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地的事情吩咐下去,風云商和胥子瑜達成了一致,現在淞南府之內,還是沒有人敢違抗的。即便是宗人府也不敢,畢竟兩萬五千的云卷軍不是吃干飯的,誰想陽奉陰違都都想一想后果。
宗人府無奈苦笑一聲,不知道風云商的背景是何等的通天,竟然能從軍鎮之中調撥過來兩萬五千的人馬,常駐在淞南府。調撥的還有零有整的,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夠辦到的。
也就是宗人府現在其實是和風云商處于一種合作狀態,大家都心中有數,該做到什么程度,并不會過界。不然的話,宗人府現在跑路的心思都有了。
唯有名與器不可假于人,兩萬五千的軍隊,雖然不在這兩者的范圍之內,但是也差不多了。神庭軍鎮的軍隊,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在府城這一級別常駐的,哪怕是主城也不會。各自有各自的權責范圍。
不是說淞南府需要軍隊,就能要到的,試問神庭邊境諸城,哪家不缺軍隊,但還不是只有淞南府要到了軍鎮的駐軍。
宗人府非常機智的選擇了求救,改革派在軍鎮的大佬已經出手了,自家的那些個大佬也該有點表示吧,不然就只能眼睜睜看著風云商在淞南府耀武揚威了,宗人府覺得那些人應該不會愿意看到這樣的局面的。
新遷來的工廠正式落幕進行投產的時候,風云商還專門帶著胥子瑜來做了剪彩,表明了自己和胥子瑜是一定會堅持到到底的,某些別有用心的人,還是早點消停了好。
第一天的時間,煉丹工廠就生產了許多的丹藥,直接投放到淞南府的市場里。在風云商的建議之下,煉丹工廠專門在淞南府府城里建立了一家專賣店,以后煉丹工廠生產出來的所有丹藥,都會在這家專賣店里出售,而且價格要比其他的地方低了許多。
雖然煉丹工廠明言了,這些丹藥要比正兒八經由煉丹師煉制出來的丹藥,要差了一些,但是依舊擋不住人們購買的熱情。
一顆丹藥的效果比不上煉丹師煉制的丹藥,但是兩顆總能比得上了吧。這些低階丹藥,雖然也是有抗藥性的,但是比起高階丹藥,要低了許多。要是換做高階丹藥,莫說差了一些,便是差了丁點,都不行。
低階丹藥還可以通過數量來彌補質量上的不足,但是高階丹藥是完全不可行的。而以煉丹工廠出售的丹藥價格來看,兩顆其實也就是比煉丹師的一顆丹藥貴了不到一百神庭幣,完全在大家的承受范圍之內。
畢竟兩顆煉丹工廠的丹藥,從藥效上來講,是要比煉丹師煉制出來的一顆丹藥,藥效要強上許多的。
煉丹師的丹藥之所以貴,其實不是貴在丹藥本身上了,而是貴在煉丹師出手的費用上。煉丹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那些煉丹師很少會開爐煉丹,自然是要多收一些勞務費的。
但是煉丹工廠煉丹,就完全沒有這方面的問題,就那么幾個員工,每個月拿的都是固定的死工資,藥材又是自己種的。但以成本而論,是要比煉丹師地上許多的,因此才能做到一顆丹藥只賣煉丹師丹藥的一半價錢。
為了保證專賣店的安全,不管是有人來找事情,還是要搶劫,都得擋下來。不然以后誰還會來淞南府投資建廠?你風云商稱呼的各種要求,廠家都做到了,結果最后卻在淞南府的府城里被人搶了。
要是真的發生了這種事情,以后淞南府的名聲也就算是攔了,以后沒有工廠敢來投資建廠的。
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風云商專門從淞南府的云卷軍之中,抽調了三個精英小隊,一個駐守在專賣店附近,其他的兩個小隊,則是在各個工廠之間巡邏,保衛工廠的安全。如此一來,出事的概率就降到最低了。
不過這些都是為了以防萬一而已,應該是沒有人敢在淞南府搶東西的。神庭畢竟是個法治社會,搶了東西是要被看腦袋的,尤其是淞南府這樣的邊境城市,更加的嚴格。即便搶了東西,有沒有命用都是另外一回事著呢,誰敢搶?
不僅是淞南府,工廠將東西生產出來后,在淞南府本地留了一部分,其他的大部分都送到了周邊的府城,換成金錢,然后進行二次生產,進行工廠的擴建。
風云商的目標不僅僅是如此,他還想再淞南府培育出來一大批修士,關鍵時刻就可以幫著淞南府抵御外敵。原本制約淞南府散修發展的無外乎就是功法和丹藥的問題,現在丹藥已經降價了,不算是問題了。
就只剩下功法的問題了,許多的散修明明已經積攢到一定境界,但是就是因為功法的原因,無法晉級。這個倒也好說,神庭沒有將功法藏私的打算,一直都是又在推動功法的擴撒,只是一些都是小打小鬧而已。
風云商去鴻鈞的面前哭訴了一番,就得到了一部可以讓他自行傳播的功法,不算特別的強,只能修煉到天神境界,和風云商的《極道載虛》根本沒有辦法比較。不過也算是不錯了,到了天神境界以后,更多的還是所修之道,功夫是有影響,但不是絕對性的影響。
只要道的境界到了,即便沒有功夫也是可以進階的。而且這些淞南府的修士,完全可以等到了天神境界以后轉修功法。
鴻鈞也是深思熟慮過的,風云商要做的是大規模傳播,那特別強的功法就不行,不然容易流落到古族手里。要是被研究出來了功法的缺陷,以后修這門功法的人,就容易被針對。
但是到天神境界的功法,就無所謂了,說不定古族那邊早就已經有了,不必在意。而且淞南府的修士,最終能有幾人修煉到天神境界?即便給了他們可以修行到三清境界的功法,要是連天神劫都度不過去,也是白搭。
天神境界的功法足夠他們用了,等到了更高的境界,可以自己去想辦法還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