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
當杜媃琦在“易康療養院”的會客室見到杜媽媽的時候,杜媽媽穿著白色的約束服。在她身后,站著兩個牛高馬大的女護士,虎視眈眈,隨時準備鎮壓她。
杜媽媽年輕的時候是個美人,不過優雅、嫻靜之類的詞是永遠和她絕緣的。
她是生機勃勃的,充滿野性的,甚至可以說有一股野蠻力量,但仍然是美的。
而現在,兇狠的眼神、猙獰的表情,深刻的皺紋,銀灰而毫無光澤的短發貼在腦門上,讓她已經完全與“美”字沾不上邊了。
要知道,現在她還不到60歲,但是一根黑發都找不到了。
以前她一直保養得不錯,但是這一年來迅速地衰老下去,不知是藥物的作用,還是病情導致。
歲月這把無情的刻刀,在她身上雕刻了太多的痕跡。
在看到女兒的時候,杜媽媽的表情明顯緩和下來,甚至想要展露一個笑容。
即使已經看到很多次類似的場景,杜媃琦仍然沒法習慣,每一次都感到很難過。她只能勉強笑道:“媽媽,新年快樂。”
“我不快樂,琦琦啊,你快跟醫生說,不要給我穿約束服,不要給我打針,我不會再發作了,真的!”
杜媃琦輕聲說:“媽媽,我也沒辦法的。”
杜媽媽猛地掙扎了一下,不知道她是想撲到杜媃琦身上,還是想用力拍桌子。不過在約束服的作用下,她什么動作都沒能完成。而兩個護士立刻按住她的肩。
“放開我!”杜媽媽瘋狂地扭著腦袋,想要去咬護士的手。
但是她的力量不大,被兩個護士死死地按住。
杜媃琦更難受了。
劉博士不是說媽媽好多了么?怎么又犯病了。
記得幾個月前,媽媽已經沒這么強的攻擊性了。
“你二哥呢,你二哥怎么不來看我?快讓你二哥來幫我!”杜媽媽瘋狂地咆哮,臉上肌肉抽動,眼睛像青蛙一樣凸出,鮮紅的血絲密布,“如果你二哥在,絕對不會看著我受欺負!”
杜媃琦沒說什么,但杜媽媽很快就崩潰,嚎啕大哭起來:“我知道你二哥還在怪我,怪我鬼迷心竅,輕信了那個人,欠了親戚那么多錢,又借了高利貸,讓你爸爸氣得心臟病發作,我知道錯了,你二哥怎么還不原諒我啊…我真的知道錯了!”
杜媃琦鼻子酸酸的,含著淚說:“媽媽,不要鬧了。哥沒有怪你,那件事不是你的錯,爸爸本來就相信了那個人,他也把家里的房子抵押,投了錢進去,他也踏入陷阱了不是嗎!你別再想了,現在你的任務是要趕快好起來,哥哥才會來看你。你知道嗎,哥哥現在振作多了,精神也好多了。他又在寫歌了,很好聽的歌,下次讓他唱給你聽。對了,他還在寫小說,很好看的小說,我下次打印帶過來給你看,哥哥太有才華了…”
隨著女兒的敘述,杜媽媽逐漸安靜下來,臉上不知何時開始浮現了滿足的笑容。
杜采歌休息了幾天,每天就是聽歌、看書、看電影,偶爾用健身器械鍛煉一會,讓自己完全放松下來。
一直到初三,他才重新開始做一個辛勤的搬運工。
過年這段時間,書的成績一直很好,收藏保持著非常健康的增幅。
可能是由于過年都閑在家里,看書的人更多了,書評、打賞都在直線上升。
很快,第二個推薦位又來了,是分類頻道封面推薦,這也是一個很不錯的推薦位,說明編輯對誅仙相當的看好。
但是照這樣的趨勢,誅仙雖然能很賺錢,但絕對沒可能讓他每個月賺到150萬。
這讓杜采歌的心態有點崩。
畢竟,杜媃琦以為他還有別的收入,可他自己很清楚:沒有。
還有什么可以賺錢的呢?
杜采歌冥思苦想很久,拍電影是不現實的,也來不及。
但他想到了一個好點子:可以寫歌去賣啊!
他記得上千首經典歌曲,這絕對是代表著上十億的收入。
不過深思之后,杜采歌又暫時打消了這個念頭。
寫歌賺錢,并非不可以,但也解不了燃眉之急。
現在他沒有半點名氣,他抄的歌確實很好,首首經典,但別人不知道啊!
別人憑什么花大價錢來買他的歌呢!
在這樣的形勢下,他一首歌能賣多少錢?十萬?二十萬?簡直是把玉石當成白菜賣。
想要將收益最大化,那最好是找知名歌星合作,達成分成協議,自己授權對方唱幾首經典歌曲。等歌曲火了,對方專輯的銷售、商演、賣彩鈴、KTV買版權…自己都有分成。
一首火歌大江南北的歌賺他幾千萬,甚至上億,絕對不是夢想。
但這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自己現在也找不到知名歌星去合作啊。
雖然…原主似乎是個藝人,還曾經有經紀人。
但看看吧,自己穿越過來多久了,才幾個人聯系自己?
說明原主已經涼透了。
所以,此路不通。
暫時,杜采歌能想到的賺錢辦法,就是抄書。
好吧,那就安安靜靜地抄書吧。
一連幾天,杜采歌都非常辛勤地做著搬運工,誅仙的存稿越來越多。
初六早上。
杜采歌提著垃圾出門,準備去倒垃圾。
卻見對面的房門前,坐著一個人影。
杜采歌穿越過來一個月了,還從沒見過對面有人進出,他還猜測過,對面的人是不是出國了,或者搬去了別的城市。
從那扇門就看得出,對面的裝修是非常豪華的,而且能住在這里的人,基本上都是非富即貴。
杜采歌在進電梯前,忍不住多看了那人兩眼。
那個身影是個女性,雙手抱著膝蓋,臉枕在胳膊里,只露出小半張臉,看樣子像是睡熟了。
對方的體型算是嬌小型的,不高。腿長與身高的比例很好,顯得特別的長,而且曲線玲瓏,有盈盈一握的細腰,再往上又是陡然拔高。以老司機的眼光去看,身材絕對是魔鬼級別的。
穿著毛領黑色風衣,腳上一雙普拉達的長筒皮靴,非常時尚。
年齡應該不大,看上去是24、5歲左右,化著淡妝。從那小半張臉來看,皮膚不錯,白皙嫩滑,應該挺漂亮的。而且還有點眼熟。或許是什么時候在小區里遇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