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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 無恥風范(1)

  “喲!”楊氏一驚,抬頭問,“侯爺莫非染了風寒?”

  “咳!”元修應景兒地咳了聲,道聲無事便起身速速穿衣,那麻利勁兒比在軍中穿衣都快。

  “辛苦了,下去吧。”暮青道。

  楊氏應是退下,出門前還古怪地瞧了元修一眼。

  門關上,元修已將衣袍穿好,暮青瞥了眼地上的繃帶,道:“繃帶還沒綁。”

  元修飛快道:“不必了,回去還得換。”

  暮青看了元修一會兒,他的心思她早已知道,該說的都已說了,他是世間最優秀的兒郎,有他的尊嚴與驕傲,因此她不想再多言。

  元修養傷的時日尚短,白獺絲卻已開始與他的肌膚血肉相融,看來此絲果真如巫瑾所言,乃世間至寶。

  這絲究竟是何來頭?

  暮青心里想著白獺絲的事,飯吃得心不在焉,元修想著方才的事,也心不在焉,他仿佛還能感覺到她的手從他腋下穿過,一層一層地解開他的繃帶,感覺到她呼氣如羽,吐在他心口…

  那痛癢難耐之感又生了出來,冬末春初的夜里,他竟覺得熱。

  元修呼地一聲便站了起來,起身便往外走,暮青轉頭看向他,聽他道:“快到服湯藥的時辰了,我先回府,明日再來。”

  說罷,他便匆匆走了。

  暮青沒往心里去,繼續吃飯了。

  用過晚飯后她便回了后院閣樓,月殺門神似的立在門口,目光恨不得將她戳個洞,卻一言不發。

  暮青見了挑了挑眉——這不符合月殺的一貫風格。

  他向來不喜她和元修走得近,今夜她與元修一起吃飯,月殺知道了此事,沒道理不擠兌她幾句。他一句話也不說,只用眼神表達憤怒是為何?

  她想這些不過是出于職業習慣,哪怕生活里一丁點兒的不同尋常,她都習慣推敲明白原因。這疑惑只是在腦中一掠的工夫,暮青已走到了廊下。剛要邁步到廊上,她忽然腳下一頓,想到什么似的倏地抬頭望向二樓的窗子,隨后疾步上了樓去。

  樓上點著燈燭,窗臺幾枝六瓣寒梅,榻里一人執書半臥。

  聽見她蹬蹬蹬的上樓聲,榻上之人淡淡抬眼,懶聲斥道:“跑什么,也不嫌腳疼!身后有人攆你?”

  那腳步聲頓歇,停了好一陣兒,再聽見時聲音已輕,聽著有些躡手躡腳,但暮青上來時卻面色如常,遠遠便問:“哪個郎中說你的身子能挪地兒?”

  步惜歡垂眸看書,涼涼道:“你的腿腳也不見得能出城,還不是到處跑了一天。”

  “跑了一天的是馬,我是坐在馬車里的人。”

  “馬馱你上山了?”

  暮青不接話了,不是無話可接,只是覺得辯這些事甚為幼稚,辯了一句已經不像是她的智商會做的事了,再辯下去明早就傻到不能驗骨查案了。

  她在榻旁坐下,先掠了眼男子的前額,見他額間無汗,這才暗舒一口氣,目光一轉,瞧見了他手上執著的書。遠遠看時,她以為是書,到了近處才看出那書上落著的是她的字——那是她的手札。

  她看書有寫手札的習慣,寫的多是心得,亦或是與驗尸辦案有關的靈感。她在古水縣家中時,曾寫了滿滿一書架的法醫理論,糾察仵作驗尸古法之錯處,提寫可行之法,想著的是若有一日被他人所閱,興許世間會少些冤案。當初她離家時未帶那些手札,前些時日讀醫書時想起還有許多沒寫,便尋了本子接著寫了。

  步惜歡手里拿著的正是那才寫了半本的手札。

  他偷偷摸摸挪到了她的都督府里養傷,還翻了她的書架,閱了她的手札。

  暮青不視手札為私物,她本就存著傳世的心思,誰看都好,只是不愿步惜歡看,準確地說是不想他此時看——他此時該養傷!

  她抬手便要把手札拿回來,步惜歡似有所感,在她手到之前便將那手札放到了枕旁,抬眼看向了她。男子的眸里波瀾不興,半邊華帳遮著燭光,目光有些深幽,喜怒難測,只聽著聲音是淡的,問:“晚膳用得可好?”

  暮青一聽,不答反問:“你可用晚膳了?”

  她這蹩腳的轉移話題的模樣讓他有些失笑,笑意到了唇邊,那意味卻看起來有些氣惱。

  暮青見了便站起身來,“我去傳膳!”

  步惜歡一把握住了她的手腕,這回是真有些惱了,“剛上來,就不能歇歇?真當自己的腿腳是鐵打的,不知疼?”

  “你這幾日都要在此養傷?”暮青沒管腿腳的事,只問道。步惜歡傷得重,說話聲音還很虛浮,他這般樣子定是不能回宮的,他既然在瑾王府療傷了三日,今日又來了都督府,想必宮里已經安排好了,她只問問他要在此住幾日。

  “且住些日子,好些了再回宮。”步惜歡果然如此道。

  “那你等等,我去去就來。”暮青說完便下了樓去。

  她留了月殺守在閣樓外,將楊氏、韓其初、石大海和劉黑子都叫進了書房,道:“這幾日,圣上微服出宮,會歇在都督府,你等需嚴守此事,不可泄露出去。此為將令,若有口風不嚴者,軍法處置!可聽清了?”

  步惜歡在都督府里住著,府里的人再少,此事怕也瞞不住。楊氏心細,而步惜歡要養傷,飯食需用清淡的,閣樓外需煎藥,里頭需熏松木香,這些事兒無論如何也瞞不住楊氏的。若是只告訴楊氏此事,不如將他們都叫到一起明說了,免得日后得知此事,以為她瞞著他們,心生芥蒂。ωw.Ε.℃ΟΜ

  四人頗感意外,圣上微服出宮,居然歇在都督府,劉黑子和石大海雖不熟政事,也覺得出暮青深得步惜歡的寵信了。韓其初對此卻不意外,西北軍撫恤銀兩一案,暮青已得罪了元相國,且她回朝這些日子以來,多半朝臣都被她得罪過,那些朝臣多是元黨,她既然與元家勢不兩立,自然便是心存從龍之意。

  二十兩銀子少是少了點,但放到現代也是八千到一萬塊。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兩銀子,一名百夫長每個月三兩銀子。

  也許他會收吧。

  另外,秦虎還準備給李孝坤畫一張大餅,畢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錢。

  現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過今夜了。

  “小侯爺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餓,手腳都凍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說道。

  “小安子,小安子,堅持住,堅持住,你不能呆著,起來跑,只有這樣才能活。”

  其實秦虎自己也夠嗆了,雖然他前生是特種戰士,可這副身體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堅韌不拔的精神。

  “慢著!”

  秦虎目光猶如寒星,突然低聲喊出來,剛剛距離營寨十幾米處出現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聲音,引起了他的警覺。

  憑著一名特種偵察兵的職業嗅覺,他覺得那是敵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猶豫,萬一他要是看錯了怎么辦?要知道,他現在的身體狀況,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別。

  萬一誤報引起了夜驚或者營嘯,給人抓住把柄,那就會被名正言順的殺掉。

  “小安子,把弓箭遞給我。”

  秦虎匍匐在車轅下面,低聲的說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話,嚇的他差點跳起來。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這個時代居然沒有弓箭?

  秦虎左右環顧,發現車輪下面放著一根頂端削尖了的木棍,兩米長,手柄處很粗,越往上越細。

  越看越像是一種武器。

  木槍,這可是炮灰兵的標志性建筑啊。

  “靠近點,再靠近點…”幾個呼吸之后,秦虎已經確定了自己沒有看錯。

  對方可能是敵人的偵察兵,放在這年代叫做斥候,他們正試圖進入營寨,進行偵查。

  當然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順便投個毒,放個火,或者執行個斬首行動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動不動,直到此時,他突然跳起來,把木槍當做標槍投擲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鎧甲的,因為行動不便,所以這一槍,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著秦虎提起屬于秦安的木槍,跳出車轅,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為了情報的可靠性,斥候之間要求相互監視,不允許單獨行動,所以最少是兩名。

  沒有幾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撲倒在地上。

  而后拿著木槍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聲脆響,那人的腦袋低垂了下來。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點虛脫,躺在地上大口喘氣,這副身體實在是太虛弱了。

  就說剛剛扭斷敵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雙手就行,可剛才他還要借助木槍的力量。

  “秦安,過來,幫我搜身。”

  秦虎熟悉戰場規則,他必須在最快的時間內,把這兩個家伙身上所有的戰利品收起來。

  “兩把匕首,兩把橫刀,水準儀,七八兩碎銀子,兩個糧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壺,兩套棉衣,兩個鍋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東西,你有救了…”

  秦虎顫抖著從糧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進秦安的嘴里,而后給他灌水,又把繳獲的棉衣給他穿上。

  天還沒亮,秦虎趕在換班的哨兵沒來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腦袋,拎著走進了什長的營寨,把昨天的事情稟報了一遍。

  這樣做是為了防止別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現在身處何種環境。

  “一顆人頭三十兩銀子,你小子發財了。”

  什長名叫高達,是個身高馬大,體型健壯,長著絡腮胡子的壯漢。

  剛開始的時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繳獲的戰利品,以及兩具尸體。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滿了羨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發財,是大家發財,這是咱們十個人一起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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