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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尚不得知的李恪黑化……

  李淵對于李恪的到來倒是顯得平淡。事實上對于李二的幾個兒子,李淵的態度基本上都是相似的。

  羅逸看得出李淵是屬于寵女不寵男的人,換言之李二的公主他可能會表現的慈祥一些,但是對于李二的兒子,那都是會比較的嚴肅。

  究其原因,只因為他是大唐的皇帝。

  李淵猜不出最后當皇帝的會是李二的哪個孩子,但不管是誰,他都是會對他們比較的嚴苛。

  李恪此時見到李淵也是相當的尊敬,甚至于看得出他與李淵的關系其實還有些生疏。

  “不過恪小子莫要怕我,畢竟你母妃楊妃,也算是我表親。”

  當然李淵這是在羅逸的家中,也并不會擺出自己是太上皇的架子。

  真要說的話,那就是把李恪當成一個普通的孫子罷了。

  李恪此時跟著羅逸還有李麗質來到院子,卻是見到薛禮正在對房遺愛進行“折磨”。

  所謂外練筋骨皮,內練一口氣。這要練出銅筋鐵骨,那可就是遭罪的訓練。

  事實上羅逸覺得這薛禮倒是真的狠,對待房遺愛那是一點都不留情面。

  李恪起先不知道這孩子是房遺愛,在聽了李麗質介紹才不禁一驚。

  “房公的次子在羅府學武功?!”

  “連皇爺爺都在這里避暑,還有什么稀奇的。”李麗質倒是笑了聲,顯然是認為自己的三哥有些過于驚訝了。

  “倒也是。”李恪也是摸著頭不好意思笑了聲。

  而羅逸一想到歷史上的李恪就是被房遺愛案牽連,那自然是覺得二人此時站在一塊也是莫名的巧合。

  李恪此次回來,是作為齊州都督回來的,而這指的是濟南一帶。

  其實羅逸覺得李恪真的是很不受李二待見的一個皇子。

  作為庶長子就以史實而言,論起李二所有兒子中誰的待遇最差,李恪稱第二,沒人能比他更差。

  首先根據史書的記載,李恪最遲貞觀七年便去了封地,而與李恪同齡的李泰不僅不“之國”,李二甚至還想過讓其“入居武德殿”,最后還是被魏征力諫勸止。

  歷史上李治更是自長孫皇后去世后就一直由李二親自撫養,甚至在被封為太子后,仍讓李二不惜公然違反禮制也要繼續留在身邊,這便導致了褚遂良劉洎等人分別在貞觀十八年、二十年相繼上疏懇請皇帝不要留太子在身邊一味溺愛,放其回東宮。

  其次貞觀七年李恪赴任齊州都督時,唐太宗對李恪說:“父子之情,豈不欲常相見耶?但家國事殊,須出作藩屏。”可見讓諸王之藩是因為“家國事殊”,更是為了絕諸皇子的“覬覦之心”。

  但這一番冠冕堂皇的話,實際上更適合身為太子同母弟的李泰而不是庶出的李恪,畢竟作為太子同母弟,李泰對儲位的威脅才是最大的。

  然而唐太宗在“家國事殊”面前卻出于私心,不僅不讓李泰之藩,甚至還想讓他搬進武德殿居住;李治就更不用說了,唐太宗一直將這個兒子親自帶在身邊撫養,絕口不提之藩的事,貞觀十六年甚至干脆直接讓他上朝參政了,卻偏偏將沒什么威脅的李恪打發到封地上去。

  再者貞觀十二年唐太宗給李恪寫的這封信,若只注意到“汝方違膝下,凄戀何已,欲遺汝珍玩,恐益驕奢”這么一句,自然會覺得其間是飽含了父子之情,然而此信的題目卻是《誡吳王恪書》。

  誡是告誡、警告之意,齊王李祐在封地上屢屢犯錯時,唐太宗也曾寫信“誥誡之”。所以這封信也不是什么訴說離別后的思念之情的,而是李二寫信來警告李恪要老老實實地待在自己的封地,不要再胡作非為了。

  而且就在李二對李恪說“欲遺汝珍玩,恐益驕奢”——以避免李恪變得驕奢為由而不肯多給他財物,結果在面對李承乾與李泰時,李二卻又是截然相反的態度。李二賞賜李泰時不僅“賜泰物萬段”,每個月給李泰的東西甚至“有逾于皇太子”,對李承乾更是干脆直接取消了他出用庫物的限制。

  至于李二會如何在書信中表達自己的愛子之情,不妨看一看李二出征高句麗時給李治寫的一封信,簡直堪稱是小肉麻。但是比起對李恪的嚴厲告誡,或許唐太宗給李治的這封信才更似尋常間的父子之情吧。

  李二寫給李治的《兩度帖》:兩度得大內書,不見奴表,耶耶忌欲恒死,少時間忽得奴手書,報娘子患,憂惶一時頓解,欲似死而更生,今日已后,但頭風發,信便即報。耶耶若少有疾患,即一一具報。今得遼東消息,錄狀送,憶奴欲死,不知何計使還,具。耶耶,敕。

  以下是大體翻譯:兩次收到大內送來的文書,卻還不見稚奴你的書信。爸爸我擔心的要死。剛才忽然得到稚奴你的親筆手書,說娘子生病了,我的擔心害怕頓時消失了,就好像死而復生一樣。從今以后,只要你的頭風病發作,就立刻寫信告訴我。爸爸我如果生病,也會一一寫信告訴你。今天得到遼東消息,抄錄一份給你。想稚奴你想得要死,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回去,要說的就這些。爸爸,敕。

  是不是讓人看了都覺得肉麻…

  最后,便是為很多人所津津樂道的唐太宗欲立吳王李恪為太子這件事了,甚至有人聲稱,如果唐太宗不喜歡李恪的話又怎么會要立他為太子?

  貞觀十七年,唐太宗立了李治后過了大半年的時間,覺得這個小兒子只有十五歲,一直養在自己的身邊沒有經過什么歷練,作為帝國未來的繼承人還不夠強大有力,擔憂他無法很好地駕馭朝政,畢竟“國賴長君”。

  于是李二便想到了換儲一事,而當時的李恪可以說是唯一適合的人選,因為看看除了李恪之外的其他幾位皇子:

  第二子李寬,早夭。

  第四子李泰,奪嫡被貶。

  第五子李佑,貞觀十七年謀反被誅。

  第六子李愔,被唐太宗痛罵為禽獸不如。

  第七子李惲,好斂財,被有司彈劾。

  第八子李貞,僅比李治大一歲。

  第十子李慎,年紀比李治還要小。

  下面更加年幼的李囂、李簡、李福等人不是早夭,就是年紀太小。在這樣的情況下,除了比李治大了近9歲的李恪,唐太宗還有別的選擇嗎?

  唐太宗欲立李恪歸根究底就是因為除了李恪外,別的年長一些的皇子不是因為奪嫡被貶、被殺,就是實在是扶不起的阿斗,李恪盡管也曾因為踩莊稼和賭博這些小事被連續貶官和削戶過多次,但除了李恪外,李二已經別無選擇。

  不過很顯然,李二欲立李恪這個想法并沒有經過深思熟慮,而是一時沖動下的心血來潮之念。因為如果唐太宗真的考慮清楚了要改立李恪,或者是吃了秤砣鐵了心要換儲了,那么長孫無忌是絕對沒有“密爭之”的機會的,更不可能只憑他一家之言便一錘定音。畢竟這天下是姓李的,不是姓長孫的。

  貞觀十七年時的長孫無忌雖然位極正一品的司徒,但就唐朝的政府系統而言,司徒位高卻只是個虛職。在根本沒有實權的情況下,長孫無忌又如何把持得了朝政?此時的魏征固然已死,但房玄齡李靖這些大臣仍然健在,李二也尚算健康而且手握兵權,怎么可能任由一個既無實權又無兵權的長孫無忌操縱朝政?

  何況廢立太子是國家大事不是兒戲,李二若是下定了決心要換太子,肯定會把這件事拿到朝上廷議,再不濟也要找幾個心腹大臣一起來商量商量,就像當初要立李治一樣,“與長孫無忌、房玄齡、李績等計議”,而不會只跟最不可能贊同的長孫無忌一個人商量,甚至被長孫無忌反駁后就此立刻作罷。

  而從正史中對改立李恪這件事一筆帶過的記敘來看,很明顯李二只是一時心血來潮,突然間有了這么一個想法,然后對長孫無忌露了個口風,長孫無忌反對,李二想明白了自然也就徹底打消這個念頭了。

  更不要說什么長孫無忌反對立李恪是因為他不是自己的外甥,事實上真正介意李恪不是嫡子的并不是長孫無忌,而是李二本人。

  畢竟一旦改立庶子出身的李恪,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嫡子的未來就很難有所保證了,這一點唐太宗顯然比長孫無忌更為擔心,因為當初李二立李治的目的就是為了可以保全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心愛的兒子。

  至于說什么李恪遠離京城和朝中大臣沒有交情,自然不會有人愿意保舉他做太子。事實上朝中大臣的意愿怎樣并不重要,關鍵仍在于唐太宗自己的態度如何。看看李治就能知道,李治這個太子可謂是唐太宗一手扶持上去的。為了冊立李治,李二甚至不惜拔劍欲在大臣面前自盡;在正式立了李治為太子后,李二又傾力打造了一個強大可靠的東宮班底以輔佐太子。

  所以李二若真的有意改立李恪為太子的話,完全可以把改立李治時的舉動照搬過來,而不只是口頭上提那么一提,被否決后既不見有過失落后悔的時候,更不曾見對李恪這個改立未果的兒子有什么內疚之情。

  甚至欲立李恪未果后沒過兩天,唐太宗就因為李治長子李忠的出生而舉行了盛大的筵席,不僅在宴會上高興地“酒酣起舞”“盡日而罷”,還一反皇孫只能封郡王的制度,破例將李忠冊封為了親王,完全將李恪的事情拋之腦后。

  所以相比三位嫡子數不勝數的得寵事跡,僅憑李二心血來潮之下的“欲立吳王恪”,以及立儲這種環境下的一句“類己”,便要妄圖證明李恪的受寵,顯然是不成立的。

  特別是貞觀二年李恪與李泰同時受封,卻明顯受到了不同的待遇。李恪受封益州都督,封地只有八州,李泰卻不僅是揚州大都督兼越州都督,封地更是多達二十二州!

  且先不說單就數量而言,李泰的封地幾乎是李恪的兩倍。而李恪之前的封地益州,也就是今天四川一帶,在李唐時可絕對不是什么香餑餑。

  “揚一益二”的說法還得等到安史之亂以后。蜀地自古地勢天險,古時候交通又不發達,想想當初唐高祖李淵私下許諾李二要改立他為太子時就曾說過,要將李建成改封在蜀地,原因就是“地既僻小易制。若不能事汝,亦易取耳”。可見蜀地在唐初時候人們的心中是怎樣一種存在了。而揚州的富庶則不必多言,更何況封地里還包括了蘇杭一帶。

  更不用說李恪受封的不過是益州都督,而不是和李泰一樣都是大都督。

  就在李恪受封前三個月,李二就將益州由大都督降級為了都督。所以貞觀二年五月李恪與李泰雖然同時受封,但是李恪只被封為了益州都督。不僅都督府的規模遠不及李泰的大都督府,封地更是比李泰少了近三分之二。

  后來李恪在貞觀十一年的時候,不過是因為打獵時踩壞了莊稼,就由安州都督降職為安州刺史,還被削戶三百。

  看上去封地還是在一個地方,但實際上所管轄的地方卻大大減少了,因為作為都督時,李恪可以“督安、隋、溫、沔、復五州”軍事,然而作為刺史就只能管轄安州這一州之地。后來李恪又因為和奶媽的兒子賭博,再次被罷官削戶,自此一直到貞觀二十三年共十二年的時間里,李恪再也沒有官復原職過。

  這樣的待遇除了李恪,也就只有他那個被唐太宗斥為“不如禽獸鐵石”的胞弟李愔同樣享有了。

  李二雖然貴為一國之君,但在面對自己的愛子時,仍舊只能如同普通人一般,尋常人家是怎么疼愛兒子的,李二就是怎么做的。

  所以李承乾就算犯下了謀逆這等殺頭大罪,李二也要想方設法保住他的性命;所以李泰奪嫡失敗后,李二仍舊說他是“朕之愛子,實所鐘心”,甚至被貶后不到四年的時間就又重新晉封為濮王;所以李治雖然一直和唐太宗住在一起,褚遂良、劉洎為了這事上諫過多少次,也沒見唐太宗以“家國事殊”為理由,把李治打發出宮去住。

  對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些愛子們寵溺至極,以至于一次又一次招來了魏征這些朝臣的上疏與進諫,那么李恪的話,還真是待遇查了許多。

  當然,羅逸沒想到的是,正是因為李二的“不公平對待”,以及他的到來而改變的歷史軌跡,卻是導致了李恪的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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