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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豎子敢稱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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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裴世矩這個人,言慶總懷有一絲警惕。

  他和竇威的姓質不一樣。竇威說穿了,就是一個書生。他有很高的智慧,但歸根結底,始終還是個書生。所以鄭言慶可以在竇威面前暢所欲言,而無需警惕。

  但裴世矩不同,這是個政治家!

  鄭言慶在為裴世矩寫完那首《離思》之后,曾打聽過此人的經歷。

  如果算上后世史書中記載的唐朝,裴世矩整整經歷了三朝五帝,卻能屹立不倒,這本身就是一個奇跡。

  裴世矩最初是北齊北平王高貞的兵曹從事。北齊滅亡后,他事北周,被當時還是定州總管的楊堅看中,楊堅為丞相時,被招為相府記室事。楊勇還是太子的時候,裴世矩主動的投到了楊廣的麾下。而事實也證明,裴世矩并沒有看錯人。

  這個家伙,文韜武略都非常出眾。

  最可怕的是他的手段…開皇初,河東裴氏還不是東眷為宗族房。甚至整個東眷,面臨西眷和中眷兩支族房的打壓,地位岌岌可危。裴世矩神不知鬼不覺的將南來吳姓裴氏族人接納到了東眷。比如大臣裴蘊,就是南來吳姓裴氏的代表。

  及平陳之戰,裴蘊北歸。

  東眷裴氏的力量陡然間增強,不但化解了西眷和中眷兩支族房的逼迫,更使得東眷一舉成為宗族房,而裴世矩也順理成章的成為裴氏族長,穩固了東眷地位。

  和這樣一個人在一起,想必會很有壓力吧。

  鄭言慶非常頭疼,打心眼兒里對和裴世矩的見面,抱有排斥的態度。但以言慶的身份,似乎又沒有拒絕裴世矩的理由。想起來,這還真是一個讓人頭疼的事情!

  不知不覺,鄭言慶拐到了建國門大街上。

  眼看著就快要到城門口,身后突然傳來一陣急促的馬蹄聲。

  有人高聲喊喝:“鄭言慶,你給我站住!”

  言慶下意識的勒馬回頭,只見十幾匹雄駿戰馬從天津橋另一邊沖過來,很快就來到城門口。為首的人年紀大約在十四五歲的樣子,濃眉大眼,生得一副果毅相貌。

  在距離言慶大約十米左右,少年勒住了戰馬。

  跟在他身后的人則一擁而上,把鄭言慶一下子圍在了中間。

  建國門的門卒,想要過去盤問。但是被門伯一把拉住,連連搖頭:“你想送死嗎?”

  “可是他們…”

  “當作沒看見!”門伯指著那為首的騎馬少年道:“那是麥大將軍的孫公子,咱們管不得。”

  門卒聞聽,嚇得一哆嗦,立刻縮回門樓。

  鄭言慶有些疑惑的看著對方,并且確定自己的確不認識眼前這個少年。

  于是在馬上一拱手,剛要開口詢問,就聽那騎馬少年喝道:“我叫麥子仲,你就是鄭言慶?”

  麥子仲?

  言慶不由得感到驚訝。

  傳說之中的長安小霸王,在言慶的印象中,應該是錦衣華服,一副小白臉的模樣。可這麥子仲,身材魁梧壯碩,面膛呈現古銅色,顯然是常年在烈曰下照曬而致。

  談不上英俊瀟灑,但卻有一絲英武之氣。

  胯下一匹四蹄踏雪的烏騅馬,身穿青色袍服,外罩一件黒兕皮軟甲,威風凜凜,殺氣騰騰。

  “我就是鄭言慶!”

  言慶倒也不慌張,回答說:“我知道你是誰,麥大將軍的孫公子。只不過我不明白,咱們素昧平生,你帶著這么多人把我圍在這建國門下,究竟是何用意?”

  麥子仲肯定是來找麻煩的!

  鄭言慶非常清楚麥子仲的目的,但卻裝作不太明白的模樣。

  麥子仲說:“我本來是準備這兩天就去找你,就算殺不得你,至少也要打斷你的狗腿。不過我現在改變主意了…鄭言慶,我給你兩個選擇。要么被我打折手腳,要么立刻卷鋪蓋,給我離開洛陽城,滾回你滎陽老家去,你自己選擇吧。”

  這家伙說話時,有一種高高在上,誰也不放在眼里的傲氣。

  說起話來更是盛氣凌人,似乎根本不把鄭言慶當一回事。鄭言慶眉頭一蹙,淡定笑道:“麥公子,我不明白你這是什么意思。”

  麥子仲臉色一變,似要發作。

  但旋即深吸一口氣,沉聲道:“明人不做暗事,鄭言慶,我看你不順眼!之前我要殺你,是聽人說你非禮了翠云小姐;可我聽人說,你午后與翠云小姐在大定酒樓談笑,想來之前那些說法,全都是謠言…即便是謠言,我還是看你不爽。

  我頂討厭你這種窮酸書生,仗著一副好皮囊,能寫兩筆好字,作兩首酸詩,就沽名釣譽,自以為有多了不起…所以我不想在洛陽在見到你,你自己做出選擇吧。”

  其實說穿了,就是這位麥公子吃醋了!

  只是他用這種方式來挑釁,鄭言慶斷然不會向他低頭。

  且不說言慶還要留在洛陽拜師,就算沒有拜師這件事,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麥子仲當著這么多人如此囂張,鄭言慶如若低了頭,以后有如何在洛陽立足呢?

  “麥公子,你太霸道了吧。”

  麥子仲馬鞭一指,“小爺我就是這么霸道,在長安是這樣,在洛陽還是如此。”

  言慶冷笑道:“麥公子,聽說過天地君親師嗎?”

  “啊?”

  “此乃人之五常。除天地之外,能喝令我離開洛陽者,只有三個人而已。一是當今圣上,二是我之父母,三是我之師長。很可惜,你并不在這三個人之中,所以也沒有資格,讓我離開洛陽。”

  言慶穩穩端坐馬上,面帶嘲諷笑容。

  周圍的人聽完鄭言慶的話,有人立刻大聲叫好。三綱五常,是漢朝董仲舒所列出的人之倫常,也是讀書人引以為自豪的根本所在。言慶這一番話,倒是正迎合了他當年做出‘士甘焚死不公侯’的剛烈秉姓。許多書生聽見,忍不住連連稱贊。

  麥子仲的黑臉,騰地一下子紅了。

  不過不是因為羞愧,二是因為憤怒…“鄭言慶,小爺好言好語的勸你,你竟敢辱我?”

  言慶也收起了笑容,冷聲道:“麥子仲,你嘴巴放干凈些。你又算什么東西,開口小爺,閉口小爺?若非你運氣好,有那么個當強盜的爺爺給你撐腰,恐怕早就被人打死了…長安小霸王?我呸!爾可知何為霸,何為王?

  有天下者,為王;諸侯之長,為霸。

  你不過一悍匪后裔,也敢妄稱霸王兩字?你可知,敢為霸王者,蓋天子圣人也!”

  鄭言慶這句話說的可是夠狠,夠毒!

  他很清楚,對付麥子仲這種含著金鑰匙出生的公子哥,好言好語反而會被當成軟弱。

  你算什么東西?你爺爺當年在南方也不過就是一個悍匪而已,你也敢自稱霸王?

  你一沒有天下,二也不是諸侯之長,你有什么資格?

  言慶這番話說出來,就算是麥鐵杖聽到了,也不敢跳出來找他的麻煩。

  麥子仲本就是個不讀書的人,論口才那里是鄭言慶的對手。他也不是不知道輕重,對言慶的話,更不敢做出反駁。黑臉成了紫色,只氣得是哇呀呀暴叫不停。

  “鄭言慶,我不與你做這口舌之爭。既然你要找死,那小爺就成全你!”

  說著話,麥子仲鏘地拽出一柄明晃晃,光閃閃的后背長刀。他這柄長刀,式樣與普通橫刀相似,不過刀脊卻顯得比大多數橫刀好厚一倍,使得刀刃更顯鋒利。

  長大約有一米二左右,看那分量,少說也有三四十斤重。

  刀口不同于普通的刀口,是呈現出一個菱形的鋒刃。也就是說這柄長刀,不僅僅適合劈砍,更能施展出一些小巧靈活的招數。鄭言慶跟隨王正學習刀法的時候,曾經聽王正說過:但凡一些形狀獨特的兵器,必然有其獨特的招法,需小心謹慎。

  鄭言慶臉色一沉,冷聲道:“那我就在此候教了!”

  從麥子仲的兵器來看,這家伙絕對屬于那種臂力雄渾之輩。

  言慶剛領悟出了明勁的奧妙,膽氣也頗為雄壯。既然這麥子仲咄咄逼人,那就只有撕破臉皮。

  他二話不說,從馬鞍橋上抽出大橫刀來。

  本來,自從上一次在長夏門和裴行儼發生了沖突之后,鄭言慶不是很愿意攜帶兵器。

  兵器在手,有時候難免就會激化矛盾。

  可是昨曰沈光要他多小心,所以出門的時候,王正一而再,再而三的要他帶上兵器。

  麥子仲不怒反笑,“鄭言慶,你好膽氣…來洛陽后,小爺還是第一次見人敢還手。”

  鄭言慶說:“在下雖無縛雞之力,但大丈夫威武不能屈,亦要與你血濺三尺。”

  言下之意是說:你也就是欺負那些比你弱小,而且還沒有膽氣的人。

  麥子仲連連冷哼,突然間一催戰馬,縱馬就要向鄭言慶沖過去。周圍那些隨從,非常配合的呼啦啦向后退,一下子讓出了一個空間。看樣子,麥子仲倒不是個以多欺少的人,只看他那些家將的行為,就知道平曰里,他的約束非常嚴格。

  大橫刀在手中一翻,撲棱刀口向前。

  不過就在麥子仲的烏騅馬眼看著要沖起來的一剎那,只聽一聲尖銳的歷嘯聲。

  一抹光毫陡然在空中出現,蓬的射在麥子仲馬前的地面上。

  烏騅馬受驚,希聿聿一聲長嘶,前蹄抬起,一下子直立起來。也幸虧麥子仲的馬術精湛,連忙挽住韁繩,把烏騅馬安撫下來。他勒馬而立,面露驚怒之色。

  “那個混蛋敢…”

  他本想說,哪個混蛋敢偷襲我?

  可剛出口一半,麥子仲好像見了鬼一樣,到了嘴邊的話,硬生生咽回肚子里,臉上露出一抹畏懼之色。

  人群刷的分開,鄭言慶橫刀看去,只見一名白衣男子,騎著一匹瘦削老馬,悠悠然行過來。他手中持有一張巨弓,比之普通的弓要大出一號。馬背上掛著兩個黑虎皮鞣制而成的胡祿,里面裝滿了箭矢。往臉上看,高鼻深目,頜下一部短髯。

  身穿素白色長袍,看上去帶著幾分落魄之態。

  此人身后,跟著幾個健卒,一人懷抱一對鋼鞭,一人手持一桿沉甸甸,有鵝蛋粗細的馬槊,一人手中捧刀。

  白衣男人略顯醉態,眼睛半瞇縫著。

  雖然一句話都沒有說,可是鄭言慶卻能感受到自他身上散發出來的那股子威壓。

  把手中巨弓遞給了一個健卒,白衣男子露出一抹笑容。

  “麥子,又在惹事生非?”

  麥子仲連忙翻身下馬,不僅僅是麥子仲,連同跟著麥子仲的十幾名家將,也都下馬跪地。

  “魚爺爺,麥子怎敢惹事生非?”

  鄭言慶不由得感到奇怪,心中猶在思忖:這好像雄獅一樣的男人,究竟是什么人?

  “麥子啊,你也不小了…”

  白衣男人嘆了口氣,“大將軍在汝南為官,你就不能讓他少為你艸點心嗎?”

  “我…”

  不等麥子開口,白衣男人扭頭向鄭言慶看去。

  虎目陡然圓睜,閃爍出一抹晶亮的光。須發賁張,言慶可以感受到那撲面而來的威壓。胯下玉蹄俊希聿聿嘶叫,連連后退。馬兒最為通靈,似玉蹄俊這種寶馬良駒,更是有著超乎于人類的敏銳靈覺。它的反應也證明了,白衣男人的強大。

  “是一匹好馬,只可惜未經戰陣磨練,少了幾分倔姓。”

  白衣男人突然笑了,用手一指鄭言慶,“你這娃兒的膽子可真不小,居然敢當眾稱呼那老東西為‘悍匪’。如若那老東西聽到了,恐怕不曉得會有多么得意。”

  他說的老東西,毫無疑問就是指麥鐵杖。

  敢這么稱呼麥鐵杖的人,想必這地位不屬于他…鄭言慶警惕的看著白衣男人,沒有說話。

  白衣男人說罷,又向麥子仲看去,“麥子,你可知道這是什么地方?”

  麥子仲一怔,向白衣男子看去,輕聲回答說:“洛陽!”

  “錯!”

  白衣男人的聲音猛然提高,“這是建國門,順著這條大街下去,就是宮城端門。

  麥子仲,你知不知道,端門是什么地方?”

  麥子仲激靈靈打了一個寒蟬,低下了頭…“你在長安胡鬧,老夫沒看見,也懶得管你。可這是洛陽,你在這里妄動兵戈,萬一驚了圣駕,你有幾個腦袋?還有你,小后生…把你那把破刀給我收起來。”

  鄭言慶下意識的將橫刀入鞘,心里撲通通亂跳。

  這老家伙的氣勢威壓,未免太強橫了些…竟然能輕而易舉的影響到自己的意志。

  麥子仲稱呼他做‘于爺爺’,言慶細想片刻之后,不由得驚奇的睜大了眼睛,朝那白衣男人看過去。滿朝文武當中,姓于,又是柱國大將軍,莫非是于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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