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買的場次,還要30分鐘才進場,杜采歌和段曉晨在等待區坐了一會。
段曉晨靠在他懷里,低頭玩手機。
杜采歌鼻端充盈著天后的香味,但是卻沒有心猿意馬。
他思考電影的事。
“等到開完慶功宴,我要去一趟星條國。在那邊可能要待一兩個月,直到…”杜采歌沒說“直到”什么。
他心里想的是,直到8月底、9月初,許清雅臨產的時候,再回國。
但這話肯定不能當著段曉晨的面說出來。
否則就是討打。
于是他停頓了一下,語氣有個轉折,“你呢,和我一起過去么?”
段曉晨從手機上收回視線,幽幽地說,“我去干嗎?”
“要發新歌了,得宣傳啊。”
“然后呢?”
“然后什么?”杜采歌沒聽明白。
“是我問你,你不要再把問題拋給我。”
“你是說,宣傳完新歌之后?”
段曉晨還是靠在他懷里,小聲說:“是啊。”
杜采歌沒弄懂她的意思,試探著說:“你有什么想做的呢?”
“我說了,不要再把問題拋給我!”段曉晨的音調陡然拔高。
但是給杜采歌的感覺,她雖然有點小情緒,但并不是生氣,只是在強調。
“我現在也不知道,到時候再說吧。”在沒弄懂她的想法之前,杜采歌只能含糊其辭。
段曉晨不滿地在他大腿上掐了一把,“哼。”
到了快入場的時候,她才突然說:“如果要在星條國長住,哪個城市比較宜居?”
杜采歌覺得她的問題很奇怪,但還是認真回答,“不知道,沒去了解過。華盛頓、紐約肯定會方便一點,畢竟大都市嘛。不過要說宜居,可能波士頓,邁阿密,西雅圖都還不錯吧?還有…”
說到這,他猛地意識到了點什么,低頭看著段曉晨。
段曉晨靠在他懷里,似乎并不是意有所指,而是隨口問了一句而已。
杜采歌試探著反問:“你是想在星條國長住么?”
“也許吧,”段曉晨用耐人尋味的語氣說,“說不定我看到你就煩,想躲得遠遠的呢。”
才怪。
想了想,杜采歌從自己過目不忘的記憶里提取了一些信息,說道:“我覺得,圣何塞不錯。舊金山也行。或者洛杉磯,嗯,奧克蘭也適合居住。總之,一定要在加利福利亞。”
段曉晨皺了皺眉,“圣何塞?奧克蘭?”
顯然她對這兩個城市不怎么了解,或許只是聽著覺得耳熟,但是想不起來別的信息。
“為什么一定要是加利福利亞?”
杜采歌開玩笑說:“因為啊,有首歌。”
清了清嗓子,杜采歌唱道:“Theeshestoodinthedooway”
只唱了一段,他就停了下來,笑著說:“開個玩笑。不過加利福利亞確實不錯,而且我特別推薦圣何塞。”
“為什么?”段曉晨好奇地問。
看上去她并不排斥。
杜采歌正要回頭,之前坐在旁邊的一個小青年起身過來,問道:“哥們,你剛剛唱的歌挺好聽的,是哪個樂隊唱的,歌名叫什么?我想去下載。”
杜采歌啞然,心想你去哪下載?我還沒搬運過來呢!你的網線能連到地球去么?
段曉晨在旁邊撲哧一聲笑了。
她自然知道,這是一首還未發表的新歌。
那個小青年耐心地等著他回答時,突然吸了吸鼻子,上下端詳了杜采歌幾眼,又看了看戴著口罩的段曉晨,疑惑出聲:“你是不是哪位明星啊?我感覺你很面熟。”
杜采歌有點后悔沒做喬裝就出門了。
這時段曉晨插嘴說:“他是話劇演員,也算是半個圈內人,在常曉靈的MV出過鏡!”
“原來如此!”那小青年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似乎想起了什么畫面。
杜采歌無奈地笑了笑,“這首歌是一個地下樂隊的作品,還沒完成,所以還沒發布。我和這支樂隊關系不錯,聽到他們唱過。請你也不要外傳了!”
“好吧。”小青年無奈地坐了回去。
杜采歌小聲問段曉晨:“為什么是常曉靈?”
段曉晨笑得躲進他懷里,“他這個年齡,最喜歡的幾個歌手不外乎是常曉靈,鄒雨竹,孫念寒,還有謝韻姿,她們號稱新生代4小天后。”
杜采歌點點頭,沒再追究,繼續介紹圣何塞,“圣何塞也是在舊金山灣區,那里的氣候很舒適,每年至少有300天的晴天,既不會太炎熱,冬天也不冷。圣何塞和洛杉磯、奧克蘭都很近。硅谷你知道吧?”
段曉晨驚喜地點頭:“我知道我知道!”
“硅谷就在圣何塞,”杜采歌含笑告訴他,“星條國的高科技公司,有相當大一部分在硅谷。圣何塞周圍的教育資源也非常豐富,如果小孩以后要讀大學,附近有伯克利、斯坦福這些名校可以選擇。”
“我哪來的小孩?”段曉晨故作生氣地說。
之所以說她是故作生氣,是因為她眼中不加掩飾的笑意。
“這個,你如果想生小孩的話,我可以幫忙的。”杜采歌表示當仁不讓。
段曉晨白了他一眼,那眼神嬌媚,似乎能滴出水來,“這你說的啊!不是我勉強你啊!”
“恩,是我說的。”
“如果造人沒成功呢?”
“一次不行就兩次,兩次不行就三次,總之直到成功為止,反正又不是什么苦差事,”杜采歌一不小心就開車了,“你知道,舊金山灣區是星條國華人最多的地區,圣何塞也處于灣區,那邊的華人也很多。在那里生活會比較方便,很多商店都有華語招牌,餐館有華語菜單,逛街的時候,身邊時不時就出現一個講華語的。而從圣何塞開車去舊金山只要幾十分鐘,很方便。”
“從圣何塞去洛杉磯也很方便,搭飛機只要一個小時,自己開車的話,沿途風景不錯,只需要5個多小時就能到。接下來幾年,你事業的重心肯定是在洛杉磯,所以我認為應該住在距離洛杉磯不遠的地方。”
“還有一點,圣何塞的治安,是全星條國最好的,我記得它連續好多年都是犯罪率最低的大城市。星條國槍支泛濫,沒有我們國內安全,各種惡性案件的發生率比我們國內高得多。哪怕我們都有錢住在高檔社區,能請得起保鏢,也不得不考慮治安方面的問題。所以,綜合考慮的話,我覺得在圣何塞定居是不錯的。”
段曉晨點點頭,若有所思。
杜采歌試探著說:“要不,這次我去星條國,順便去圣何塞看看房子?”
段曉晨矜持地說:“你去看就是了,沒人攔著你,不用向我匯報。”
杜采歌笑道:“要匯報的,畢竟是你住啊。”
“我可沒說一定要去星條國定居。”
杜采歌便知道,她其實已經決定要去星條國長住了。
雖然不知道她為什么會有這樣的想法,但對他來說,這不是壞事。
如果段曉晨要成為國際巨星的話,確實要在星條國增加影響力,畢竟這邊的市場太龐大了,還能深度影響歐洲市場和櫻島市場。
而如果要攻陷星條國市場,那肯定還是要經常在電視節目里露面,出席各種活動,才能保持一定的曝光度。
如果隔三差五,就讓段曉晨在星條國和大華國之間飛來飛去,做空中飛人,那未免太辛苦了。
還不如在接下來幾年時間里,讓她長住在星條國,把事業的重心放在那邊。
看看電影快開場了,杜采歌牽著她的手往影廳里走,“總之,我先去考察一下,有備無患嘛。”
“隨你。”段曉晨面無表情,就算有表情也被口罩擋住了。但她的眼睛里,卻綻放著開心的光芒。
“干脆我在幾個城市都買套房子,我們可以在幾個城市輪流住。加州北邊有好幾個優質滑雪場,冬天想滑雪了我們就去太浩湖那邊。想玩音樂了,就去新奧爾良,去芝加哥住一段時間。想看籃球了,就回洛杉磯,看看湖人隊的比賽…”
“隨你。”段曉晨抱住杜采歌的胳膊,像普通的小情侶一樣,喜滋滋地憧憬著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