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采歌說:“你的演技是真的有潛力,要是碰上好導演調教一下,上限還真不好說。”
姜佑曦明顯不信,不以為然地笑了笑:“演技方面,我當初確實也訓練過,不過我更多的還是訓練聲樂和舞蹈。”
杜采歌自然是稍稍了解過姜佑曦的資料,這個小鮮肉是18歲,也就是5年前以練習生的身份出道,當時是作為一個男團的一員。
不過他們男團中有一位特別受歡迎的成員,僅僅用一年時間就完成了名氣的積累,開始單飛。
之后這個男團被迫解散,姜佑曦也在3年前單飛。
姜佑曦沒有出過專輯,只出過幾首單曲,成績都差強人意;另外在一些電視劇里出演過重要配角,甚至出演過男三。
他的單曲,杜采歌聽過,嗓子和技巧都還行,但不算特別驚艷。
至少在杜采歌看來,姜佑曦如果走演員路線,未來能達到的高度可能會更高。
不過,姜佑曦如果想唱歌,雖然上限在那里,但想混出名,混個二線歌星,倒也是不成問題,畢竟他的硬件條件是不差的。
杜采歌正要再勸兩句,這時口袋里的手機開始振動。
他掏出看了看來電顯示,是個陌生號碼。
“不好意思,我接一下。”
杜采歌走到一旁,按下接聽。
“喂,您好!”一個怯生生的女聲響起。
雖然聲音很小,但是那嗓音卻是讓人聽了非常舒服,仿佛每個毛孔都變得通透了。
杜采歌立刻回想起來:“你是那個…Mira的鋼琴師?”
“是的,是的!”對方有點激動,“杜叔叔您還記得我,太好了!”
杜采歌一腦門黑線,“我說,我大概比你也就大了一輪,叫我哥就行了,叫叔叔實在是有點過分了。”
“對…對不起!”驚惶的道歉聲傳來,杜采歌腦海里浮現出一個形象:那個一頭短發,身高接近1米8的女孩,笨拙地鞠躬道歉。
他搖搖頭,把這畫面趕出去:“你叫什么名字?”
“余魚,我叫余魚,姓是多余的余,名是水里游的魚。”
用多余來形容自己,這個女孩應該是個有故事的人。
“不錯的名字,”杜采歌說,“好了,我記住了,你打電話來是想?”
“打,打擾到您了嗎?對不起!”
“不用急著道歉,有事就說。”
余魚本來就小的聲音,變得更小了:“我,我就是想,杜叔…不對,杜哥哥,您是不是林可老師啊!”
杜采歌揚了揚眉,“你為什么這么猜?”
對方說:“我…我就是看了網上的新聞,才知道那天晚上的是段老師,然后我就想,您能寫出那么好的歌,又和段老師關系那么好,再算算年齡,我就猜您是林可老師了。”
杜采歌不置可否,既沒承認,也沒否認:“先別管我是誰。你想要什么呢?”
“我…”沉默了許久,那女孩才鼓起勇氣,“我想和您學習,我很喜歡音樂,很喜歡很喜歡!為了音樂,什么苦我都能吃!請指導我,林可老師!”
杜采歌并沒有太吃驚。
但也不可能馬上答應。
他笑了笑:“我不太懂音樂。不過你有我號碼,有空的時候可以多聯系,如果有需要幫忙的地方,你可以提出來。如果你是想找老師,那很抱歉,我不是合適的人選。”
“明,明白了,林可老師!”余魚還是很緊張,“對,對不起,打擾您了!我自己寫了幾首歌,不知道能有機會請您指點么!”
杜采歌想了想,“過幾天再說吧,我會聯系你的。”
掛了電話,杜采歌站了一會。
這個余魚,給他的印象還算深刻,而且印象也還不錯。
可他確實是不懂音樂,這個不能勉強的。
如果自己找回了原主的記憶,倒是可以給她推薦一個老師。
不過現在…愛莫能助。
回到桌邊,杜采歌笑道:“不好意思。”
“沒事。杜哥,”姜佑曦訴苦道,“我現在的日子很難過,公司沒什么資源給我。我很想唱歌,但是找不到好的音樂人給我寫歌,我的層次太低了。”
他用手指比了個“很小”,“我就是娛樂圈里的一只小蝦米。杜哥,幫幫我,給我寫兩首歌吧!”
杜采歌笑道:“你倒是不跟我客氣。”
姜佑曦立刻眉飛色舞,打蛇隨棍上:“我跟你客氣什么呀,你是我哥。哥,給我寫兩首嘛!那天你唱的什么‘我們不一樣’就挺好的。”
“那首歌不適合你,”杜采歌往后靠在椅背上,放松地說,“適合你的歌呢,我這有。”
姜佑曦立刻又是作揖又是鞠躬:“哥,給我吧,給我吧!”
杜采歌笑了笑,看著程明明,“你是他經紀人,我給他寫歌的話,能給我什么條件?”
程明明笑道:“那當然是你說什么條件就什么條件。能與你合作,這是我們求之不得的事,哪里還敢提條件。”
杜采歌搖搖頭,微笑著說:“我的條件很苛刻,我怕你們公司不同意。”
“會同意的,不管什么條件,我保證公司能通過。”程明明斬釘截鐵,聲音里充滿自信。
杜采歌撇撇嘴,不置可否,“你們公司能給他多少經費?制作,宣發,夠做一張專輯么?”
程明明顯然早有腹稿,不假思索地開口:“給你的報酬,我想你要求的應該是以銷售分成為主,不會答應買斷。所以制作成本方面,稍微控制一下,我相信應付得過來。至于宣發,我也有想法,畢竟這是你時隔四年的復出之作,這是很大的噱頭,可以給我們節省不少宣發經費。”
杜采歌笑著搖頭:“或許我在圈里有點名氣,但是對于消費者來說,我算個球?”
尷尬之色在程明明臉上一閃而過,她仍然保持著鏗鏘的語調,盡力表現出信心:“這方面的工作交給我吧,我會安排好。”
其實她心里也有忐忑。“林可”這個名字,雖然影響力很大,但現在更多的是“惡名”。
如果真的讓杜采歌以“林可”之名給姜佑曦寫歌,對小姜不見得是好事。
杜采歌沒有追問。
他身體微微前傾,用手指敲了敲桌面:“我可以給小姜5首歌,湊半張專輯。我獨家授權給小姜唱,并且答應10年內不授權給其他人唱。歌曲的實體專輯銷售我要1成半,數字版銷售我要2成。彩鈴銷售、以及KTV授權等,我要3成。哪怕你一分錢都賺不到,我也要3成。至于你商演唱這5首歌,首先是按照大華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最高標準,每演出1分鐘,要交給我1000元。然后每次商演,在你公司抽成之后,我要從你剩余收益里抽2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