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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 有錢、路子野說話就是氣勢

無線電子書    姚遠的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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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年人的身旁坐著一位老道士,銀面白須,頭發花白,身穿灰布道袍,頭上挽著牛心發纂,手拿拂塵,一副仙風道骨,賣相著實不錯。

  看到老道士的一瞬,讓姚遠有種穿越的趕腳。

  “鄧先生您好,您過譽了!”姚遠說完,坐了下來。隨即有人端上來一杯茶放在姚遠身旁的茶幾上。

  鄧先生看向一旁的道士:“道長,怎么看?”

  姚遠不知道他們二人在打什么啞謎,不敢說話靜靜的聽著。

  “得大富大貴之相,有招財進寶之氣!難得!難得!”老道看著姚遠微笑道,聽得鄧先生心中歡喜。

  “姚律師,道長很少夸贊人的。這買賣做定了!”鄧先生笑道。

  呃!剛才是在給我相面?姚遠心中驚喜交加:“謝謝鄧先生!謝謝道長!”

  “材料我看過了,本息算在一起債權總額大約在一百三十七億元,對方開的什么價?”鄧先生問道。

  “礦產公司那邊可以按照債權總額的四折出售。”在進門前,姚遠就想好了報價。

  “說實話,他們的債權沒有幾個能搞的動的,四折有點高。

  這樣吧,我不讓你白忙活,你把價格再往下壓一壓,這個項目的債權轉讓法律服務交給你來做,給你們五十萬律師費。怎么樣?”鄧先生略一沉吟道。

  正常的債權轉讓法律服務是用不了這么多律師費的,如果是復雜的非金不良資產債權(非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債權)法律盡調一般在十至二十萬之間,再加上一套債權轉讓方案設計和協議,頂多三十萬律師費。

  而這次礦產公司的債權比較簡單,有法院的判決書和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根本不用考慮債權的有效性和時效性,法律盡調簡單的很。只需要雙方簽署債權轉讓協議,履行相關通知義務即可,正常來說十五萬都用不了。

  鄧先生之所以給五十萬律師費,有谷總的面子在,更與老道士剛才說的話有關,日后他還要用到姚遠,當然不是在法律服務方面,所以出手比較闊綽。

  “好的,鄧先生。我去試試,三天內給您回話。”

  姚遠想的明白,如果眼前這位不接盤,估計一時半會兒找不到買家,與其看著機會溜走還不如先落袋為安。

  “等你那邊有了消息,聯系這個人就行,他就代表我了。”鄧先生用食指敲了敲桌上的一張名片,有人將名片遞給了姚遠。

  姚遠要回去跟邵成通個氣,看看礦產公司那邊有沒有變化,確定了才好跟鄧先生交易。

  姚遠出了別墅區,馬不停蹄的趕到了礦產公司。邵成聽姚遠說有人愿意接盤,心中大喜,終于要甩掉這燙手的山芋了。

  在一番商議后,邵成帶著姚遠來見竇總,出售債權的事是去年股東會就定下來的,不用在上會討論了。

  鋼鐵廠的應收賬款都掛賬三年多了,股東們招數用盡,但債權卻堅若磐石一般的仍舊掛著。本著收回一點是一點的想法,股東會定下的出售債權的底線很低,只有兩折。

  過完春節,邵成聯系了幾家做不良資產業務的基金,對方話說的更狠,就算是一折出售他們都不要,沒那本事收錢。

  竇總想做出點業績,在股東們面前顯示一下能力,又不想價格太高把買家嚇跑,最后給姚遠的價格比之前股東會定的高了一點,二點五折出售。

  姚遠拿著竇總給的價格,撥通了鄧先生給的名片上的電話。

  嘟嘟幾聲后,一位自稱姓柳的人接聽了電話。姚遠說明情況后,對方聽到債權的出讓價格后很痛快不同意!但同意姚遠安排雙方見面,談下價格。

  在征得竇總同意后,姚遠安排雙方在次日的下午在中棕律師事務所見面。

  次日下午在竇總和邵成進入律所會議室后不久,鄧先生的人到了。一位頭發有些花白的中年人和一位二十七八歲的年輕人走進了律所會議室。

  中年人名叫柳忠,就是之前接聽姚遠電話的那位,是鄧先生的心腹,一直為他打理投資事務,類似于谷總那個角色。年輕人名叫鄧樹杰,剛從國外留學回來,是鄧先生的侄子,在跟著柳忠做事。

  姚遠給雙方介紹過后,雙方直奔主題,開始討價還價。

  “竇總,您公司的債權,我們在市場上掃聽過,已經有三年多了。說句不中聽的話,除了我們,恐怕再等三年也沒有人敢接手。所以您給的價格我們接受不了。”柳忠直截了當道。

  姚遠沒想到鄧先生的人會這么強硬,有錢、路子又野說話就是氣勢!

  “這樣吧,你們給個價格,如果合適咱們就合作一把,如果不行就算了。畢竟價格太低我們沒法跟股東們交代!”竇總心中不滿,但他畢竟是酒精考驗的老油條,不會將心中所想露在面上。

  “本金的一折如何?不計利息。”柳忠伸出一個手指道。

  “柳總,您這價殺的夠狠的!本金的兩折。”竇總道。

  柳忠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笑著搖了搖頭,氣勢拿捏的死死的,一副吃定了對方的感覺。

  “好吧,本金的一點八折,不能再低了。我們要回去召開臨時股東會通過下,不行就算了!”竇總見柳忠不松口,再次降價道。

  “成交,不過你們要盡快做出決定,我們的資金可是不等人的。”柳忠微笑道。

  “十天,給我十天的時間。”竇總道。

  送走了雙方,姚遠打著計算器,看能收多少錢服務費。

  一周后,邵成通知姚遠,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了雙方商定的價格,讓姚遠盡快推進出售債權事宜。

  柳忠知道后,讓姚遠準備協議等交易文件。姚遠將與礦產公司之間的服務協議和與柳忠之間的債權轉讓的法律服務協議也準備了出來,分別發了出去。

  服務協議用的交易主體依舊是錢大軍的公司,債權轉讓的法律服務協議用的是中棕律師事務所,姚遠將債權轉讓的法律服務交給了不良資產小組,由孟琛負責提供相關文件及后期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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