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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何月嵐的算盤

  借著《最佳唱作團》的勢,最近樂壇的音樂人處境好轉了不少。華音音樂平臺成立一年以后,終于亮出了自己尖利的獠牙,發揮了它作為鯰魚本身應有的作用。其它音樂平臺感受到了威脅,不得不提高自己平臺的音樂質量,對于優秀音樂人的需求,突然間變大了不少。

  音樂平臺作為一個第三方平臺,對于這種事情是喜聞樂見的,誰也不愿意自己平臺被人罵成垃圾收容站。只是音樂平臺背后的各大娛樂公司就難免有些不爽了,以前隨便花幾千塊錢在音樂版權中心收首歌回來,就可以直接拿出來圈錢,現在卻不得不找音樂名家出手。價格翻了幾十倍不止,那些大牌音樂人還要求版權分成。

  只是現在正處于風頭火勢,五大音樂平臺都在激烈的爭搶著市場份額,你不作出改變就只能面臨著淘汰。那些音樂平臺背后的娛樂公司也清楚,一旦他們控股的音樂平臺被擠掉,那也意味著他們公司正式退出音樂市場的爭奪。他們推出的流量歌手,能夠得到大量的平臺資源傾斜,也是因為他們的娛樂公司是音樂平臺的股東,一旦沒有了平臺的支持,他們想像以前那樣輕松的圈錢,顯然不可能。

  在其它平臺買推廣資源?那價格比起買幾首好歌貴多了。沒辦法之下,各大音樂公司也只能提高音樂人的待遇,并且積極的網羅有潛力的新銳創作人。

  樂壇爛了那么長時間,導致大量的音樂人才被荒廢,大量的音樂學院畢業生,一畢業就被迫轉行,最好的也就是回家當個音樂老師。老的那一批音樂人,在前面幾年的大環境下,很多人都選擇了封筆,還有一些忙著混綜藝當評委的音樂人,現在也已經再也寫不出什么好歌。

  音樂人才的緊缺成為了現在樂壇的現狀,這就導致了各大音樂公司對優秀音樂人的哄搶。如果自己培養音樂人,花上兩三年時間,等新的一批音樂起來以后,也有希望緩解現在音樂人的緊缺狀況。畢竟只是流行音樂而已,兩三年時間足夠培養出新的一代音樂人出來。

  只是現在正值打仗的關鍵時刻,一個不慎很可能就要被擠出音樂市場,誰有那個耐心去慢慢培養自己的音樂人?有資本、有實力的娛樂公司都會選擇尋找有完整的創作部門、具備創作能力的小型音樂公司,直接兼并過來。

  天盛娛樂就是這樣一個具備完善的音樂創作部門,具有獨立創作能力的小型音樂公司。事實上,在何月嵐出人意料的殺入《最佳唱作團》半決賽的時候,天盛娛樂就已經進入各大娛樂公司的視線。最終,天盛娛樂的老板還是沒能抵得過金錢攻勢,把公司打包出售給一家大型娛樂公司,大昌娛樂。

  天盛娛樂以前為了留住何月嵐這位頭牌歌手,給了她百分之三的股份,同時她在公司的合同也訂得很寬松。如果她離開天盛娛樂,公司將會收回她手上的股份。

  現在天盛娛樂被大昌娛樂收購,何月嵐那百分之三的股份到了大昌娛樂,都不知道被稀釋成什么樣。收購完成以后,大昌娛樂要求天盛娛樂過來的藝人統一改換新的合同。底層藝人的合同都差不多,改換新合同對于他們來說,也沒有什么太大影響。但是作為曾經天盛一姐的何月嵐的新合同,跟以前在天盛娛樂的時候,區別就大了。對于她來說,甚至可以說有些苛刻。

  她明白大昌娛樂有兩位一線歌手,自己在這里并不會得到太多的重視,但他們最終給出的合同,還是讓她無法接受。

  十年的長約,四六分成,而且自己連通告的選擇權都沒有。除了分成和福利待遇更好一點之外,這份合同跟新人合同完全沒有任何區別,尤其是沒有通告的選擇權,這是她無法接受的,那意味著別人可以任意的給她安排任何通告。

  最終,何月嵐放棄掉那部分不知道被稀釋成什么樣的股份,帶著自己的經紀人離開了大昌娛樂。也因為如此,跟大昌娛樂方面,鬧得挺不愉快的。

  離開大昌娛樂以后,何月嵐和經紀人一起,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憑借著在《最佳唱作團》中積累起來的人氣,她并不缺商演的機會。

  只是這些都是暫時的,《最佳唱作團》帶來的人氣加成終究會散去,她也很清楚這一點。只是離開大昌娛樂以后,她就一直都接不到有份量的綜藝邀約。她想要推出一首新歌來鞏固一下人氣,卻發現根據收不到什么好歌。

  以前在天盛娛樂的時候,雖然天盛娛樂只是一個小公司,但卻擁有一個完整的音樂創作部,再加上她自己也有一定的音樂創作能力,不說經典歌曲,但是水準之上的歌曲一直不缺。

  現在獨立出來以后,她發現收歌好像沒有想像的那么容易,特別是在當前各大音樂公司哄搶音樂人的情況下。至于自己創作,她是有創作能力不假,但也沒有達到那種隨時想寫就寫的地步,越是急躁,反而越是寫不出歌來。

  在這種情況下,她突然想到了在《最佳唱作團》認識的那個驚艷了整個樂壇的男人。在音樂圈,甚至是整個娛樂圈,風霖的特立獨行都是人所共知。不是說這個人有多難相處,跟他接觸過的人都說,這個人挺和善的,但是他做出來的事,卻又跟娛樂圈的明星藝人們截然不同。

  《最佳唱作團》結束以后,大家都知道風霖終于空出手來,于是紛紛上門邀歌。然而,這些人很快就被他的天價版權費給嚇退了。

  此事很快就傳遍了整個音樂圈,不少人都罵他狂妄、自大、想錢想瘋了。這些流言,自然也傳到了何月嵐的耳中。

  她覺得,自己或許可以嘗試一下找風霖邀歌。那些娛樂公司舍不得二十萬加百分之十五的版權分成,是因為他們投入的巨額推廣費,價值遠超一首歌。但是她何月嵐本來就沒有多少資本去做運營推廣,現在風霖的人氣也比她高,完全要靠他帶飛的情況下,這百分之十五的版權分成,也就變得很值。

  跟經紀人商量過,確定可行以后,她們就聯系上了風霖的經紀人常紅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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