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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9章 希望

  皇室宗親尾大不掉的問題,由朱翊镠提出來當然不一樣。

  朱翊镠是皇帝。

  張居正當初只是首輔,盡管當時朱翊鈞也不親政,基本上一切都由張居正說了算,可臣就是臣。

  臣與君畢竟不一樣。

  如今朱翊镠明確提出來,申時行當然看到了一線希望。

  雖然張居正的一系列改革也觸及到皇室宗親的利益,比如清田大計,將皇室宗親占有的土地也扒出來不少,但朝廷供養皇室宗親需要高昂的財政支出的問題依然束之高閣。

  明明看到并指出這個問題,張居正在十年改革途中卻沒有采取行動,可見這不是一般的問題,或者說這個問題已經超出了他的可控范圍。

  想到張居正的改革,作為張居正的得意門生,申時行當然清楚其座主改革的脈絡與方向。

  張居正明確指出的五大隱患,國家沒有錢不富裕,財政入不敷出,是改革急需解決的當務之急。

  為什么出現財政危機呢?其根源大致在三個方面:

  第一,土地兼并愈演愈烈。明朝中期之后,土地兼并發展迅猛,大量民田被皇親國戚及官僚地主侵占。皇莊、王莊遍及京畿,地方上官僚與地主豪強也跟風兼并土地,侵奪民產。

  一時間,不論是有爵位的勛臣,還是大內派出的太監,亦或是有功名伴身的豪紳,紛紛搶占兼并土地,各類莊田不斷擴張,土地高度集中,百姓苦不堪言。

  而與此同時,奪得大量土地的貴族官僚們,由于享有無需納糧交稅的優免權。在兼并土地之后,利用特權虛報田數逃稅,這也就造成了明朝的土地被兼并的越來越多,而國家的稅收卻越來越少的局面。

  到了萬歷初年,全國田賦收入比明朝初期整整減少了一半。

  對于以田賦作為主要財政收入的明朝來說,納稅田的數量減少直接導致了財政收入日益縮減。

  但龐大的皇室宗親及行政機構開支有增無減,以及官員的貪污和浩大的軍費,都極大的加重了明朝財政入不敷出的程度。

  第二,人口流失,可控的人口急劇減少。隨著官僚地主兼并土地的愈演愈烈,明朝實際控制的人口也開始不斷減少,大量農民紛紛破產,或流亡荒野他鄉,或賣身于豪強為奴。

  以至于明朝建立之初,全國戶口總數尚有一千六百多萬戶,但到了弘治四年(即公元1491年)全國僅剩下九百多萬戶,雖然后來有所緩升,但明朝控制的人口數大量減少是事實。

  相應的也會導致土地荒廢、賦稅和徭役的征發困難,必然會加重明朝財政及經濟發展的困境。

  第三個根源,賦役不公,百姓負擔沉重。明朝的賦役制度,是沿用前朝的兩稅法,田賦有夏稅和秋糧之分,役法有里甲、均瑤、雜泛,所以賦稅和徭役是分開的。

  稅是按田畝數量進行征收,對象是田。徭役征發的對象是戶丁,這種賦役的征發方案,理論上是公平的。

  但是自嘉靖、隆慶之后,官僚豪紳們在擁有優免定額的權利以外,還運用各種舞弊的手段,逃避賦役。

  他們通常會買通胥吏,用“飛灑”,“詭寄”等方法,巧妙規避,逃脫賦役責任,而將繁重的賦役轉嫁到貧苦的百姓頭上,以至于出現了“富者田廣而賦役輕,貧者田狹而賦役重”和“有有田而無賦者,有有賦而無田者”的情況。造成賦役嚴重不均的現象。

  張居正推行改革正是基于這種種困境,迫使明朝不得不作出改變。

  為了鞏固明朝的統治,振興國家財政,決定發動一場自上而下的變革,力圖推行以“一條鞭法”為核心的財政經濟改革。但在這之前,需要先整頓明朝早已腐朽的吏治。

  在張居正看來,整頓刷新吏治必須先行。明自嘉靖以來,政府的和官吏的因循守舊情況極為嚴重,大臣的奏章,各衙門的公文,每天都充塞著這個龐大的行政體系,但解決問題的效率卻極為低下。

  張居正很清楚,要解決這種運轉不靈缺乏效率的官僚體制,勢必會觸動各級官員的既得利益,阻力必然不小。但他更清楚,整頓吏治刻不容緩,只有吏治有成,他的經濟改革“一條鞭法”才能真正的推行下去。

  為此,張居正開始實行考成法。

  “撫按考成,奏章每具二冊,一送內閣,一送六科,撫按延遲,則部臣糾之。六部隱蔽,則科臣糾之。六科隱蔽,則內閣糾之”。

  張居正以六科控制六部,再以內閣控制六科,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行政審批監督系統,層層制約,隨時考成,極大的提高了對中央及地方各級官吏的管理效率。

  當時,每逢考核地方官的“大計”之年,他都強調要秉公辦事、實心為民的官員列為“上考”,專靠花言巧語,謀取信任的官員列為“下考”,對于那些缺乏辦事效率的冗官全部裁撤。

  同時,他采用“能辦國家事,有禮于君者,即舉而錄之”的選人標準,打破常規,選拔了一大批有才干的官吏,根據他們每個人的特長,委任重要職務。

  當政治改革初見成效后,張居正開始深入到財政經濟領域,矛頭直指以權謀私的官僚和豪紳地主勢力。

  當時明朝官員為增加賦稅的通行做法是直接向百姓進行攤派,而不敢向權貴追繳他們偷逃的欠稅,因為豪強權貴無一不是具有極強的政治影響力,對他們追繳欠稅,往往稅還未追到,烏紗帽就已丟了,因此大多不了了之。

  張居正提出對官員“以錢谷為考成”的主張,凡是追繳欠稅不力的官員,都要受到批評、調離或撤職的處分,以追索田糧評定政績,迫使官員打擊不法權貴,使貪官無處藏身。

  當然考成法只能解決一部分欠稅的問題,大量的瞞田逃稅和稅役不均才是財政改革的重點,但這需要從賦役制度上加以變革,而清丈田地則是這一變革的基礎。

  在官僚地主一浪高過一浪的抗議聲中,張居正通令清丈全國田地,徹底清查被皇親國戚、勛臣豪強及各級官僚所兼并隱瞞的土地。

  至萬歷十年,清丈全國田地工作基本完成,共查出漏稅土地八十余萬頃,清丈工作沉重打擊了違法的權貴地主,迫使他們交出欺瞞的田畝,或者按照實際田畝數額繳納賦稅,從而扭轉了明朝財政虧空的局面。

  在賦稅不均的現象初步糾正后,張居正將一條鞭法推行至全國。將賦役進行合并,把徭役攤入田畝中與賦稅、土貢方物一同合并征收丁銀,改變了以往征收實物的賦役征收方式,并規定了稅銀有官方征繳,杜絕了里甲、胥吏對百姓的盤剝,顯著的緩解了百姓的負擔。

  改革算成功了。經過張居正十年勵精圖治改革,明朝出現了政令統一,國庫充盈的新氣象,史稱萬歷新政。

  對張居正改革的動機與脈絡,申時行太清楚不過了。他相信以朱翊镠的眼光,比他更清楚。

  但毋庸置疑,盡管推行了一些列的改革,張居正沒有動搖皇室宗親的根本利益,啃噬大明的蛀蟲依舊。

  而且如果不是朱翊镠及時補救,恐怕張居正的改革會被斷送。

  如今可以說朱翊镠對張居正的改革不僅加以繼承,還發展了。

  這便是希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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