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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靈平安的個人修養

  靈平安心有余悸的坐在柜臺里。

  “這世界真可怕!”他看著在自己懷里的小貓。

  “我好好的,宅在店里,喝著茶水唱著歌,就被人持刀挾持了…”

  “太可怕了!”

  “今年大選,我要投票給共和派…”

  兩百年來,共和派不變的主張就是收緊移民,減少對外關注,全力做好自己的事情。

  別問,問就是非吾族類,其心必異!

  但不知道為什么。

  他興奮的有些過頭。

  腦海里不斷回現著不久前的那一幕。

  那一下重擊…

  敲在頭骨上的回音…

  手心回震的力量…真的有點爽…

  “難道我有暴力傾向?”靈平安心想。

  “不可能!”他立刻否定了。

  “我從小到大,除了殺魚殺蝦外,連只小鳥都沒有傷害過…”

  咚咚咚…

  這時,門口傳來敲門聲。

  靈平安看過去,發現是那位魁梧的警官先生。

  他連忙起身去開門。

  “警官先生…”他小心翼翼的問道:“那個人怎么樣了?”

  “我這次來,就是來通知公子的…”魁梧的警官很小心的說:“那位外邦人,已經搶救無效,在醫院死亡了…”

  事實上,那狼人根本不需要搶救了。

  在他看到對方的瞬間,就知道,肯定沒救了。

  所以,直接拉到了黑衣衛的分局,上了法醫室。

  “死了…”靈平安瞪大了眼睛。

  “是的…”警官小心翼翼的說道:“這次來,我奉命咨詢閣下…”

  “您對這次事件,有什么需要說明的嗎?”

  說著這位魁梧的警官先生,心中就不免在吐槽:“都那個樣子了,你居然還覺得它能活?”

  但上司的嚴令,讓這位警官先生,只能是盡量小心、謹慎的選擇用詞。

  靈平安聽著警官的話,毫無疑義。

  因為,聯邦帝國自古就有著自衛殺人無罪反而有功的傳統!

  早在漢代,古代的法學家就已經確認了——任何劫持人質、入室搶劫、偷盜和欺凌婦孺的罪犯,當即格殺,有功無罪!

  放古代,這樣做的人國家是要嘉獎的。

  如今,雖然沒有那么夸張。

  但自衛無罪,特別是在公民自己的私人住宅,自衛是無限制的早已經是公論。

  所以,靈平安只是斟酌了一下用詞,就對對方說道:“我要求追究相關方面的責任!”

  對方立刻拿起筆記本記起來。

  “我要求有關方面給我一個交代!”

  “必須保證類似的事情不再發生!”

  這些都是必須的。

  海關、入境管理局,還有相關審核的單位,是必須加強監管,不能再隨便放這樣的危險分子進來了。

  傍晚的事情多可怕?

  要不是小貓貝斯特忽然開團,他就可能交代了。

  所以這些要求是很合理的。

  也是受聯邦帝國憲章保護的合法權利:公民有權要求國家機構,在其受到人身危險的時候,做出必要的回應!

  “至于死者…”他想了想,終究是人死為大:“既然他已經付出了代價,那么我也就不再追究他的責任了!”

  得饒人處且饒人!

  想想那個外邦人,似乎也不像有錢的樣子。

  既然他都已經死了,就沒必要再強行追究他的家人的經濟補償了。

  但靈平安根本沒注意到,他每說一條,那位警官先生的身體就顫栗一下,心中更是哀嘆萬分。

  因為他多少知道一點內情。

  知道,廣南方面現在已經因為這個事情震怒不已了。

  已經有一位海關的直接負責人,被打包送去北海種玉米了。

  這些條件交上去,恐怕不知道有多少人要跟著去種玉米。

  把那位警官送走,靈平安拍了拍胸膛。

  “我怎么就殺人了?”他問著小貓。

  喵嗚!

  小貓將頭蹭了蹭他的胸膛。

  “我不是故意的!”靈平安看著那地上,那外邦人曾經倒下的地方:“到了下面,你可別怨我…”

  “當然了…”他抬起頭:“這世界上是沒有鬼的…”

  “唉…”他嘆了口氣,回想著那個外邦人。

  “你說你是何苦呢?”

  “就算是經濟遇到了困難,或者感情有了問題…”

  “也不必危害社會…更沒必要把刀子對著我這樣的普通人…”

  “他怎么就死了…”靈平安有些愧疚。

  “或許他有遺傳疾病…高血壓、心臟病什么的…”

  “我只是加速了他的死亡…”年輕而守法的書店老板,盡可能的為自己的良心尋找著避風港。

  終究,那是一條生命!

  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寶貴的。

  “他或許是幾個孩子的父親…”靈平安想著對方的年紀。

  “也可能是某個人的丈夫…”

  “或許還有父母健在…說不定還有祖父母在等著他回家…”

  他看著小貓貝斯特漂亮的琥珀眼睛,問道:“貝斯特,你說…我要不要拜托江城方面,匿名向他的家人捐點錢?”

  “多多少少,表達一下歉意?”

  喵嗚!

  小貓輕快的叫了一聲。

  靈平安于是拿起電話,撥打了剛剛那位警官先生留下的號碼。

  “您好,警官先生…”他說:“我想拜托您,替我轉達對死者家人以及親屬的誠摯歉意…”

  “嗯…”他看看自己的手信余額,一咬牙說道:“此外,我還想請您替我匿名向死者家屬與親人捐贈四千四百四十四華元…”

  “雖然不多…”

  “但是…”

  “嗯?”

  “好的,多謝!”

  靈平安掛掉電話,嘆息了一聲。

  “要是我是個富翁,說不定可以多給一點…”

  “但我只是個普通人,還得留生活費和水電費…所以只能分你們一半了…”

  他的手信余額只有八千八百八十八。

  分出一半去,真的已經是極限了。

  畢竟,他只是同情,只是良心過不去。

  但他不是圣母。

  在法律上來說,他沒有繼續追究對方親屬的連帶責任,要求經濟補償,就已經很大度了。

  如今,再捐幾千塊慰問金,這已是聯邦帝國多年的教育,給他造成的影響了。

  平等、尊重、互助、仁義…

  這是寫在小學課本上的內容。

  也是刻在大學教室里的標語。

  “君子之于禽獸,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靈平安念著這古老的哲言,安慰著自己的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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