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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偶遇

無線電子書    洪荒調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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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沒有找到嗎?”清晨,馮雪一覺睡醒,慣例的又是對著昨晚值夜班的工作人員問道。

  聽到馮雪的問題,值班的小李頓時露出了有些無奈的神色,不過還是回答道:“還沒呢,雖然換了次一級的監視,不過每個目標都有人盯著,目前為止小偷小摸的倒是有幾個,但符箓、賊贓什么的,都還沒有發現。”

  “行吧。”馮雪點點頭,走到院中,開始日復一日的搬運氣血,煉化法力。

  其實吧,符箓盜竊的案子其實已經算是基本完結,林修作為受害人,雖然有隱瞞不報的問題,但也不是大錯,讓他賠償另外兩家失竊者一部分損失,算是小懲大誡,然后維持對贓物的追繳,這案子到這也就基本結束了。

  “小師叔,別想那么多了,像這樣的無頭案每個地方都有那么幾起的,現在至少知道對方并不是修士,這就足夠了,說不定那小賊偷夠了錢已經離開淮南了呢?”徐琴見馮雪的樣子,立刻開口勸道,畢竟以她看來,既然犯人不是修士或者妖怪,那就與他們沒什么關系了。

  反正偷來的符箓,終究是要用完的。

  “也許是我多心了吧。”馮雪聽到徐琴的話,終究還是嘆了口氣,這其實是他自己的思維沒有調整過來。

  雖然已經過了十二年,但前幾世那種緊張感仍舊沒有徹底消散,他的心底,還存著一種隨時都有可能死掉的緊張感,而這種緊張感,讓他遇到任何問題,都發自內心的想要刨根問底。

  不過這世上的事情終究不是十全十美,也不是所有案子,都能找到真兇。

  舍掉多余的想法,馮雪換了一件“中產階級”的服飾,運起法力微微調整了一下面部肌肉,雖然他并不懂什么易容、變身之類的法術,但是只是這么微微調整一下,讓不熟悉的人認不出來,還是做得到的。

  他上街道不是為了明察暗訪什么機密案件,僅僅,只是想要出去逛逛罷了。

  雖然說徐琴經常也會邀他逛街,但是作為“小師叔”,跟那個丫頭出門的時候總是不怎么放的開,哪有一個人出來來的自由?

  “賣粥咯,熱騰騰的的蓮子粥…”

  一個有些熟悉的叫賣聲從耳邊傳來,馮雪的腳步立刻就是一頓。

  他有點僵硬的扭過頭看向聲音傳來的方向,隨即,一個有點像是現代地球上早餐車的小推車就放在那里,而賣粥的,卻是一個長相清麗可人的青年女性。

  對方看起來也就二十三四的年紀,一頭青絲并未盤起,而是隨意的扎了一下,象征著對方尚未出閣,配上那一身素色的衣裳,卻在平凡中,給人一種清水出芙蓉的感覺。

  與她美麗外表相稱的淡淡香氣從翻滾著的大鍋中傳出,時不時有人上來打上一碗,就這么坐在一旁的木墩上,又或者干脆站著喝完。

  馮雪見狀,表情越發古怪起來,三步并作兩步,直接來到粥鋪旁邊,小聲道:

  “何婷?你…賣粥?”

  “啊,你…原來是葉小哥啊,你這么一打扮我都沒認出來!”何婷打量了一下馮雪,好幾眼后才總算認了出來,隨即發出豪爽的笑聲,隨手拿起一只碗打了兩勺八寶粥遞了過來——

  “之前的事情麻煩你了,這碗粥算是請你的!”

  “不是…”馮雪接過八寶粥,臉色便是一囧,隨后掏出幾個大子放在桌上,然后才道:“哪能白吃你的,不過話說回來,怎么給這賣粥呢?還是蓮子粥?”

  “對啊,我可是想了好久,才想到賣這個的呢!現在也算有了營生,不用總去淮河邊上吃土了。”何婷笑著應了兩聲,就聽一旁有一男子大聲道:

  “老板娘,來碗八寶粥!”

  “好嘞,稍等啊!”何婷聞言,動作麻利的上了一碗粥,然后才繼續道:

  “你是不知道這淮南做生意多難啊,我一沒手藝,二沒人脈,你們又不讓隨便用法術,對了,沒規矩不能賣粥吧?”

  “沒有。”馮雪搖了搖頭,猶豫了一下,還是忍不住問道:

  “你不是荷花妖嗎?賣蓮子粥沒問題?”

  沒錯,這何婷清水芙蓉的感覺并非錯覺,因為她,就是芙蓉…

  說起來,她本是某荷花池中的一朵荷花,幾百年前得了帝流漿而開了靈智,幾十年里常受游人贊嘆,月前因為某位學生因為老師留下的作業,于荷花池旁寫了一篇贊美荷花的作文而化形,辦理入籍手續的時候,還是馮雪幫忙批的。

  “這能有什么問題?你要說賣蓮菜,那我肯定是不樂意的,不過蓮子嘛,結出來就是給動物吃的,留幾個做種就是,不礙事不礙事!”何婷似乎完全沒有任何的掛礙,反而跟馮雪炫耀到:

  “這蓮子進價老貴了!我現在自產自銷,至少能節省八成的成本!再這么賣上半年,我大概就能攢夠家底了,你到時候可得幫我說媒啊!我打聽好了,我那恩公還沒定親呢!”

  “是是,還沒定親,人家才十一歲!”馮雪翻了個白眼,心里別提多古怪了——

  現在的妖風真是淳樸啊,小學生寫作文都能招來荷花報恩,我當年幫一個九尾狐化形,結果就得了個狐貍毛!

  不過那小子才十一歲就知道在作文里把荷花比作美人,有前途!

  “哼!你們人族十一二歲定親不是很常見的嘛?”何婷一邊給客人盛粥,一邊對于馮雪的態度表示不爽,他和馮雪都用了傳音,倒也不擔心客人聽到。

  “你說的倒是沒錯,可是也不是人人都能接受一個妖怪老婆啊!而且我也勸你想清楚,你那恩公沒有修行資質,哪怕有你用妖力蘊養,也就活個百八十年,而你只要安分守己,活個千八百年可不成問題!”

  馮雪此時規勸,倒不是因為心里不平衡,而是這本就是一種社會問題。

  剛化形的野生妖怪往往心智并不成熟,單純的厲害,而且壓根就沒有對于婚姻的概念,畢竟你不可能要求一個靠昆蟲傳粉的家伙理解婚姻是個什么東西,所以一開始,他們會把替對方傳宗接代視為一種報恩手段,但其實只以為是生孩子而已,對于需要付出的感情,他們其實并沒有足夠的準備。

  但等到在人類社會生活久了,了解了人類的感情,也逐漸適應了當下的生活的時候,也差不多是生離死別的時候了。

  所以,即使人都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親”,但馮雪嘛…

  你都和“拆十座廟”相提并論了,那該勸肯定要全兩句啊!

  (毀一樁親拆十座廟,這買賣有得賺誒!)

  ps:有人問出一個偏哲學的問題——如果妖怪和野獸不是同一種族,那么人類和修士是否是同一種族呢?

  這里存在兩個問題,一個是幾率的問題,一個是主被動的問題,從野獸開啟靈智變成妖怪,這是個具有偶然性的被動過程,而從人族到修士,是個主動選擇的過程。

  這方面我們可以類比一下。

  同樣是進化,兩棲類在自然選擇的推動下進化到爬行類,這顯然就不是一個種族了,而人類如果給自己注射納米機器,把自己改造成半硅基半碳基的狀態,那他們還算是人類嗎?至少就目前的普世認知來說,應該還是。所以主動的,按照既有方案朝著更高的方向進化,應該不算是脫離族群。

  當然,這只是道理上來說,實際上有修士不把自己當普通人也是正常的。但這其實就像身居高位不把百姓當同族一樣,是一種病態心理,而非是既定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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