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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自救

  劉老爺看起來知道流賊會往哪兒走。

  劉承宗認識許多人,都對流賊蔓延方向有所預測。

  先前兄長劉承祖與曹耀就有過預測,認為王左掛會往南邊隸西安府的耀州、同州打一打,那邊繁華,有成熟的手工業與冶鐵業,抄掠價值極大。

  不過那是他們作為老兵以己度人的看法,這會劉承宗看父親也對流賊活動方向有所預料,當即露出極大興趣,問道:“父親以為,流賊會離開陜西?”

  “流賊,這個名號好!”

  劉向禹重重點頭:“今日之陜北,貧民不為盜不可活,只可為賊,為父以為此流賊非流民為賊,而是流動之賊。”

  “陜北貧民源源不斷,依為父任稅官所見所聞,陜北可為賊募兵之地卻無養兵之糧,方圓千里之內,納糧最重而兵力不足之地首推山西平陽府。”

  平陽府,在延安府越過黃河的東南,古稱河東,地形地貌與關中盆地相似,土壤肥沃雨量充足,從陜西的韓城東渡黃河即可進入平陽府。

  “待流賊勢大,陜北無可養兵之時,其必大舉入晉,陜北自救的機會就在這時了。”

  姜還是老的辣,劉承宗從未想過自救之類的事,這會聽了劉向禹的分析,對農民軍接下來的發展又有更加清晰的認識。

  農民軍真正立于不敗之地,不是說打仗能百戰百勝,他們贏不了,對陣成體系的官軍,他們連一場仗都贏不了。

  但只要提供其生存的客觀條件不改變,永遠有源源不斷的生力軍加入農民軍。

  劉向禹把原因說得很清楚了,農民要餓死、官軍沒軍餉。

  前者令百姓土匪化,后者令流民軍事化。

  這樣的環境不改變,官軍哪怕坐擁再兇悍的戰斗能力,能把叛軍剿滅一百次,叛軍還是會在這樣的土壤里復起一百零一次。

  腐敗使行政效率低下,朝廷要收二十萬稅金,從地方百姓手里收上去的錢就已達百萬。

  這樣的時候,劉向禹還在想自救。

  “父親如何自救?”

  “流賊入晉之時,朝廷應已回過神,以皇帝圣明必免秦地賦稅,下詔賑災;我等士紳修壕筑堡,廣修水利以資灌溉,各鄉都縣府收納流民攢里并甲,待流賊回還,有其生理之地,自不會再興作亂。”

  劉向禹說的很簡單,道理也很簡單:咱陜西農民向來老實巴交,只要還能有一口飯吃,絕不會以作亂為榮。

  同時他對朝廷也有很大的寄望,指望朝廷賑災、免稅。

  可這在劉承宗眼中完全是接收信息差異造成的幻想。

  他老子看到的是黑龍王廟山的百姓不太容易過活,但去年興修一番水利,今年的地照樣還能種,延安府城還沒亂,有些地方確實災情緊急,但他沒有親眼見到腦海里完全沒有概念。

  最大最大的破壞,也無非是整個村子的人都逃進山里沒了影。

  所以他認為朝廷到現在沒賑災,后面只要騰出手來賑災了,事情還是可以解決的。

  劉向禹一手保全下來這個如世外桃源般的興平里,就仿佛所有村莊稍加用心,也有回天之力一般。

  可這已經是他有兩個兒子在邊堡當兵,一路所見所聞都告訴他的結果。

  換了別的士紳,他們所生活的高墻大院就是一座邊墻,將邊墻外茹毛飲血的蠻夷統統阻隔在外,正常的士紳與官員,難以知道如今的陜北究竟是什么情況——哪怕他們就在陜北。

  “父親,若要筑堡,現在就筑;如要練兵,興平里最好全民皆兵,兒子算過,每隊五十人,二十至五十的青壯尚可再編五隊。”

  “同樣也能編四隊健婦;余下十二往上的孩童,還能編三隊。”

  “這十二隊民壯,合一隊在編機兵,機兵隊每日操練、民壯隊每日三隊操練,則每月機兵練二十四日、民壯練六日。”

  “就算修堡自守,他們也更容易聽令行事,遇事自尋隊長也不至太過慌亂,即便真遇上事不可為,逃起命來也不會有太多掉隊的。”

  其實正常的練民壯就這點作用,每月操練六日,讓民壯懂個號令、熟悉營陣,遇事各尋首領不慌張就算訓練卓有成效。

  而經過年月積累,他們也會擁有不一般的軍事常識,能適應戰時編入正規軍的需要。

  劉承宗提出這樣的建議,也有更深層的打算,他抬手指了指正在閱讀的兵書,道:“還能從鄉親里挑出識字的,團操的下午教其他人識字,等新書編好就教給他們。”

  “父親也說了,陜北不缺兵力,招兵很容易,只要民壯學會這些,將來情況變壞不可收拾,也能讓他們就地募兵,稍加訓練全部當隊長。”

  這種目標就有點宏大了,引得劉向禹為之側目。

  哪怕不算健婦隊與童子隊,單機兵合民壯六隊,就有三百人規模,若有一日情況有變,受到折損剩下一半,也還有一百多個隊長。

  再收攏流民,一隊五十人就是五千民兵,那可就比一個滿編營還多了。

  在大明一個標準營通常是三千規模。

  劉向禹有些意動,這些都是早做準備的事,如果情況真壞到需要他們組建一個營,那局面必然已淪落到朝廷沒工夫管地方擅編士兵的時候了。

  單從這一點上,他能感覺到兒子對時局下一步發展遠比他悲觀。

  “真要到那一步,再準備恐怕就晚了…”劉向禹搖搖頭,回過神道:“此事我還要與族老商議再做決定,眼下有幾件事要你后面去辦。”

  “筑砦所需土方木石,讓承運找窯廠,你和承祖這幾日尋地方看哪里適合筑砦,丈量方位算出所需物料工力。”

  “還有機兵的兵器,延安衛只給撥來鳥銃四桿,倒是還能要些三眼銃、快槍之類,但火藥不足,到時會誤了大事。”

  說著,劉向禹在桌面上堆成小山的書冊中尋覓著,從一冊書里取出夾在中間的幾張紙,遞過來道:“我左思右想,還是要用弩,對付流賊,連弩為上。”

  劉向禹遞過來的圖紙上,正是一具連弩的各件構造,他說:“你拿去尋木匠,先做一副,若合用就再多做些,教民壯操練。”

  注:凡民間私有人馬甲、傍牌、火筒、火炮、旗纛、號帶之類應禁軍器者,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造者加私有罪一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非全成者,并勿論,許令納官。

  其弓、箭、槍、刀、弩及魚叉、禾叉,不在禁限。

——大明律·兵律·軍政·私藏應禁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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