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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八章 關鍵性證據缺失

  「兩罪并罰,建議判處張三有期徒刑十四年。」

  趙百親的聲音清晰的回蕩在法庭上。

  張三犯了拐賣兒童罪,這是毫無疑問的。

至于故意殺人罪  張三在明知對方要殺狗的情況下,依舊將小學生謊稱成狗,賣給了對方。

  是可以預料小學生的結局的。

  其借助他人之手施行殺人行為,自然構成的是故意殺人罪。

  「李四作為飯店老板,以50元購置麻袋里的狗,指使王五對其進行殺害,可中途聽到人的慘叫聲,卻未加制止,犯過失致人死亡罪。」

  「王五作為廚師,聽從李四的指令殺狗,同樣在聽到人的慘叫聲后,未加以制止,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屬于從犯。

  「故此,我方建議對李四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對王五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趙百親又接著指控道。

  全程昂首挺胸,神情充滿了自信。

  開庭之前。

  他就詢問了一下其他刑事辯護領域的金牌律師們。

  將這個案子仔仔細細,里里外外的琢磨了一遍。

控訴的方向上  也沒什么問題,將張三、李四和王五的罪行都給指控了出來。

  小學生的死亡和張三、李四、王五都有直接因果關系。

  三者都應該為小學生的死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咚」

  審判長在乾州一方的律師發言之后,看向了秦牧一方:「你們可以對上述控訴,進行相應答辯了。」

  張瑋聞言,下意識地看向了秦牧。

  雖然他對這個案子已經有了一些思路,但還是沒有冒然上前。

而是選擇  繼續擺爛,坐享其成。

  很快。

  秦牧便從座位上站了出來,當著模擬法庭上眾人的面。

  沉聲道:「我方認為,對方控訴的我方當事人的罪名,有些偏頗,并不成立!」

  話音剛落。

  他的這句話便吸引了在場不少人的目光。

  尤其是旁聽席上的金牌律師們。

  他們的心中都不約而同的浮現出了一個猜測。

  「他不會還要做無罪辯護吧?」

  目前來看。

  趙百親對三人的控訴,從法理到法益上來看,都沒有任何問題。

三人的行為  也完全符合這些刑事罪名的構成。

  在入罪和出罪,主觀和客觀上,都是統一的!

  「首先,對方對我方當事人張三的控訴,合情合理合法,并無不妥之處。」

  緊接著。

  秦牧又緩聲開口:「但我方當事人李四和王五,對此事全然不知情,同樣是被蒙蔽的受害者,我方認為,兩人不構成犯罪。」

  他的聲音頗為平靜沉穩,和趙百親的鏗鏘有力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卻讓趙百親的瞳孔猛地撐大。

  無罪辯護!

  秦牧在面對他們的時候,居然敢提出無罪辯護!

  而旁聽席上。

  眾人的神情各異。

  不少人倒吸了一口冷氣,秦牧的思路再次震驚到了他們。

  「無罪辯護?他打算怎么無罪辯護?我又看了眼案件原文,完全沒有無罪辯護這個點啊。

  「所有證據都符合了,反正我是沒看到這個案件有什么漏洞。」

  「難不成秦牧又發現了我們所有人忽視的點了?」

  「「我們這么多人,難道比不過他一個?

  眾人的面色都有些古怪。

  其中有不少人,在開庭前給趙百親參謀過,還提過一些建議。

  眾人都沒發現這個案件中的蹊蹺之處。

  秦牧無中生有,強行編造出一個漏洞出來!

  與此同時。

  學法聯盟論壇。

  「好家伙!up又要做無罪辯護了!法外狂徒啊,這絕對是法外狂徒!」

  「只有取錯的名字,沒有喊錯的外號!up是什么案子都敢做無罪辯護啊。」

  「在這個案子里,三個人都犯罪了吧?這也能開脫?」

  「張三是人販子,死不足惜,但說實話,李四和王五有點冤,因為失察惹上了這檔子事」

網友們對于人販子的態度  出奇的一致,沒一個同情張三的。

反倒是覺得案件里的李四和王五  有點可憐倒霉。

  他們都沒有犯罪的故意,但卻被扣上了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帽子。

  擱誰身上都心理不平衡。

  「論壇里有沒有大佬的?來幫忙分析下這個案子啊,猜猜up會從哪個角度辯護?」

  「這個就不是一般人能猜的出來的,up的腦回路從來就不正常。」

  「法益的角度有用嗎?李四和王五的行為客觀上也的確侵犯了小學生的生命權,貌似沒有辯護空間啊。」

  「別瞎操心了,耐心看下去,我已經拿出小本子準備做筆記了。」

  「如果這個案子也被up無罪辯護成功了,那律師可真是太恐怖了。」

  網友們唏噓不已。

  愈發明白了一個頂級律師的恐怖之處。

  在這個法制時代。

  懂法絕對沒有壞處,而頂尖的律師往往可以將白的說成黑的,活的說成死的。

  就比如說秦牧。

他們甚至想到了  以后哪天不小心犯罪了,專門找秦牧來幫他們辯護。

  法外狂徒,不外如是!

  魔都。

  會場里。

  某辦公室。

  「嘖嘖嘖,初生牛犢不怕虎啊,又要做無罪辯護?」

  黃慶林看著電腦前的監控直播畫面,臉上露出了玩味的笑意。

這個題目  是他親自出的,主要是為了考察雙方律師的訴訟能力。

  從題目本身而言。

  無論是被告方還是公訴方,都沒有絕對的優勢。

  從這道案件里,可以充分體現雙方訴訟能力的差距。

  他沒想到,秦牧居然又打算劍走偏鋒,選擇了無罪辯護這條道路。

  「我倒要看看,他能怎么無罪辯護。」

  旁邊的饒正德放下了水杯,一副拭目以待的架勢。

  他對秦牧的這個辯護思路,也頗感興趣。

  而電腦畫面里。

  模擬庭審繼續進行。

  很快就進入了舉證和質證環節。

  趙百親一方的律師率先列舉出了一系列的證據。

  包括人證、物證、口供等等。

  人證自然是目擊了張三實施綁架的證人,張三的作案動機等等。

  物證則是張三綁架用的作案工具麻袋等等。

  口供則是張三主動交代的那些犯罪行為,以及一整套完整的證據鏈。

  「趙百親在證據處理方面,還是堪稱完美的。」

  看到這里。

  饒正德中肯的評價了一句。

  作為一名刑事辯護律師。

  不僅要精通己方業務,還要了解公訴人的相關流程。

  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趙百親在證據鏈的整理這塊,滿分的話已經可以打90分了。

  然而…

  他話還沒說多久,便看到秦牧站出來反駁道:「上述證據的確都沒有問題,但要指控我方當事人李四和王五,卻缺乏一項關鍵性的證據。」

  饒正德看到這一幕,不由一愣。

  他剛評價趙百親在證據的處理上堪稱完美。

  然后就被秦救「啪啪」打臉了。

  關鍵是他也不知道秦牧所說的關鍵性證據是什么。

  好在秦牧也沒有賣關子,直接說道:「我方當事人李四和王五的確是在廚房內,因個人失察,沒有及時查看到麻袋里的是個人,造成了悲劇。

  「但經法醫驗尸鑒定,查出小孩的死因為頭部受創。

  秦牧一邊說的時候,一邊羅列出了相關證據。

這些證據  也是案件原文里明確表明的,小孩身上有三處摔傷,一摔為頭部,一摔為手部,一摔為腿部。

  其中頭部摔傷為致命傷。

  「但你方提交的證據無法證明,小孩的頭部摔傷為我方當事人李四和王五所摔,我方認為,李四和王五摔的那幾下,只是甩摔到了腿部和手部,并不足以構成致命傷。」

  說到這里。

  秦牧略微停頓了片刻,給在場眾人一個反應的時間。

  再幽幽地說道:「根據刑事訴訟的相關原則,當案情關鍵性證據存在疑點時,只能做出有利于嫌疑人的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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