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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大案

  “李瑄,你竟然敢為刺殺朝廷命官的人開脫,你還配為宗室嗎?”

  李嶼不想讓李瑄再問下去,但形勢比人強。

  “呼!”

  李瑄沒有理會李嶼,他伸出手抓向壓住薛錯的家奴。

  兩名家奴在措手不及下,被李瑄推開。

  其他幾名家奴見李瑄看向他們,畏懼李瑄的氣勢,迫不得已松手。

  薛錯得以解脫。

  “他的話,當耳旁風即可。你可以盡言。”

  李瑄伸出手,示意薛錯起身。

  薛錯錯愕,雖然他被里三層外三層的包圍,畢竟他行使的是刺殺官吏之事,李瑄身份尊貴,竟然如此近距離與他接觸,還要扶他起身。

  他是果斷的人,咬了咬牙,抓住李瑄的手起來。

  隨即用兇狠的目光瞪向范陵,嚇得范陵連連后退到右相府的家奴身邊。

  這一次,薛錯沒有沖動!

  機會已經錯失。

  在李瑄氣度的感染下,薛錯告訴李瑄前因后果。

  薛錯家住長安城東面的云門鄉,是良家子。

  自幼家貧,聽說在西域能建功立業,獲得財富。二十歲時,從軍安西。

  三年來,因多次斬敵,被任命為統領二百士兵的押官。

  本想再立功,獲得一些賞賜,就榮歸故里。

  但不久前,他突然收到家中的來信,自家三妹被活埋于墓中陪葬。

  薛錯的三妹,并非李瑄想象中的賤籍,而是因為頗有姿色,被范陵的亡子,納為妾室。

  其他四名被活祭者為賤籍。

  得知親人的悲劇,薛錯立馬以回家探親為由,離開龜茲軍。

  回到長安后,薛錯多次想刺殺范陵,但范陵是京兆少尹,平時出入謹慎,帶著下屬的縣卒跟隨,這些縣卒可以明目張膽提刀挎劍,薛錯無法動手。

  今日范陵與李嶼相游,護衛的縣卒在曲江池外等待,讓被仇恨填胸的薛錯找到機會。

  他裝扮成看花馬的游俠接近,但他被仇恨蒙蔽雙眼,心浮氣躁,準備發起致命一擊的時候,疏忽了李嶼身邊身手不凡的家奴。

  “你有沒有向京兆府狀告范陵的罪行?”

  李瑄得知經過后,問出至關重要的一點。

  “我阿爺得知京兆少尹是京兆尹的下屬后,到京兆府狀告。卻挨了一頓毒打,又被性命威脅。申冤無路,只能行刺。”薛錯回答李瑄。

  “雖是下策。然匹夫一怒,血濺五步。你能做到的,也只有這樣了。”

  雖然為其妹的生命惋惜,又敬佩薛錯的舉動。卻不贊成他的行為。

  天下太多不公,薛錯失敗了會連累家人。李瑄知道以后還會出現薛錯這樣的人,他要盡最大努力澄清天下,避免悲劇發生。

  “如果范陵得到報應,即便身死,亦可瞑目。”

  薛錯撲騰一聲,向李瑄跪下。

  “男兒膝下有黃金,不必跪我。符合道義,我不會坐視不理。”李瑄將薛錯拉起。

  此時此刻,范陵面如死灰。

  他抓住李嶼的手,像抓住一根稻草一樣。

  但李嶼猛然甩開范陵的胳膊。

  此情此景,他束手無策。

  他在心中大罵范陵,無端端的用活人為亡子殉葬。他早夭的弟弟都沒有這種待遇,活該去死。

  李嶼有一些政治智慧,知道被李瑄鬧大后,范陵必然要倒霉。

  見李嶼緘默不語,絕望的范陵,力氣像是被抽空一樣,一屁股坐在地上,臉色煞白。

  將近半個時辰后,萬年令鄭巖到來。

  他得到曲江池官吏的稟告,聽說又涉及到兩個宰相的兒子,馬不停蹄的趕來。

  怎么還是李瑄!

  看到李瑄后,鄭巖頭一陣痛。

  只是另一個主角換了,成李林甫的第五子,李嶼。

  鄭巖雖是開元名相張說的女婿,但他的“老泰山”已經死了十幾年了。

  俗話說,人走茶涼。

  現在張說的兒子張均、張垍都要依靠李適之。

  他誰也不想得罪,也得罪不起。

  “聞刺客刺殺京兆少尹,刺客何在?”

  鄭巖向場上的賀知章、李白執禮后,開口詢問。

  本來他拜見范陵,但范陵此時癱坐在地,如喪妣考一樣,讓鄭巖一臉懵。

  “鄭縣令,他就是刺客。不過恕我直言,在萬年縣地界,京兆少尹為他的亡子殉葬五名活人,其中還有良家。你知不知情?”李瑄拍著薛錯的肩膀,笑著詢問鄭巖。

  “什么!”

  鄭巖陡然一驚。

  活人殉葬,自唐初以來,就沒再聽說。就算是在漢代,這也是皇帝、王侯的特權。

  “我剛就任萬年令三個月,未聽說這樣的事情。”

  鄭巖驚后,趕緊回復道,然后問旁邊的一名長得十分猥瑣的官吏:“吉七,你知道這件事嗎?”

  “屬下并無耳聞。”

  這名叫吉溫的官吏不假思索地回復。

  聽到吉七的稱呼。

  李瑄眼眸變得深沉,緊盯著這名猥瑣男子。

  這是吉溫啊!

  李瑄知道此時吉溫任職京兆府,沒想到是鄭巖的屬下,看穿著應該是萬年丞。

  李瑄很想將吉溫斬除,但也知道,吉溫后面,是高力士。

  無緣無故,很難動他。

  性格陰詭的吉溫,也不是省油的燈。

  蕭炅在開元二十七年當過河西節度使,但被吐蕃大敗,李隆基一怒之下,罷免蕭炅軍權。

  幸虧李林甫為蕭炅說情,使蕭炅出任河南尹。

  在河南尹任上,蕭炅與權貴勾結,多行不法。被檢舉后,李隆基派遣監察御史到洛陽徹查蕭炅。

  監察御史聽說新豐有個叫吉溫的縣丞,處理案子有一手,就指派他辦理此案。

  在審案過程中,吉溫下手狠毒,還上了大刑,弄得蕭炅遍體鱗傷。

  幸虧李林甫對蕭炅施以援手,使蕭炅再次逃脫一劫。

  加上蕭炅被張九齡以無學術為由,貶到岐州那一次,這是李林甫第三次撈蕭炅。

  并且說服李隆基,將蕭炅升任到刑部尚書,兼京兆尹。

  可見李林甫的滔天權勢。

  去年的時候,吉溫好不容易走關系從洛陽來到長安,擔任萬年丞。

  但沒過幾天,蕭炅就兼任京兆尹,成為吉溫上司的上司。

  照道理,蕭炅要把吉溫整死的。

  但吉溫一向多智,料定蕭炅會在高力士沒有當班的時候,到高力士府中,他提前一步來見高力士,討高力士歡心,并且高力士用“吉七”這種族中排名稱呼,表示親密。

  蕭炅在高力士府中,看到高力士與吉溫的關系,就有盡釋前嫌的心思。

  吉溫在離開高力士府后,又親自攜帶禮物拜見蕭炅,誠摯向蕭炅道歉,并表示當初是奉命行事,不敢違背國法。從今以后,洗心革面,效犬馬之勞。

  經此以后,蕭炅和吉溫,化干戈為玉帛。

  并且蕭炅見吉溫的能力,還準備提拔吉溫。

  李瑄思考他所知道的事情,知道無法將火引到吉溫身上。

  他心想如果蕭炅被貶,吉溫會不會被李林甫這個“知己”發現。

  歷史上,是吉溫升任京兆府法曹后,被蕭炅推薦給李林甫。

  時間會在這兩年之內。

  “我欲出將入相,又何懼吉溫呢?步步為營,才是上策。”

  李瑄自顧自地微微搖頭,暗暗想道。

  “鄭縣令剛到任,又忙于公事,不知也正常。再說京兆少尹也并非你來管。包庇之罪定不會落在你頭上。”

  摒棄心中念想,李瑄話里有話地向鄭巖說道。

  他沒有用失察,而是用包庇。

  這件案子發生半年了,而蕭炅已經上任京兆尹一年。

  結合薛錯的說辭,蕭炅脫不了干系。

  看這一次李林甫怎么把蕭炅保下來。

  鄭巖聽到李瑄的話后,松一口氣。

  又聽到李瑄說李適之將來,心中釋然。

  雖然他兩個大舅子與李林甫有隙,但他不想摻合在這種斗爭中。

  李瑄一直在觀察吉溫的表情變化,看到吉溫皺起眉頭,他一定猜出自己的目的。

  可吉溫畢竟人微言輕,沒辦法多嘴。

  他的從父吉頊是武周宰相,高力士少年時,見過吉頊。所以高力士才會稱吉溫為“吉七”。

  吉溫知道自己在高力士心中份量,也僅僅是“故人之子”。

  況且曾經吉溫被太子文學薛嶷引薦給李隆基時,李隆基看到吉溫的猥瑣樣子,直言:“是個不良人,我不用也。”

  很是傷吉溫的心!

  在被皇帝否認的情況下,能混到如今這個地步,殊為不易。

  正因為有此遭遇,吉溫才立下豪言:“若遇知己,南山白額虎不足縛也。”

  他以為蕭炅是他的知己,現在看來,很可能不是。

  又過半個時辰,李適之帶著左相府的屬吏,終于來臨。

  眾人拜見李適之。

  剛回應免禮的李適之,就被李瑄拉到一旁。

  按照以往,李適之是不可能來的。

  現在李瑄展現天賦,又道“十萬火急”,使李適之慎重。

  “有這等事情?縱如此,若蕭炅推脫,加之李林甫阻攔,拿下蕭炅怕也不容易!”

  李適之聽到李瑄的闡述后,覺得這是一個時機,但并沒有絕對把握。

  把刑部尚書拿下,是最能彰顯李適之權威,打壓李林甫威望的事情。

  “被殉葬者父親曾到京兆府狀告京兆少尹,卻被打成重傷,說明蕭炅知道此事,有意包庇。以此彈劾蕭炅。只要父親闡述好范陵藐視皇權、活人殉葬之事。再找人彈劾蕭炅在河南所犯下的錯誤。蕭炅兇多吉少。”

  李瑄知道,李隆基的大忌之一,就是藐視皇權。

  一旦犯下這樣的罪責,在李隆基心里已是罪加一等。

  “范陵亡子之墓,必須打開,得到驗證。我會通知刑部,等他們到來后,再掘開墳墓。”

  李適點了點頭。

  照道理,他身為宰相去挖人墳墓,會落人口舌。

  但李適之知道刑部之內,盡是李林甫的親信,蕭炅還是刑部尚書。

  當初李適之任刑部尚書的時候,就感受到里面盤根錯節,當時他不是宰相,無法肅清。

  他如果不去,鎮不住場子。

  “賀監、李翰林,第一次見面,卻如此草草,今事無常,讓你們見笑。等這件事情處理完畢,我必登門賠罪。”

  李瑄向李白和賀知章道歉。

  “七郎鴻鵠志遠,自當高飛。”

  賀知章對李瑄的手段驚嘆不已。在波詭云譎的政壇中,也只有李瑄這樣的人,才能立足。

  更關鍵的是,李瑄才十六歲,就有如此成熟的心智。

  “來日方長。”

  李白灑脫,不拘一時。

  今日的見聞,雖然感慨,但并未影響李白的本心。

  李瑄向賀知章、李白道別時,五兄李瑯偷偷溜走。

  裴晃、裴胄叔侄繼續看花馬。

  李瑄則跟著李適之,前往長安城外的范陵族墓。

  薛錯刺殺官吏,終究有罪。只能先由鄭巖的手下押回萬年縣衙。

  李瑄會說服李適之,讓身為龜茲押官的薛錯,罪減一等,不至死罪。

  已經站不起身的范陵,被李適之下令,強行抓到馬背上。

  李嶼捏緊拳頭,飛馬回平康坊,將此事稟告李林甫,請求李林甫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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