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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誰敢比我慘

  “自由騎手是雇傭兵的一種,他們沒有騎士身份,但有馬匹,懂一點馬上戰斗的技巧。與普通雇傭兵的唯一區別,他們有馬。”

  丹妮點點頭,一匹良馬一個金龍以上,算上馬具,日常喂養和護理,無有恒產普通雇傭兵壓根供養不起。

  “騎士...比較麻煩,一般情況下,一名有志成為騎士的孩子,大概在七歲時被送入一名騎士身邊擔當侍童,做些倒酒、跑腿之類輕松卻能與騎士建立親密關系的活計。

  當然,這個過程也并非不接受武藝教導,有劍術教頭專門負責幫孩子們打基礎。

  等年紀更大一些,12歲以上,大概到了青春期,侍童晉升為侍從。騎士會親自教導侍從使用武器與馬匹的技巧,傳授他們戰場生存經驗。

  嗯,騎士精神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教學項目。

  侍從也有陪伴騎士上戰場的義務與權力。

  為騎士準備馬匹鎧甲,與之并肩作戰......這個過程中,侍從能從騎士那學到更多的戰爭技藝——如果那個騎士真有那玩意兒的話。

  很多侍從一輩子都是侍從,因為他們沒錢為自己購買馬匹與鎧甲。”

  丹妮咂舌,“他的騎士不能贈送一套鎧甲、一匹馬嗎?”

  喬拉騎士深深看了丹妮一眼,自嘲道:“因為我屢次在比武大會上將自己的鎧甲與馬匹輸給對手,沒多久我就花光最后一點積蓄,不得不找布拉佛斯金庫借下巨債。我可是有封地的伯爵,莫爾蒙家族傳承數千年。”

  “聽說蘭尼斯特家借了篡奪者幾百萬金幣。”丹妮又道。

  “有那么多嗎?”喬拉疑惑,片刻后他搖搖頭,嘆道:“維斯特洛有句俗語,泰溫公爵拉的屎都是金子。貴族與貴族也是不一樣的,西境多山脈,而很多山脈下都埋著取之不盡的金礦、銀礦。”

  原來家里有礦!

  “你繼續。”丹妮抬抬下巴示意。

  “繼續什么?騎士還是我的故事?”喬拉舔舔嘴唇,感覺自己說了好多話,嘴巴都干了。

  “先說騎士吧。”

  “任何騎士都可以冊封另一位騎士。所以,如果騎士認為成年后的侍從有成為騎士的資格,他會把劍搭在單膝跪地的侍從的肩頭,大聲宣布受封人的名字和家族......

  過程比我講的更繁復,新受封的騎士還會接受修士涂抹圣油,還得去圣堂過夜。那是一個皈依七神的過程,所以,信仰舊神的北境人很少成為騎士。”

  “那...你是個假騎士?”丹妮歪頭看他。

  騎士漲紅了臉,爭辯道:“沒有假不假的,北境貴族無需受封也一樣會被認可為騎士。”

  很快他又接著說:“我是北境中少有的受過洗禮的騎士。成為騎士除了上述所講的正規方法,還有一種更快捷的方式。

  如果在戰爭中立下功勞,封君可直接冊封他為騎士,我的騎士身份就是這么來的。”

  “幫助篡奪者覆滅坦格利安王朝的戰爭?”丹妮挑眉問道。

  “不,不是。”他連忙否定,“是平息巴隆大王叛亂的那一次。”

  他不知道,換了芯子的丹妮,壓根不在意坦格利安失去王位的篡奪者之戰。立即轉移話題,道:“在自由騎手之外,還有雇傭騎士與誓言騎士的說法。

  誓言騎士是庇依在其他貴族門下的騎士,他們發下誓言為其效勞,故稱誓言騎士。多半為有騎士稱號,但無封地的小貴族。

  嗯,我之前就是你哥哥韋賽里斯的誓言騎士,后來他...我又成了你的誓言騎士,直到您賜予我更高的榮耀,讓我成為女王鐵衛。”

  聽著他動情的訴說,丹妮心里吐槽:當初你可是“舔著臉”自己找上門要當韋賽里斯誓言騎士的,成為我的御林鐵衛那次,還是你主動要求的,那時我只試探著讓喬戈他們成為我的血盟衛......

  喬拉騎士可不知道某人得了便宜還賣乖,繼續道:“大貴族經常雇傭一些自由騎手巡視自己的領地,與誓言騎士的終生效忠相比,雇傭騎士更靈活,也更便宜。

  熊島也不算小,我養不起誓言騎士,麾下也有幾個巡視林子的自由騎手。”

  說到這,他感慨萬千地嘆了一口氣,低落道:“我破產了,連廚子與豎琴手的薪水都無法支付,而琳妮絲一聽說我有典當那些珠寶首飾的想法,便......

  為了錢,為了留住琳妮絲的珠寶、歌手、廚師,我......

  我的雇傭騎手捕捉到幾個偷獵的平民,按照傳統,他們只能在被砍手,或者發配到長城加入守夜人兩者間做選擇,但...為了錢,我終于徹底放棄自己的榮譽。

  我將他們賣給了泰洛西奴隸商人,這違背七國的法律——七神信仰下不允許奴隸存在。”

  “你被流放了?有點嚴苛,可以先罰款以儆效尤,警告你下不為例嘛。”丹妮說。

  “比流放更榮譽,也比流放更殘酷,我犯了死罪,要被砍頭。”

  “呃......”

  “根據先民的傳統,艾德史塔克要親自審判我,聽完我的臨終懺悔后,他也必須親自用寒冰砍下我的腦袋。”

  (寒冰:史塔克家的族劍,瓦雷利亞鋼,公爵用之處決犯人——不分貴賤,皆可平等享受寒冰的鋒刃)

  丹妮看看喬拉剛才在石板上刻畫的維斯特洛草圖,說:“臨冬城距離熊島有點遠呢,你逃了?”

  “差不多一千公里吧,不停換馬奔馳,最快兩天能到海邊,第三天就可以登上熊島。不過三天對我來說已經足夠...足夠帶著琳妮絲和她的珠寶逃跑。”

  “如果我沒記錯,你是莫爾蒙家族的獨子。”

  喬拉點頭,“是的,我父親就我一個兒子,我還有個親姑姑,不過她的五個孩子都是女兒。”

  “你父親披上黑袍了?”

  “嗯。”

  “你曾經作為艾德史塔克的護衛,參加過篡奪者之戰?”丹妮又問。

  “我還參加了三叉戟河戰役。”他輕輕說,聲音如拂過鬢發的微風,帶著小心謹慎與隱隱的驕傲。

  “你為臨冬城出生入死這么多年,陪著他當叛徒,陪著他平定叛逆,結果因為幾個偷獵者,他要砍莫爾蒙家族唯一男丁的頭?!”丹妮語氣復雜,雖是問句卻平鋪直敘。

  “史塔克就是這樣的人,”喬拉現在說來依舊忿忿不平,顯然他也覺得自家封君對自己太過嚴苛。

  半響,騎士又嘆道:“這也算他少有的魅力之一吧,公平公正,嚴以利己,也嚴以待人。”

  呵呵,應該是“嚴以利己,寬以待人”才算人格魅力吧?

  喬拉的事放在大天朝任何一個朝代,都讓人無法想象。

  這已經超越鐵面無私的范疇,包青天還有法外融情的時刻,不然七俠五義怎么可能活得下來?只能說,艾德·史塔克活得太安逸,為人也太過死腦筋。

  丹妮不由在心想:難道在這個世界,守江山那么容易?史塔克家這么作,北境之王的位置依舊安穩如山。

  可坦格利安怎么丟掉江山的?難道這個身體的老爹,“瘋王”伊里斯比艾德還...還能作?

  天可憐見的,如此沒有權謀手腕的他們,可以一邊使勁作,一邊維系王國幾百、幾千年。大天朝那些末代君王知道這事后,估計要羨慕得口水都流出來。

  其實腦筋死板的只有北境人,像蘭尼斯特、提利爾、馬泰爾等家族,權謀完全不輸于任何天朝著名君主。

  “好吧,你繼續。“她覺得自己需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這個世界與自己熟悉的東方生存法則差距太大。

  她只能適應,要改變...至少龍要強到無法用弩箭射死——似乎還沒射不死的龍?

  要不要讓巨龍學習維斯特洛的騎士,搞一套全身鎧穿穿?

  如若裸身單挑,只現在的小小卡拉薩,便可以找出十個砍死喬拉的馬人戰士。可如果披上鎧甲,她的血盟衛也一個都不是他的對手。

  丹妮胡思亂想,喬拉還在繼續,“我告訴自己,只有我與琳妮絲真心相愛,榮譽、身份、家鄉、爵位、親人等等,所有一切都不重要。我帶著她逃到里斯,那艘大船還值一點錢,我們過了半年富足的生活。”

  一聽到“真愛”兩字,丹妮就知道喬拉要悲劇。

  果然,他熊一般兇惡的眼睛變紅,眸光水潤欲滴,絡腮胡國字臉扭曲成一個字——“苦”。

  “我只能去當傭兵,除了幫人打仗我什么生存技能也沒有。那一天,我接到一項任務,要離開里斯,去幾千里之外的諾恩河與布拉佛斯人搶地盤,她......”

  他的語氣變得悲痛莫名,“我將定金交給她,她拿著金幣與自己的珠寶,在我離開后的第二天,搬入貿易王子崔格•歐莫倫的寢宮。”

  好慘!

  丹妮現在看喬拉,就覺得他的大臉上的“苦”字,已變成了明晃晃的“慘”字。

  原劇情中,被他愛著的、獻出下半生的丹妮,也一直給他發好人卡,這......

  如果喬拉·莫爾蒙站出來,大聲喊一聲:誰敢比我慘?!

  丹妮使勁想了想,似乎只有未來的席恩能諾諾地說一句:也許,我能夠到你的褲腿腳。

  其實,她是當局者迷,忘了有一個人遠比喬拉·莫爾蒙慘十倍。

  那,就是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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