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愛島外圍,水面之下。
這里距離水面大致有100余米,由于海水的阻隔,因此光線昏暗,許多東西都看得不是很真切。
而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中,一只快龍和一只暴鯉龍正在并排游泳,朝著一個方向快速前進。
如果有外人在這里的話,還會驚奇地發現,這兩只強大的龍類精靈的身上還帶著3個穿著潛水服的人。
是的,3個人。由于音波龍不會游泳,是真正意義上的旱鴨子,因此沈運只能搭暴鯉龍的“快車”,和周巖一起抱住暴鯉龍的身軀,讓它帶著自己前進。
畢竟,雖說潛水服能夠解決沈運等人水下呼吸的問題,但是這并不意味著穿了潛水服就能在水下快速行動了。因此莊不棄和周巖果斷地召喚出了自家的精靈,讓它們帶自己移動。
三人三精靈前進的速度很快,畢竟有毒電嬰這個“本地人”帶路,一路上所有可能影響幾人前進的因素都被毒電嬰避開了。因此下水僅僅不到半個小時,沈運等人就見到了隨著秘境一起降臨的宮殿。
“這是!?”
看著眼前那熟悉的宮殿,潛水服后的沈運瞳孔微微一縮。
原先他是不知道有宮殿伴隨著秘境一起降臨的,畢竟宮殿一開始只出現在可愛島,檀香山只能看到天空上出現畫幕破天的景象。
因此在出發之前,沈運只是猜到了可能會有神獸伴隨著秘境一起降臨,但是卻不確定,而且也猜不到具體是哪只神獸。
畢竟和大海有關的神獸實在是太多了,除了海神洛奇亞之外,還有明明是一只魚,卻能揮動雙鰭上天,將自己的宿敵不會飛氣個半死的蓋歐卡。
除此之外,諸如三圣菇之類的神獸也都是棲息在湖泊之中的,因此一時之間沈運確實是想不到到底是哪只神獸降臨了。
而現在見到這棟宮殿,一切的謎題也就全都解開了。
“如果是那位的話,那么這棟宮殿之中,應該會有許多那兩樣東西吧?”
看著不遠處的宮殿,沈運心中暗道。
與此同時,見到了宮殿的莊不棄和周巖也同樣是目瞪口呆。
不怪乎他們如此反應,實在是宮殿背后代表的含義太震撼人心了。
要知道,野生的精靈是不會蓋房子的,最多也就是找個山洞居住,絕大多數野生精靈甚至連山洞都沒有,和普通的動物一樣生活在野外。
在這種情況下,一棟宮殿伴隨著秘境降臨到人類世界,這其中所蘊含的信息量難道還不夠震撼嗎?
因為這意味著,精靈世界之中可能不單單只有精靈,還有與他們一樣的人類!
原先精靈降臨雖然讓世界各國手忙腳亂,但是時間久了,人們也就逐漸接受了。畢竟精靈們基本處于蠻荒狀態,非常容易就能融入人類社會。
而現在精靈世界中出現了人類,那么情況就不同了。這些人類的文明處于什么樣的水平?他們會不會對現有的地球秩序發起沖擊?雙方會不會在兩個世界融合之后發生沖突?
莊不棄和周巖不知道問題的答案,但是他們知道,自己必須要活著回到天朝,并且將這個消息匯報回去。
否則的話,等將來精靈世界的人類真的來到地球了,那么天朝極有可能會被打一個措手不及,而后損失慘重。
想到這里,莊不棄和周巖對視一眼,都從對方的眼中看到了慶幸。
幸好,幸好自己今天來了。
否則的話,燈塔國一定會將所有與這個宮殿有關的消息封鎖起來,獨自研究。
而到了那個時候,天朝可能就會陷入被動了。
兩人在用眼神交流了一陣之后,最終莊不棄掏出了一枚精靈球,召喚出了自家的胡地。
而后,在簡單地進行心靈交流之后,胡地便一個瞬間移動,離開了這里。
是的,莊不棄讓胡地回去報信了。
理論上讓沈運這個“拖油瓶”回去報信是最好的選擇,畢竟此時宮殿已經在望,不再需要毒電嬰來帶路了。
但是此時幾人已經深入水底,并且遠離檀香山很遠了,這個時候讓沈運離開,他能不能活著回去還在兩說之間,搞不好半路就被人截殺了。
到了那個時候,沈運死了事小,消息傳不回天朝才是最可怕的。
因此在權衡利弊之后,莊不棄決定讓自家的胡地回去報信,將這里的情況傳遞給盛暮雨等人,讓她們茍起來,茍到秘境開啟,天朝的救援隊抵達,而后將這里的消息傳遞給天朝的救援隊。
反正,以胡地道館級的實力,使用心靈感應將這里的情況說清楚還是很容易的。
當然了,在那之后,為了確保盛暮雨她們的安全,胡地也會繼續留在酒店中,繼續保護她們。
至于胡地走后莊不棄手上會少一只道館級精靈…莊不棄表示,這里不是還有沈運嗎?
反正送沈運回去他也會將音波龍帶走,這么一算的話,也就沒差了。
莊不棄和周巖之間的眼神交流沈運自然是不知道的,畢竟他們兩人多年戰友,一個眼神就能明白對方的意思。自己別說是讀懂他們的眼神了,連看都看不到他們的眼神。
畢竟,人家從頭到尾都是對視的,壓根兒就不給沈運看到自己眼神的機會。
不過沈運還是從胡地的離去中大致猜到了莊不棄兩人的想到,當即默默嘆了口氣。
我愚蠢的莊叔叔呦雖說正常情況下精靈確實不可能建造宮殿,可問題是這里的主人不是正常的精靈呀!
人家不單單是神獸,還是神獸中唯一一只能夠正常繁衍后代的。
雖說它的后代已經不再是神獸,但是光憑“它能生”這一點,就足以吊打所有的神獸了。
再加上人家還有特殊的神位神職,天生自帶宮殿不是很正常的嗎?
否則的話,一個沒有宮殿的“王子”,反而會顯得奇怪吧?
是的,如果不出意料的話,前方這座宮殿中的神獸,應該就是傳說中“滄海的王子”,瑪娜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