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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 新科舉

手機請訪問  眾臣的驚愕在朱厚煒的預料之中,不過這么操蛋的出題辦法也不是他想出來的,想出這么混蛋的拼接題的是滿清的大臣。

  但是滿清的大臣也他么是被逼的,沒辦法到了滿清時候,四書五經都被考爛的,書里面的每一句都被考了一遍甚至幾遍,也就是說已經沒題目可出了,那怎么辦,也不知道是誰靈機一動,于是拼題出現了…

  完全可以想象,第一次考拼題的考生,他們的內心是何等的絕望,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句話竟然能成為題目,你讓他們怎么考,從什么方向去破題…

  但是朱厚煒說錯了嗎?

  滿清的大臣能想出這樣的辦法,大明要是一直延續用四書五經出題,最后還不是一樣會面臨無題可出的局面。

  “在朕的眼里,如果說披著理學外衣的儒學是在禁錮思想,那么八股文就是在限制讀書人的才學,朕每每想起八股文,都實在是無法理解太祖皇帝的真意,諸位愛卿以為然否?”

  “陛下說的是。”梁儲嘆道:“盡管不太愿意承認,但老臣也不得不說,這八股科考之法確實限制了讀書人的才學,以至于讓他們只能在限定的框架內去做文章,自然難以展現自己的學識。”

  “梁愛卿有此感悟,朕于心甚慰。”朱厚煒笑道:“朕喜歡儒學,因為在朕的眼里,儒學有可取之處可為國學,但是朕不喜歡理學,因為理學束縛太多,存天理,滅人欲更是笑話。

  本來朕打算窮一生時間去改變改變,讓儒學恢復到唐宋時期的風采,畢竟在朕的眼里,儒學可不僅僅只是四書五經。

  文化傳承的意義在于存其精華去其糟粕,而不是一味的讀死書,死讀書。

  現在既然諸位愛卿覺得朕的話不無道理,那么朕決議!”

  眾臣垂首。

  “朕決定廢除八股文科舉制度,科舉考試制度由評優制改為評分制…”

  梁儲不解道:“敢問陛下,何為評分制?”

  “梁愛卿無需焦急,朕自會交代。”朱厚煒淡然道:“朕喜歡沒有被禁錮思想的儒學,但更清楚,這天底下的學問絕非只有儒學一家,朕也不是要恢復春秋時期的百家爭鳴,沒有意義。

  但是在朕看來,科舉出仕的儒生,有太多是無法理好這天下之政的庸碌之輩,究其緣由,就是這些讀書人他們為了科舉而讀書,當然這并不是錯,只是只知道皓首窮經的讀書人,他們知道圣人的微言大義,能做一手的漂亮好文章。

  但是他們不懂民生,不懂財政,不懂司法,他們要會這些就只能等踏入了官場之后慢慢去學,這也就是為何縣官、州官多依賴幕僚治理地方政務的根本原因。

  然而官員們掌控權力卻又最容易迷失自我,當他們在官場這個大染缸里面待的久了,被腐蝕被同化,進而同流合污便也就成了常態。

  諸位愛卿如今是大明一等重臣,朕也知道你們想的是大明中興,是能讓大明千秋萬代,是自己能做千古名臣,可最頂端的重臣對于百姓而言,只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是大明絢麗的外表,讓人仰望。

  治政,治的是百姓之政,朝臣理的乃是大政,大明就如同大海中的巨艦,需要朝臣們掌舵航行,將大明駛向遠方,而地方官員則是基層,也是和百姓接觸最多的,尋常百姓對于官府乃至皇家的認知認同也都是來自于他們。

  這些基層官員如果爛了,就是根子上爛了,百姓就會敵視官府,甚至認為是皇家出了昏君,才讓他們日子過的苦不堪言。

  一心只想著撈銀子的官該殺,沒有能力的庸碌之官該清,貪腐是品行問題,而庸碌則是能力問題。

  朕提升官員俸祿,倡導高薪養廉,有沒有效果是一回事,但是能力卻是可以篩選的。

  而篩選的辦法就是科舉改制!

  新科舉將從嘉靖六年會試正式施行,這兩年間便是朕給天下讀書人的一個緩沖期。

  新科舉將以儒為主考,考生需要作四書試兩篇文章,五經試一篇文章,策論一篇文章,稱之為主四科,除了四主科之外。

  算學、格物、財經、軍事這四科考生選兩門作為輔助考核,朕將此種考核辦法稱之為四加二。”

  眾臣暗暗點頭,皇帝改革的新科舉并沒有動搖儒家的根本地位,而且廢除八股取士制度也確實是釋放讀書人的思想,有其合理之處。

  至于為何會有四輔科,眾臣也能理解,無非是想選拔分門別類,能夠真正處理政務的人才。

  考主科是要明白圣人治理國家的根本思想,而輔科則是如何處理,比如一位考生選擇了財經,那么只要能順利出仕,那么安排的官職必然和財務相關的職位,比如稅司,審計司等等。

  這要是換做官制沒改之前,玩這么一套科舉制度并沒有太大意思,但是現在官制改革之后,理政更專注了,于是便有了市場。

  而且眾臣也明白了,以后的官場升遷制度也會隨之發生改變,比如從底層縣稅司出身的官員,必然會在稅司這一類的財政系統上攀升,不太可能會出現從財政系統跳到民政或者軍務系統的可能,換句話說,大明的廷推制度估計也將名存實亡。

  現在眾臣更是發現了一個鐵打的事實,那就是皇帝的心機實在太深了…

  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說的就是嘉靖帝這一類人,他一步步循序漸進,竟然在不知不覺當中完成了這般驚天變革!

  “至于評分制更簡單,以前科考,由同考官閱卷覺得合格就會交給主考官審核,這種閱卷方式難免會造成滄海遺珠般的遺憾,如何更合理呢?

  朕想的就是評分制,新科舉之會試,朝廷會委派二十位同考官,每位同考官擁有五分權限對四主科進行評分。

  比如一位同考官覺得這篇文章寫的很好,那么他給出了五分的最高分,可另外一位則覺得寫的很一般,最后只給了一到兩分。

  二十位同考官總分加起來是一百分,最后得到六十分的考生的考卷可以直接送到主考官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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