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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改變命運3

  圍觀的眾人聽說毆打虐待婦女兒童,輕則被打板子,重則要吃牢飯,都驚呆了。

  因為原先根本沒這例律,所以民間男人打老婆的比比皆是。只要不是太嚴重,一般娘家人出面,夫家有所忌憚,收斂些,保證下次不犯,事情也就了了。

  這也是女人總很依賴娘家父母兄弟的原因。哪怕娘家人在她們身上吸血,她們也不敢跟娘家鬧得太僵。畢竟自己在夫家過得如何,全看娘家人給不給力。

  那些扶弟魔、扶娘家魔的出現,以及重男輕女思想的根深蒂固,也都是因為這個緣故。

  不說父母要生兒子,便是當姐姐的也一心想要父母生兒子。要不然她們出嫁,娘家沒有兄弟撐腰,被人欺負了就白欺負了。

  文氏念完那條律例,又道:“除了這一條事關袁梅娘的事,我想大家也應該知道我們大晉律例第十七章第一條的內容。那就是,女子只要申請,經過官府核查沒有隱瞞、謊報,就可以立女戶。”

  眾人一聽,又議論紛紛。

  大晉也不是不可以立女戶,但那個條件十分苛刻,不光要女子沒有任何男丁可以依靠,還需要族長、村長和里長簽字同意。

  同意立女戶,就意味著村里、族里要撥一塊宅基地出來,還得維護那戶女子的安危名聲。哪個村、族的村長、族長愿意做這種削減男子既得利益的事?

  “第十七章第一條。”文氏說完這個,表情嚴肅地環視了一周,等著大家都靜了下來,她才繼續道,“女子也有繼承權。”

  聽到這句,圍觀民眾就有人忍不住道:“啊?這不是說,父母去世,家中的女孩兒也可以繼承財產了?那些只有女兒沒有兒子的,就不會被吃絕戶了。”

  “噓,安靜!”

  就見文氏拿著文書,大聲道:“父母去世,如果有女子未出嫁,或家中只有女兒,沒有男丁的,父母的財產由其女兒平分繼承。女兒已全部出嫁的,充進其女兒的嫁妝中。”

  大晉條例的文書自然不會寫得這么直白。

  但當初太子妃給她們念條律的時候,就是這么干的。現在文氏、馬氏她們都明白了她的用意:民眾識字的不多,要是念得文縐縐的,誰聽得懂?

  而盯著文書念出直白的話,就是讓民眾們知道,她所說的都是例律里寫著的,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情,大家都必須遵守的。

  文氏念完這句,馬氏就道:“大家都聽見了吧?女子可以立女戶,也有繼承權。袁氏如果和離,無需去投奔娘家,可以自己立女戶。她以后的財產,她的女兒也可以繼承。”

  “另外,孫寶根虐待婦女兒童,犯了律法。我們婦聯已報了案,衙門會對他進行處罰。”

  她又低頭問袁梅娘:“袁氏,你有何話要說的?”

  “我…我要和離,我要立女戶,我要帶走我的兩個女兒。”袁梅娘道。

  換作平時,孫母早一蹦三尺高,把袁梅娘罵得狗血淋頭了。

  可這會兒她滿心都是她兒子犯了律法,要被抓到衙門里去,急得不得了,想要溜進家里去,讓兒子趁亂出去躲一躲。

  卻不想她的眼睛剛往家門方向瞄,就瞪大了眼睛。

  兩個衙役正押著她的寶貝兒子走了出來。

  孫寶根一見著孫母,就哭叫起來:“娘,救我。我沒做錯事,為何要抓我?”

  圍觀的人群見狀,頓時聳動起來。

  他們聽到大晉律法里有這些條例,就已被嚇住了。可還沒緩過來就見孫寶根被抓了。而且抓他的還不是這幾個夫人帶來的仆婦,而是穿著衙門服飾、掛著腰牌的衙役。

  這些五城兵馬指揮司的衙役時常巡街,他們都面熟。這可不是假裝的,而是正兒八經的衙門里的衙役。

  “八字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進了衙門,想要出來可就難了,不死都得脫層皮。

  孫母大驚,跑上去拖住衙役:“官爺,我兒子沒犯法,你不能帶他走啊。”

  “哼,沒犯法?”衙役指著袁梅娘道,“都快打死人了,怎么不犯法?”又推開孫母,“你別鬧事,要不連你一起抓。”

  孫母不敢惹官差,又撲向袁梅娘:“梅娘,梅娘,你不能這樣。寶根是你丈夫,你孩子的爹啊。你把他送進了牢里,你后半生靠誰去?你求求幾位夫人,把寶根放了吧。他不敢了,他再不打你了。我們母子一定好好對你,再不打罵你。”

  馬氏和文氏看向了袁梅娘。

  王嬸擔心袁梅娘被蠱惑,趕緊道:“梅娘你可得想清楚了。要是你現在退縮,婦聯不會再管你。到時候你被打死了都沒人知道。”

  孫母恨得牙癢癢,指著王嬸就要罵,馬氏對她喝道:“閉嘴。”

  她低下頭,問袁梅娘:“你怎么說?”

  “不放,讓他去坐牢。我還要和離。”袁梅娘態度十分堅決。

  馬氏的臉上這才露出笑容:“好樣的。咱們女子,就應該像這樣。”

  她站起來,對眾人道:“不管怎么樣,都得自己立起來。要是自己立不起來,別人也沒法幫你,就只有被別人欺負打罵的份。”

  說著,她對著兩個衙役一揮手:“走。”

  衙役拖著孫寶根,馬氏、文氏帶來的仆婦背起袁梅娘,抱著兩個孩子,朝北城兵馬指揮司走去。

  一群人都跟在后面,打算去看個熱鬧。

  婦聯的成立,大晉律例的更改、添加,除了趙如熙,還有尚德長公主、岑皇后,各大豪門夫人和官家夫人的支持。婦聯一出動,衙門里的官不管愿不愿意,都得支持她們。更不用說指揮司里的陳大人還是馬氏的丈夫了。

  此時陳指揮早已得到信,在衙門里等著了。

  一行人進了衙門,袁梅娘自訴,王嬸做人證,袁梅娘和兩個女兒身上的傷是物證,根本不用多說,孫寶根就被定了罪。

  “大人,大人,我們愿意出銀出錢贖罪,我們愿意給梅娘賠不是,我們愿意將功贖過…”孫母在旁邊一個勁兒地磕頭。

  陳指揮看向了自己的夫人。

  馬氏問袁梅娘:“袁梅娘,你怎么說?”

  來的路上,馬氏就跟袁梅娘溝通過了。

  袁梅娘直接把商量好的條件擺出來:“我要和離,我要帶我兩個女兒走。他們還要給我們十五兩銀子養傷費。”

  陳指揮一拍驚堂木:“孫寶根,如果你愿意答應袁梅娘的條件,那便可從輕發落,只打十板便放你回家。”

  本來按律法,孫寶根要被打二十五大板,坐半年牢。

  現在不用再坐牢,還減掉了十五板,小命無憂了。孫母盡管十分心疼那十五兩銀子,也深恨害他們至此的袁梅娘脫離了掌控,但能讓兒子不吃苦頭,她還是愿意的。

  不待孫寶根說話,她就高喊:“我們愿意,我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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