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唰唰…嘭嘭嘭…”
兩人激烈交手,越打越快,若是普通人來旁觀,基本上看不清他們的動作,只能看到兩團模糊的人影往來交替。
加持在劍身的法力碰撞之下四散飛射,打在地上發出聲聲爆鳴,炸起一蓬蓬泥土。
這還是因為他們并未全力以赴,只是輸出一股法力護住劍身,以免其在碰撞中受損。
若兩人都全力出手,一般人恐怕連旁觀都沒資格,因為他們連兩人交手的余波都承受不住。
馬叮當是個驕傲的女子,楊翼飛明說不會使用其他手段,只用近身劍法交手,她也同樣不用其他手段,就跟他比劍法。
她本就是近幾百年來,馬家這十幾代傳人中資質最好,悟性最高的一個,一度被馬丹娜稱為最有機會打敗將臣的馬家傳人。
她今年才十八歲,便已經擁有了馬丹娜三十多歲時才擁有的修為。
直到二十年后又出了個馬小玲,她創下的記錄才被打破,不過馬小玲是驅魔龍族創始人馬靈兒轉世,先天上本就占了很大優勢。
兩人這一戰可謂是棋逢對手,將遇良才,雙方都感痛快至極。
楊翼飛一開始出手還略有些生澀凝滯,手忙腳亂,隨著交手的時間推移,慢慢變得從容不迫,招式轉圜間如行云流水,圓融自如。
當然了,所謂的棋逢對手,是在楊翼飛沒有運用多少修為,只是單純比拼劍法的情況下,否則他隨便一個爆發,馬叮當就得當場撲街。
不過那樣一來就沒有意義了,馬叮當和馬丹娜是他目前能找到的最好對手,他總不能去跟馬丹娜交手。
他需要的是磨練自己的近戰能力,以應對未來與自己修為相當,甚至更強的對手,又不是要跟馬家傳人比個高低,拼修為就完全沒有必要了。
“叮叮叮…唰…”
又一次錯身而過,馬叮當開口道:“可不可以讓我見識見識青云劍訣的真正威力?”
楊翼飛眉頭一挑,微笑道:“好啊!那你要小心了。”
“呼”
輸出的法力微微加大了一些,黑炎劍上火光微盛,一截黑中帶紅的劍芒自劍尖延伸而出。
楊翼飛手腕連翻,黑炎劍在身前舞出一片劍幕,向馬叮當當頭罩了過去,劍幕密不透風,毫無破綻。
“好厲害。”
“昂”
馬叮當贊了一聲,手中碧水龍吟同樣是藍光一盛,傳出一聲響亮的龍吟。
幽藍劍身引處,道道手臂粗細,五尺來長的藍色龍影于她身前盤旋飛舞,看似雜亂,卻絕不會發生互相碰撞的情況。
“嘭嘭嘭嘭…”
密集的爆鳴聲在劍幕與群龍碰撞的位置響起,勁氣四溢,這片草坪被進一步摧殘。
如果說剛才散射的勁氣余波如同沖鋒槍子彈打出的效果,那么現在就是重機槍。
“驅魔龍族,果然有獨到之處,再試試我的破魔劍氣。”
“唰唰唰…”
借著碰撞后各自飛退出一段距離,見馬叮當似乎并未受到反震的影響,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樣,楊翼飛也打出了性子,當下仙劍連揮,連綿不絕的劍氣揮灑而出。
馬叮當怡然不懼,縱身而起,苗條纖長的嬌軀在離地近丈的半空回旋翻轉。
道道有龍形纏繞,與碧水龍吟本體一模一樣的幽藍色劍影飛射而出,針尖對麥芒的對上了楊翼飛的劍氣。
“嘭嘭嘭…”
在楊翼飛的刻意把控下,兩人又一次平分秋色,馬叮當旋身落地,深吸了一口氣,又緩緩吐出。
這一次交手,兩人一打就是半個多小時,交手不下千招,此時馬叮當額頭已經見汗,楊翼飛卻依舊云淡風輕。
見馬叮當似乎有些累了,楊翼飛主動開口笑道:“打了這么久,我有點累了,休息一會兒吧!”
馬叮當看出楊翼飛根本就沒有多少消耗,對他修為之深厚,心里是有數的,暗暗佩服不已。
而他主動說自己累了,提出休息,是在照顧她的面子,可謂是風度翩翩,她高興之余,又有些哭笑不得。
將碧水龍吟插回腿上的皮套中后,她開口笑道:“是我累了,你根本還沒盡力吧?我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不用照顧我面子,我內心還沒那么脆弱。”
這個男人真的很好,雖然相處時間不長,不敢貿然用完美這兩個字,但至少在他們相處的時間里,她真的沒發現他身上什么缺點,反而到處都是閃光點。
楊翼飛聳聳肩,一邊走向馬叮當,一邊微笑道:“也沒有啦!這場切磋我打得很痛快,對我幫助非常大,我得對你說聲謝謝。”
馬叮當正色道:“你的資質悟性真的很可怕,我能看出,你以前應該沒怎么經歷過近身搏斗,經驗方面十分不足。”
“但是這一場切磋,我能清晰的感受到,你的進步速度堪稱恐怖,我從來沒見過一個人學習適應能力可以這么強的。”
“呵呵,或許我的大腦開發度比較高吧!”楊翼飛笑了笑,和馬叮當并肩往上走了一段,到一旁傾斜度很小的斜坡上坐了下來。
如今已是秋季,草地不再青綠,慢慢變得干枯焦黃,但也因此地面比較干燥,坐在地上十分舒適。
“阿飛,你每天除了修煉,還做些什么啊?”
楊翼飛道:“看看書啊!玩玩音樂啦!偶爾去非洲打打獵啦什么的,我是個軍迷,很喜歡玩槍。”
馬叮當失笑的搖搖頭,道:“倒是很少有男孩子不喜歡玩槍的,自古以來,男人的浪漫似乎就是武器和座駕,古代男人喜歡寶劍駿馬,現代男人喜歡軍火豪車。”
楊翼飛哈哈一笑,雙手枕到后腦勺躺了下去,道:“你說得沒錯,男人其實是一種非常單純而專一的動物,幾千年都不會變。”
“女人就不同了,人們總說女人心,海底針,就是因為女人太過善變。”
馬叮當不服氣的道:“并不是所有男人都是專一的,也不是所有女人都善變,你這樣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楊翼飛施施然道:“我這樣說自然是有我的理由的,你看啊!18歲的少女,一般會比較喜歡陽光帥氣一點的同齡男生,因為同齡才有共同語言。”
“28歲的女人,則是喜歡比自己大一些的男人,因為比自己大,就會更懂得照顧自己。”
“38歲的女人,喜歡成熟穩重,事業有成的男人,年輕帥氣的反而看不上了,因為如果不是富二代,年輕就代表了不成熟,沒有經濟實力。”
“我說的你認同嗎?”
馬叮當想了想,頷首道:“差不多吧!雖然不能說百分之百,但大部分女人都是這樣,難道這不對嗎?”
楊翼飛笑道:“我沒說這樣不對,可這樣不恰恰說明了女人的善變嗎?一點都不專一。”
“男人就不同了,18歲的男生,喜歡18歲的女孩,28歲的男人,依舊喜歡18歲的女孩,38、48、58…一直到死,男人都是喜歡18歲的女孩,難道這不是一種專一?”
“噗…你這家伙…呵呵呵…”
聽完楊翼飛的話,馬叮當頓時笑噴,可笑了一陣后,她忽然止住了笑聲,沉默片刻,開口道:“那你也是這樣的嗎?”
“呵呵…”楊翼飛輕笑一聲,道:“開個玩笑而已,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哪個男人不喜歡年輕漂亮的女人呢?”
“這種喜歡只是一種異性相吸的欣賞之情,并不代表男人的擇偶觀,女人外表的美麗猶如曇花一現,雖然很驚艷,但也很短暫。”
“可是氣質卻像一杯上好的咖啡,香醇經典,讓人越品越著迷,經久不息,所以我更看重女人的氣質,18歲的女孩,又怎么能擁有38歲女人的氣質?”
說到這,楊翼飛微微偏頭,看了看馬叮當的俏麗側臉,聲音變得柔和萬分:“我愛上的女人,她18歲時,我會保持著我的陽光帥氣,愛她所愛,思她所思,努力跟她有共同語言。”
“28歲時,我會把她照顧得很好,為她遮風擋雨,讓她依舊猶如18歲的小公主,無憂無慮。”
“38歲時,我會讓自己變得成熟穩重,為她提供最好的生活,給她最大的安全感。”
說到這,楊翼飛重新坐起來,扭頭看向馬叮當的側臉,笑問道:“你相不相信我可以做到?”
馬叮當只感覺自己的心跳比任何一次都要來得劇烈,甚至超過了剛剛切磋完時的狀態。
沒有女人能在聽到這些話時,會無動于衷,也沒有女人在面對這樣一個男人時,能毫不動心。
馬叮當用了很大的努力,才沒有讓自己露出異樣,或許連她自己都沒察覺,她的聲音變得極盡溫柔,“我相不相信又有什么關系?誰知道你能不能做到?”
楊翼飛道:“其實要想知道結果,有一個最簡單的辦法。”
馬叮當下意識的問道:“什么辦法?”
楊翼飛展顏一笑,道:“很簡單,做我的女人,親身去驗證這一切。”
馬叮當渾身輕輕一顫,微微垂下了頭,一向大大方方的她,臉上也飛起了紅霞。
從初中到高中,追過她,以各種花樣向她表白的男孩不知凡幾,但從來沒有一個讓她如此心動過。
這一刻她猶如一個人喝光了一整瓶61年白馬,有一種醉了的感覺。
楊翼飛趁熱打鐵,探手進衣兜,取出了一個精致的首飾盒,打開之后露出一枚天藍色戒指。
這枚戒指看不出是什么材質,上面也沒有鉆石之類的飾物,就是一個指環。
但在戒面上卻有著繁復而玄奧的花紋,有宛若水波一樣的光滑在戒面氤氳流動。
楊翼飛將裝著戒指的盒子舉到馬叮當面前,柔聲道:“給我一個機會,也給自己一個機會。”
馬叮當怔怔的看著盒子中那枚戒指,她能感應到戒指上流轉的靈氣波動。
很顯然,這枚戒指并非凡俗間那些普通飾品,而是一件法器,其價值無可估量,比什么幾克拉的鉆戒要珍貴多了。
但是馬叮當并未點頭,更沒有伸手去接,她垂首道:“對不起,我不能答應你。”
楊翼飛沒有放下手,平靜的問道:“你說的是不能,而非不。”
馬叮當扭頭看向他,同樣平靜的道:“有什么區別嗎?”
楊翼飛點頭道:“有,不能,是有原因的,而不,卻沒有原因,也不需要理由,那么,是什么原因?”
馬叮當沉默了片刻,才開口道:“你知道將臣嗎?”
楊翼飛道:“知道,天地間第一只僵尸,僵尸之王。”
馬叮當嘆道:“馬家祖訓,馬家后人的使命,就是消滅僵尸王將臣,而馬家女人不能為男人留一滴眼淚,否則就會法力盡失。”
“這似乎是一個怪圈,馬家女人一旦戀愛,就必然會為男人流淚,不管是開心還是難過。”
“可是一旦流淚,沒了法力,就無法完成馬家的使命,壓力又會壓在下一代傳人身上。”
“每一代馬家傳人,都希望使命能在自己手中完成,我不能這么自私。”
楊翼飛聽完馬叮當的話,默默摘下盒子里的戒指,收起盒子,隨后捏住了馬叮當的左手中指,將戒指套了進去。
馬叮當愣愣的看著他,也沒縮回手指,楊翼飛看著套進馬叮當中指的戒指,口中道:“我向你保證,壓力絕不會落到馬家下一代傳人的肩上,馬家的使命,將在你這一代終結。”
他只說保證馬家使命將在馬叮當這一代終結,卻沒說一定幫她殺了將臣,因為楊翼飛認為,將臣并不該死。
殺死如今的將臣,跟殺死一個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也沒什么區別。
將臣固然是僵尸之祖,但他將人咬成僵尸,出發點其實是為了救人,從來不是為了殺人,更不是為了食物,因為盤古族人是不用吸血的。
將臣其實很單純,單純得就像一張白紙,他不懂是非對錯,一切行為只遵行本能,而他的本性卻是善良的。
他以為自己咬人是在救人,因為他感應到了瀕死之人的求生意志,他們不想死,所以他想救他們。
可他不清楚,凡人根本承受不了他的血脈,他的血脈的確可以救人,甚至讓人長生不老,但后遺癥就是需要以血為生。
將臣算是好心辦了壞事,這些是從事情本身的角度來看待的。
從大局上來說,將臣是盤古族人,而盤古族人致力于消滅命運,使人類可以免受命運擺布,將自己的命運掌握在人類自己手中,讓人類的未來由他們自己去創造。
所以對全人類來說,盤古族人才是自己一邊的,馬家的命運血脈,反而是人類的敵人。
當然,楊翼飛不會去理會這中間的糾葛,雖然馬家擁有的是命運血脈,但她們本身也只是一群被命運擺布得棋子。
所以他喜歡馬叮當就去追了,哪管什么血脈不血脈的,但將臣的確不該死。
他會用其他方法化解馬家與將臣糾纏了幾千年的恩怨,解除馬家持續了兩千多年的詛咒。
其實就算無法解除也沒關系,馬家道法很強嗎?嫁給他成為楊家媳婦,然后修煉楊家道法難道不香嗎?
就算失去了一身馬家道法修為,一針完美t病毒下去,要不了幾年就是大魔法師一枚,所以馬叮當所顧忌的,其實根本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