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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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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合生堂這一路,除歲爆竹聲不歇。

  家家門口貼春聯,掛紅燈籠。

  常千佛和穆典可一路走,一路與人招呼過去,接了不知糖果點心,又沿路分發說吉祥話的小童們。

  一來一去,福氣就成了雙份。

  穆典可看著上至耄耋,下至垂髫諸人臉上喜氣而善意的笑容,由衷覺得常家堡真是個好地方。

  也無怪穆滄平當初費盡心思要把穆月庭嫁進來。

  快到合生堂,連遇著幾撥逐儺隊伍。多的三四十人不嫌多,少的五六人也能成團。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著裝鮮艷,戴猙獰面具。或操戈,或持盾,嗚啦啦叫嚷奔跳,好似群魔亂舞。

  穆典可對于儺舞的記憶,還停留在極幼之時。離鄉之后,就再也不過除夕了。今之目睹,恍有隔世之感。

  逐儺隊伍剛剛離去,又有一大群人敲鑼吹號,抬著一只巨鼓走過來。尾隨一只翹尾紅鯉魚。

  那魚竹骨彩綢身,魚身長兩丈,用竹竿支棱著,八個壯漢合抬。魚嘴里吐一幅金字春聯——“豐年納余慶,嘉節號長春。”

  所過處,人人皆圍上去摸一摸那紅魚,沾沾喜氣。

  一個身穿彩衣,頭纏紅巾的青壯男子手持桃木鼓槌,左右開弓,把筋骨舒展活絡了,方一躍騰空,重重一槌砸在結實的牛皮大鼓上。

  此謂開鼓。

  然后在一片歡呼聲里,男子圍著橫置的大鼓空翻跳躍起來,翻一筋斗落一槌。東南西北邊鼓各三下,中間鼓三下,如此十五下,人翻到了大鼓上方,雙手持槌,倒立撲下。

  圍觀人眾齊呼“三——”,“二——”“一!”

  桃木槌疾落。

  堪堪第十八槌,鼓中一聲爆響。

  應聲從隊伍里拋出來成串用紅繩穿起來的銅錢,三個五個不等,此起披落像下不盡的雨一樣。

  有人高聲喊,“鼓一響,好運來!錢落地,邪祟去——過年了!”

  大約往年都是這般陣仗,男孩子們早就摩拳擦掌,急不可耐了,只聽最后一聲“一”落下,一窩蜂地歡呼著往前涌。

  有機靈的,直接舉個大簸箕沖出去,邊跑邊接錢。一不小心摔個四仰八叉,簸箕里的錢全潑了出來。

  又眾孩童一番哄搶。

  大人們看得直樂呵。穆典可也跟著笑,忽覺掌心一涼,手中多了一物。低頭看,卻是一枚纏了彩線的嶄新銅錢。

  “壓歲錢。”常千佛笑道,“我的小姑娘,過年快樂。”

  穆典可笑得越開,眉眼滿是春,卻嗔他,“不害臊,和小孩子搶錢。”

  “那我再給他們發一些?”

  穆典可尚在反應,常千佛已松了她的手,快步擠去人中央,低頭和那擂鼓的漢子不知說了句什么,漢子扯下頭巾,把鼓槌也遞了出去。

  圍觀人眾一看這架勢,是公子爺要親自上陣開鴻運了,紛紛呼喝叫好起來。

  等常千佛解下披風,隔人群拋給穆典可時,群情已徹底被沸騰,歡呼聲達到了頂點。

  “咚!”

  常千佛身輕如滑翔燕,斜飛上鼓,反手一槌,極利落一聲開鼓。

  常千佛沒有金雁塵高,但是也高,肩背舒展,故而架子拿得極是好看。

  鼓點不疾不徐地落,他繞著大鼓周圍的一圈空地上下在飛,肢體動作銜接極是流暢,充滿力量卻不粗野——一場令人賞心悅目的華舞。

  喝彩聲一浪蓋過一浪。

  尤其那些剛習武的男孩子,使勁拍著巴掌,把嗓子都喊啞了。

  常千佛倒懸在大鼓上方,抬手落下第一槌,震聲上云霄。

  錢雨紛紛灑下。

  第二槌,震耳欲聾。

  負責灑錢的家護衛們此刻有點摸不著頭腦了——那鼓原是個機關鼓,內設精密機簧,只有當落鼓點數和位置完全正確時才會觸發聲響。護衛們聽響聲散發壓祟錢。

  通常是十八鼓一響;技巧好的,十鼓也可。

  也不知道常千佛是怎么做到的,竟然連槌爆了兩鼓。

  鼓既響,那就是好兆頭,該發的錢得發。于是這一波銅錢雨更大,潑撒得更遠。

  再一槌,地動山搖。

  家護衛們都要瘋了,提起籮筐就潑,遮天蔽日只見嘩啦啦飛舞的銅板和飄搖的紅繩。

  ——橫豎都是東家的錢,東家高興就好。

  不光是小孩,連大人也一塊加入了拾福的行列。

  常千佛低頭,看著遍地低頭彎腰的人群中唯一一個長身玉立,眉眼彎彎的女子,粲然溫柔一笑,高聲唱,“鼓一響,好運來——錢落地,邪祟去——”

  他低聲又接了一句,“愿我與卿,歲歲長安。”

  風雪滿長安。

  一片荒郊三百墳,黑碑如叢林。

  一個高大的黑色身影獨自穿行在碑叢中,這人穿著一件及地的長披風,連著兜帽,光憑背影并不能分辨身形,只知道是個男人。

本章未完,繼續下章閱讀  一個很高很高的男人。

  江宋呼吸緊了一下。

  那個黑色身影并沒有停下腳步,手無聲地抓上了刀柄,殺氣隱在寬大的黑色披風下,瞬時蓄滿,只等待牽發一引。

  “六子!”江宋從葦叢后走了出來。

  黑色身影僵了一下,握刀五指卻并沒有松開。

  十二月的北風狂肆地在石碑間穿梭,卷雪花拍打在人的臉上,生硬如刀割。

  江宋雙眼慢慢涌出淚來,含而不落,將眼眶染的通紅。

  那人終是轉了過來,兜帽下只見若隱若現的半張臉,鼻梁高挺,頜骨分明,刀削斧砍一般地冷硬。

  “宋哥。”那人沉聲說道。

  小酒館還是從前的樣子。

  十三年了,世事在移,它還不變,就顯出破敗來了。

  酒還是只有“梨花白”一種,下酒菜也還是那兩樣:鹵牛肉和醬青瓜。

  牛肉太老,青瓜太咸,酒倒是好酒。

  所以菜一筷子沒有動,酒已經喝了好幾壇了。

  “十三年了,十三年了…”江宋似已醉了,扶著面前的空壇,將這一句話來來回回地說,“十三年了,沒想到過了十三年,我們兄弟還能活著見面,再來這里喝一頓酒。”

  他抬手捂住眼,狠狠地抹了一把,抬起手中陶碗,“來,再喝一個!”

  金雁塵沉默地喝酒,沉默地聽他繼續說。

  “…我后來聽到你的消息,知道你回來了。我趕去豫州,去建康找你,去平城——六子啊,咱能不能回頭?你的父親,叔叔,你的爺爺,祖輩們都是英雄,你身上流著英雄的血啊…”

  江宋面前的酒壇子都空了,只剩下金雁塵手邊最后半壇。

  剛好兩碗。

  他斟完了自己的,又給江宋滿上。

  “來,干了這碗酒。”他抬起手,“喝完不做兄弟了。”

  江宋手抖了一下,僵在了空中,酒潑了半碗。人也好似一下從醉意中驚醒了,震驚地望著金雁塵。

  ——那個明明眉眼不變,卻再也看不到一絲舊日痕跡的長安少年;那個曾經摟著他的肩,驕傲地說出“我與江宋,唯妻不可與共”的生死弟兄。

  “做我的兄弟,沒什么好。”金雁塵平靜道,“這些年,連累到你們,很抱歉。也謝謝你了。”

  他晃了晃手中的碗,“我先干。”

  酒盡人也散,他站起來拉上兜帽,嘴角有酒漬,還有一抹笑。

  絕美,且決絕。

  江宋依然舉著手中半碗酒,金雁塵的身影已遠去,湮滅在風雪中。

  兄弟少年俱已往,青衣長刀一獨客。

  從此,只問前路,沒有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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