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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挖墻腳1

無線電子書    成名從電臺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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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完,他轉身走到另外5個MC面前笑著問。

  “剛才冰江說你們想來我的傳媒公司?”

  “凌總,可以嗎?我聽冰哥說他就是您旗下的藝人,我可以簽到您的公司嗎?”

  楚風有些怯懦的問,這個態度,倒讓凌云有些搞不明白了。

  不過他還是點了點頭,隨后就聽楚風笑著開口。

  “當然,如果你愿意的話。”

  “太好了,我愿意去您的傳媒公司,不過…我這邊還有合同,如果走的話,會…沒關系凌總,這個我會自己解決的。”

  這句話讓凌云更加意外。

  說完,楚風站到了凌云身邊,又看了看其他人,好奇的問。

  “你們之前不都在說自己經紀公司不好嗎?怎么現在凌總同意了又沒人愿意來啊?蘭蘭?你不是說也想來嗎?”

  他問向關系比較好的蘭蘭,結果這女孩訕訕的笑著結巴道。

  “我…呵呵…那個…我估計去不了了,我我我…我這邊經紀公司不放人,都給我安排上新節目了。”

  “邵龍呢?你不是也想來嗎?”

  “哦,我也不去了,我和蘭蘭一樣,這次結束回去就得換地方拍廣告了呢。”

  隨后楚風看了看其他人,其他幾位沒說話,顯然是在做考慮。

  良久,就在凌云準備說話的時候,南宮婉向前站了一步。

  “我也去!”

  “好!那么…這次回去之后,你們安排好自己的事,就來天下第一樓找我。”

  凌云沒給任何人做保證,就這么走了,這讓冰江有些不滿,畢竟這事是他攬下的,他覺得,此刻怎么著也得給楚風和南宮婉說幾句,最起碼也得告訴兩人:你們放心,以后跟著我吃香的喝辣的。

  但凌云并沒有…

  所以等他和冰江離開后,其他幾個人就有些不舒服了,紛紛勸楚風和南宮婉。

  “楚哥、南宮姐姐,你們兩個是真糊涂啊,咱們現在已經火了,回去之后經紀公司肯定會重用咱們的,干嘛還非得去給凌云簽啊?”

  “是啊,你們公司肯定也給你們接了廣告吧?大好的前途才剛剛開始,你們這一跳槽,經紀公司肯定讓你們按照合約賠償的,就算咱們當初簽的價格不高,那賠償下來起碼也得幾百萬。”

  聽著這些人的勸慰,楚風只是淡淡的笑著反問。

  “我記得…當初是你們先求著人家冰江大哥,讓他去找凌云簽咱們的吧?怎么了?現在人家凌總給了冰江大哥面子,你們卻都不愿意了?”

  蘭蘭、丁純等人面面相覷,小臉尷尬的有些發燙,不過隨后他們還是強詞奪理狡辯。

  “此一時彼一時嘛,當時咱們沒名氣,自然想找個好的公司,現在不同了,咱們好歹也是當紅小生,犯不上再去他那破公司,真要去他那破公司,那還不如繼續留在原公司呢。”

  “是啊,正所謂良禽擇木而棲嘛,誰不想去好公司?這可怪不得我們啊…”

  見這些人大道理一堆一堆,楚風冷笑道。

  “所以…咱們自己說過的話就當放屁了?既然道不同,那以后大家還是不要聯系了,就此別過,祝各位前途似錦!”

  楚風說完,冷笑著大踏步離開,南宮婉只是朝這幾位瞥了一眼,似乎覺得連說話都是一種恥辱,回過頭也跟著楚風走了。

  其他人被拂了臉面,紛紛臉色難看的罵罵咧咧。

  “哼…裝特么什么清高?我倒要看看,這么高的違約金,他倆到時候拿什么賠?”

  “就是,冰江找凌云是他自愿的,咱們又沒跪下求著他,咱們有什么對不起他的?”

  剩下的三人罵罵咧咧,似乎唯有這樣,他們才會覺得自己的選擇沒錯,才會覺得心安理得。

  果不其然,等《一起去冒險》錄制結束后,當天微博就爆了兩個大料!

  已經擁有近千萬粉絲的楚風發布了一條長文。

  致我最親愛的粉絲:就在前一秒,我和我的經紀公司已經解約,按照合同賠償380萬元整,現金收訖,來生互不相欠!

  南宮婉隨后同樣發布了微博。

  本人已經和經紀公司正式解約,從此以后老死不相往來,往各自珍重!

  對于這兩人的微博,很多粉絲表示不理解,尤其是一些激進的鍵盤俠,在網絡上轉載之后便出言不遜。

  “剛出名就跳槽了,把嫌貧愛富演繹的是淋漓盡致啊…”

  “說好的契約精神了?人家培養你們不容易,結果剛火起來就跑路了,真特么是個好人啊。”

  “為什么才賠了380萬?像這種人,就應該多賠一點…”

  但也有鐵粉替他們在和鍵盤俠辯駁。

  “你特么在一個公司能干一輩子啊?”

  “跳槽多正常啊?楚風在之前的經紀公司簽約后一年都沒接到活了,住的還是300塊的出租屋,公司對得起他?”

  “人家想跳槽,關你們特么屁事?”

  與此同時,凌云正在辦公室和秦越接著電話,在電話里,秦越略有埋怨之意。

  “老弟啊,這事你做的實在有些不地道啊,現在這兩家經紀公司的老板還在我辦公室坐著呢,人家說你過河拆橋,不講武德啊你…”

  “行了行了…”

  正在喝水的凌云有些不耐煩,斜著眼放下水杯罵道。

  “在我跟前你裝什么裝,他們要在你辦公室,你還能給我打電話?這事我是做的不太地道,可他們就地道了?人家沒出名的時候簽約費多少錢?一年給人十萬塊,楚風就拍了一部戲,南宮婉干脆簽約之后就天天在家等通知。現在人家火了要跳槽,他們倒是跑來怪我不地道?馬老師不是說過嘛,員工離職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錢給少了…”

  “老弟,你說的這都是正常的商業操作,沒火的時候肯定不值錢啊,現在人家火了,你跑來挖墻腳,這確實不道德啊…”

  “廢話,他們是火了,可你也不想想,他們是誰捧火的?是經紀公司嗎?經紀公司給他們做了什么?簽約之后就把他們扔到家里自生自滅,他們如果涼了就被解約了,如果火了就被壓著榨干,這種破套路你難道不知道?”

  經紀公司類似自媒體的MCN機構,有一些垃圾公司的套路,大概如下:他們廣撒網多捕魚,經常會給一些形象好的素人進行簽約,承諾的天花亂墜,但實際上并不給任何資源,也不會將承諾寫進合同,簽約后對你置之不理、棄之不顧,你不火他們不虧,你如果意外火了,他們就會對你每次的商業行為進行抽成,甚至會控制你的任何商業活動,如果不配合,他們就會拿出你簽約的合同,將你起訴,要求賠償。很多網紅剛開始不同,稀里糊涂簽了MCN機構以后,等火了人家就會找上門,所以這也是為什么很多網紅突然停更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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