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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7章 死了主薄和張某無關

無線電子書    小宋騰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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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伯英在追逐著匪部離開桃源縣時,鐘相父子逃往了潭州的安化縣,還沒等著張伯英追到,匪眾們越縣而過,然后安化的“土地爺”便倒下了,這個人是安化縣的朱主薄。

  安化是個不足四百戶的小縣,按制不設縣令,只有朱主薄和一個縣尉,主薄代行縣令之職。

  太祖在開寶三年下過詔,說縣吏太多,把俸祿都攤薄了,朝廷不好意思責備他們不廉潔,與其養這么多人而加重花費,不如精簡官吏,再把俸祿提高上來…一千戶以上的縣才可以設縣令、縣尉、縣主簿三職,戶不滿四百的,止置主簿、縣尉,以主簿兼知縣的職責。

  張某的足跡還未踏上安化,朱主薄便死了,這與張某有什么關系?

  朱主薄是個對土地滿懷著深情的人,不然也不會得這么個綽號,張伯英給重昏侯直接抄了幾條上來,用來說明朱主薄的擅權謀利,死的不冤。

  一、縣中丘里、丘宣是未出五服的兄弟,丘宣死了沒有兒子,丘里欺負堂弟的妻子阿劉孀居,通過牙人偽造田契,將丘宣的一百五十畝地占為已有。

  官司打到朱主薄這里,明明案情明了,人證物證俱在,但朱主薄愣是斷為丘里勝訟,從中私分了良田八十畝。

  阿劉上吊尋了短見。

  二、又有俞家兄弟,爭奪位于司徒嶺上的傅七的山田,朱主簿極力為俞氏兄弟辯護,硬將界址分明、本就不搭界的傅家一百八十畝山田斷給了俞家,俞氏兄弟投桃報李,將其中的一百畝送給了朱主薄。

  傅家為此破產,兄弟三人落草為寇。

  三、安化上一任主薄姓黃,妻子江氏。四十八年前,有個叫王通八的人將名下的八十畝地典給了江氏的父親,因到期無力贖回,地就成了江家的。

  后來江氏嫁了黃主薄,直到參與典押的雙方——稱“契頭”也行,稱甲乙雙方也行——兩人都已過世了,這件事也沒出過什么麻煩。

  等到黃主薄一死,朱主薄一接任,不知從哪兒冒出來個王寶,說自己是王通八的孫子,要把他爺爺四十八年前典出去的地贖回。

  朱主薄明明知道,本朝典當物業的贖回時限是二十年,凡超過二十年的典贖案子不許受理,但朱主薄大筆一揮,“準贖!”然后得了其中四十畝。

  江氏是朱主薄上一任的夫人,朱主薄照坑不誤。

  民間稱朱主薄為“土地爺”,因為凡是涉關土地的案子訴訟,他不問有理沒理,只要有利可圖就斷為勝訴,各種條款上的空子,他都想方設法的去鉆。

  律法規定,物主在典賣土地時,同等的價錢要先問親鄰,親屬和四鄰都不要才可以與他人交易,這也是早就有的民間慣例。但只要給土地爺拿好處,這個可以不遵守,親鄰來告也不行。

  律法規定,土地買賣雙方要先立草契,然后由買方到縣府買官契紙,譽抄成正式的再加蓋官印,稱為“赤契”或“紅契”,再交了契約錢、契官稅,買賣就合法了。

  買方在立約后兩個月內到官府納稅,否則一經發現匿契者,將所典賣物業一半沒收充公。但只要給土地爺拿好處出來,這個可以不遵守,稅也免了,印子也蓋了。

  律法規定:無子寡婦名下的土地只許租不許買,這是為了保護弱者,以防止她們為了得到現緊利,而失去長久生活的資本。但只要土地爺默許了,自管買你的,這都不是事!

  土地爺死的時候,他的實際田產多達二十萬頃,而且都是隱寄田產,有個叫十二嫂的七十歲老嫗專門替他管著這些帳目,私帳上的詭名子戶①有兩千多個,一個官面戶數只有四百戶的小縣,隱藏著兩千多個上不了等的寄居戶。

  一直以來,所有的人都以為這個十二嫂和朱主薄沒有牽連,只知道她很不簡單,是靠著本事將家財積累到了數以億萬計,錦衣玉食,養著不少的豪奴。

  誰要是將地典給她,再想贖回去可就難了。

  贖典的日子一到,十二嫂會以種種借口百般拖延,務開②之時,她會說契書忽然找不到了,或由手下人告訴業主,十二嫂探親未回,你再等等吧,各種的理由和借口,反正就是一直推托到入務②,使典田的人永無贖回之日。

  朝廷南渡之后,紙幣大幅度貶值,民間往往拒收紙幣,但在十二嫂這里典當的土地,拿到手的都是紙幣,等到想從十二嫂的手里贖回去,卻須拿好成色的銅錢來贖。

  也不是沒人告十二嫂,但狀子遞到朱主薄那里石沉大海,再敢告,十二嫂一棒子能將他的腿打瘸。

  在朱主薄的庇護下,十二嫂沒少行兇,但一直沒事,因為朱主薄說,按律“罪人七十歲免刑,其血氣已衰,禁不住上刑了。”

  這個十二嫂可以傷人,人卻奈何不到她,在安化,貧者無立錐之地,而十二嫂的土地阡陌相連,一望無邊。

  亂匪經過時,順便將十二嫂也干掉了,還特意將朱主薄和十二嫂碼到了一起,他們在朱主薄身上貼了一張紙——“土地爺”,在十二嫂身上也貼了一張——“土地爺老婆”。

  人們這才發現,原來他們是一家子。

  兩人尸身未冷,張伯英恰好趕到,還派了仵作到場驗尸,仵作說,十二嫂根本不是七十歲,實際年紀也就三十五六歲的樣子,原來都還以為是她保養的好呢。

  張伯英在奏章中說,“微臣一直在勤勉任事,不但要剿匪,還管請仵作。”

  他列舉上來的例子當然不止一個“土地爺”和一個十二嫂,各種情況的都有,反正都已經死了,而且“沒有一個跟微臣有關系,奈何都怪到微臣的身上?”

  重昏侯在青石臺子上念了這份奏章,不但不怪張伯英,還把他狠狠的夸獎了一番,“張伯英平亂的事情做的太精細了,一個大老粗細過了某些文臣。”

  重昏侯說,國法者,上位者善執之可以治下,只要按法行政便會獄清、事簡、易治,反之便會難治。

  重昏侯感慨著說,俗話說的真好啊,天下有不治之吏而無難治之民,諸位愛卿,不知你們以為什么才是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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