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羅慢醒來的時候,上午已經過了一大半的時間,他悠悠的叼上了一根煙,頂著一頭雜亂的頭發走進了廁所里。
什么?你問我昨晚出現的金色卡片到底是什么?
那么就來解說一番好了,顯而言之,這是一種存在于游戲中的獎勵。
眾所周知,游戲里的物品是可以帶回現實世界的,事實上,這一機制本身便是一種對玩家的間接獎勵,只要有能力,那么玩家在理論上可以將很多只屬于某個游戲里的神奇物品帶回。
比如說羅慢之前得到的九幽劍、小鄒他們帶回的槍械、金銀珠寶等。
物品是這樣,那么技能當然也是如此。
玩家獲取技能的途徑其實有很多,最簡單的便是:學習。
就如在某個武俠劇本中,你大可以找一名靠譜的師傅學習武功,從而將其轉化為自己的能力,當然,這樣的方法便要付出一定的時間與精力,亦或者選擇更困難的方式,將秘籍拿回家慢慢練,這樣雖然絕對沒有口傳心授來得方便靠譜,但也算是一種學習的途徑。
當然,除此之外,玩家想要獲取技能,還有另外一種途徑,那就是完成某個隱藏的任務。
這種任務觸發的難度一般較高,且游戲本身并不一定會做出提示。
舉個例子,在上一個名為夜都的A級游戲里,羅慢曾做過“找回丟失的錢包”以及開導雇主這兩個隱藏任務,且在這之后獲得了“運用、感知氣”的能力。
而這次通過“非法入侵”以及解謎得到的金色卡片,自然也是屬于這種類型,乃是一張封存著技能的卡片。
該技能隱藏一本書第十一頁的文字里,也是有其原因的…
也就是說…第十一頁的內容,其實正是代表這張技能卡所蘊含著的能力。
即:flag。
故事里的主角通過“口稱對方無敵”這個強力的debuff從而打敗了巫師,這就是代表了flag的力量。
也就是說,從今往后,羅慢的嘴便“開光了”。
理論上來說,只要由他毒奶過的個體、群體乃至各種抽象事物,都會在冥冥之中受到一股神秘力量的引導,從而開始向另一結果發展…
但,萬事萬物向來都有兩面性。
這聽起來似乎很bug,但經過羅慢的分析,這個技能也代表著他將與很多話就此告別。
比如,就像是:“已經死了么…”、“誰敢殺我?”、“哈哈哈,我是無敵的!”、“嗯?老鼠么?”、“原來是這樣,我得去告訴他們…”、“如果十七張牌你能秒殺我,我當場就把這個電腦屏幕吃掉!”、“什么嘛,原來是錯覺。”
以上這些,根據羅慢對flag的研究,可謂是一說即撲,神仙難救。
但…反過來,便又是兩碼事了。
只要將以上的主語從“我”改成“你”,那么便會出現反面效果。
就比如說:
“你太強了,簡直就是無敵的。”
“我觀當今天下,已無人能阻礙大人你成就霸業了。”
“放心,你的設計這么出色,一定能夠通過。”
之類的。
當然,以上這些聽起來似乎只要掌握規律就能完美的操控這個能力,但羅慢也并不覺得這是一個多么無敵的能力。
假設他說了一句:“這個大陸肯定不會沉沒”,他相信,事實肯定不會是這塊大陸立馬沉沒…說不定,在千萬年后這塊大陸真的會如他所說的那樣消失不見,但肯定不會是現在。
這也就是說,如果你想將其變成一種“言出法隨”的逆天能力,那自然是不可能的一件事情。
谷</span說白了,具體其功能如何,那還是需要慢哥在實際生活中去多多嘗試的。
在廁所里洗漱完畢后,羅慢又窩回了沙發,并拿起了一旁已經充滿電的手機。
昨晚在獲得了技能卡后,他還是回到了四樓,這會兒,廚房正傳出歡快的音樂,這是張斐斐做飯時的習慣。
因此,羅慢打算在這兒坐等一份免費且可口的早中飯。
“嗯?”羅慢打開了聊天界面,頓時便看到了“業主交流群”里的消息竟然顯示著“99”,他有些驚訝的喃喃道:“這一大早的聊的這么歡?難道是又發生什么大事了?”
自上次那位名為“馬達”的醫生被殺后,羅慢就將群消息設置為了免打擾,原因是這幫業主太能扯淡了,而且他們起的未免也太早了一點…
結果現在,群里又變得這么熱鬧,羅慢第一時間便想著是否又發生了什么類似馬達被殺的案件了。
不過在說完這句后他便微微一愣,意識到了這句似乎也是個flag來著…
于是,懷疑求證的心情,羅慢打開群聊,并向上翻到了頂部,果然…兩個新聞便出現在了他的視線之中。
其中之一,正是青森公寓的某個房間內,發現了被毆打至昏迷的兩個警員的消息。
據說,這倆警員現在已經醒過來了,但他們似乎是受傷太過嚴重,并不能準確的描述出襲擊者的具體面貌,只知道那是一個高個子、男性、身手不凡的家伙,當然,羅慢是知道這是他穿了刺客套裝的緣故。
這一案件疑點眾多。
首先就是這個罪犯到底是誰。
其次,就是那個房間的主人韋一敏。
雖然新聞上并沒有提及房屋主人的具體信息,但還是明確寫到了,兩名警員乃是在巡邏途中被屋子主人拉到公寓中的。
而在這之后他再次撥打了報警電話,再次表示“自己家被壞蛋入侵了”,而在此過程中,他也完全不在公寓,而是“驚慌失措”的躲得遠遠的。
看這新聞的發布時間,羅慢估計這個韋一敏是在自己離開后才找了一個時機出現的,正好也扮演了一個可憐的受害者。
不過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一個問題也應運而生,這個能以一人之力無傷干掉兩名警員的猛男,到底和你韋一敏何怨何仇?
以上這些,自然可供諸多業主大聊特聊,大家紛紛拋出自己的觀點,聊的不亦樂乎。
說完這個,那么…還有另一個新聞是什么呢?
或許羅慢剛才發出的flag真的應驗了,第二個新聞,赫然是一件兇殺案,而其死者,竟是之前就搬到了青森賓館的萬豪。
要知道,昨晚羅慢才從萬豪那里回來,這也就是說…他離開后不久,此人便被人潛入殺死了。
羅慢見此雖然還能保持平靜,但也不禁微微皺起眉頭。
雖然說新聞上并沒有說這起兇殺案的具體信息,但羅慢想想也能知道,光靠青森公寓的防護,估計連殺人者的線索都很難找到。
但…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便浮現而出。
如果說是玩家殺了萬豪…那么,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要知道,萬豪…也就是丁一,他可是羅慢他們的名單上的人物。
不過這倒是可以用“對方因為無法得知其真名,于是索性將其殺死”這一理由來解釋。
“嗯…”羅慢隨即想道:“這么說…萬豪手里的名單已經落在對方的手里了,如果是玩家,他足已經將自己的目標確定到了“哪個小隊”的范疇之中了。”
1秒:m.23xsw.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