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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9章 遺棄罪

  看著這女人貪婪的嘴臉,唐立新算是見慣世面的,此時也不禁厭惡的冷哼:

  “冠軍是你們女兒?哈哈!好笑,你算誰呢?走開,我在給當事人辦案呢啊,你別摻和。”

  唐立新干脆在飯桌上坐下了,從公文包里拿出幾份文件,又沖門口的年輕人招招手:

  “歐陽科長,來,請坐。既然這位當事人認為自己真丟過孩子,那么我們現在就來給他說清楚,他是在做什么。”

  穿藏青色衣服的年輕人進來坐下了。

  這人一張臉長得極好看,但也極冷的樣子。

  他抬眼看了下林湖寶,林湖寶就覺得,這人非常討厭自己,好像跟他有仇似的。

  他把公事包放在膝蓋上,抽出一份很厚的文件。

  他薄薄的唇動了動:“林湖寶?”

  林湖寶不自禁的縮了縮肩:“啊,在,啊,是。”

  這年輕人又說:“我是粵州民/政部門負責相關事務的歐陽一霖。林湖寶同志,你讓蘇城電視臺打電話到紅光福利院,詢問黨橙橙同志的事情,流程上是不合適的。我們已經和電視臺說明了情況,電視臺已經寫了一份致歉書。你可以看一下。”

  歐陽一霖把一份抬頭有“蘇城電視臺”幾個鮮紅大字的紙張,放到林湖寶面前。

  這人渾身冒冷氣,林湖寶又緊張起來。

  他瞅了一眼,沒怎么看清字,只看見一個鮮紅的印章。

  他不怎么敢看歐陽一霖的臉,只努了努嘴,語無倫次:

  “我,我不大認識字…我,是他們說,那個冠軍,是,是被人遺棄的…額,那個,不是我,不是…”

  歐陽一霖沒理,繼續面無表情的說話:

  “不管黨橙橙是不是你的女兒,既然你有想認回孩子的想法,那我先得告訴你,黨橙橙幼年,確實是被人遺棄的。如果你是她的父親,那么,首先你犯了遺棄罪,遺棄罪可判刑,還有罰款。最后一點,遺棄孩子的父母,法律上已經喪失了要求孩子履行贍養義務的權利。這個你聽得懂嗎?”

  林湖寶茫然的搖頭。

  對著眼前這個年輕人,他有點怕。

  這個年輕人還一口官話,好聽是好聽,但他真的聽不大懂。

  一旁看著的唐志新,不禁“呵呵”一聲,說:

  “林湖寶,你不懂,我可以講給你聽!這位歐陽科長的意思是,黨橙橙是不是你女兒另當別論哈。對于這種被人丟掉的孩子,雖然經由福利院養大了,但如果你咬定她是你的女兒呢,你這個丟掉孩子的,首先犯了遺棄罪,得吃官司!”

  “還有要罰錢!怎么也該是從小到大人家幫你養大孩子的錢,不然呢,要都像你這樣,咱都把孩子扔了吧,等著別人幫咱養,養大了有好處才認回來?呵呵呵!你想得可真美!”

  “另外,你聽清楚了!這樣的孩子,你要認她,可以!但是你沒有養人家,就算你認了,法律有規定,你老了孩子是可以不養你的!說白了,你惦記人家的金牌,是白惦記!”

  林湖寶這下聽懂了:“這,這,怎么是這樣呢?老子認女兒,天經地義啊!怎么能這樣呢!”

  此時門外窗外擁著很多人,也聽懂了。

  好幾個人開始拍起手來:

  “好!就不該給他認!”

  “就是,天天好吃懶做,還想好事都讓他沾了!”

  “我說呢!天底下有這等好事,小的時候不養孩子,如今孩子發達了倒想認,誰給他的臉!”

  “嗬!他之前還說呢,要是冠軍不認他,他就天天去電視臺說冠軍的不是呢!”

  眾人你一言我一語的議論起來。

  路寡婦抱著孩子竄到窗口邊罵:“走!出去,關你們什么事!你們就是眼紅,我家出了冠軍你們眼紅,眼紅死你們!”

  有人笑起來:“眼紅?路寡婦你算個屁啊!就算這冠軍是林湖寶的種,難道還是你生的不成!人家康彩珍去認還差不多!不要臉!”

  “哈哈哈哈,可不是呢!笑死人了!”

  “路寡婦你就安分點吧,有本事繼續和林湖寶再生出來,也培養個冠軍,那就是你本事!”

  “就是說啊,要是他們這種能把冠軍認回家了,那大家都要出去丟女兒了!搞什么嘛!”

  路寡婦就算心里再不甘,但畢竟這會兒人多,她自己思量著吵不過,只好轉頭和林湖寶嘀咕:

  “湖寶,不可能的,他們是嚇唬我們的,我們,認!那個冠軍都那么大了,又不是吃奶的娃娃,怎么可能要我們出錢養?就算真要我們出錢養,也是她自己出,羊毛出在羊身上!”

  林湖寶這種人,是典型的沒有肩膀的人,有人能幫著出主意,他就不動腦子了。

  林湖寶擼了擼脖子,對唐志新說:

  “我,我,反正賣不是我賣的,但我,我自己的女兒,我咋能不認呢?你別嚇唬我。”

  “我嚇唬你?我們都是照法律辦事,我嚇唬你?”唐志新臉抽了抽,把手銬掏出來放在桌子上,往窗外喊:

  “鄉親們,大家伙都看好了啊!可得給我們作個證,我們可不是隨便執法的啊!現在呢,林湖寶說了,這女兒是他的,他得認,但是我們也要先照章辦事。首先,雖然這孩子不是林湖寶賣的,但是他參與了,那,看好了,我這兒有份口供,是當年親眼看見他和他娘把孩子抱出來的人寫的。”

  唐志新把一份按了鮮紅手印的東西往外揚了揚,人群里“嗡嗡”聲很大。

  有婦女說:“可不嘛,他之前在倉庫也這么說的!他還得意呢!”

  有男人說:“對對,對對,我也聽見了的!”

  唐志新繼續高喊:“現在,還有這位粵省民/政上的同志來核實了,當年孩子是被人撿了,才活下一條命,但最終也是到了福利院。那么,林湖寶確確實實是犯了遺棄罪的。這種犯了法的,我們把他帶走,是對的吧?”

  眾人呼應起來:“對對,帶走!”

  “就是!拷走他,讓他吃官司!”

  唐志新就把手銬一甩,往林湖寶右手上一套:“走吧!等判了刑,罰了款,你再尋思認女兒吧!”

無線電子書    八十年代之悍妻有點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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