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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穿絲拓疆

  第二點是恒定稅賦,田賦十稅一,軍政府承諾永不加賦,并且永遠不在田賦里攤派任何苛捐雜稅。

  在陳遜看來,直接增加田賦是一種非常簡單粗暴的增加財政收入的辦法。

  增加財政收入的辦法有很多,方式也有很多。

  就像后世的公路養路費,是一種針對汽車的稅收。剛開始是直接向汽車征收,新車首次養路費從登記日期到月底收繳,次月以后按月計征。

  這就是一種簡單粗暴的收稅方式。

  有人買車跑的少,有人跑得多,同樣重量的車子卻要交同樣數額的稅費。很明顯,跑的少的車子對公路的損傷比跑的多的少,很不公平。

  之后國家將公路養路費取消,并入燃油中,換了個名字“燃油附加稅”,直接向成品油征稅。

  這樣對汽車司機來說,就好像少了一個稅種,其實每次加油都在交“公路養路費”。

  這種例子非常多。

  后世一個公民,明面上,日常只會在領工資的時候交一種個人所得稅,有些人工資低,連個人所得稅都不用交。其實實際上,公民每時每刻都在繳稅。

  吃飯、喝水、走路、穿衣、睡覺、游玩等等,就連坐在大街上發呆,都在無時無刻的產生稅收。

  因為你呼吸的空氣中,都有治理霧霾產業所產生的稅收。

  放到現在,陳遜完全可以將稅收添加到百姓日常生活的各種必須品中。

  比如食鹽、酒醋、布匹、刀叉、農具、房屋等等,完全沒必要緊盯著土地里產出的那一點糧食。

  而且除了征稅,還可以通過軍政府直接壟斷一些產業,產生巨額利潤充實財政,比如冶鐵業、金銀銅鐵鑄幣、銀行業、造船業等等。

  憑借領先世界一千年的見識,想要賺錢太容易了。

  這次《土地法》中除了恒定田賦之外,還恒定了地租上限,那就是地主對佃農的地租不得超過全年收獲的三成。

  按照計算,種地一年的收獲中,種子、人力等耕作成本一般只占收獲的兩成左右,無地農民再交最高三成地租,加上土地法規定田賦只能由地主交,不得加派給佃戶。

  這樣以來,佃戶還能剩五成收獲。

  富不了,也餓不死。

  陳遜在《土地法》中并不禁止土地兼并,因為在機械化種植后,集中的土地反而更有效率,生產耕種成本更低。

  這對于一個國家來說,是好事。

  至于說,地主不按照《土地法》規定執行,那既然叫法,不執行自然就違法了,違法就得被懲罰,到時候就好辦多了。

  第三點是規定地主必須將自己所擁有土地的最少一半用來種糧食。

  這是為了保證糧食的安全紅線。

  關于這點是因為陳遜聽過兩個典故,一個發生在后世,一個發生在春秋時期。

  發生在后世的典故叫做“羊吃人”,十五世紀,英國除了一些公有地之外,每一塊土地早都有了自己的主人,但是卻出現了重新圈占土地的情況。

  在那個時代,英國的生產主要以農業為主,紡織業在人們的生活中,是個不起眼的行業。

  但隨著新航路的發現,國際間貿易急劇擴大,歐洲大陸的西北角地區,毛紡織業突然繁盛起來,而位于它附近的英國也被帶動起來。

  毛紡織業的迅猛發展,使得羊毛的需求量逐漸增大,市場上的羊毛價格開始猛漲。英國本來是一個傳統的養羊大國,這時除了滿足國內的需要外,還要滿足國外的羊毛需要。

  因此,養羊業與農業相比,就變得越來越有利可圖。

  理所當然的,一些有錢的貴族開始投資養羊業。

  養羊需要大片的土地。

  貴族們紛紛把原來租種他們土地的農民趕走,甚至把他們的房屋拆除,把可以養羊的土地圈占起來。

  一時間,在英國到處可以看到被木柵欄、籬笆、溝渠和圍墻分成一塊塊的草地。被趕出家園的農民,則變成了無家可歸的流浪者。

  發生在春秋時期的典故叫做“種桑誤國”,也叫作“穿絲拓疆”。區別在于典故中各國的立場不同。

  戰國時代,齊國本來只是一個海邊的小國,姜太公初封時地不過方圓百里之地,而且很多土地都是不適合糧食生長的鹽堿地,糧食生產和人口都不多。

  齊國之所以在較短的時間里發展成為東方的超強大國,與管仲的糧食戰略有很大關系。

  齊國的鄰國,魯國和梁國的老百姓平常織綈,綈是一種絲線做“經“,棉線做“緯“織成的紡織品,管仲勸齊桓公穿綈料衣服,并下令大臣們都服綈。

  上行下效,齊國的老百姓一時間全都穿綈料衣服。齊國綈的價格大漲,管仲還特意對魯、梁二國的商人說:你們給我販來綈一千匹,我給你們三百斤金;販來萬匹,給金三千斤。

  吸引得魯、梁二國的老百姓都把綈運到齊國賣高價,而獲取利潤。

  魯、梁二國財政收入大漲,這兩個國家的國君就要求他們的百姓織綈。

  一年后,魯、梁的老百姓幾乎全部出動,忙著織綈運綈,從而放棄了農業生產。時機成熟以后,管仲又勸齊桓公改穿帛料衣服,也不讓百姓再穿綈,并且閉關,禁止齊國與魯、梁兩國通商、通使。

  十個月后,魯、梁兩國到處都是餓死的人,百姓都沒有糧食吃,即使兩國國君急令百姓返農,也為時已晚,糧食不可能在短期內產出。

  于是,魯、梁谷價飛升,齊國開放通商之后,魯、梁的百姓從齊國買糧每石都要花費巨額金錢,而齊國的糧價每石才只有外售價格的百分之一。

  三年后,魯、梁的國君就不得不歸順齊國了。

  這兩個典故說明了,對于一個國家來說,糧食安全的重要性有多高。

  現在宋國江南之地已經有了重種桑,輕種糧的思想。

  因為宋國海貿發達,絲綢運到海外可以賺取成倍、幾十倍的利潤,農民種桑養蠶的收益遠高于種糧食,怎么選擇不言而喻。

  因此,必須立法規定耕地用于種糧的最低比例。

  否則別說利用江南的糧食支援河北,最后可能江南自己都會缺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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