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把今年最時髦的衣服拿來。”
他又下了命令。
“好的。”
別人還沒走,他又改了注意,“那個尺碼,你們知道嗎?”
“這個…這樣的衣服,都是均碼。穿這樣衣服的人,身形差不多…”
“不,尺碼不對。要大約168高,100來斤左右的人的尺碼!如果沒有,打電話給廠商去趕制!明白嗎?”
那人猶豫了一下,接著答應了,“是!”
慕秋霆家的客房,衣櫥里掛滿了時髦服飾,柜子上擺滿了各種首飾,床上也鋪滿了各式各樣的禮物盒…
他覺得,這是他欠下的,趁著還有時間,要抓緊補回來。
有時候他連一只最新款的限量版口紅也要搶下留著,他覺得,那個女人涂了肯定會特別好看。
慕秋霆還做了一件事:立遺囑!
余伯慌忙勸著:“老爺,您還年輕,還有機會的。明杰已經找好人選,您不日就可以重新留后了。慕家的家業,無論如何也要留給慕家子孫…”
慕秋霆搖頭,“遺囑我已經寫好了,家業我會一分為三!一部分留給明杰和他的孩子,一部分成立一個基金會。還有一部分…我寫在了另一份文件里,等我走后,律師會讓你們打開!”
知道余伯不會同意他的做法,慕秋霆悄悄的找了律師完成了這件事。
“老爺,我是余家人,我要恪守余家的使命,不會讓您亂來。下周,我會安排明杰陪您去國外,慕家一定會有繼承人的。我不能辜負先祖對我,和對余家的囑托。遺囑的事,我們另談。當下之急,還是要有個孩子!”
余伯跟余明杰一致的決定,就是要讓慕秋霆去留下后人。
而慕秋霆也明白,自己看不到,如果不強硬點,真的只能任由他倆“擺布”了。
他唯一想到并且能實現的就是絕食了,“我才是慕家的現任主人,我說不去就不去!”
他已經絕食近三天,身體極度虛弱,給他掛的營養液也被他拔掉了。
余伯私下跟明杰決定,還是讓他先恢復心情吧。
他那么喜歡買,余明杰便慣著他,每天給他提供各種“最新款”,還特意整理了幾個空房間,讓他騰放。
有時他不明白,怎么那么喜歡買了呢,難道購買的欲望能夠讓他開心?
“慕老爺,最近有什么異常嗎?”
余明杰還是會問亞梅關于慕秋霆的情況。
“其實,除了買東西那會會開心,其余時間還是不太高興。不過最近,他經常問我一些關于我女兒的事,還讓我抽空把她帶到這里來玩…”
余明杰有點憂愁,弄了一個相似的聲音來安慰他,難道,還要再弄個小女孩嗎?
他現在這樣,真的是擁有的時候不知道珍惜,失去了才后悔莫急!
余明杰又想到了自己的家,也想起很久沒回家看妻子和孩子了,他頓感愧疚,想想沫沫這次懷的還是個男孩,他有點驚,也有點亂。
友昕跟著那些人走了,一路顛簸,偷著到了某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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