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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攘外必先安內

無線電子書    林德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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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子興奮的亂扭,讓高傲的獅鷲非常不滿,一直蠢蠢欲動,想把王子摔下去。

  “拜托你了,老伙計。”麥肯錫給獅鷲順毛,他傳遞著自己無論如何的懇求,獅鷲扭頭沖著王子怪叫一聲,然后昂首顧盼,一副不一般見識的樣子,沖麥肯錫蒲扇兩下表達不滿,勉強答應了下來。

  “喔吼”王子開心的叫聲伴隨獅鷲的起飛,顯示在所有人眼中。

  麥肯錫拍了拍早已沾滿灰塵的衣服,大喝道:

  “來呀,格里芬伯爵在此!”

  “還聯系不上嗎?”林德算了算時間,已經過了24小時,正在和艾爾莎討論,與此同時,珍突然敲門匯報:“閣下,領地上有人在搗亂,尤其是港口,應該還是那位。”

  普通超凡者還真不一定知道發生了什么,可能還在按照原本的計劃進行,但林德卻沒有心情細細應對了:“我會通知萬佳族,你去通知警備長,這次抓到的人,不要送去勞改了,全都吊死在港口風干。”

  因為領地缺乏勞力,尤其下礦這種非常危險的工作,一般都是罪犯去做,雖然生苦不一定就比死罪好,但對比帝國公開處刑的風氣,難免讓人誤會為心軟。

  有的人,就是畏威不畏德。

  嚴厲打擊犯罪份子,俗稱嚴打的任務,很快讓玩家行動起來,也讓間諜哈迪,再一次見識到玩家的可怕以及這里的森嚴,總有些順藤摸瓜找到的超凡者,能力不錯提早意識到跑掉了,按理說換個打扮不難改頭換面。

  但在小格里芬領地很難,住店、買房都要登記身份,原本還不一定有萬佳族管這些事,但看到獎勵的玩家迅速認真起來,換成哈迪看來,就是萬佳族終于不再披著傻乎乎的皮了。

  最早以為自己裝扮天衣無縫、說謊也無懈可擊的超凡者,他們還一副我就是普通人的要住店,其實逃跑那一刻變得紅名早就出賣了他們。

  哈迪無法理解,但事實讓他明白,萬佳族說這個人有問題,那這個人絕對有問題!

  這都不是擦肩而過意識到不對勁的敏銳,而是目光筆直的沖著街上的路人走過去:“請你喝茶。”

  萬佳族的茶不是那么好喝的。

  不止是哈迪,大部分超凡者都猜測萬佳族應該有什么特別的追蹤手段,不是打扮、面孔、氣味等——廢話,那么大的紅名,如此奪目鮮艷的顏色,想看不見都有難度好不好。

  正面隱藏很難,那么側面隱蔽呢,首先,除了老城區,大部分地方建設的路都十分寬闊,不存在找個黑暗的小角落待著的可能,最邪門的是,這街上居然沒有流浪漢!

  怎么可能!

  一個城市沒有黑幫,沒有成組織的犯罪者讓他們勾結隱蔽就夠難受了,流浪漢都當不了?!

  實際上,這個年代的流浪漢,大部分和小偷小摸是掛鉤的,原因也很簡單,大家都吃不飽的地方,怎么可能有閑情逸致去喂不知底細的流浪漢,他們能存活基本靠坑蒙拐騙偷,指望乞討生活實在沒那個條件。

  一個貧民窟的孩子,生活軌跡一般都是如此:從小跟著流浪漢學習乞討、小偷小摸,然后長大點依靠天賦能力被當地組織吸收,成為小偷或者黑幫,他們的人生幾乎沒有任何可以改變的契機。

  只不過現在,孩子全都得上學,每日一頓免費午飯,也足夠很多窮人頂一天了,并且各個工作一直招人,只要肯賣力,總能有工作。

  孤兒和孤寡老人林德全負擔問題也不大,因為人均壽命,老人稀少的可憐,孤兒多一點,但早當家,稍微學習就可以做工,沒錯,他的領地從現代角度看,一直在使用童工。

  最大的問題反倒是不思進取的懶漢…但這可是封建社會,以藐視領主這個萬能莫須有罪,被拉去勞改三個月,基本就能讓大部分人明白,普通打工是多么幸福,至少給錢還不挨打。

  總之,礙于生活的艱苦,大部分弱勢群體等不到林德出現,早就自生自滅了,能活下來的各有一手,生命力其實比普通人頑強得多,反倒因為有改變的契機格外賣力,生怕林德突然腦子好使了,正常的不再管他們。

  其實領民嘴里說得都可好聽了,慈悲、善良、高尚的林德領主,固然有真心贊美的,但也有一類人小民思維,私下免不了覺得他人傻錢多,必須得夸得更賣力,千萬別讓領主意識到他在撒幣。

  領主萬歲!最棒棒了!

  所以,來搗亂的超凡者就渾身難受啊,這是一個陰暗面在另一層的城市,整體氣氛積極的不行,繁榮建設更是讓所有挑撥離間都無疾而終,只能走最直接的暴力破壞。

  甚至因為玩家的存在,原住民都有久經熏陶的大心臟,多大點事,有萬佳族特別嗎?沒有就閉嘴,那都不是事。

  俗話說,只要自己人搞得新聞夠大,外人就搞不了新聞。

  城市是待不下去了,只能往城外偏僻的地方跑…萬佳族為什么哪都能出現?!

  雖然這里沒有“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俗語,但能從玩家層層搜查中跑出來的人,大多智商不錯,他們往深了想,我去最陰暗、最危險、看起來普通人最不會去的地方,總不會有人跟過來了吧,就為了抓個人一頭陷入魔化生物或者魔獸領地多得不償失啊。

  很多時候,逃跑的關鍵不在于技術,而是比賤命,反正逃跑者被抓到也是個死,只要讓追捕的人認為犧牲太多不值得就夠了。

  但是吧,玩家的命,字面意思上的生命,其實比任何人都便宜。

  其次,領地上最危險的地方,反倒是戰斗狂魔玩家最密集的地方。

  對于紅名,某種意義上更危險。

  “咦,突然跑來一個野生的紅名誒!”

  不刷怪的游戲突然刷出人形怪,開心的透心涼,開心的是玩家,透心涼的是人形怪。

  玩家們抓到人后,就該原住民出馬了,這次特別的是要全都吊死在港口風干。

  “哇好怕怕。”

  “那你還看?”

  “我這是帶著評判的眼光在看。”

  “好奇,為什么這次這么嚴格?”

  “可能是因為襲擊了學校?”

  “那倒也是啊,襲擊學校的是該死。”

  還有善良的玩家擔心:“會不會嚇到原住民?”

  想多了,吊死人那天,人山人海,鑼鼓喧天、好吧這個沒有,總之,比出航那天人還多,這可是帝國傳統保留節目,多少平民一輩子最大的娛樂,就是看個死刑。

  因此玩家所想的嚇人,嚇得是不知道這個情況的自己。

  “媽耶,他們好狂熱,怎么和過節樣的!”

  “呃,大概是樸素的惡有惡報的喜悅?”

  “好不人道,賣瓜子的等一下,給我來兩份。”

  “愚昧,太愚昧了,麻木,哎麻木…前面別坐肩頭啊,后面全擋住了!”

  總之,原住民按照習慣,賣零食賣臭雞蛋的過了個趕集,玩家看得眼花繚亂,熱鬧之余突然就更懂時代特色了。

  {我覺得,咱們還是太善良。}

  {俺附議。}

  {說起來都怪老林,我原本還覺得他好像偶爾冒黑水,這么一比,他簡直是清流啊!}

  {這不挺好的,要是天天這么黑暗,我可受不了,有個正常的大本營,去外面再體驗特殊背景我更能接受。}

  {有點困難,一階還是浪不起來。}

  {對了,猛虎大佬好像已經二階了!}

  猛虎細嗅薔薇是公認最能打的玩家,這不是什么錯覺或者誤會,而是實實在在PK出來的名氣,倒不是沒輸過,而是大部分人多次PK都是輸于他的,厲害點的萌嘟嘟也不過四六開,四贏六輸給猛虎,就這還是之前他沒進階,萌嘟嘟又突飛猛進后的比例。

  哪怕猛虎本人當面不善言辭,那也足夠新玩家腦補成“大佬的風范”,大佬就該沉默寡言!

  像被打的豆豆那種,明明滾起來閃避率奇高,鬼點子也一個接一個,說話又好聽有趣,但反而好像沒有大佬的逼格。

  至于猛虎細嗅薔薇,他所有人生天賦加點大概都在戰斗上了,屬于天生的戰士,認真戰斗時腦子里非常純粹,又因為專注帶來的冷靜,是檔、是避、是挨一下反打,全都是計算怎么劃算,這一下不劃算也會毫不猶豫的跑路再等機會。因此他的打法并不兇猛,也很少有天馬行空的思路,但很穩,該他贏的很少失誤。

  這樣的風格,觀看并不算受歡迎,因為對于玩家不夠刺激,但合作的話,是一個非常好的隊友人選。

  再加上當面他幾乎不會說重話,算是首測玩家中最受歡迎的大佬。

  {猛虎細嗅薔薇:我說什么來著,身為龍傲天,就是得小弟遍地。}

  {木林森:嗯你開心就好。}

  {腦肌強壯:…我覺得他們倒沒認為自己是小弟。}

  {被打的豆豆:可以的呀,虎子厲害了,有沒有妹子求組啊?}

  {猛虎細嗅薔薇:有啊,妄想什么都不干就讓我打分經驗,太不要臉了,幸好被我機智的識破了!}

  {油膩的小仙女:有嗎?我覺得這個游戲里女玩家也很厲害啊,大家素質都挺高的,還真沒遇到過這類人。}

  {猛虎細嗅薔薇:怎么沒有,一直和我說話,還和我說現實里什么好吃,這不是和深夜發美食圖一樣報復社會嗎?老是純聊天的人,就是想偷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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