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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短尺丈量

  金輝鋪灑,波光粼粼的陽春江面停著三兩支烏梢。

  竹篾小院內。

  沈儀坐在凳子上,手握抹布,仔細的擦拭著刀鞘。

  自己并不擅長照顧傷員,所幸瘋子經常受傷,小寡婦在他身上也練出些經驗。

  至少先替馬濤和李新翰止住血,重新包扎成了“人樣”。

  待李慕瑾清醒過來后,趕忙取出幾枚丹藥喂下,暫時穩住了他倆的生機。

  她緩緩走出屋門。

  松掉了馬尾,發絲略顯凌亂的遮住蒼白臉頰,氣息虛浮,顯然是昨夜爭斗時不計后果,受了極大虧空。

  李慕瑾神情間少了幾分嫵媚,原本水潤的紅唇此刻也是有些開裂。

  注視著沈儀的背影,漸漸與腦海中昨夜那道身形吻合起來。

  她扯扯唇角,嗓音沙啞:“其他人呢?”

  “他們只是力竭,沒有受什么傷,醒的早些,去衙門牽馬了。”

  沈儀放下抹布,將佩刀重新掛回腰間。

  李慕瑾拖著凳子,到他旁邊坐下,用掌心撐著下頜,原本想問點什么,卻又不知從何問起,于是就這么呆呆的盯著他的側臉。

  在沈儀終于忍不了這凝視,皺眉賞了她一記白眼后。

  李慕瑾噗嗤笑了,眸中涌現感慨:“原來你是真的很擅長殺妖。”

  擅長到了讓她這個從小在青州長大的姑娘,都完全無法想象的地步。

  雖被跪在地上的村民們遮擋住視線,但河神那道凄厲的慘叫,至今仍在耳畔回蕩,若非遭遇生死恐懼,哪能讓自持身份的河神的如此失態。

  “我以為你已經死了。”

  對方追著黑風鉆入山林,不知是什么妖物,但河神滿臉的期待卻被李慕瑾盡數收入眼底。

  那是完全的信任中,又充斥著憧憬的神情,底氣十足。

  沒想到最后回來的卻是沈儀。

  “幸好你沒這樣想。”

  李慕瑾站起身子,收斂笑意,毫不拘束的朝青年鞠了一躬。

  若是對方抱有同樣的想法,那脫身之后最穩妥的方式,應該是趕回鎮魔司報信。

  面對境界遠高于自己的妖魔,無論任何人看了都覺得毫無勝算的情況下,以送回消息的名義離去,即便是鎮魔司也不會太過苛責。

  “…”

  沈儀略感詫異,壓根沒料到對方會忽然正經起來。

  他擺擺手,還未開口,胳膊便被緊緊擁入一片浩瀚的溫軟中。

  “哈哈。”

  李慕瑾又變回先前那副不著調的模樣,抱住他的臂膀,吐槽道:“快給我嚇懵了!連手指頭都動不了,還得擠出一副鎮定自若的模樣,就這演技都沒能嚇住那河神,氣死我了。”

  說罷,她捻著指尖,可憐兮兮的認真道:“你走過來的時候,我眼淚只差一丁點就掉出來了,還好你長得俊俏,我琢磨著要保持下形象,這才忍住的。”

  熟悉的觸感,竟是比宋家嫂嫂還驚人幾分。

  沈儀無語,將手臂抽了回來:“差不多得了。”

  魚叉刺下去的時候,對方神情間連恐懼都沒有,僅僅噙著些許嘆意,還掉眼淚,唬鬼呢。

  李慕瑾單手叉腰,大大咧咧的拍著心口:“還好還好,活著就行,命真大。”

  鎮魔司的人,仿佛都挺看得開的。

  被她笑容所感染,沈儀側首,眸子里微不可察的戾氣略微淡了些許。

  或許是從柏云縣劉家醒來的那一刻起。

  他還處于游戲人生的心態,以至于沒有察覺到異樣。

  隨著徹底擺脫掉前身留下的痕跡,漸漸融入這方世道。

  沈儀莫名發現,自己竟習慣了手染鮮血的日子,甚至到了一種不見血反而有些不適的程度。

  暴戾是幫助自己在這亂世存活下去的工具。

  卻不能反讓自己成了它的傀儡。

  沈儀深吸一口氣,心緒清明許多,這才看向院外。

  小寡婦抱著幾件借來的舊衣服,敬畏的走近:“大人,您要不要換件衣裳,一時找不到新的,但都很干凈。”

  瘋子跟在她后面,埋著腦袋,全然沒有了昨日的傻氣。

  小心翼翼看向沈儀的目光中,滿是感激與畏懼。

  對方那雙清澈眼眸,仿似可以看穿一切,銳利時,又能輕易震懾妖邪。

  “盡量忍忍別換。”

  李慕瑾搖搖頭,對于校尉而言,以這副姿態攜功績而歸,能更快的幫沈儀在鎮魔司站穩腳跟。

  “額,也好。”

  小寡婦取出一截木桿短尺,拘謹道:“那能不能讓我替您量量肩寬?”

  李慕瑾像是看出什么,這次倒沒拒絕,接過短尺,拉著沈儀起身。

  “這是干嘛?”沈儀有些疑惑。

  “說不定是給你做衣服,送到青州感謝伱。”

  李慕瑾捏著短尺,在他身上認真丈量起來,甚至連腰間的佩刀都一并量了進去。

  將數目報給寡婦,揮揮手:“去吧。”

  “謝謝大人。”

  昨日還潑辣無比的小寡婦,今日卻是都不敢直視沈儀。

  但也并非那種純粹的畏懼。

  這種神情讓沈儀略感熟悉,但又說不出在哪里見過。

  寡婦帶著瘋子重新出門,迎面撞上個男人,對方丟下一塊用草繩扎緊的魚肉,轉身就朝著下一家跑去。

  “他…他都快把村子里的人家跑遍了。”

  小寡婦有些無奈的撿起魚肉。

  昨日被沈儀強迫吞食河神的男人,迫切的想讓每個人都嘗嘗這美味,似乎只有這樣,才能洗刷他心里的罪惡感。

  也只有吞下這魚肉,才能撕碎他們用于欺騙自己的謊言。

  既然是妖魔,自然不可能在河中養著三百童子。

  沉江就是沉江,兒女不會再踏浪而來,更不會接自己去河神洞府享福。

  這般心知肚明的事實,一旦沒了借口掩飾,便會讓人不禁羞愧捂面。

  “大饑之年,易子而食。”

  “不得已而為之。”

  “如今已能自食其力,當斷則斷,食人的終歸是妖魔,有用便供起來,無用時便該入腹。”

  “這就是普通人的生存之道。”

  “鎮魔司校尉無需捕魚耕地養活自己,皆是魚肉百姓者,不僅無法拿出糧食給其果腹,反要從他們口中再奪走一份,本身站的太高,若再過多苛責,不免顯得有些風涼。”

  李慕瑾伸手放在沈儀的肩膀上,明眸閃爍,笑嘻嘻道:“沈大人高抬貴手,暫且饒過他們一次,好不好?”

  是有心人為了保持地位,刻意將這大祭一遍又一遍的印刻于漁民腦海,仿佛這是祖輩的道理,萬萬不可違抗。

  昨日連帶著村長在內的十余人被瞬間奪去性命。

  說實話,這般狠辣的手段,屬實是驚到李慕瑾了,卻也覺得心底舒暢!對方做了自己這群青州子弟不敢做的事情,而且做的干脆利落。

  但要是再添殺戮,味道就有些變了。

  “他們昨天可沒想饒過你。”沈儀挑挑眉尖。

  “這身衣服是白穿的?”李慕瑾撇嘴,扯了扯袖口云紋:“動手的自然該死,但其余人,沒有他們日夜勞作,咱們哪有俸祿吃糧…喂,你別扒拉我手,怎么跟個大姑娘似的,一下都碰不得。”

  “邊兒呆著去。”

  沈儀拍拍肩膀,隨意道。

  自己從醒來為止,從未行過惡事,只求保全自身。

  怎么到了這女人口中,倒像是個殺伐不休的兇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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