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難測,我問此事自然跟兇手的身量有關。”暮青看了巫瑾一眼道,“兩具尸體都是從外城北民巷一間無主的舊院兒井中撈出來的,我問過鄭郎中的長子,他說那舊院兒里原住著個孤老婦人,案發半年前便病死了,此后那院子就沒人住了,直到她的兩個遠房侄子為爭房產住了進來,才發現了井里的尸體。”韆釺哾 元修一聽,心里咯噔一聲,一道閃念一掠而過。
暮青接著道:“勒丹大王子帶人混入盛京意圖刺殺元相國,我猜他帶著老多杰是因為他天生神力武力高強,有他在身邊,殺人保命皆是一大助力。可老多杰的身量太高了,哪怕他易容成大興人,這一路上衣食住行的也太過顯眼了。可是,他們順利混入了盛京,你說他們會住在何處?客棧?民屋?”
“你是說,他們就住在發現尸體的那間舊屋里?”元修問。
“很有可能。其一,那條巷子偏僻,屋子已空。其二,鄭郎中是白天被人請去的,補個牙時辰再長也拖不到夜里,如果是白天拋尸,老多杰會明目張膽地扛著個人在巷子里走?哪怕有馬車拉著或者以別的手法藏尸運尸,他怎么就知道哪條巷子哪間屋子里沒人住?假如他殺人后將尸體放到了晚上,夜里才出來拋尸,那么問題也是同樣的,他怎么就能恰巧把尸體拋在無主的院子的井里?”
元修聞言沉思不語。
巫瑾頷首笑道:“確實太巧了。”
“或許就是湊巧呢?”元修問。他知道這種可能性太低了,若老多杰是隨意闖進一家民宅拋尸,那么風險太高,他的身量本就惹眼,莽撞拋尸若被人發現便需要殺人滅口,他們的目的是刺殺一國宰相,自然不會愿意在這些事情上多生事端。因此,他知道暮青的推斷是極有可能的,但既然是推斷,那么方方面面都應該推斷到,不應因可能性小而不理會。
假如就是湊巧呢?
“是不是湊巧,可以查一查那間民居當年的鄰居,假如那院子里曾經住過人,他們不可能不知道。據說,那間舊屋的左右鄰居都是覺得井里撈出尸體晦氣才搬走的,既是搬走的,搬去何處了,官府里應有戶籍公文的存卷,找出來查查看。”暮青道。
元修這才點了點頭,問:“你說此事與兇手的身量有關?”
“有關。”暮青接著道,“按以上推理,勒丹人來到盛京后就藏身在那間院子里,那么那院子就應該是殺人現場。剩下的就很好推理了,鄭郎中替勒丹大王子醫好了牙疾后,老多杰出門相送,在院中將其殺害后拋尸井中。鄭郎中的身量比老多杰矮得多,他們兩人之間的身量差比你我之間還大。假如你要捏碎我的脖子,然后將我拋尸井中…”
“你換個比喻打!”元修皺眉打斷暮青,臉色極臭,語氣極差。
“別打岔!”暮青不喜在推理案情時談論別的事,冷斥一聲,接著問道,“假如你要捏碎我的脖子,然后將我拋尸井中,你需要彎腰或者蹲下嗎?”
“不需要!”元修拂袖轉身,不想看暮青,更不想看她那纖細的脖子。
若是要殺一個跟她身量差不多的人,且那人還不懂武藝,那他可以一擊便殺了那人,直接頭朝下便扔井里去!
暮青點了點頭,“假如老多杰殺鄭郎中時不需彎腰或者蹲下,那么兇手以割頸的手法殺了他,兇手的身量會有多高?”
“跟老多杰差不多。”元修道,此言雖然看起來跟他最初的推斷差不多,但他總算明白了她為何要問那些話了。因為案發環境不同,拋尸環境不同,對兇手的身量推測就會相差甚遠。民宅的院子不大,出了屋子就能看見水井,老多杰殺了鄭郎中后提著人便可丟進井里,沒有必要彎腰或者蹲身,因此可以借以推斷兇手的身量與老多杰差不多,但如果案發時是在別處,那就說不準當時的情況,更不好推測兇手的身量了。
元修嘆了聲,他看著她查了那么多案子,論斷案,還是沒她心思縝密。
“可是…”這時,巫瑾竟開了口,他看向暮青,笑容有些古怪,“在下覺得有一事說不通,可敢請都督解惑?”
“王爺請講。”
“勒丹大王子潛入盛京刺殺元相,想必身邊不止帶了老多杰一人。依都督所言,勒丹人的藏身之所是那間民宅,那日大王子牙疾犯了,請來鄭郎中醫治,事后被老多杰所殺。可老多杰是在殺鄭郎中時被兇手從身后所殺的,因此在下想不通,兇手為何敢在勒丹人住的院子里明目張膽的殺人拋尸,難道不會被勒丹人發現?”
巫瑾這么一問,元修也看向暮青,此事確實是說不通!
“說得通。”暮青道,“那間民宅雖是勒丹人的藏身之所,但是王爺可以想一想,他們初到盛京,人生地不熟,如何能找到那間民宅?”
“你是說盛京里有人與勒丹人勾結,里應外合?”元修對此并不驚訝,他在西北十年,整日與胡人打交道,他們中會說大興話的也大多帶著胡腔,這一路潛入盛京,若是無人接應傳遞路引,就憑那老多杰的身量,早在過各州城時就被發現了。
“我要說的是,那個與勒丹人勾結的人就是幕后兇手。”暮青一語驚人,不待元修問,她便說道,“你想想看,勒丹人一路到盛京,過關時除了路引,還需要什么?”
需要什么?
元修正沉思,暮青一語道破:“人!勒丹大王子為了多帶助力,把老多杰給帶上了,但他的身量如此惹眼,你覺得在過關時,那些守城的門將會可能只看路引,而不盤問幾句嗎?假如遇上盤問的,他們說話帶著胡腔,一張嘴就會被識破。所以,他們有大興人同行的可能性很大,而這個人很有可能是殺老多杰的兇手。”
二十兩銀子少是少了點,但放到現代也是八千到一萬塊。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兩銀子,一名百夫長每個月三兩銀子。
也許他會收吧。
另外,秦虎還準備給李孝坤畫一張大餅,畢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錢。
現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過今夜了。
“小侯爺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餓,手腳都凍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說道。
“小安子,小安子,堅持住,堅持住,你不能呆著,起來跑,只有這樣才能活。”
其實秦虎自己也夠嗆了,雖然他前生是特種戰士,可這副身體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堅韌不拔的精神。
“慢著!”
秦虎目光猶如寒星,突然低聲喊出來,剛剛距離營寨十幾米處出現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聲音,引起了他的警覺。
憑著一名特種偵察兵的職業嗅覺,他覺得那是敵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猶豫,萬一他要是看錯了怎么辦?要知道,他現在的身體狀況,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別。
萬一誤報引起了夜驚或者營嘯,給人抓住把柄,那就會被名正言順的殺掉。
“小安子,把弓箭遞給我。”
秦虎匍匐在車轅下面,低聲的說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話,嚇的他差點跳起來。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這個時代居然沒有弓箭?
秦虎左右環顧,發現車輪下面放著一根頂端削尖了的木棍,兩米長,手柄處很粗,越往上越細。
越看越像是一種武器。
木槍,這可是炮灰兵的標志性建筑啊。
“靠近點,再靠近點…”幾個呼吸之后,秦虎已經確定了自己沒有看錯。
對方可能是敵人的偵察兵,放在這年代叫做斥候,他們正試圖進入營寨,進行偵查。
當然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順便投個毒,放個火,或者執行個斬首行動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動不動,直到此時,他突然跳起來,把木槍當做標槍投擲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鎧甲的,因為行動不便,所以這一槍,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著秦虎提起屬于秦安的木槍,跳出車轅,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為了情報的可靠性,斥候之間要求相互監視,不允許單獨行動,所以最少是兩名。
沒有幾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撲倒在地上。
而后拿著木槍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聲脆響,那人的腦袋低垂了下來。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點虛脫,躺在地上大口喘氣,這副身體實在是太虛弱了。
就說剛剛扭斷敵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雙手就行,可剛才他還要借助木槍的力量。
“秦安,過來,幫我搜身。”
秦虎熟悉戰場規則,他必須在最快的時間內,把這兩個家伙身上所有的戰利品收起來。
“兩把匕首,兩把橫刀,水準儀,七八兩碎銀子,兩個糧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壺,兩套棉衣,兩個鍋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東西,你有救了…”
秦虎顫抖著從糧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進秦安的嘴里,而后給他灌水,又把繳獲的棉衣給他穿上。
天還沒亮,秦虎趕在換班的哨兵沒來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腦袋,拎著走進了什長的營寨,把昨天的事情稟報了一遍。
這樣做是為了防止別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現在身處何種環境。
“一顆人頭三十兩銀子,你小子發財了。”
什長名叫高達,是個身高馬大,體型健壯,長著絡腮胡子的壯漢。
剛開始的時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繳獲的戰利品,以及兩具尸體。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滿了羨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發財,是大家發財,這是咱們十個人一起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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