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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 法治的意義

無線電子書    人在大宋,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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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世有很多人支持廢除死刑,但我卻不贊成,有人說廢除死刑是文明的象征,實際上文明從來都不是體現在這一點上。”

  十一月十五日,傍晚時分,大宋東京城皇宮后苑,觀稼殿中,燭火已經點了起來,室內香炭縈繞,溫暖如春。

  最近這幾日下起了雨,越接近年關,天氣就愈發寒冷,汴梁城中各街道坊市穿梭的人群都少了許多。

  唯獨一點沒有少的是,每當清晨開封府關押犯人的囚車“嘎吱嘎吱”地從東街往東城外去的時候,無數百姓都涌上了街頭,風雨無阻地前往刑場。

  他們圍在囚車的左右,每天都會準備好菜葉子、臭雞蛋,雖然石頭被禁止,但這些沒有,然后跟著囚車一路到刑場看著囚犯受刑。

  刑場上很多人哭,很多人笑,只有極少數人面無表情地看著這一切,等到處刑結束,人潮散去之后,他們才會在官府的監督下進入法場,默默地抬走了死刑犯的尸體,帶回去安葬。

  汴梁城中,家家戶戶都像是過年了一樣,就連再貧困的百姓,為了慶祝欺壓自己的仇人被砍掉了腦袋,也都高興地買上了那么幾兩肉,回家過了一個幸福的冬天。

  唯獨趙禎聽說光這幾天就砍了一千多人,想到這些可是一千多活生生的生命,心中不忍,今日便在照例的觀稼殿會議上提出來,看能不能停止行刑。

  畢竟他覺得已經殺了一千多人,且首批殺的都是罪大惡極的死囚犯。

  震懾的意義已經達到,沒必要再殺那些只是重罪,卻沒有達到死刑的人,這樣只會徒增殺戮。

  然而趙駿卻不同意,他對眾人說道:“因為死刑從來不只是震懾罪犯這一條,若僅僅只是震懾罪犯的話,關罪犯幾百年沒有自由,同樣能夠做到。”

  “關幾百年?”

  眾人詫異,晏殊驚訝道:“漢時都沒有徒那么久的刑吧。”

  “但后世西方有。”

  趙駿說道:“這些犯人會在牢里渡過艱難的一生,然后死去,可我覺得判幾百年刑期是最不文明也是最沒意義的事情,對犯人、對受害者家屬都不公正。”

  “為什么?”

  呂夷簡納悶道:“這幾百年刑期,一輩子活在監獄里,難道不是一種折磨嗎?”

  “有些犯人或許會,但至少大部分犯人會慶幸還活著。”

  趙駿解釋道:“也許在漫長的刑期當中,他們會遭遇很多不幸的事情,會痛恨這世上沒有死刑,甚至還會想辦法自殺。可對于受害者家屬來說,這樣的結果,再怎么讓罪犯受折磨,也失去了意義。”

  “哪里失去意義了。”

  趙禎幻想了一下一輩子在暗無天日的牢房渡過一生的煎熬,就覺得頭皮發麻,忍不住打了個冷戰道:“至少這種日子,朕一天都不想過下去。”

  “所以我說只能起到震懾罪犯的作用,或者說,其實也不一定能震懾罪犯,頂多讓罪犯將來后悔而已。”

  趙駿聳聳肩道:“唯有真正的死刑,才是震懾,同時也是救贖。”

  “震懾?救贖?這是何意?”

  “救贖便是拯救一個人的心靈,而死刑最大的意義,就是安慰受害者的家屬。”

  “不太懂。”

  “因為被害人已經死了,就算兇手死了他也不會活過來。可是對于被害者家屬來說,時間就永遠被定格在了親人死的那一刻,回不來了。”

  “時間被永遠定格在那一刻?”

  眾人沉思起來。

  他們從未想過,對于受害者家屬來說,會有如此大沉重的心理負擔。

  因為他們從未站在人民以及受害者的立場去思考過這個問題,自然也不會有什么感同身受的道理。

  “是啊。”

  趙駿嘆了口氣道:“換一個角度想想,呂相若你兒子被人殺害,你恨不恨兇手。”

  呂夷簡略微猶豫,但還是說道:“恨。”

  “恨就對了。”

  趙駿認真地看著大家說道:“所以死刑才能還受害者一個公道,只有兇手被執行死刑的時候,受害者家屬才能放下這件事情,繼續開始新的生活。不然的話,他們將一輩子活在痛苦與仇恨當中,不能自拔。”

  眾人聽完之后,陷入了沉默當中。

  是啊。

  對于死者來說,人已經死了,不能復生,殺死罪犯也沒什么意義。

  這世上從來都沒有什么泉下有知,也不會有什么對死者的告慰,有的只是一條活生生的人命就此消散。

  但對于受害者家屬來說,只有親眼看著罪犯被處死,心里的恨意才能夠消散,才能夠帶著受害者的遺愿,開始嶄新的生活。

  這對于他們來說,便已是最大的藉慰。足以撫平心靈的傷口,給予他們重新面對生活的勇氣。

  所以仇恨或許不是放下,而是消散,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令人重生!

  “法律的目的,從來都不是懲罰,而是為了關懷與保障。那些人罪有應得,就該讓他們去死。以此來關懷那些弱者,保障那些受他們欺壓,受他們迫害的人。”

  趙駿最后環視眾人,沉聲說道:“人生不能重來,不管是對罪犯亦或者對受害者,汴梁的百姓遭受了多少劫難,那就應該讓那些人去償還,以彌補受害者家屬,這才是真正的告慰,才是真正的法治,在這一點上,大宋還差得太遠。”

  “所以這就是你重新改變刑部,要它起一個制定法律作用的原因?”

  趙禎有些明悟。

  “是的。”

  趙駿點點頭,先喝了一口茶,隨后又道:“大宋的律法在這方面顯然還不夠嚴謹以及完善,伱們在制定法律的時候,從來都只考慮維護自己的統治。卻不知道越維護,越會讓百姓離心離德。”

  “為什么?”

  呂夷簡皺起眉頭道:“歷朝歷代都是這么做的。”

  “歷朝歷代都這么做,是因為他們有局限性,而不是說這么做是對的,也不代表你們可以蕭規曹隨,這樣只會讓大宋成為歷朝歷代的一份子。”

  趙駿放下手中的茶杯,嚴肅地望著眾人,緩慢而有力地說道:“大宋要想真正成為一個強盛的國家,軍隊、經濟、教育等等硬實力,都只是其中之一,更重要的還有法治以及法治精神,這才是大宋需要的東西!”

  “法治精神?”

  眾人又聽到了一個從未聽過的詞語。

  “不錯,法治精神,就是依法治國的標準,只有法治精神才能保障底層百姓的公平,關懷保障弱勢群體的權益,維護世間的正義!”

  趙駿發出了肅然地吶喊:“唯有真正善待百姓,保護百姓,讓百姓感覺到這樣的公正存在,正義存在!他們才會發自內心地擁護你們,擁護這個國家。而這樣的國家,才能長久!”

  一席話語,振聾發聵。

  宋代的法律繼承隋唐,隋唐就以寬簡為主,主要有“笞、杖、徒、流、死”五種刑罰。

  其中徒刑就是坐牢,這個刑罰在漢代比較嚴重,最高是城旦舂,也就是無期徒刑,但可以花錢贖,要是錢到位的話,可能一兩年就出來了。

  而隋唐時期,徒刑比重就下降了很多,最多也就關幾年時間。

  宋朝繼承隋唐的法制,徒刑甚至比隋唐還輕,一般也就關一到三年。

  由于坐牢會增加朝廷的財政支出,所以當時遇到重型犯罪基本以流放為主。

  只是說是流放,實際上只要你有錢,甚至都不用被流放,即便真被流放了,一路上日子也過得很舒服。

  比如《水滸傳》里,宋江因殺人被流放江州的時候,兩個衙役都客客氣氣。即便到了江州,由于使了銀錢,連殺威棒都不需要打,錄入抄事房,出入自由,跟回自己家一樣。

  從這里就能看出宋代所謂的流放刑罰有多少水分。

  并且到了被流放地之后,也不需要坐牢,基本的人身自由還是有,官府會發放一些生產資料讓你自己耕種,錢多的話,你在當地過得不會太差。

  所以實際上宋代的法律,并不能給受害者關懷和保障,甚至可能連應該有的懲罰都沒有,最多就是幫忙開發嶺南而已。

  明清時期廣州地區人口增多,除了戰亂南遷以外,跟唐宋時期大量犯人流放嶺南也有一定關系。

  趙駿認為這些法律完全不足以彰顯法治精神,因此才打算讓刑部重新制定律法。

  這必定是個曠日持久的過程,甚至稍有不慎還可能引發司法變革。

  可有些事情不管怎么樣,都必須去做。

  因為在一個人性、人權被壓制,沒有任何尊嚴的時代,需要有一個人幫底層拾起這份尊嚴,哪怕未來的阻力會很大。

  趙禎沉默了片刻,輕聲說道:“或許大孫說得是對的,大宋要想強盛,法治一定不能少。”

  “還要有法治精神!”

  趙駿強調了一句,隨后說道:“只有深刻貫徹這個理念,法律才能深入人心。”

  王曾遲疑道:“若按你說的,以后改判刑就得坐監,可是坐監就要管犯人吃食,這對于朝廷來說,恐怕是必不小的負擔。”

  “現在暫時先以流放為主吧。”

  趙駿想了想,隨后說道:“但流放的目的地改一改,可以送到邊境修筑工事,也可以送到陜西、河北,開墾屯邊。”

  “大部分犯人都流放南方,或者刺配充軍,做囚徒送往邊境的話”

  范仲淹沉吟道:“主要是擔心他們逃回來。”

  古代流放為什么都流放到南方?

  就是因為南方鳥不拉屎,環境惡劣,而且非常難以逃回去。

  比如宋朝的《元城語錄解》中有一句話,叫:“春循梅新,與死為鄰;高雷竇化,聽著也怕”。

  說的就是后世廣東、海南等地。

  這些地方此時山嶺重疊、林木茂盛、瘴氣叢生,北方人過去,往往水土不服,很容易病死。

  而若是流放到北方邊境,像陜西、河北等地,犯人很容易逃跑。

  所以在古代流放其實算是比較重的刑罰。

  “老范,你得有點信心。”

  趙駿鼓勵道:“難道你還怕解決不了一群犯人?這些可都是勞動力。”

  “好吧。”

  范仲淹就不好說什么了。

  趙駿繼續說道:“先拿這些人充軍、開墾邊境,為西夏、遼國戰爭做準備,等以后如果能解決內憂外患,可以開拓海外了,送去東南亞、菲律賓,甚至澳洲、日本。”

  “哦?”

  眾人納悶,趙禎不解道:“不是說法治嗎?像后世那樣,以徒刑坐監為主,怎么又流放海外了呢?”

  “因為現在缺錢啊。”

  趙駿嘆息了一聲,說道:“法治精神的前提是有錢,沒錢談個屁的法治。流放海外,讓他們開墾良田、礦山,從國外運回糧食、礦產贖罪,等大宋真正強盛起來,才能維護好法律秩序。”

  說到最后,趙駿又發出了一聲長嘆。

  在古代講法治精神其實是件很離譜的事情,因為這個時代看似文明,實則依舊野蠻。

  皇帝、官員掌握生殺大權,想要弄死普通百姓,猶如捏死一只螞蟻。

  甚至地方豪強、衙門里的下級吏員,都敢隨意踐踏法律,欺壓底層小民,成為他們頭頂上的一座大山。

  而且即便是趙駿帶來法治,社會發展也跟不上。

  首先你建造監獄,就要大量財政支出,還要管犯人衣食住行。

  接著又得普及法律,進行教育普法工作。

  然后是監獄建立之后,總要有人看管,這又是一筆花銷。

  大宋人口上億,罪犯二三十萬絕對有。在沒有縫紉機的年代,勞動改造最多也就是種種菜,挖挖地。

  管理犯人的支出以及給予犯人的衣食住行就靠種地完全收不回成本。

  所以每一件事情,想要做好都不容易。

  殺人倒是一勞永逸,但不管怎么樣,亂世重典也只能一時。

  畢竟小偷小摸,你總不能也砍了吧。

  因此趙駿想要像后世那樣,依法治國,難如登天。

  但有些事情,你必須去做。

  就好像要發展海外,發展工業,發展國家,即便很難做到,也得向著這個方向前進。

  再艱難,亦要砥礪前行。

  至少設定一個正確的目標,才能讓未來有一個明確的道路!

  這也是趙駿想要成立司法部的意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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