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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一章 新辯題

  韓為如今不再自稱流量藝人了。

  飄了嘛。

  隨著直播,他和李思明的事依然占據熱搜榜,但居然不是第一位。

  第一位是《遇見你之前》的票房爆炸。如今這部電影成為熱搜,票房已經12億了,這才上映不到10天。眼看著就是奔著15億甚至20億去的。

  如果真能到20億以上,天秀傳媒保守估計也能賺到6、7億。

  太復雜的計算就不提了,說個結論就好。

  假設一部電影票房1億,那么最終出品方也就是投資方能拿到的票房分賬刨除一切凈收入是3300萬左右。按照這個比例去推就好。至于什么演員的片酬,還有導演以及劇組的人工費用,場景道具的租借等等這些都是算在出品方投資方的拍攝成本里的,已經先期付出了。這樣的票房最后能賺多少那看你投資比例,用純收入票房去減去投資就好。

  當時這部戲,高投入自然是片酬了。韓為因為是自己的電影所以要的沒那么高,因為本身他不可能每部戲都按照當時天堂電影院的5000萬那么要。差不多和目前這部戲以及流浪地球差不多,都是2000萬。白凌薇因為是女演員,就算流量和名氣和韓為一樣。但是還沒在電影領域證明過自己,所以只收了1000萬。

  至于導演趙晨的費用還有劇組的建立和人工還有場地的租賃等等這些都是制作費用。其實總共的投資也就不到一億。因為本身這部戲也不是什么大場面或者有特效的動作片,當然去國外拍戲還是有些花銷的。但總之肯定有得賺,但前提還是要票房高。

  不然賠本很容易,因為的確是高風險行業。雖然會有高回報。

  現在韓為以及天秀傳媒多少也算是知名電影行業品牌,韓為也算是票房保障。他的電影不一定都是偶像或者愛情題材,實際上如今算起來加上拍攝但還沒上映或者還沒拍完的,各種題材都有。

  愛情的,悲劇的,科幻的,現實的,甚至文藝的都有。

  那么第二熱搜和韓為有關的,《稻香》。

  韓為直播時候也提到自己的歌是不是短視頻神曲,有點low的程度。但隨后用了《稻香》做為直播奉獻給粉絲歌迷以及路人聽的話,這首歌誰敢說還是比較low的短視頻神曲?

  編曲到歌詞到意境那都是不低的。

  一經直播傳出就成了短視頻的背景音以及傳唱度還有知名度超高的新歌,網上還有隨著整個網絡信息產業發達而流傳到國內各地。甚至或許亞洲范圍內也是如此。

  畢竟音樂不像影視劇國界性那么強。

  而隨后是其他熱搜,之后第六才是韓為和李思明的撕。

  但在隨后,兩人微勃暫時停戰,只是大批網友在兩邊最后一條微勃下進行議論轉發點贊。韓為的點贊1000萬,評論超100萬,遠遠高于李思明那邊。都不是一個層次。

  更多是很多網友好奇想去李思明那里留言希望被翻,問題都是對韓為私生活的好奇。是不是真有飛機游艇之類的,是不是真的賺錢逃稅不干凈,準岳父到底是誰?難道是指正東影業的老板?

  還有其他親密關系女藝人是誰?

  他們未必有什么壞心思,只是誰紅自然就會被網友和路人關注私生活的問題。也就在這時,總桔官方旗下有個類似圈內風氣糾察隊的部門,平時沒什么存在感,一般也不公開露面和發言。

  這一次,卻給予了一個很普通的聲明,不關注都未必有人在意。

  大致意思就是已經和有關部門溝通過,韓為個人和公司的睡務沒有任何問題,也就是說他賺錢多少都是合法的,私下也沒有任何觸犯國家法律和違法亂紀行為。

  唯一一次毆打護工,他也自己去報警了。這些也是公開的,公眾都知道。至于什么個人財產比如固定的或者不固定的,目前不知道。因為你私下無故調查本身也是違法的,個人財產信息比如房產證比如戶口比如某些固定財產的所有權證明,不管是發證機構還是服務機構都有義務和法規去給個人去保密。不能私自泄露。

  一旦有信息流出或者通過某種未授權途徑調查,都將是違法。對方有起訴的權利。在隱私權這一塊,藝人也是公民,公民享有的權利藝人也有。藝人沒特權的同時,反過來他們也不能因為是藝人就可以隨便暴露他們的任何信息。

  網友看完戲稱這是給公眾普法呢,但是也有細心網友推斷這或許是警告,說好聽點就是提醒某些隨便懟人的誰,說話都要負責任,何況沒有實錘的說話就更要注意自己所謂拿到實錘的過程和來源。

  估計就是針對李思明在微勃里講述的,費點勁都能弄出韓為擁有這些東西的證明文件。那就是明擺著告訴你這是違法的。除非你不惜冒著這樣的風險也要達到目的,但是人家前面也說了,韓為沒有偷稅漏稅也沒有任何違法亂紀的事,至少目前都沒有。

  人脈買什么也都合情合理合法合規。

  偏幫有點明顯,但也是客觀公正。這還沒完,之后中影集團也官方發表態度。

  本來韓為和李思明的事和中影集團無關,但是和《流浪地球》有關。所以也來澄清一下,大致意思就是當時的確因為推薦女主角的溝通上有些誤會,不過之后中影身為大股東已經調解后解決了。當然萬大撤資是他們自己的事,至于正東影業投資也是商務行為,沒有什么實際上的關聯。

  這聲明很簡單,并且并沒有偏幫,只是闡明事實。

  可是一個關鍵問題卻擺出來,那就是韓為直播說的關于和萬大投資董事發生齟齬的事情,當時說有人證但是不好說出來。現在中影集團這么聲明已經直接表示中影集團就是知情人,可以變相證明韓為說的就是真的。

  那么此刻圈外人似乎還沒有看出什么苗頭,也很難拋開韓為和李思明這兩個核心點之外把其他事聯系起來。可是圈內似乎已經有些風起云涌的感覺,至少有點山雨欲來的壓抑感。

  而韓為這邊拍戲慢慢進入狀態好,聽從陳楓的意見兩人一起抽時間去上嗨錄制一期《娛樂是個圈》。這一期的主題自然就是關于韓為最近遇到的事。

  “你們說用什么辯題好?”

  到上嗨是晚上,也是在劇組收工后坐飛機去的。關于專機游艇的事,雖然沒有說也沒必要更改所有人的名稱,但是已經嚴令不許誰通過各種明暗手段去獲得信息。不過韓為倒是沒在意,弄出來又有什么?真正的戰場現在不在韓為這里,在正東影業或者說正東集團和萬大那里。

  那種高層次水準的商業戰爭就不是他能管得了參與得了的。

  宋洪在這和陳楓韓為還有連勝一起分析,每次開會也都是他們四個開完再和整個節目組開會。畢竟節目性質決定的。

  宋洪提問,連勝在那思索:“得扣題啊。”

  看著韓為:“你和李思明懟的核心是什么?”

  韓為搖頭:“他和我做一樣的事,甚至比我高調多了。只因為他不是圈內的人,所以他可以理直氣壯去做的同時,反過來diss我。”

  連勝無奈:“是。但不能直接這么承認啊?那不等于他說的對嗎?”

  陳楓開口:“還是要往私生活方面來引導。”

  宋洪否定:“這不行。藝人就是不能有任何負面的,哪怕是你私生活稍微混亂一點都不可以。這不是規則,這是公眾印象決定的。”

  連勝手指點著桌子:“那怎么辦?那這個辯題就沒意義了。反正公眾就是覺得,你李思明富二代而且不是明星,你一天換多少女人玩都可以,甚至公眾還羨慕。”

  陳楓也笑:“如同他說的,他就算靠他爸,一個集團賺錢多花的多理所應當,公眾也不會仇富反而會覺得羨慕,可是藝人賺得多他們就不高興。藝人有點什么高消費或者私生活緋聞他們就盯著不放。”

  宋洪開口:“實際上這算是雙標,但公眾并不這么認為,而且這么看待問題的人還特別多。”

  韓為無奈:“沒辦法。藝人賺得多,做個綜藝拍拍戲就幾千萬甚至上億片酬,但藝人最起碼也要拍戲也要做節目才能賺這些錢。他靠他爹哪怕什么都不做也可以繼承百億千億的,一輩子花不完。為什么公眾不diss他?反而diss演員?難道說商人做生意賺錢就沒人仇富,藝人賺錢多就要被diss?”

  連勝開口:“不是。問題在于不是誰賺錢多少,而是容不容易。他們覺得藝人賺錢容易,而商人是自己打拼出來的,付出辛苦勞動承擔壓力甚至破產風險。”

  韓為點頭:“也有道理。但是話說回來,已經成功的呢?”

  對著連勝:“就好像天價片酬那期辯題,不是每個藝人都賺錢多,有的說實話可能還朝不保夕呢。甚至是大部分。做生意也一樣,就說李思明他爹現如今還用付出什么辛苦嗎?底下一堆高層去做事,而且這么大集團生意早上軌道了,他支持他兒子自己做生意就做,他兒子如果不做生意或者生意破產,一樣可以躺在錢上過日子。藝人能行嗎?吃青春飯的,早晚過氣那天就是坐吃山空,到時候也是做生意。那時候公眾就能接受了?”

  陳楓笑:“咱們現在別先開始辯了,就把辯題確定下來,然后明天開始辯論。”

  “我看干脆。”

  宋洪直接拍手:“就別弄什么辯題。直接就是李思明和韓為互懟事件,你站在誰的立場。”

  三人面面相覷,都笑了。

  不過笑容意味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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