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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探險隊

  陌生男子突然出現,還擺出了一副下一刻就會開槍的樣子。情勢似乎一觸即發,危險到了極點。但莫云并沒有驚慌,因為他的直覺告訴他,眼前的人沒有危險,或者說,危險還在他能夠處理的范圍內。

  事實上,他早就發現了男子隱藏在旁邊的樹林里。

  不過,雖然他胸有成竹,但身后的池慕云似乎有些腿軟,因為她抓住了他的胳膊,而且很用力,似乎下一刻就會摔倒。

  在她站不穩露出馬腳之前,莫云對持槍的男人冷靜地說:

  “你在干什么?”

  白人青年聽聞,訕訕地笑笑,松開了扳機,放下槍,勾起嘴角說:“莫,我跟你開個玩笑。”

  緊張的氣氛一掃而空。

  “并不好笑。”莫云冷淡道。

  “你還是這么冷酷和鎮定,我還以為能嚇你一跳呢。”白人青年笑容滿面地走上來,友好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感到身后的女孩站穩了一些。

  “天快黑了,我們還是盡快回去吧。”莫云說。

  “哦?你和池發現了什么嗎?”白人青年問。

  “現在還不好說。”莫云搖搖頭。

  三人走向搭建起帳篷的營地。幾分鐘后,他們來到了林間的一片空地上。這里搭建起了五頂顏色大小各不相同的帳篷,帳篷中間燃燒著一團篝火,木柴嗶嗶啵啵地燃燒,橙紅色的火焰層層起伏,噴薄,散發出濃濃的暖意,讓人感覺到溫暖和安全。篝火旁邊,圍坐著四男一女,都穿著探險專用的迷彩保暖服。

  “各位,猜猜誰回來了?”白人青年還沒有走近,就迫不及待地喊道。

  圍坐在篝火旁的幾人正在聊天,聽到白人青年的話,紛紛轉過頭來,看到莫云兩人,同時站起身,迎接過來。

  隨著他們走近,莫云也看清了他們的大致樣貌。為首的一個金發男青年,長相英俊帥氣,是典型的歐洲帥哥,濃眉大眼,深藍色的瞳孔,高鼻梁,舉止謙和;另外唯一的一個金發女生,看起來和金發青年關系親密,因為他們挽著手,似乎是戀人。還有一個身高大概在一米七左右的矮個子青年,以及一個外表顯得有些木訥的青年。他們看起來都很年輕,像是大學生剛畢業不久。

  “莫,你回來了,我們剛才還在談論你。”金發青年笑著說。

  “嗯。天黑得很快。”莫云說。

  “嗯,天黑之后,這里的氣溫會驟降到零度之下。”金發青年拍拍他的肩膀,“來火邊暖暖身子吧。”

  “好。”莫云轉身,拉住池慕云的手。

  女孩的手微微縮了一下,但沒有甩開。莫云并不是想故意占女孩的便宜,而是因為在這種人多的場合,她有可能會不知道該做什么,說什么,導致自己兩人露出馬腳,從而使得任務失敗。因此,他有必要稍微引導和幫助一下她。

  “你和池的感情真好。”白人青年羨慕道,“早知道該把我的女朋友也帶過來。”

  “她不是已經在這里了嗎?”旁邊的矮個青年捏住了白人青年的手。

  “滾滾滾。”白人青年沒好氣地甩開。

  幾人圍繞著篝火重新坐下。

  “莫,你和池突然出去,是發現什么了嗎?”金發青年問。

  “是的。”莫云雖然完全不知道發現了什么,但也面色不變,接話道,“我殺死了一頭野豬,還有一些奇怪的痕跡。”

  “野豬?”白人青年驚呼道。

  “是的,有一輛轎車那么大。”莫云用手比劃了一下。

  “那應該夠我們吃好幾天了。”白人青年興奮地搓搓手,“烤豬排可是一道美食。我帶了油、鹽還有孜然粉、辣椒粉,還有專業的烤架。”

  “不愧是我請來的探險專家,居然能殺死那么大的野豬。”金發青年贊嘆道,隨即好奇地問:“你是怎么殺死它的?”

  “它原本就受了重傷。”莫云冷靜道。

  “是北原狼嗎?”看起來有些木訥的青年問。

  “不知道,但我認為狼的爪子不可能留下那樣長和深的傷口。”莫云搖搖頭,“等明天天亮之后,我可以帶你們一起去看看。”

  “那太好了。”

  莫云是一個很喜歡觀察的人,身為一個作家,他平時很喜歡觀察身邊每一個出現的人,去仔細琢磨對方的心理和動作。他兩腿盤起,坐在篝火旁,一邊用含糊不清的話語搪塞篝火旁的眾人,一邊仔細觀察著他們的特點,并且從對話中分離出有用的信息。大約半小時后,他便得到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金發青年的中文名字叫王朗,但他本人和女朋友都不是中國人,而是屬于一個沒有聽過名字的國家,畢竟這里是平行世界,語言和地理特征都和現實有所不同。王朗的本名是格林·威廉斯,他的金發女朋友名字是凱特琳·舒爾茨,這次的探險隊就是由格林和凱特琳兩人召集的,他們都是同一所大學認識的朋友。

  剛才舉槍嚇唬莫云的白人青年叫龐貝·弗羅雷斯,是一個對美食非常狂熱的愛好者,不管走到哪里都隨身帶著燒烤工具,可以說是一個資深“吃貨”;喜歡開黃色玩笑的矮個子青年,沙比爾·迪安,是一位旅游愛好者,喜歡在全世界各地游玩;而另外一個神色有些木訥,不善言談的青年,叫做漢斯·卡波,是一位年輕的生物學家。

  為了便于識別和記憶,他在心里偷偷給這些人分別起了一個容易記憶的綽號。

  格林是探險隊的隊長,她的女朋友凱特琳是除池慕云之外的唯一女性,因此都很好記;而另外的那個吃貨叫龐貝,和一座古羅馬城市的名字相同;然后是矮個子沙比爾,最后是生物學家漢斯。

  也就是說,算上他和池慕云,探險隊一共有七人。

  但是莫云剛才已經觀察過,篝火附近的帳篷只有五頂。這似乎意味著,有兩人是住在同一頂帳篷里的。結合現狀來看,格林和凱特琳是情侶,而他和池慕云在這個世界的身份似乎也是情侶,因此他們應該會住在同一頂帳篷中。

  結合這個猜測,他環視一周,找到了一頂灰色的,表面鑲嵌有“made in china”字樣的面積較大的尖頂帳篷。那應該就是他們所在的帳篷。

  看到他的目光,矮個子沙比爾似乎明白了什么,笑道:“天還沒黑,莫就想著要回帳篷了,我還以為你們剛才在外邊就…”

  眾人哈哈大笑。

  莫云也尷尬地笑了一聲,只有池慕云顯得有點不知所措。

  她好像沒聽懂,不過莫云也不會解釋給她聽的。

  “為什么池從回來到現在一直都沒有說話?”凱特琳突然問。

  “我…”池慕云一時不知道該說什么。

  “她可能有點著涼了,身體不太舒服。”莫云說,同時悄悄捏了下她的手。

  “哦,對。”女孩立刻點了點頭,用虛弱的語氣說道,“剛才在地上坐了一會兒,現在有點累。”

  “那你先回去休息吧。一會兒我去找你。”莫云輕輕摸了一下她的頭發,用手指了指身后那頂灰色的帳篷。

  “好,好的。”女孩有些臉紅,立刻爬起來,鉆進了帳篷里。

  等她離開,矮個子沙比爾又笑道:

  “是坐了一會兒?還是做了一會兒?”

  “啊哈哈哈哈——”眾人又是一陣哄堂大笑。

  “呵呵。”莫云無奈地聳聳肩,既不反駁,也沒有承認,只是露出一個有些微妙的表情。由于不知道這個世界的莫云和沙比爾的關系,他很難做出最合理的舉動,只能讓自己的距離和這些人保持在一個不親近也不疏遠的位置上。

  “說起來,我們探險的第一天就這么無聊地度過了啊。”吃貨龐貝有些惆悵地望著天上顯露出來的一輪圓月,對格林說道:“沒吃上什么好東西,也沒有走出很遠。基本上就是在你家外邊搭起了帳篷而已嘛…”

  “呵呵,誰知道你搭個帳篷都要花費一上午的時間。”格林還沒有說話,凱特琳就為男友打抱不平道:“然后從中午一直躺到現在。”

  “唉,你不懂生活。”龐貝搖了搖頭,“生活,就是吃和睡的循環,如果能吃得好、睡得香,那就是幸福的生活。探險不就是在樹林里走路嗎?有什么意思?”

  “呵呵——”眾人一陣冷笑。

  “今天暫時先在營地住一晚,等到明天我們就出發,再往更深處走一走。”格林微笑道,“如果不想去,可以先回我家的農場,里面有很多食物,還有暖氣。”

  “也好。這片樹林保留了幾百年前的原始風貌,而且多年來一直沒有人踏足,是很多生物的棲息地,是一個非常適合探險的好地方。”沙比爾也難得地正經起來,點了點頭。

  “不錯,聽說這里有很多外界已經幾乎絕種的生物。”生物學家漢斯眼睛亮了起來,似乎只要一提到這些動物,他就會表現得很興奮。

  “不會有什么危險吧?”吃貨龐貝看了眼已經完全黑下來的天空,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探險的魅力就在于危險。”沙比爾笑道,“何況你還有槍。”

  “也對。”吃貨龐貝點點頭,用手摸了摸衣兜里露出來的手槍柄,“我的燒烤架已經迫不及待了。在老家的時候,夏天我喜歡烤知了來吃,那種香味,嘖嘖嘖,你們想象不到。”

  這時候原本灰白色的天空已經完全黑下來,深沉的像是一片橫亙在頭頂的黑色海洋。天空上沒有星星,只有一輪明亮的圓月。四周的樹林已經化作了一團團模糊的黑色線條,氣溫急速降低,只有靠近篝火的地方是溫暖又明亮的。可即便如此,眾人還是忍不住裹緊了身上的大衣。

  “我說,我們還是回去吧。”龐貝搓了搓手,“我的手都要凍僵了。”

  “我贊同。”沙比爾點點頭。

  一旁的生物學家怔怔地凝望著遠處的樹林,不知道在想什么,沒有說話。

  “也好。時候已經不早了,我們還是早點休息,明天早點起來去樹林深處探一探,順便把莫說的那只野豬給搬回來。”隊長格林微笑道。

  “好。”眾人紛紛點頭。

  格林又轉向莫云:“莫,你今天辛苦了,早點休息。”

  “好的,你也是。”莫云點點頭。

  格林笑著拍拍他的肩膀,摟著金發女友凱特琳回帳篷去了。

  剩下的眾人紛紛起身,向著自己的帳篷走去。

  只有生物學家漢斯,依舊木然地坐在篝火旁。

  “你不回去嗎?”莫云走過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啊?”

  表情發呆的漢斯嚇了一跳,這才發現篝火旁的同伴已經都回去了。他看到莫云,抱歉地說道:“抱歉,剛才有些走神。”

  “你在想什么?”莫云問。

  “想起了研究生時候跟隨老師做野外調查時候的事情。”漢斯搖了搖頭,“當時天上的月亮也是這么圓,這么亮。”

  “這樣啊,早點回去休息吧。”莫云這時候也感覺到了難以驅散的冷意。

  “好的。”漢斯點點頭,也向著自己的帳篷走去。

  莫云站在篝火旁,向著四周望去。森林被籠罩在朦朧的月光下,近處高大的樹木顯得愈發高大,幾乎看不到樹冠,如同北歐神話中巨人的身軀一樣高大。更遠處的樹林沉溺于一片幽深的黑暗中,似乎能聽到遠處傳來不知名動物的嗚咽聲。

  “真是有趣的游戲。”

  他靜靜地站了兩分鐘,向屬于自己的那頂灰色帳篷走去。

  滋啦——

  他拉開帳篷的拉鏈。鉆了進去。

  一股暖意立刻將他包裹起來。帳篷的左手邊,穿著貼身迷彩保暖衣的池慕云正盤腿坐在那里,有些緊張地看過來。盡管她裹在嚴嚴實實的衣服里,但依舊能隱約看出身材的起伏曲線。帳篷里似乎擠滿了某種香氣,應該是她使用的洗發露的清香味。

  “呃,他們都回去了。”

  莫云也盤腿在另一邊坐下來,帳篷的頂部高度剛好超過他蹲坐的頭部位置,不會碰到頭,顯得空間不是那么擁擠。和女孩保持了一定的距離,他開口打破了有些尷尬的氣氛。

  “嗯。”池慕云點點頭。

  “我把剛才了解到的一些情報跟你分享一下吧。”莫云停頓了一下,然后開口將他剛才了解到的全部信息都說給女孩聽,包括探險隊中每個隊員的身份特征和說話習慣,以及他們的姓名和大致背景,以及一些具體的細節。

  十分鐘后,他才講完。

  “也就是說,這次探險是由那個金發青年格林發起的,我們和其他探險隊的成員都是他在大學時期認識的朋友。他住在離這里很近的農場里,把營地建立在這里是為了方便和安全,明天我們會去更深的地方探險。”池慕云輕聲說。

  “是的。”

  “我剛才在帳篷里仔細想了想,既然是生存游戲,那我們必然會面對一定的危險。如果以游戲視角來理解的話,我們就像是亮處的玩家,而對手是未知的隱藏在暗處的敵人。”女孩說。

  “我也這么想,但是目前關于敵人是誰,我還沒有頭緒。”

  “我剛才在帳篷里,找到了一個筆記本。上面有些內容,可能很重要。”池慕云從枕頭下面拿出一個黑色外皮的筆記本,遞給他。

  “哦?”

  莫云接過來,輕輕地掀開。

  映入眼簾的是幾張被裁減下來的報紙,邊緣整整齊齊,用膠水粘在內頁上。筆記本的主人,也就是這個平行時空的莫云和池慕云,似乎對一些消息非常感興趣。莫云認真閱讀著報紙上的內容,發現它們都是關于同一地點的新聞事件。在多年以來,同一片森林中,不斷有游客失蹤。每年都有十幾人之多。而報紙上模糊的圖片中,能看到森林中那些高大的灰白色樹木。

  “神秘失蹤的游客,噬血森林?”

  他緩緩念出了新聞的標題,頓時一股寒意涌上心頭。他接著翻動筆記本,發現除了這些被精心裁減過的報紙之外,并沒有其他內容。

  他合上筆記本,看向池慕云,女孩也在望著他。

  “你覺得…”

  “看來我們所在的,就是報紙中提到的森林。”莫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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