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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節 藩鎮法(4)

無線電子書    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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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頤浩拍板拍的不夠響,因為十方還堅持每次賞格都重新談。

  因為鼓動賞格沒有意義,物價變動太大,南宋比北宋物價漲了兩三倍,錢早就不值錢了,誰知道過幾年是不是還會漲。

  所以每次賞格都需要重新談,不能用一次的價格固定。

  險些因此而破裂,李慢侯支持十方,提出了一個方案,也不能每次都談,每年初談一次即可,這一年的價格談定后,藩鎮不能肆意漲價,朝廷也不能無端壓價。

  軍隊問題這個最敏感的問題談好之后,其他問題就容易談了。

  藩政問題,目前雙方博弈的結果是誰都不管誰,誰都排斥誰。

  范正己提出:“藩鎮官吏,也應由朝廷統一安排。”

  這也是有先例的,藩鎮可不都是林永、徐明這些不聽話的叛將,張榮、薛慶那樣的巨寇,還有陳規那樣的文官,這些文官當藩鎮的時候,也跟當知州一樣,不斷向朝廷要人,要科舉出身的文官充斥他們的幕僚。但林永他們把官職看做獎賞,封老弟兄還不夠,根本不可能拿出來讓朝廷安插書生。

  十方也是這么成為官員的,他當然要維護藩鎮的權力。

  “藩鎮官吏朝廷來安置,朝廷官員藩鎮能不能安插?”

  又是一個很大膽的提法,讓李慢侯都有些驚訝,不是因為大膽,而是因為角度清新。

  他附和道:“沒錯。若朝廷任命一些不喜藩鎮的官員,對藩鎮有害。為何藩鎮不能加以干涉?”

  其實也不需要多大權力,只需要對個別要害位置施加影響就夠了,比如宰相任命,藩鎮不可能認可一個要削藩的宰相,如果藩鎮不同意,朝廷不能任命宰相,那樣互信度就高了。

  但這種事情,朝廷是不可能接受的,呂頤浩冷喝一聲,險些又要發飆。

  一想到昨日才剛剛談好的藩兵問題,就忍了。大不了讓藩鎮繼續自行其是,能用藩兵,就解燃眉之急了。

  “那就明確。藩地內政,藩鎮自決。”

  李慢侯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權力,對他來說很重要,很多事情他就不需要偷偷摸摸的去做了。正大光明的施行一些新政。

  范正己點頭,呂頤浩畢竟是執政多年的文臣,性格和脾氣不好,但眼光還在,立刻就看出了其中的問題。

  “事關朝廷之事,需稟明朝廷!”

  “可以。但朝廷也不能濫用此權,否則事事皆關乎朝廷,豈非事事藩鎮無法自決?是否事關朝廷,得雙方議定。藩鎮可先決,若真關乎朝廷,雙方可再議。”

  李慢侯要的是一個先做事,后商量的權力,新政是沒有舊規的,只有先做了,才知道影響。

  朝廷有一個追溯的權力,呂頤浩也能接受,總比現在藩鎮什么事都自行其是,朝廷完全干涉不了的強。

  “藩鎮軍興自便,事關朝廷!”

  之前范宗尹對于江北土地是放棄的心態,給了十分寬泛的權力,其實危害最大的,就是這個軍興自便,這意味著藩鎮不受節制的可以用兵,尤其對那些延邊的藩鎮,很容易不斷惹出戰爭。

  李慢侯不是一個好戰的人,也不贊同用戰爭來維持藩鎮權益這種權術,他反對任何權術政治,認為那很低級。

  “藩鎮興軍,可以先奏明朝廷。”

  其實他也一直是這么做的,雖然每次都是先出兵后上報,目的是為了保密。

  但這依然刺激過朝廷的官僚們,比如出兵遼東,就讓他們十分驚懼,擔心女真人報復。直到現在,女真人每一次南下,都有人認為是李慢侯在遼東挑釁的結果。

  “戰時軍興,應該自便。”

  李慢侯加了一條保險。他怕朝廷干涉過多,如果雙方沒有和議,那么就是戰時,他就可以隨便打。而不能派一個文官來,告訴你應該從哪里出兵,走哪一路,該用計還是用武,打仗,戰略目標定出來后,就該給前線將領放權,讓他們去執行,而不要管他們用什么手段。

  “還是該知會朝廷的。”

  呂頤浩道。

  李慢侯道:“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呂頤浩道:“戰后總要表奏。”

  李慢侯道:“這是自然!”

  藩政談完后是藩財。

  藩財問題,也不是大問題。因為以前有詔令,藩財是可以截留的。上供的比例是按照祖制,一點都不多,李慢侯和這些藩鎮加起來,一共不超過二十萬貫。這是趙匡時候的祖制,說實話肯定是落伍的。宋朝財政早在趙匡沒死之前,就不靠兩稅了,趙匡、趙廣義兄弟在的時候,商稅就開始占到三成,到了王安石變法后,商稅已經超過農業兩稅,而祖制中的上供,只有兩稅的十分之一二,十分之九都是地方自用的部分。全國上供才兩百萬貫而已,而朝廷能直接調用的鹽稅就不下一千萬貫。

  “朝廷有詔命。茶鹽之利歸朝廷,藩鎮不應截留!”

  范宗尹設藩鎮的時候,也想過茶鹽才是主要財賦,上供直接就免了三年,但茶鹽卻要求由朝廷統一提舉。但通過搞私鹽,藩鎮早就破壞了這個詔令,后來經過談判,朝廷用允許江北印鹽票,換取了一半鹽稅,換句話說,江北藩鎮截留了一半不該截留的鹽稅。

  不等李慢侯反對,十方就先反對了。

  林永控制的通泰兩州,占了兩淮鹽稅的大半,兩淮產鹽由于放開產銷限制,早就超過了歷史之最,以前宋代最高峰,兩淮產鹽兩億斤。李慢侯控制了江南鹽政,徹底放開限制,導致淮鹽漫灌江南,產鹽量已經高達五億斤。這還只是正規的官鹽,納稅的合法鹽產,一斤十文錢,每年有五千萬貫,地方分兩千五百萬貫,通泰分了一大半,每年收入超過一千萬貫,比李慢侯收的還多。

  可以說,通泰的鹽稅是林永的命根子,十方代表林永的利益,不可能在鹽稅上讓步。

  李慢侯此時站出來說話了:“地方分成的鹽稅不能動。我這邊倒是有一筆錢可以交給朝廷。”

  呂頤浩很意外,還有藩鎮主動把錢拿出來給朝廷的。

  “什么錢?有多少?”

  說完呂頤浩就有些尷尬,跟個商賈一樣,跟一群臭藩鎮在這里商討繩頭小利,太恥辱了。

  李慢侯笑道:“不多。一年也有個一兩千萬貫。”

  呂頤浩道:“不是錢引?”

  李慢侯道:“當然不是!制錢,鹽票和糧票。”

  一兩千萬貫可就不是繩頭小利了。

  “錢從哪里來?”

  李慢侯道:“鹽稅啊。江南鹽稅!”

  呂頤浩皺眉:“江南鹽稅不是給你了嗎?”

  這件事一直是呂頤浩認為趙鼎做的最大的蠢事,將朝廷鹽稅賣給了藩鎮,還沒能限制藩鎮的財力。

  李慢侯搖頭:“哪是給我的?稅是朝廷的稅,或者你們打算跟江南州府分成?總之有一大筆余錢。每年扣過鹽債錢息之后,剩下不少。”

  江南鹽稅之前已經跟兩淮差不多了,一方面是兩淮生產遭到破壞,另一方面則是經濟中心南移。江南鹽場就分布在杭州以東的海鹽等地,臨近供應蘇杭市場,這是兩淮食鹽無法比擬的優勢。

  放開市場限制之后,兩淮鹽場每年產量激增,納稅高達五千萬貫,江南鹽場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沖擊,但也是增產的,今年收入肯定超過一千多萬貫,而且增長速度很快,李慢侯預計,將來能穩定在兩千萬貫左右。

  朝廷借了五千萬鹽債,李慢侯從市場上借到了六千五百萬貫,除了一千五百萬貫作為發行費被他跟兩個公主瓜分外,這筆錢只需要付利息。利息只有一厘,一年才六百五十萬貫,因此收入的鹽稅付息之后,有大量的剩余。這筆錢李慢侯拿走也可以,到期后他來還本,給朝廷后,他就不用還本了。

  這才是正規的借國債模式。

  呂頤浩心理暗恨,感覺趙鼎真是一個庸臣,竟然被藩鎮騙了這么多錢。虧他他拿到五千萬貫,還贏得了滿朝稱頌,豈不知藩鎮從中每年還能額外刮到一兩千萬貫。

  幸好有他呂頤浩在,一定要拿回這筆錢。

  “既然稅是朝廷的稅,那就請郡王遞解給戶部吧!”

  李慢侯搖了搖頭:“雖然是朝廷的稅,可是已經押出去了。是我東藩和兩個公主做的保,要是將來朝廷不還錢,債主是要找我們的。”

  呂頤浩道:“郡王放心,朝廷怎么會不還錢。”

  李慢侯搖頭:“朝廷說不還,我還能起兵反了不成?債主是一群商賈,能耐朝廷何?”

  呂頤浩道:“那郡王的意思是?”

  李慢侯道:“還是立個法吧。叫債法也好,貸法也好,你們定。跟債主們好好談談。”

  呂頤浩道:“不如就在這里談明白了。”

  李慢侯搖頭:“跟我談不著啊。我又不是債主。你們得跟債主們談。債主有權貴,有富商,全國各地都有。得請他們去臨安談談。談好了,我這個保人才好遞解稅余。不然就得留著還本。”

  那筆錢李慢侯也沒動,他的資金目前充足,偶爾緊張可以用借貸來應急,不需要壓著大筆閑錢。

  呂頤浩一想也是,跟一個個商賈談,總比跟李慢侯這種有權有勢的藩王談更容易,料想一個個商賈也不敢獅子開口。

  他心里還是權力那一套運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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