帶溝里去。

  一繼道:“她不是元子老師。”

  “哎呀,我放錯了。”曹云再播放,另外一位元子蹲在一位學生面前,幫他整理衣裝:“她是元子嗎?”

  如果檢控官不是曹云,法官會開始催促。什么鬼?十分鐘了,還在扯淡。

  一繼:“也許是。”

  曹云:“再看看,看一眼怎么就能辨識她是還是不是?”

  自動播放下一個視頻,是元子和父母一起出去游玩的視頻。元子很愛笑,雙手圈著父親的右手似在撒嬌,笑個不停。春風,春花投映之下,將她的美完全烘托了出來。

  “為什么不看?”曹云冷著臉:“看視頻。”

  一繼目光游離,抬頭看一邊,又轉看另外一邊,很抵制看元子的視頻。在曹云逼迫下,一繼:“是,是,她是元子。”

  曹云:“看清楚了嗎?再看看嘛。”

  一繼:“不用看了,她是元子,她就是元子老師。”

  曹云:“也就是說你還記得元子老師?”

  一繼:“是。”

  曹云:“十年前,警方找你做筆錄。你為什么矢口否認當天見過元子老師呢?”

  一繼:“我忘了。”

  曹云:“是忘記了元子老師長相,還是忘記了自己有沒有見過元子?”

  一繼:“我忘了自己當時否認還是承認見過元子。”

  曹云:“那你見過嗎?”

  一繼看曹云,曹云站立在一繼身邊,欣賞電視中的視頻,完全不看他。一繼咬牙回答:“沒有。”

  “肯定?”

  “肯定。”

  曹云驚:“你竟然能肯定記得十年前沒有見過元子,你的記憶力實在是太好了。可為什么又記不住元子的長相呢?”

  一繼:“我不記得。你們一直問這個問題,我才肯定沒見過。”

  曹云:“你當著法官和陪審團這么說,意思是:也許我見過,也許我沒見過,但我選擇咬死我沒見過。是這個意思嗎?”

  “我、我…”

  曹云怒:“大家浪費十幾分鐘看你表演,你卻無法回答最基本的問題:當天你有沒有見過元子?告訴我。”

  辯護律師:“反對,控方一邊說十年時間怎么可能記得?一邊又逼迫被告回答記得還是不記得。”

  曹云道:“我記得二十年前的一個下午,一名警察叔叔找我問話,問的是一名教工盜竊的問題。我記得教工的名字,我記得那天很熱,我記得警察問的是3月12號。為什么被告對元子老師生死竟然一點印象都沒有…OK,被告,你可以承認自己記不住。”

  一繼:“我記不住。”

  曹云追擊:“記不住什么?記不住案發當天元子是否和你見面,和你說話。還是記不住案發當天是否見過元子。”

  一繼怒了:“我都記不住。”一個問題被回來的問,忍耐度是有極限的。

  曹云:“既然你記不住,為什么敢否認自己沒有見過元子?這是妨礙公務罪。”

  一繼閉眼深呼吸,好一會道:“我是說,我已經記不住十年前是否見過元子,記不住自己筆錄的內容。”

  曹云:“確定?”

  “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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