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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資料-EPC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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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總價合同條件下,對其所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費用和進度進行負責。

  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僅包括具體的設計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個建設工程內容的總體策劃以及整個建設工程實施組織管理的策劃和具體工作;

  Procurement也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建筑設備材料采購,而更多的是指專業設備、材料的采購;

  Construction應譯為“建設”,其內容包括施工、安裝、試測、技術培訓等。

  較傳統承包模式而言,EPC總承包模式具有以下三個方面基本優勢:

  (一)強調和充分發揮設計在整個工程建設過程中的主導作用。對設計在整個工程建設過程中的主導作用的強調和發揮,有利于工程項目建設整體方案的不斷優化。

  (二)有效克服設計、采購、施工相互制約和相互脫節的矛盾,有利于設計、采購、施工各階段工作的合理銜接,有效地實現建設項目的進度、成本和質量控制符合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確保獲得較好的投資效益。

  (三)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明確,有利于追究工程質量責任和確定工程質量責任的承擔人。

  EPC總承包模式在實踐中的幾種合同結構形式。

  (一)交鑰匙總承包;

  (二)設計—采購總承包(E-P);

  (三)采購—施工總承包(P-C);

  (四)設計—施工總承包(D-B);

  最為常見的是第(一)、(四)這兩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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