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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法務部往事

  在看完手中的資料后,郝好對未來可能面臨的困難已經有了心里準備。

  看了看時間,已經四點多鐘了,再過不到一個小時,就到了下班的時候。

  富氏集團總部一直實行的是朝九晚五工作制,而且是雙休。這在民企里面是不多見的。

  當然了,規定是5點下班,可真正能夠準時離開的,除了法務、財務、資產等等和企業運營沒有直接關系的部門之外,其他部門還真沒有。

  此時,郝好的目光從電腦屏幕上移開,掃了一眼辦公室門口的方向。

  早上他交待過,下午下班前讓外面四名手下交作業,也不知道,他們是否能夠完成,完成的程度和質量如何。

  其實,他對他們的完成質量并沒有報多高的希望,畢竟包括自己在內,五個人都是新手。

  他只是想知道,團隊中其他人的想象力如何。

  在郝好看來,一個腦筋僵化的人,是做不好風控這項工作的。

  要知道,在風險識別時,除了使用傳統的識別工具外,如果能夠擁有豐富的想象力,是可以事半功倍的。

  比如說:看到一個人在公交車打電話談業務,你是否想到過,他的旁邊有可能恰好有一個競爭對方的人,從而提醒公司所有員工,不得在大庭廣眾之下談公事呢?

  雖然這個觀點不一定正確,但他仍然希望自己的團隊成員能夠擁有豐富的想象力,而不僅僅是一部只知道執行的機器。

  就在郝好抬眼看向辦公室門口的時候,門被人從外面拉開了。

  團隊中唯一的女性蔣欣手中拿著一摞A4紙走了進來。

  “主任,這是大家寫的分析報告。”蔣欣很職業的將A4紙放在了郝好的面前。

  “欣姐,我可以這樣叫你吧?以后就叫我郝好或者郝律師吧。”郝好對于別人叫自己主任,還是有些不習慣,他更希望別人叫自己“郝律師”,而不是什么主任。

  “那我以后叫你郝律師吧。”蔣欣微微一笑,說道。

  “當然可以了,你也給他們說一下,我聽別人叫我什么主任,就感覺別扭,還是聽到‘郝律師’這三個字感覺舒服。”

  “那,郝律師,你看還有什么工作需要我們做的嗎?”蔣欣說道。

  她之前并不是法務部的人,而是從財務部過來的。雖然也學過一些法律,但顯然是無法和其他科班出身人相比的。

  她之所以報名風控專員這一崗位,主要還是因為在財務部有些不堪上司的騷擾。

  本來,她都是準備離職的人了,可在看到風控專員竟然不限制專業,這才讓她決定來試一試,如果不成功,大不了辭職就是了。

  令她沒有想到的是,她這個不是學法律的人,竟然成功的成為法律風險控制辦公室的一員。而可以離開那個讓自己不舒服的地方,蔣欣是由衷的感到高興。

  “欣姐,你們商量一下,安排個人去一趟合約業務部那邊,找他們拿一下和夏華商場有關的所有合同。”

  “還是我去吧,他們不一定認識合約部的人。”蔣欣說道,“郝律師,還有其他安排嗎?”

  “你可以叫上鄭義,他是法務部的老人。”郝好點了點頭,繼續說到,“我已經和夏華商場的柳總約好了,明天上午去夏華,大家跟我一起去吧,相互認識一下,畢竟以后我們的工作重心還是在夏華商場那邊。”

  “好的。”蔣欣在確定郝好沒有期交待之后,就答應一聲,出去發通知去了。

  目送蔣欣離開,郝好不由一笑。這個蔣欣有些不簡單,這才第一天,其他三個看來就要唯她馬首是瞻了。

  郝好對此到也沒有什么反感,有能力是好事兒,未來風控辦公室面臨的局面絕對不會輕松,不說是四面楚歌,也差不多是處處樹敵了。沒有能力是無法在風控辦公室這個是非這地立足的。

  不說郝好怎么樣,卻說一說蔣欣。

  蔣欣從郝好的辦公室中出來后,首先宣布了郝好讓大家明天上午共同前往夏華商場的事情,同時也建議大家提前了解一下夏華的情況,別到時候讓人小看了。

  在安排好這個事情后,蔣欣叫上原法務部訴訟業務部門的鄭義,一起前往合約部。

  她沒有叫許應和孫陽,正如她給郝好說的那樣,這兩人都是剛來的,無論是對法務部的人員,還是借合同的流程都不熟悉,去了如果辦不成事兒,不僅會耽擱工作,還容易引起部門之間的矛盾。而自己再怎么說之前也是財務部的,不看僧面看佛面,再加上一個法務部的老人鄭義,想來應該不會有什么問題了。

  蔣欣和鄭義兩人一起來到位于同層樓另一邊的合約部,合約部的辦公室和他們風控辦公室格局幾乎一模一樣。

  當然了,合約部的人員要比風控辦公室的人員人員多一些,畢竟合約部可是要負責整個集團及下屬所有公司合同的審核和管理工作。而風控辦公室才僅僅成立一天。

  “欣姐,你怎么有空來我們這里啊?”合約部很多人都認識蔣欣,一見蔣欣進來,就立刻有人主動打起了招呼。而鄭義則被他們華麗的無視了。

  這到不是說鄭義有什么意見,而是合約部和訴訟部之間那根深蒂固的矛盾使然。

  雖然同在法務部名下,別的部門一見到他們也都習慣性的叫稱呼他們“律師”,但合約部和法務部卻從來就不是友好單位。

  合約部負責的合同的簽訂和管理,訴訟部負責的是訴訟案件的辦理。

  要說起來,兩個部分應該友好協作才是。

  但任何事情都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這兩個部門之間現在已經到了水火不融的地步。

  原問起原因,那說起來話可就長了。

  在法務部成立之初,甚至相當長的一個時間,是沒有現在這種內部矛盾的。

  想當初,法務部還叫法律事務辦公室的時候,人員也僅僅只有三個人,一個法務主管,兩名法務專員。

  而那個時候,三人之間也并沒有什么特別的分工,所有的合同審核工作都由法務主管分配的,分配的方式也簡單粗暴——輪流坐莊,三個人輪到誰是誰。

  如果誰審的合同發生了糾紛,那就由審核合同的人來負責處理,無論是協商還是訴訟。

  那個時候,誰的錯誤誰承擔,誰的翔誰自己擦,當然也就沒有現在的矛盾了。

  然而,隨著法務部地位的提升,部門的成立以及部門分工的改變,矛盾開始慢慢地產生了,直到現在這種水火不融的地步。

無線電子書    一個小律師的奮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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