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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樹仙廟

  劉承宗是站在路邊看著李鴻基走的。

  西北漢子吃飽喝足,寬闊肩膀挑哨棒,騎上那不堪重負的小毛驢,吼著詞直曲高的秦腔老調,消失在漫天黃沙的蒼涼古道。

  興許是因為劉承宗知道這個人以后做了什么事,所以才對這一幕生出非凡的儀式感。

  其實他知道,李鴻基只是迎著白眼,哪怕死皮賴臉也要去借一筆永遠都還不上的高利貸。

  邊軍在李鴻基走后沒多久也啟程了,為把酒鋪掌柜喊回來,他是最后一個跟上隊伍的。

  他們有軍法,沒人吃酒鋪的酒,但用了人家好些柴火,看掌柜那瘸腿模樣也不像有兒子幫忙劈柴的。

  富余的五斤羊肉全給掌柜的留下了。

  柴火不貴,也不值五斤肉,但這不是貴不貴、值不值的事。

  至少在劉承宗眼中,這也是個儀式。

  有這儀式在,他們是兵;沒了這儀式,他們就是匪。

  遺憾的是到最后,劉承宗也沒瞧見掌柜家那女娃兒究竟生的什么樣。

  邊軍過米脂時沒跟李鴻基在官道上相遇,劉承宗估摸著他還在艾舉人府上死皮賴臉地借錢呢。

  后來在路上,他腦子里反反復復地在想這個人。

  他覺得自己、兄長、曹耀,即使生在更好的時代也很難安穩過完一生,他們要么做官、要么做將軍、要么還是會選擇當土匪。

  都是風險較大的職業。

  但如果把李鴻基放在更好的時代,沒準真能以普通人的身份過完自己一生。

  可惜亂世將臨,席卷天下的饑荒、戰爭和瘟疫面前,任何人都會被碾成一灘血肉骨頭,涂抹江山。

  后面往南就都是更難走的山路了,傍晚經米脂走到綏德,邊軍們尋思夜里反正有羊肉吃,便又舉火再走了段夜路。

  和記憶里四百年后的夜晚不同,這個時代沒有光污染,每個人都像有夜盲癥一樣,有的人是真有、有的人即使沒有夜里也很難視物。

  好在還有火把照亮,讓他們經無定河轉懷寧河,朝清澗又走了二十多里。

  誰知走過綏德,好半天沒尋到能落腳的去處,直至二更天,饑腸轆轆的邊軍們才在終于在官道山腳尋到個破敗的樹仙廟。

  樹仙是陜北民間信仰的陪神,跟狐仙廟意思差不多,最早就是給千年老樹蓋個廟,跪拜祭祀。

  人們相信這些神明擁有遠超司職之外的能力,通常都是哪個離得近拜哪個,反正都是神仙,鐵定有無所不能的神力。

  民間信仰嘛,普遍是越窮、越閉塞的地方越信,但這跟窮或閉塞本身沒關系,主要是生在這些地方的人更容易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

  能夠采取解決的手段又更少,實在沒辦法只能寄托外物求個心理安慰。

  靈不靈都不重要,且要亂呢,別管什么訴求,往往都得在一座廟里把事辦了。

  這可忙壞了大明基層鄉鎮神靈。

  用最小的編制解決最多的問題,在哪個時代鄉鎮都是難題。

  為解決這一難題,陜北較大的廟宇經常會出現三教庵。

  所謂三教庵,是廟里有菩薩、寺里有神、觀中坐佛。

  找送子娘娘要豐收、尋關老爺治病、求真武大帝送兒子都是很正常的操作。

  互聯網時代講究的生態體系、爭取逮住所有羊往死里薅的邏輯并不是什么新東西。

  早在十七世紀初的陜西信仰界就已經把這事兒落實了。

  至于這等荒山野嶺香火不足的小廟,更是材力超群業務廣泛,基本上對周遭百姓來說,這廟里頭老樹就是一位無所不能的全能大仙兒。

  樹大仙的洞府也是座三教庵,樹杈掛道冠、樹根擺儒履、樹身纏袈裟。

  院里西墻上還不知留有哪年哪月的墨跡,劉承宗打著火把照亮了,就見上頭寫著:夜夢不祥,寫在西墻,太陽一照,化作吉祥。

  看得他嘿嘿直笑,心說這要夜夢吉祥了,也就不用寫在西墻了。

  這讓他對另一份記憶平添許多歸屬感——四百年滄海桑田,左眼跳要發大財,右眼跳是去你媽的封建迷信。

  祖傳的勁頭兒還那樣。

  水煮羊肉在鍋里滾的極香,大塊的粗鹽巴撒下去,別的東西什么都不放,味道也把小鉆風勾得仰臉瞇眼,抻直了長腿尾隨氣味朝大鍋邊走邊抽鼻子。

  就連眉點梅都消停了,有飯吃的時候就算把它從籠子里放出來都不亂跑,在劉承宗腳上枕牛皮靴子面打瞌睡,乖巧極了。

  趕路一整天,邊軍們都很疲憊,除了必須燒火做飯的火兵,其他人靠在墻上就不想動了。

  幾個愛干凈的摘了頭盔除去發巾,坐在篝火旁邊商量后面弄點硫磺粉洗澡,邊互相拿篦子篦頭發上的虱子,逮住了動手掐死丟進火里。

  兄長和曹耀在樹仙廟里就著火把勾畫地形,田守敬與高顯兩個什長則各帶三五部下,在廟外兜轉、院墻外挖陷阱。

  每到這個時候,劉承宗就很閑,別人都身在最小軍事單位之中,唯獨他沒有配屬,光吃飯不干活。

  成日一身挎刀帶箭,讓紅旗馱著盔甲,看著挺像那么回事,卻無事可做閑得發慌。

  原本還想著反正自己有戰馬,行軍時出去打打獵,也能補貼隊伍吃用,誰曾想出了魚河堡方圓四十里,越往南走越荒涼,官道兩旁草木盡毀,哪有供他打獵的地方。

  何況越往南走越亂,越不敢脫離部隊,自然絕了這心思。

  此時劉承宗在樹仙廟正門臺階上坐下,捧著冊金瓶梅做紙,就門口火把光亮手拿炭筆在書頁上畫著記憶里的地圖。

  這書是劉承宗的心愛之物,還是他在米脂跟衙役習武時托南來商賈弄的,禁書,了不得嘞。

  書頁都快讓他翻爛了。

  至于手上炭筆,則不是新奇物件,是他把一根用完的鉛筆桿夾著木炭湊合用,硬筆在古代一直有,只是不算大雅之物,上不得臺面。

  他們離清澗只有四十里路了,這也是夜宿樹仙廟還要在院墻外挖陷阱的原因,清澗幾乎是陜北起兵義軍的發源地,以前盜賊就不少,如今這些盜賊都成了叛軍。

  單劉承宗能叫得出名號的,一字王、過天星、混天星、八大王等人,全是清澗人。

  這幫人的名字一個比一個牛,不用真名的原因無非是為隱藏身份,要么過去是邊軍、要么本身就是地方大姓出身,都先后在這片山區當了盜匪。

  回延安老家,只有一百里路了。

  鉛筆——古名鉛槧,書寫文字的工具。鉛,鉛粉;槧,木片。

  漢代西京雜記卷三:揚子云好事,常懷鉛提槧,從諸計吏,訪殊方絕域四方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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