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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走鋼絲(中之下)

  “大郎,你幫陛下什么忙啊?”四兒興奮的說。

  若以前四兒不相信的,現在卻相信了,咱這個小主人很有本事!

  不過鄭朗心情有些沉重,雖在幫忙,可會引起爭議,一樣是在走鋼絲。他這種溫潤,或者說溫吞安靜的姓格,很不喜歡這種感覺。

  為了友情,他還是出了手。

  回到了書房,提起了筆,在紙上寫道:

  臣村首有崗也,下臨溪渠,每烈夏之時,草木際天,臣喜于此仰望瀚空,歷數繁星,或觀月出東山,躕躊青宇之間也。清思飄發,恍若趁羽而起,御飛龍云氣,游于四海之外者。

  這是起首一句,但非是品姓高潔之輩,勿寫,人家會笑話的。不過不是說自己多放達,而是為了引出正文的。

  一曰寐之,有白衣仙子駕鶴而來,吾起之仰首,曰,汝乃自藐姑射山來乎?

  一問不但引出了正文,更是恣肆之極,充滿了想像。

  曰,然。

  吾復曰,汝何之來也?

  答曰,汝之常寐吾,之所以吾臨此觀之。

  就是這一句,引起了很多的傳聞,是后話。繼續寫下去。

  吾曰,然吾不喜,七月之交,稻米始香,而酷曰無情,焦土龜裂哉,蝗之貪籍,竹葉殆盡,樹木蔽零,曠野蕭瑟,汝來時未來,未來時來也。

  子嗔而,汝主乃是何主如也?

  吾主仁愛樸質,納諫如流,非漢文景不足以所稱也。

  何如?

  非吾所悟也,汝自藐姑射山來,當知者,請訴于吾,以曉吾困乎!

  汝等俗夫也,吾一念,爾等青發成雪絲是者,故老子曰,天地視萬物若芻狗,汝何哉也癡?

  這一句沒有敢多寫,怕麻煩,一掠而過。我一念之間,世間已經是萬物滄桑,你從一個毛頭小子變成了一個老頭子,有這么多閑功夫管你們凡間的事嗎?你們也太自作多情了吧?可以多寫,必然會有爭議,所以不敢寫下去,僅一句轉向了下面。

  吾上一念間,開元三年是哉,乃盛世乎?

  奈何山東大蝗?

  吾不能言。

  彼時民以為焚香膜拜設祭蝗去也,然不能禁。姚崇乃奏遣御史督州縣捕而瘞之,議者以為蝗多不可盡也,明皇亦疑之。崇曰,今蝗滿山東,河南北之人流亡殆盡,豈可坐視食苗,曾不救乎?明皇乃從之,懷慎以為殺蝗太多,恐傷和氣,崇曰,昔楚莊王吞蛭而愈疾,孫叔殺蛇而致福,奈何不忍于蝗而忍人之饑乎!豈使殺蝗有禍,崇請當之。乃蝗去也!

  汝枉讀諸書者,長右、蠻蠻(二古獸,所至之處有洪災)肆虐之季,禺疆(風神與瘟神)猖獗附伴也。而旱魅縱時,多有蝗蟲鼓之也。千古使然!然西方幾萬里外有國名曰大食,其地居然極南之所,黃沙萬里,寸草不生,飛鳥隱匿,赤山炎炎,熱氣蒸天。魅之更盛,蝗之愈眾,而民安者,何故也?

  吾不知也,請仙子賜。

  曰,其民者,以蝗之為美食也,其肉也嫩,其味也鮮,若佐以飼之禽畜,尤勝于飼之于米糧哉。之于蝗雖眾者,猶不足以為害哉。

  仙子何如言!

  汝又癡,大食立國幾唐同載也,唐今何在?五代已更,大食仍立于西方哉!汝君若不敬正神,不敬于民,而敬于魅神者,敬于蝗者,吾為汝國恐也!

  語罷瞬失。

  吾亦醒,夜白風清,月漸西斜,落葉蕭蕭,清空余里,恍若余香猶存,然吾冷汗涔涔,茫然不覺也。

  一氣呵成將它寫完,并沒有立即送到京城,而是喊來了肖伯,對他說道:“肖伯,你去替我辦兩件事。”

  “大郎,請吩咐。”

  鄭朗此時十六歲了,連老肖也漸漸將稱呼從小郎改成了大郎。

  “你在后面率人多蓋一些雞棚子,里面放上石灰,然后向鄉里多收一些小雞子過來飼養,價格貴一點問題不大。”

  放石灰是簡單的防止雞瘟措施,收小雞子,也不是謀利的,僅是做一個表率,否則他說,若有禍,朗請當之。請問你一個小舉子,有什么資格當之?不能言,但我能行。

  肖伯不知道他的用意,自家小主人要做,不管對不對,不就是花一些小錢嘛,現在的鄭家也不是過去的鄭家,每月收益就達到了一千緡錢以上,不用在意。

  說道:“喏。”

  可接下來鄭朗一句話讓他有些毛骨悚然了,鄭朗說道:“你對鄉親們說,我將會收購蝗蟲,凡將蝗蟲捉來的,我會按二十文錢一斤的價格收購。”

  “大郎,你要做什么?”肖伯嚇住了。

  “聽我的話沒有錯。”

  “不可啊,幾個娘娘不同意。”

  別說朝堂,就是家里也沒有人會答應。

  但鄭朗想到了一條辦法,將四兒喊來,說:“四兒,你回家去一趟,讓你家人替我辦一件事。”

  “好啊。”

  鄭朗說完,四兒也猶豫不決了。

  “你答應,我就讓你替我生幾個乖兒子,不答應,我就不讓你生。”

  這都是什么…但實際就是這樣,思想觀念很難轉變。

  “大郎,你為什么要這樣做?”

  “以后你就知道了。”

  四兒不情不愿的回到娘家,四兒的娘家人也不樂意,可四兒很委屈的說若不答應,自家小郎以后不與自己同房。一家人無奈了,本來以后注定是小妾的位置,只有有了孩子后,在鄭家才能有地位保障。為了自家女兒,只好受著。一邊焚香祈禱神靈恕罪,一邊蓋小雞棚子,然后放出風聲收購蝗蟲。

  這玩意兒很小,一斤要稱很多的。不過現在蝗蟲多,捉一捉,一天捉一個三四斤的不成問題。換成了糧食,那就是近一斗糧了。一開始沒有人敢捉,但有人因為家中貧困,逼得無奈,只好一邊跪頭燒香,一邊到田間去捉。有人開了頭,更多的人加入進去。

  用這些蝗蟲喂小雞子,至于喂不了的,放在曬谷場上曬,好在天氣干,沒有什么雨,幾天就曬成蝗蟲干,然后用草包碼起來儲放。這些高蛋白質的食物,后來都被人當成了第一等佳肴了,況且小雞子小鴨子,吃了后個頭往上一個勁的竄,可是村中無數人開始指責四兒的家人。

  這時候鄭朗已經將這份奏折呈到了鄭州。

  舉子也可以進奏的,可有許多手續,會過很長時間,才能遞到東府。鄭朗的奏折,高知州卻不敢馬虎,立即用快馬送向京城。但悄悄看了一眼,看完了,心中念了一聲阿彌陀佛,沒敢再看下去,封上口。順帶著將鄭朗讓四兒的娘家收購蝗蟲一事,寫了奏折,一道呈到京城。咱不評價對與錯,各位大佬,你們慢慢考慮去。

  四兒娘家人受不了村中人的白眼,跑到了鄭家,對鄭朗將情況說了出來。鄭朗道:“莫急。”

  然后喊了村中的石匠過來,悄悄的將這篇奏折刻于石碑上,與四兒的大哥父親將它抬到四兒的村子中,放曬谷場上一放,然后對圍觀的鄉親們說:“各位鄉親,這是我授意的,各位勿要非難。不久后它就會到達朝廷,若我說錯了,朝廷必然反對,那我就停下來。若我說對了,朝廷必然支持,那么也請各位支持好不好?”

  道理不用這樣說,我這是在收購蝗蟲,蝗蟲越少,你們莊稼危害越小,但若這樣說,反而說不通。所以讓朝廷各位大佬來斷定是非黑白。這時候鄭朗出面,本身就給了村民們一種壓力。

  各種傳聞太多了,并且都有鬼怪神靈之說。于是村民無奈接受這個事實,有的想,這是諸神之戰,蝗神與文奎星之爭,俺凡人們不插手就是。看看誰個厲害。

  其實蝗災在鄭州危害還小一些,大不了糧食嚴重減產就是。但在京東路與江淮之間,此舉若能通過,意義非常之大。何必與蝗蟲爭草吃,不如直接吃蝗蟲就是。

  這一舉,不但減少了蝗災所帶來的危害,而且增加了一份食物的來源,是不是很好?

  但這樣想,那就錯了。

  還好,鄭朗也沒有這樣想。撫平了四兒村莊百姓的反對聲音,自家的反對聲音來了。僅三天后,鄭家莊就聽聞了此事,幾個娘娘將鄭朗喊了過來,大娘惶恐不安的問:“四兒家是怎么回事?”

  “大娘,是百姓要緊,還是蝗蟲要緊?”鄭朗沒有直接回答,姚崇幾百年已經替他回答了。

  “那也是生靈。”

  “大娘,聽孩兒的話,佛家也講斬妖除魔,本來旱情嚴重,蝗蟲又雪上加霜,這比妖魔鬼怪更可惡。為什么要敬它們?”

  說了半天,才將大娘安慰下去。不能算是安慰,是大娘說不過他,氣得不說了,然后拉著二娘三娘四娘她們跑到寺廟里燒香還愿去了。但這份奏折就飛快到了京城。

  幾個大佬一看,不知如何是好。

  大食大約的事,幾個大佬都清楚,哪里的百姓喜歡吃蝗蟲,皆沒有聽聞,不知有沒有。可是姚崇殺蝗一事,全部知道。嚴格來說,這是鄭家子第一封真正意義上的奏折,卻更進了一步。至于那個與仙子對答的事,沒有人當真。可是有些傻眼,不但殺蝗,還要吃蝗,人吃,吃完了還要讓小雞小鴨去吃。

  并且譏諷了動輒用天災[]往主君施壓的舉措,沒有一個大佬同意的。然而又辨解不得,應當來說,如今的皇帝似乎在向完美的方向發展,朝堂里的大臣多是清直之徒。若連同這樣,上天也要懲罰,似乎也說不過去。

  幾個人商議了一下,又將它交給了趙禎。趙禎也有些迷糊,于是在早朝上將這份奏折拋了出來,大家商議。

  剛說完,最反對讖諱的歐陽修再次堅定的站在鄭朗這一邊,說道:“鄭舉子所言,臣以為是。當時河南北與山東旱蝗二災,猶甚于今。明皇先是祈禱上蒼,然無濟于事,姚崇力排眾議殺蝗,大臣又竭力反對。于是明皇親臨城樓,命人捉來一只炸過的蝗蟲當場吃下。臣以為,自從明皇吃完那只蝗蟲時,開元盛世才真正到來,盛唐氣象噴發而至。請陛下三思。”

  他記姓力好,才氣好,不但記住了姚元崇殺蝗一事,還記得了李隆基吃蝗一事,并且將此事居于開元盛世之功始。

  說完了殷切的看著小皇帝,自己說得不算,鄭家子說得不算,小皇帝說的才算。沒有讓他失望,開元盛世,非是兩宋所有人君所敢想,那是文治武功達到了中國數千年來封建時代的巔峰時代。

  小皇帝聽得熱血沸騰,說道:“來人,替朕捉一只蝗蟲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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