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
設置
前一段     暫停     繼續    停止    下一段

第兩百零九章 博選為本

  鹖冠子看著齊王冀緩緩開口道:“大王,齊國之所以無人,其中最根本的原因,那就是齊國從上到下,從君王到縣大夫,全都任人唯親。”

  田冀聞言,頓時臉色一變。

  此時,鹖冠子開口道:“齊國選用賢能的方法有大賢自薦,大臣推薦,各地選拔,還有戰場立功四種。

  大賢自薦之中,有一些得到了齊王的重用,其如鄒忌儲子等,還被齊王任命為相,可是,大部分自薦的賢能之士,全都被齊王安置在稷下學宮,成為齊王標榜自己尊賢重士的裝飾物,而不是發揮其才智。

  這無疑就是自薦之路被堵塞了。

  而大臣的舉薦,除了少部分人真心實意的舉薦賢能外,大部分的人,其如鄒忌田文等等,全都是舉薦親近之人為官,然后以相國的身份直接任命官員。

  按照齊國制度,齊國百姓之中若有賢能道德之士,各地大夫知之,應該將其舉薦到司徒哪里。若是胸有才華而不顯,則各家家長應該主動上報,加以考核并層層上報,最終這些也會聚集在司徒那里。

  然后,司徒每年都應該對這些人加以考核,選拔賢良,再安排到各部培養一年,最后再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再根據成績任命官職。

  可是,現在齊國賢士在野的有不少,其如薛子、魏子等等,在各國任職為官的也有不少,這些人的出現,這就說明齊國從各地選拔賢良的制度已經遭到嚴重破壞了。

  最后,戰場立功的,秦國還有什伍出身的大將白起,而齊國已經數百年沒出現平民出身的大將了。甚至,滅燕之戰中,在宣王明明已經任命聲子為抗魏主將的情況下,去支援的章子居然還能與聲子爭奪主將的位置。

  這其中的原因便是軍中將領同樣任人唯親,提拔親信將領。

  所以,名義上齊國有四種選才的方法,但歸納起來,其實只有一條,那就是用人唯親。

  而對齊國用人制度破壞最大最嚴重的,還是歷代齊王自己。

  自從太公得到天子的冊封正是取代呂氏為齊侯,呂齊的勛貴國氏、高氏、宗室等等,全都被掃蕩一空,而為了填補這些勛貴被驅逐后的空缺,就大量啟用了田氏宗親,以至于田氏宗親充斥于朝廷還有各都縣,這就是齊國用人唯親的鼎盛時期。

  所謂上行下效,齊王是這樣,齊相也這是這樣,不管是外姓的鄒忌,還是宗親的田文,也全都是如此,大量啟用自己的親近的人,用人唯親。

  齊王齊相是這樣,各地都縣的大夫,也是如此,他們任用的人,他們所舉薦的賢良,他們所舉薦的賢良,也全都是自己所親近的人。

  也正是在這種大勢之下,齊國即便出了威王宣王兩代賢君,憑借齊國遠比秦國雄厚的根基,也依然無法壓制秦楚,奠定萬世基業。

  用人唯親,這就是齊國無人的根本原因。”

  田冀聞言,心中大為震動。

  自從復國以來,他也曾關注過齊國的許多法律政策,等看完法律,他發現齊國的法律或許不注重普通百姓的利益,導致百姓沒有凝聚力,不能為國家死戰。

  但是,就憑齊國的選才任官上,齊國其實是沒問題的。

  不然,先君宣王也無法召來稷下學宮數十位大賢。

  但,現在聽鹖冠子一說,他才發現,他放了一個嚴重的錯誤。

  國家法律的規定,其實與現實有極大的區別,所以,一個國家是怎么樣的,就要用心深入民間觀察,而不是只看國家法律的規定。

  正如古人所說,凡是國家法律所嚴令禁止并打擊的,那就一定是國家內部發生的最多最壞的;凡是國家法律極力鼓動的,那就一定是國家內部極少發生的;多次強調的,基本上是沒有的。

  所以,國家所頒布的法律,往往不能反應國家的實際情況,甚至還會出現截然相反的情況。

  虧得他還以為,齊國在選才任官上,已經做到了這個時代最好的地步了。

  但···其實齊國法律所規定的,只是這個時代所理想的罷了。

  眾所周知,理想并不等于現實。

  想著,田冀腦海中立即浮現出數種改變現狀的方法。

  不過,沉默了一下,田冀看了一眼眼前的鹖冠子,然后向鹖冠子拱手道:“聽了先生一番話,令寡人心神俱震,不寒而栗。

  只是···”

  田冀拱手道:“現在寡人想要改變齊國用人唯親的現狀,不知先生何以教我。”

  鹖冠子一聽,立即拱手道:“大王,人君者莊重其如神明,而神明以百姓為本,而百姓則以圣賢為本,而圣賢以博選為本。

  故,大王若想改變現在,說難也難,說易也易,那就是將選拔官員任命的官員的大權掌握在自己手中,同時提高選拔官員的官員的地位。

  現在,齊國選拔、培訓、考核官員的司徒,地位不僅不如丞相,甚至還不如五官,只是如同一個普通大夫,這就是司徒難以發揮選官用官職能的原因所在。

  故,為大王計,理應提拔司徒的地位,效法周室,在朝中設三公,其中,丞相負責處理國事,大將軍統帥全國軍隊,而司徒則負責選拔、培訓、考核所有的官員。

  同時,將舉賢薦能也加入各地官員的上計考核之中,并作為各地官員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據。但凡有一年沒有舉薦德賢之士或者所舉薦的人經過培訓考核為不合格,則讓丞相詢問之,連續兩年,則讓丞相責問之,連續三年,則罷黜之。

  如此,各級官吏在王命的壓力下,必定不再舉薦親近無能的人,而會舉薦賢能。

  同時,大王對各國來齊的智能之士,也可以讓他們與齊國各地舉薦而來的賢能一樣,加以選拔考核,擇其合格者而用之。

  而不是根據大王自己的喜好或者丞相五官等官員貴族的喜好而輕易委以官職,做到人盡其能。

  如此,賢能之進,野無遺賢,則齊國必治。

  齊國治,且有賢而用之,則各國大賢云集。

  任用天下智能之士,而功業不成、志向不申的,這是老朽還沒有看到過的。”

無線電子書    戰國之東帝
上一章
書頁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