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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沫沫要簽名

  友昕的脾氣,已經不怎么好了。她覺得心太軟,太注重情感,成不了什么事。

  而她,除了把微笑留給孩子和父母,其他人,根本不需要有情面可講。

  林佩能跟她將就,她是那種哪怕別人說她幾句也能呵呵呵幾下的人,不會記仇。

  “你介紹的那幾個投資商,還不錯。反正拍劇我也不懂,你就全權負責好了。”

  林佩也沒想到,友昕突然又變成了這樣的想法,把整個項目交給她,簡直是大風險。

  “你不知道的,可以問你的朋友。問過以后告訴我就行。我可能會參與一些拍攝活動,也可能會想去客串,或者參與改編,總之就這些要求,你要處理好這些關系。我呢,還是想把書的知名度提上去,我想,當一個知名作家還是很有面子的。”

  林佩搞不懂友昕的具體想法,簽名會上說想當編劇,這會兒,又想當知名作家…

  看她不解,友昕露了個笑臉,“每一本書都是有靈魂的。我想把我的靈魂放進書里,去流傳,去影響別人。可這樣一本書,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我還要去學習,去閱歷!拍劇改編,只是我想擁有的一種經歷而已。”

  慕秋霆這邊,跟娛樂是搭不上邊的。能關心這些的,就只有沫沫了。

  當然,友昕現在還不是什么大名氣的人物,她的消息也很難引起沫沫的興趣。

  沫沫的朋友送了她一本書,是友昕最新的書,那時候,簽名會還沒開始,朋友知道沫沫是永寧的忠實粉絲才幫她搶到的。

  朋友一再叮囑沫沫:“簽名會在下周五。你一定要去啊!”

  沫沫把書收好,也計劃著周五趕過去。可不巧,幼兒園來了通知,讓參加親子活動,她沒去成。

  沒有得到簽名,成了沫沫心里的遺憾。可又打聽知道,作者就在安南市!

  她計劃著,一定要親自上門索要簽名。

  友昕雇了兩個保安,他們兩個要站在離她五米左右的位置,不能遠,不能近!

  “鄭小姐,有位莫女士來拜訪!”

  莫女士?她除了認識沫沫,還真找不出第二個。

  “說有什么事了嗎?”

  “她說,是您的忠實粉絲,想要個簽名!”

  友昕不禁咧嘴笑,沫沫啊沫沫,憑咱倆的關系,你要簽名我給就是了。可我不能見你!

  她讓助理把書拿來,簽好名字又送了回去。

  “她身邊,還跟著什么人嗎?”

  “沒有,她是自己來的。”

  “讓她回去吧。就說我很忙,不見!”

  沒有見到作者本人,沫沫有些失望。但有了簽名,也算是彌補了一些。

  她回到家,拿出來跟大家炫耀:“我偶像的書,看,親筆簽名!厲害吧?”

  “切”,余明杰不屑一顧,置之不理!

  旁邊的慕秋霆倒是來了興趣,“你哪個偶像的書?”

  “就是之前寫《心雪》,《六小姐》,還有《莫回首》的那個作者,永寧。”

  慕秋霆一聽,神經繃得緊緊的,眉頭也蹙的厲害,“拿來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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